《八九一代》杂志编辑部(投稿邮箱generationof89@gmail.com)
(编者注:本文字实录根据著名“六四”研究学者、八九民运参与者吴仁华先生25年11月24日首先在网上发布的“开庭审判徐勤先案件”录像视频整理而成,录像标明开庭时间为一九九0年三月十七日。)转载本文请注明出处。
(开庭铃声,书记员赵永海宣布)请公诉员、辩护人入庭,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报告审判长,公诉员、辩护人已经入庭,被告人已押到候审室候审,开庭准备工作就绪。
审判长魏士斌(以下简称审判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军事法院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徐勤先到庭!
(徐勤先在前后共3名士兵的押送下进入法庭,在被告人席站立)

审判长:北京军区军事法院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1989军检法字第11号通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1条之规定,对北京军区军事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勤先违抗戒严命令一案进行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原因是本案涉及国家机密。
审判员冯兆山:被告人徐勤先,(徐勤先喊“到”)坐下。你还有别的名字没有?
徐勤先:没有。
审判员冯兆山:今年多大岁数?
徐勤先:55。
审判员冯兆山:哪一年哪一月生?
徐勤先:1935年8月。
审判员冯兆山:什么民族?
徐勤先:汉族。
审判员冯兆山:原籍是哪里的?
徐勤先:原籍,算辽宁沈阳吧,我生在山东。
审判员冯兆山:生在山东。辽宁沈阳市人。现在家住何处?
徐勤先:北京八大处。
审判员冯兆山:具体地点、楼号? 徐勤先:沙家坡1号吧,20楼2 单元
审判员冯兆山:什么文化程度? 徐勤先:大专。
审判员冯兆山:什么时间入伍的? 徐勤先:1950年12月。
审判员冯兆山:入伍以后都历任什么职务?
徐勤先:学员、报务员、参谋、副营长、营长、团参谋长、科长、处长、师参谋长、师长、副军长、军长。
审判员冯兆山:什么时间任38集团军军长的? 徐勤先:1987年12月。
审判员冯兆山:什么时间被授予什么军衔? 徐勤先:1988年9月授予少将军衔。
审判员冯兆山:何时被监视居住的? 徐勤先:1989年9月11日。
审判员冯兆山:监视居住的地点在什么地方? 徐勤先:北京卫戍区上威店仓库。
审判员冯兆山:就一个地方? 徐勤先:以后转到军区后勤492仓库。
审判员冯兆山:何时、因犯什么罪被依法逮捕的?
徐勤先:1990年1月9日,逮捕证上写的是因为“违抗戒严命令”。
审判员冯兆山:逮捕以后关在什么地方? 徐勤先:北京军区看守所。
审判员冯兆山:你过去受过什么奖励没有?
徐勤先:立过功,当过先进工作者,受过一些奖励,都记不清了。
审判员冯兆山:立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徐勤先:工作积极努力,任劳任怨。
审判员冯兆山:过去是否受过处分没有?
徐勤先:这个记不太清楚了。当时、以后也没有见(过处分决定)。受过批评是肯定的,因为丢失过一次地图,这个不知道最后是给了处分还是批评一下就完事了,闹不太清楚。
审判员冯兆山:过去是否受过刑事处分没有? 徐勤先:没有。
审判员周心华: 被告人徐勤先,(徐喊到),坐下。两个手不要乱动,放好了。现在向你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名单,告知你在法庭上享有的各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5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0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合议庭由本院大校副院长魏士斌、正团职上校审判员冯兆山、副团职中校审判员周心华组成,由副院长魏士斌担任审判员冯兆山。本院正营职少校审判员赵永海代理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2条之规定,北京军区军事检察院上校副检察长姜吉初、正团职中校检察员蒋继光、正营职少校检察员王昌生出庭支持公诉并对法庭审判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由你委托的北京军区法律顾问处法律顾问杨云凯、曲衡栋担任你的辩护人,出庭辩护。

从左至右:冯兆山、魏士斌、周心华
审判员冯兆山: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向你宣布的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你听清了没有?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员冯兆山:坐下。
审判员周心华:需要你起立的时候,由审判长来指定你起立。听见了吗?
徐勤先:听到了。
审判员周心华: 被告人徐勤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3条、第24条、第25条的规定,你在法庭上享有申请回避权。如果你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本案,你可以提出理由申请回避,但是否应当回避,由本院院长或者由北京军区军事检察院检察长依法决定。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员周心华: 你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是否申请回避?
徐勤先:不申请,都同意。
审判员周心华: 被告人徐勤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你在法庭上享有辩护权利。除辩护人为你辩护以外,你自己可以行使辩护权,进行陈述和辩护。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员周心华: 被告人徐勤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8条的规定,你在法庭上还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在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终结后,你可以做最后的发言,你对自己的犯罪有何认识、对法庭有何要求,都可以进行最后的陈述。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员周心华: 被告人徐勤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中国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你在法庭上应当遵守法庭秩序、听从法庭指挥、如实回答本庭审问。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 被告人站起来。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姜吉初宣读起诉书)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军事检察院起诉书(九零京军检诉字第一号)
被告人徐勤先,男,汉族,现年54岁,辽宁省沈阳市人,小商贩出身,学生成份,大专文化,1950年12月入伍,1956年7月入党,1987年12月任陆军第38集团军军长,1988年9月1日被授予少将军衔。因违抗戒严命令,于1989年5月23日被撤消军长职务,同年9月11日被监视居住,1990年1月9日被依法逮捕。
被告人徐勤先违抗戒严命令一案由解放军军事检察院侦查终结,并于1989年12月8日授权我院进行审查起诉。
现查明:1989年5月18日16时许,北京军区政治委员刘振华(当时周衣冰司令员正参加上级召开的紧急会议)等领导同志在军区办公楼主楼三层会议室,向徐勤先传达中央军委关于调38集团军到北京执行戒严任务的命令。当刘政委等军区领导同志传达军委命令和部署任务后,徐勤先即表示拒绝带领部队进京执行戒严任务。他说:“动用军队这样的大事儿,我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体会议进行讨论,究竟这样做对头不对头?这样的命令应当由国家发布,以党的名义发布是不合适的。”他还说:“这样的行动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一个事件也可能短时间看不清楚,但历史可以证明,执行这样的任务可能立功,也可能成为历史罪人。他声称带武器执行这样的任务我无法执行,中央军委可以任命我当军长,也可以撤销我的职务,这样的命令我无法执行,请领导另找别人吧。” 在军区领导的严厉批评和指令下,徐勤先到军区作战值班室,用保密电话将军委的命令传达给了该集团军政委王福义,并对王说:“我不同意这个办法,我不能执行这个命令,我不能指挥了,至于谁指挥你们定吧。”当晚七时许,徐勤先在军区85号楼招待所213号房间给军区刘政委打电话说:“命令我传达下去了,今后这件事就不要再找我了。”此后,徐勤先没有向军区领导表示过要执行军委的命令。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有书证和证人证言佐证。徐勤先违抗军委戒严命令的行为干扰了领导机关对戒严任务的部署,助长了动乱和暴乱分子的嚣张气焰,增大了部队进城执行戒严任务的困难,严重损害了我军的政治声誉,在国内外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
被告人徐勤先身为集团军军长,在党和国家处于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临阵抗命,严重地危害了党和国家的利益,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9条的规定,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第17条之规定,被告人徐勤先的行为已构成违抗戒严命令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此致北京军区军事法院。
(北京军区军事检察院)
副检察长:姜吉初
检察员:蒋继光、王昌生
1990年1月10日

审判长:被告人坐下。被告人徐勤先,下面本庭根据起诉书的指控,对你违抗戒严命令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被告人徐勤先,你是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接到谁的通知到北京军区机关受领任务的?
徐勤先:1989年5月18日中午,接到军里面唐明洪副参谋长电话,让我到军区受领任务。
审判长:唐明洪是怎么通知的? 徐勤先:电话通知的。
审判长:电话通知的,你对唐明洪是怎么讲的?
徐勤先:当时因为我有病住院,他问我能不能去。我说昨天的结石已经排出来了,现在勉强可以去。
审判长:你是什么时间、因患何病到北京军区总医院住院的?
徐勤先:89年5月16日中午前后,由房山280医院,因为泌尿系统结石转到军区总医院。
审判长:住在医院哪个科? 徐勤先:内5科。
审判长:泌尿结石是什么时间排出的? 徐勤先:5月17日晚饭前后。
审判长:结石排出以后你当时的身体状况如何?
徐勤先:虚弱、疼痛、无力。因为5月15日发病折磨了两三天。精力不支,身体疲倦,另外身体疼痛的部位很多。
审判长:你住院除了泌尿性结石以外,还患有别的病吗?
徐勤先:当时,3月中旬集训时摔坏了脚,顺便检查一下子。其他的是顺便检查。
审判长:下面宣读38集团军司令部副参谋长唐明洪证言揭露。
(审判员冯兆山宣读证言)5月18日12点30分,我接到军区作战部洪水丰同志电话,通知我说:请你军军长下午3点到军区办公楼主3楼会议室开会。我问有什么事?他说有任务。同时他通知我马上派直升飞机到石家庄接27军秦军长到军区开会。接到这个电话后,徐当时因尿道结石去军区总医院住院,不在营房,我立即将情况报告了王政委和军在家的其他领导同志,我建议军长因病住院,是否请王政委参加会议?王政委指示:请示一下军区,我去行不行?我立即打电话,向洪部长作了请示。洪请示军区首长后,答复:“政委去不行,必须军长去。”我把军区的意见报告了王政委,就立即用电话通知了在军区总医院住院的徐军长。徐当时问有什么事?我说不知道,可能有任务。徐又问:非要我去吗?我说已经请示了军区,军区说非要你去。徐说:那我就去吧。 1989年7月28日唐明洪
审判长:刚才宣读的唐明洪副参谋长的证言揭露,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唐明洪副参谋长的证言证明:5月18日中午12点39分,他接到军区作战部洪部长电话,通知38集团军军长下午3点钟到军区办公楼主三楼会议室开会。经向38集团军政委王福义报告,并向军区首长请示,用电话通知了在军区总医院住院的徐军长。你答应自己去军区开会。被告人徐勤先,你对唐明洪副参谋长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证言基本上符合事实。就是中间说我能不能去,我说了我的身体状况,我说我可以去,因为前一天结石排出了。因为他当时对我病情也不十分太了解。如果是17日晚饭前的状况,我是去不了的。我说了一下病情,表示可以去。当时的具体时间记不太清楚了。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你几点钟到达北京军区机关受领任务,是几点钟离开北京军区总医院的?
徐勤先: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当时接到电话后就找车,当时车到车站送卫生所长回营房,车当时还没回来。我又找总院请他们派车。要了几个电话要不通,院长啊,院务处啊,最后又打到军区作战值班室,请他们告诉军区后勤,请他们转告医院给我派个车。这中间耽误了一段时间。以后医生知道我要到军区去,来了几位医生帮我检查处治身体。因为当时病后身体比较虚弱,有不少问题,他们帮我打针拿药,处治了好半天。以后,车回来了。具体时间记不清楚,可能在14点到15点之间。
审判长:最后做谁的车去的?司机是谁? 徐勤先:我们军的车,司机是屏发奎。
审判长:你是几点钟到达北京军区机关的? 徐勤先:大约16点左右吧。
审判长:你在军区机关什么地方受领的任务?
徐勤先:当时我记得是三楼西侧的会议室,军区主楼三楼。坐东侧的电梯,往西走,会议室是在走廊的南侧。
审判长:你在军区机关受领任务时,军区有哪些首长和工作人员参加?
徐勤先:刘政委、李副司令、邹参谋长,后勤的徐部长不知道是先去的还是会议中间去的,记不清了。还有作战部的部长、其他的有的人面熟叫不上名字,还有几个工作人员。
审判长:军区司令部黄云桥副参谋长是否参加了?
徐勤先:邹参谋长,黄云桥副参谋长。
审判长:作战部的戴金生副部长是不是参加了? 徐勤先:这个记不清了。
审判长:你认识吗? 徐勤先:认识。
审判长:军区给你下达任务是从几点开始的?
徐勤先:没有记准确时间,现在记不起来,大约16点左右。上去以后,卫戌区领导走了以后,就给我讲。
审判长:军区给你下达任务的首长是谁?
徐勤先:主要是三位首长讲了。刘政委、李副司令和邹参谋长。据我记得的是,刘政委讲了讲情况,说北京游行示威,比前一些时候有些发展,情况有些严重;李副司令主要讲戒严的具体任务,哪个单位出多少人、出多少武器装备。邹参谋长讲的是具体要求。有个简要的记录。
审判长:这三位首长给你下达的主要是什么任务? 徐勤先:戒严任务。
审判长:到哪里的戒严任务?
徐勤先:就是进京,指定了几个点,先进入这几个点,这几个点,有点记不清了,住到炮兵、通讯兵部啊,指定了几个位置,先到这几个位置。
审判长:进京执行戒严任务。 徐勤先:对
审判长:调谁进京执行戒严任务?
徐勤先:我们军里面是一万五千人,200到300辆装甲车,其他的携带武器、弹药。
审判长:要求几点钟、要求什么时间到北京? 徐勤先:5月20日。
审判长:具体几点? 徐勤先:记不清了,反正是20号。
审判长:你再想想。
徐勤先:记不起来了,只记得是20号。也许当时的记录上能够有。当时也没有规定具体的出发时间,反正就是20号到。
审判长:部队到达北京后集结地域在什么地方?
徐勤先:现在记不清楚了。当时有军委总部大院等。
审判长:军部住什么地方? 徐勤先:总参通讯兵。
审判长:我再问你一下,刘振华政委当时是怎么讲的?
徐勤先:准确的记不太清楚了,模模糊糊的印象,大概讲的是,说杨(尚昆)副主席召集了几位军委总部的领导同志开了一个会,说了说北京当时游行示威情况有些发展,我们退一退,他们就进一进,有的还出了一些胡耀邦的小册子,打中央等等。还有一些情况我都记不太清楚了,因为有将近一年的时间了。大概就是这些情况。
审判长:刘政委讲没讲戒严的问题?是怎么讲的?
徐勤先:这个记不太清楚了,是刘政委讲的,还是李副司令讲的,还是两位首长都讲了。我印象里,刘政委讲了情况,李副司令具体讲了戒严任务。
审判长:讲没讲调哪些部队到北京执行戒严任务?
徐勤先:这个不知道是哪位首长讲的,有几支部队,有北京卫戌区、27、还有65,一共是出4万5还是5万人。
审判长:这是刘政委讲的吗? 徐勤先:好像是李副司令讲的。
审判长:刘政委还讲什么了吗? 徐勤先:现在记不起来了,当时有个记录。
审判长:李副司令主要讲的是什么?
徐勤先:李司令就讲了这个些具体戒严任务。哪个部队出多少人,出多少武器装备。住到什么位置,是他讲的呀还是邹参谋长讲的这个记不太清楚了。
审判长:戒严部队出多少人,带什么武器装备,这些都是李副司令讲的。还有谁讲了?
徐勤先:邹参谋长讲了讲,进驻以后的一些要求。
审判长:有什么要求?
徐勤先:要求是着装,还有什么问题,他讲了六七条,记不太清楚了,有记录。
审判长:别的首长还讲了吗?
徐勤先:记不得了,当时,上次法院同志来问,说徐部长可能讲了。以后我回忆回忆,可能徐部长讲了,讲了几句。原来我记不得了,他讲一讲无非就是生活保障上的事。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调38集团军到北京地区执行戒严任务,是哪里的命令?
徐勤先:当时好像没有明确说是哪一级的任务。但是我的印象里头,这是军委总部的命令。
审判长:对北京部分地区实行戒严,是哪里做出的决策?
徐勤先:这个当时,印象有点模糊了。就是说杨副主席召集几个人开了个会,其他的有什么内容,现在记不太清楚了。
审判长:说没说对北京部分地区实行戒严是哪里的决策?
徐勤先:好像没说。
审判长:你现在知道是哪里的决策吗?
徐勤先:现在当然知道了,是党中央、中央军委,国务院发布的。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北京军区首长向你下达了中央军委调三十八集团军到北京执行戒严任务的命令后,你作为三十八集团军军长,你当时是如何表示的呢?对执行中央军委的命令采取了什么样态度?
徐勤先:这些领导同志们讲完以后,我首先询问了一些不大清楚的问题。因为传达的时候比较快,记录上也不准,有几个问题不太清楚。我就把不太清楚这些问题询问,其中一个印象比较深的就是关于武器装备的携带。武器装备携带讲到各种轻武器、自动步枪、冲锋枪、带多少发子弹、手枪及其他武器。当时其他武器这个概念不太清楚,我就询其他武器包括什么?首长回答就是轻重机枪,包括高射机枪。当时还说到装甲车,坦克六师够不够?我查了查编制简表,我看了看坦克六师除了在修的,装甲车达不到200-300辆。还有几个问题不太清楚,就是把不太清楚几个问题都请示完,首长也回答完了,以后我就讲了,我说这个事情我有不同意见,我说这是个群众性的政治事件,主要应当用政治办法来解决。如果要动用武力,我说卫戍部队、公安、武警,这就够了。如果非要用野战军,我建议把野战军调到北京近郊,保持威慑,下面的话我当时没有讲,保持威慑,便于周旋,用武力为政治解决做后盾。这都没有讲。我说这么大的事情,应当很好的研究一下。我建议中央政治局、国务院、中央军委开会好好讨论一下,究竟怎么处理合适。我说军队纳入国家体制,人大也可以讨论一下。我说这个任务和到前线打仗、抢险救灾不一样,那个作战任务、阵线都比较分明,任务也比较明确。这样的任务携带武器装备,好人坏人混在一起、军队老百姓混在一起,怎么执行?打谁?接着我表示这样的命令最好军区直接向军里传达。以后几位首长说,你还是传达吧,你不传达不好吧?当时我说上级可以任我也可以免我,这个任务执行好了是功臣,执行不好可能成为历史的罪人。中间几位首长说:命令不通过你军长直接传达不好吧。我说军队是党绝对领导的,不是听哪一个人的。谁传达都一样。当时鉴于这个任务的复杂性,我前面讲的,好人坏人混在一起分不清,军队老百姓混在一起分不清,发生冲突、将来出了事谁负责?首长说我们共同负责,大家负责。我说:话是这么说,要是出了事还是直接责任者的事。以后还是说:你还是传达吧。说了几次,我以后还是传达了。
审判长:你还有什么表示? 徐勤先:没有别的表示了。
审判长:命令,你是执行还是不执行?
徐勤先:当时我就去传达命令了。这时候好像没再说别的。
审判长:你再想一想? 徐勤先:没有别的,没有再说别的话了。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动用军队这样的大事,我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体会议进行讨论,究竟这样做对头不对头?”这些话你讲了没有?
徐勤先:没有这样讲。我就讲这样大事,不光指的是要调动军队解决这个问题,就是整个事件,这样的大事应当慎重地再研究、解决,所以我建议中央政治局、国务院、中央军委讨论一下怎么办好。另外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已经涉及到动用军队的问题了,所以当时我也顺便说到了军队纳入国家体制,人大也可以讨论一下。是这么个顺序讲下来的。
审判长:这个意思还是有的。这么大的事情应该讨论啊,人大、国务院讨论。
徐勤先:这个意思有呢,这里面的差别挺大。 审判长:有什么差别?
徐勤先:因为我们军队是党绝对领导的,无论中央政治局讨论、中央军委讨论这个都是可以的。我讲的时候意思很清楚,中央政治局、国务院、中央军委讨论。后出来的事件因为涉及到动用军队,如果按照过去宪法,人大常委就不能讨论,现在纳入国家体制,人大常委也可以讨论。最后我还说了一句,不是讲科学、民主决策吗,这也是中央讲的嘛,我就建议中央政治局、国务院、中央军委讨论一下。现在说我是光讲到了人大常委会、国务院讨论一下子,究竟对头不对头?这就把主次颠倒了。作为科学、民主决策程序来讲,我们中央讨论、中央军委讨论,当然为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其他的国家机构也可以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必要的讨论。但是不能把中央政治局甩掉,光让其他国家机关讨论了,这就不符合宪法,不符合我们军队的传统,不符合我们军队的根本制度。处理这个事件或者涉及动用军队,都是同样的道理。因为宪法都已经载明我们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当中处于领导地位。
审判长:也就是说你还讲了就是建议中央政治局讨论。
徐勤先:中央政治局、中央军委。
审判员冯兆山:那么对北京部分地区实行戒严,你知道中央政治局就没讨论吗?中央军委没讨论吗?
徐勤先:当时怎么决策的,不太清楚。当时听到一说这样处理,这个决策究竟科学化、民主化、正确程度与否,就从这个科学民主决策程序……
审判长:先别往下说,我就问你,你怎么知道政治局、国务院没有讨论呢?
徐勤先:不知道。
审判长:“动用军队动用这么多军队全副武装到北京来,需要有文字命令。这样的命令应当由国家发布,党的名义发布是不合适的。”这个话你当时是不是讲了?
徐勤先:这个到了会议的最后阶段,这次我提到了这是个大事儿,我建议军区最好是发个文字命令。这个提到了。讲“应当由国家的名义发布,以党的名义发布是不合适的”,这个事情呢在我的头脑里头没有这样想法,在会议上我也根本没有这样讲,因为头脑里头根本没有这样一个概念。
审判长:“现在带枪开着装甲车进城对不对?”这个话你讲了吗?
徐勤先:这话好像不是这么说的吧?要说到的话就是现在,就因为这个涉及到,这个群众性的政治事件呢,应该用政治办法来解决,就这样处理,究竟合适不合适啊?说到这个意思,刚才这个审判员冯兆山讲到这个意思,这个话我不记得是这么说的,请审判员冯兆山再说一遍,我再回忆回忆。
审判长:“现在带枪、开着装甲车进城,对不对?”
徐勤先:没有这么说。要说到,就是用武力解决这个问题,究竟合适不合适?
审判长:“这样的行动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一件事也可能短时间看不清楚,但历史可以证明”,这话你当时说了吗?
徐勤先:这个是当时说的呀,还是以后说的,记不太清楚。这个我思想上有,在哪个场合,或者在什么时候说的,这个倒记不太清楚了。
审判长:“执行这样的任务,可能立功,也可能成为历史罪人”,这个话你当时讲了吗?
徐勤先:这个话当时讲了。
审判长:“中央军委可以任命我当军长,也可以撤销我的职务”,这个话你当时讲了吗?
徐勤先:当时说到了这个意思,但这个话好像不是这么说的。因为我说到了,这个命令最好由军区直接向军里面传达。首长说:不通过你军长不好吧?我说:上级可以任我当军长也可以免我当军长。没有提到中央军委。
审判长:哪里可以任你,哪里可以免你呢?
徐勤先:这个当时没有说。当然是有任免权的,当时没有说。
审判长:“这样的命令我无法执行,请领导另找人吧。”这话你当时讲了吗?
徐勤先:这个话是接着,就是说这个任务好人坏人分不清 ,军队老百姓混在一起 ,怎么执行?是这样说的 。
审判长:怎么说的?
徐勤先:就是讲到 我说这个任务和作战、 和抢险救灾不一样,因为那个任务明确阵线分明,目标也清楚;说这个任务 好人坏人混在一起 军队老百姓混在一起,这怎么执行 ?这个没法执行 ,好像没有说。
审判长:那好人坏人怎么着 ?你把后面讲清楚一点。
徐勤先:我说怎么执行 ?当时讲怎么执行还是无法执行,我记得好像说的是怎么执行。
审判长:“请领导另找人吧 ”,这话你讲过吗 ?
徐勤先:这个话记不太清楚,因为这个事在我的印象里头,指挥班子不是一个人 ,是一个班子。好像另找人吧 ,你这不需要另找,军长不在有副军长,还有军政领导,有政治委员,有参谋长。所以当时好像就没有说到这个事。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你对执行军委的命令, 究竟是什么态度?军区首长给你下达了命令以后,你对执行命令究竟是个什么态度?
徐勤先:当时我对这个问题有些想不太通。理由就是前面讲到的那些。
审判长:你直接回答我的提问。你对执行军委的命令当时究竟是什么态度?仅仅是思想不通的问题 ,是拒不执行的问题?还是什么问题 ?你直接回答这个问题。
徐勤先:当时整个时间比较短,就这么二、三十分钟的过程,来不及作深入的、细致的思考。但是当时一边说这些话,或者一边听着首长传达这些指示,当时我有个想法 ,因为我自己思想不大能通,所以当时我个人的想法是,作为38集团军、作为整个部队应该执行。我从总院病未痊愈就去接受任务、和在接受任务过程当中我询问那些不清楚的问题,都可以说明。但是我个人的思想上严重的不通 。
审判长:你自己思想严重不通,你思想不通严重不通,那对这个命令是执行,还是不执行?
徐勤先:作为部队来讲坚决执行。作为个人来讲,我不大想参加。
审判长:你仅仅是个不想参加的问题吗?你是38集团军的军长,我军的高级指挥员,你指挥了千军万马,你不是一个普通的战士,参加又不参加的问题。究竟是什么问题?是个参加不参加的问题吗?
徐勤先:当时我个人想,就是个参加不参加的问题 。
审判长:你是个高级指挥员。你是个集团的军的军长,想参加就参加,不想参加就不参加?这个不是个参加不参加这么个简单的问题。军区首长给你下了一个命令、军委的命令,这是你参加又不参加的问题吗?这个问题 还是要求你直接回答。
徐勤先:当时想是这样想的,就是作为部队来讲要坚决的执行;作为个人来讲 我不想参加。然而分析这个问题的实质,作为指挥员你不参加,这意味着什么?这是有这个问题。
审判长:意味着什么呢?
徐勤先:意味着就是我个人不执行命令的问题。意味着这个问题,但是当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审判长:当时军区首长给下的军委的命令、命令38集团军进行执行任务,这还有意识到意识不到的问题吗?当时想法是怎么做的,你如实的向本庭如实陈述。思想严重不通,不执行。是不是可以这么说呢?
徐勤先:是。
审判长:军区首长给你下达了军委的命令以后,你对军委的命令表示不执行。对你这种态度,当时军区首长是否对你进行了批评?是怎么批评的?
徐勤先:这个记不太清楚,因为一开始我不愿意传达,说你不传达不好吧,不通过你军长不好吧 。首长们是有批评这个意思。原话都记不太清楚。
审判长:首长批评你了。批评以后呢 ,你的态度是怎么样?
徐勤先:以后我就去传达命令了 。
审判长:那么你是什么时间 、在什么地方、采取什么方法给38集团军政治委员王福义 传达的军委命令?
徐勤先:这个时间反正整个的受领任务和中间我发表一些不同意见、这个首长们批评了一些话,以后说你传达吧,我就传达了。就不知道谁把我领到会议室斜对过,外面有一个小屋,有个电话 。要通电话,给王福义政委传达的。
审判长:谁跟你一起去的? 徐勤先:记不太清楚。
审判长:有人跟你去了吗? 徐勤先:好像有人把我领过去的吧。
审判长:有人把你领过去的。那是什么地方?
徐勤先:好像是作战室一个什么屋、不是作战室,是作战室配套的一个小屋。
审判长:你给王福义政委是不是把军区给你下达的命令全部传达了?
徐勤先:凡是记得的都传达了。
审判长:你传达的时候、也就是打电话的时候,在场还有别人吗?
徐勤先:好像没有别人。有人进进出出的 ,好像挺忙碌。
审判长:不记得有谁在场?
徐勤先:具体的记不清楚什么人,就进进出出反正有人。
审判长:你给王福义政委传达完命令以后,你还向他讲过什么?
徐勤先:传达完了以后,大概意思我讲,命令就这么多内容了,我说你们研究执行吧,我说我有些不同的看法,都跟军区首长都讲了。或者这件事情,我也不想参加了。
审判长:还讲什么了? 徐勤先:大概意思就这么多。
审判长:是这么讲的吗? 徐勤先:是的。
审判长:就讲了你有想法,不想参加了。还讲过别的话没有?
徐勤先:别的不记得了,没有讲什么。
审判长:对执行军委命令的问题,你还有什么表示?向王福义还有什么表示?
徐勤先:就是我不想参加了。
审判长:你向王福义政委打完电话,传达完命令以后,你到哪里去了?
徐勤先:到85楼吃晚饭 。
审判长:军区85楼招待所。是谁跟你一起去的?
徐勤先:好像是一位处长吧,可能是姓马的。
审判长:一位姓马的处长。是军区机关的吗? 徐勤先:机关的,作战部的吧。
审判长:作战部的马处长,是马景然处长吗? 徐勤先: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审判长:你过去以后安排你住在85楼招待所什么地方?
徐勤先:记不清了,二楼的一个房间吧 。
审判长:哪一头?东边还是西边? 徐勤先:西边。
审判长:你就到军区85楼招待所以后,你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又给军区刘振华政委打电话的?
徐勤先:大概就是19点左右,吃完饭了 我在上面待了一会儿,想一想这个事怎么办?我从总院来的,因为这个任务,反正也都传达完了,事情也都清楚了,我个人思想来讲也是不大想参加。完了以后。军区让我在85楼这个意思,当时我理解,就是说你就不要回去了,因为部队很快就来了 。但这时候我思想还有些扣子都没有解开,想一想,我就给刘振华打个电话 。我说政委,命令都传达完了,我从总院来的,我说我还回总院住院去。以后这个事就不要再找我了。当时刘政委说了几句,一个是原来可能不知道我原来住院,也批评了我几句,原话都记不太清楚了。我说首长的意思我都理解,反正我现在思想想不通,这样我就回总院了。
审判长:“命令我已经传达下去了,今后这件事就不要再找我了。”这话你给刘政委讲了吗?
徐勤先:讲了,反正这个话是不是太准了,大概是这个意思吧。
审判长:刘政委批评了你吗? 徐勤先:批评了。
审判长:你给刘政委打完电话以后到哪里去了? 徐勤先:回总院了。
审判长:几点钟离开军区八十五号招待所? 徐勤先:大概也就是七点钟左右吧。
审判长:离开招待所以后到哪去了? 徐勤先:回总院了。
审判长:关于执行军委命令的问题,你后来还向军区首长有过什么表示没有?
徐勤先:跟军区首长以后我就没有再直接的接触。
审判长:也就是说没其他表示了?
徐勤先:直接的没有。要有的就是王福义跟军区首长报告。
审判长:我就问你,直接向军区首长关于执行军委命令问题,还有什么表示?
徐勤先:直接的没有。
审判长:下面宣读三十八集团军警交连班长、徐勤先的警卫员贾语村(音)的证言和对徐勤先公文包内文件的清理登记第一页。
(审判员周心华宣读)5月24日那天,有几个人进入徐军长病房说:“徐军长出院了,你把他的东西收拾一下。”我就收拾东西 在拿公文包时,我想这几个人我都不认识,也不知干什么的,其他东西可以给,公文包是徐军长随身带的东西,里面的东西一定很重要,不能给他们。于是我就谎称这包是我的,我自己带回去。他们也就没说什么,给我留了下来。我把包带回去之后,因为当时乱哄哄的,又不知把包交给谁最合适,就把包锁在一个大木箱里,决定哪天徐军长本人跟我要时再拿出来。在五月二十四日至十月十日之间没有任何人见过此包,也没有看过里边的东西。最近保卫处朱干事、政治部李主任先后找我谈起包的事,我也不了解是怎么回事,就没有交出来。因为我是徐军长的警卫员,要对他本人负责,只能把包交给他本人是最合适的。今天专案组的同志找我,说徐军长要公文包。 我不放心,后来经过仔细考虑,还是把公文包交给他们了,因为他们是徐军长专案组的,又是上级组织派下来的,我应该相信他们。以上是我对公文包的做法。一九八九年十月十日。
徐勤先公文包内文件清理登记第一项,一、八九年五月十八日下午在军区接受命令记录,共四页。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警卫员贾雨村的证言和文件清理第一页,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警卫员贾雨村证明:你的公文包是五月二十四日你离开军区总医院时,他从你的房间拿走的,后来一直由他保管。十月十日由他交给了专案组。经清理,你的公文包内的文件内有你一九八九年五月十八日在军区接受命令时的记录四页,你的公文包里面的文件还很多,第一项是你的记录。被告人徐勤先,你对警卫员贾雨村的证言和文件清理登记,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没有 当时为什么把我公文包没有 因为我走的时候,我就说我少了公文包。当时军区那几个工作人员有的我也不认识 。我就说我还有一个包没拿走,他说那包是警卫员的。我说不是他的,是我的。当时我也闹不清楚军区机关什么意思。所以我就提到这个事,以后这个包就始终没在我手,我走的时候也要这个包了。所以具体情况怎么拿、还留下来的,我就不清楚 。
审判长:你对贾雨村的证言有什么意见吗? 徐勤先:没什么意见,我不了解。
审判长:这个清理登记有什么意见吗? 徐勤先: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宣读被告人徐勤先在军区接受命令时的亲笔记录复印件。
(审判员周心华宣读)八九年五月十八日, 十六时。刘政委、李副司令员、邹参谋长、徐部长、彭部长召集会议。三座门参加会议,杨副主席、副秘书长刘凯等同志。杨主要说:学生静坐绝食六天,我做了忍让,我进他退。“四二六社论”,二十七日游行口号改了 。我表示与党一致,提出二十六日社论正确。取消社论、承认民主运动。有预谋的动乱,他不接受。二十六日社论不能动摇。戈(指戈尔巴乔夫)来,许多事不能按计划执行,红地毯没铺,很仓促。领导人走水泥地是第一次。戈十五来,十四日绝食,统战部与两头协商,让出地方,但以后又找不到了。那红十字会章程,绝四天以上要治疗,但以后又找不到头了。但二十二日追悼会后,目的是打倒党和政府,改组政府、人大常委会和军委,干扰了会谈。看节目,苏客人理解,有记者问天安门学生的看法 ,戈认为哪国都有,红场现在没有,以后可能有。昨天广场长安街上百万,想办法平息,两个方案 :一个方案再退,答复学生的要求,现在要追查二十六日社论,要追谁写的,承认自治组织,做工作的同志很被动 。现向北京以外扩散,太原闹,西安有,各地也来支援。一直闹下去 ,像文革。那时毛周说话也听,现在谁也不听;第二方案保持第二阵地,发现社论二十六日声明是正确的 ,执行二十六日社论精神,坏人在指挥,美国议员、现场有外国人,内部原因:我们工作的问题没把反污染自由化搞彻底,现在出了不少耀邦的小册子,依此打中央。二十六日社论,未跟上以后又僵化了。你进他退 。收拾局面,实行戒严,总理有权戒严包括首都总理有权否?法学家正在论证。根据国务院令调一批部队保卫主要目标、首脑机关。不是单纯维持秩序,三至五师,要调五万人。三十八一点五万;六十五一万;六十三一万;二十七一万;卫六千。要带武器,干部带手枪,部队冲、机、弹,要搞点训练,力求不开枪、不死人,背后是谁不清楚 。首都安全要靠北京军区了。
李:1、装甲车三百台不少于二百台; 子弹、步、冲、首手五十,其余一个基数。以连为单位携带,新兵不参加,易出问题的不参加,组织好留守;2、组织好开进与集结,五棵松以东、军博、通、炮、装、警一师、长新店二十四团,分二批:第一批二十明晚零点零零进入三角通信部驻军部;3、着装:带缸、新式服、背包、皮鞋、炊事车;4、组织好生活,但不能提前耗房子,房子住不上住帐篷,找后勤解决 ;5、组织好管理,不违背政策,无事故 ;7、保密,不该给战士讲的,不要讲,时间多长 不要讲,院内指挥、新药师派出小组。
邹:1、轻武器执行的每人一支;2、帐篷报数字;3、通信搞通。
徐:1、熟食二餐 ;2、炊事车;3、蔬菜添送;4、自身的卫生保障。
审判长:下面法庭初始记录稿,让被告人徐勤先辩认。你看一下是不是你的记录?
徐勤先:是。
审判长:辩护人看一看。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和初始的记录稿是你在军区接受命令时的记录吗 ?
徐勤先:是。
审判长:这个记录稿的前部分,主要说学生静坐、绝食这前一部分,这前一部分是谁讲的?
徐勤先:刘政委讲的。
审判长:第二部分,李,这是指谁? 徐勤先:李来柱副司令
审判长:第三部分,邹,是指? 徐勤先:邹玉琪参谋长。
审判长:第四部分,徐,是谁? 徐勤先:徐效武部长。
审判长:前面问过你,刘政委讲没讲 调哪些部队进京执行任务的问题,你是不记得了,在上面记录 ,刘政委讲了要调五万人 ,38军一万五 ;65军多少 、63多少、卫戌区多少,是刘政委讲的。记录上 。
徐勤先:刘政委讲的吗?
审判长:这不是刚才你给宣读了吗。 徐勤先:没细看。
审判长:装甲车三百台不少于二百台,子弹、步、冲、手五十,这是李副司令讲的,你的记录是这样。李副司令讲的第二个问题里头,就组织好开进与集结,这里面第一批20明晚零点零零进入三角、通信部驻军部,这句话是个什么意思?
徐勤先:二十是二十号。
审判长:明晚呢?十八号传达的命令。 徐勤先:十九号晚上吧 。
审判长:零点零零呢? 徐勤先:零点吧。这是二十号零点。
审判长:二十号零点进入三角,什么意思? 徐勤先:军队指挥所。
审判长:进入指挥所,通信部驻军部。那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就是命令三十八集团军于二十零点进入指挥所。
徐勤先:这个记不太清楚 。
审判长:你别记不清了,就你这个记录的意思吧,是不是应该这么说?应该用记录来说吧。
徐勤先:记录现在看,可以有两个意思,现在就得凭当时的记忆了。一个是零点钟就是二十号部队开始走、开始动。一个是就是零点钟进入,那就是十九号动。
审判长:零点进入吧,这是二十日零点进入,你就不能说是二十号才走啊 。你后面还记了进入,零点进入指挥所吗,对吧?
徐勤先:这个记不太准确,反正这两个意思都可能有,那就看看当时是具体怎么说的,当时的意思肯定都非常清楚。
审判长:下面宣读北京军区政治部保卫部(保证字第零一号)鉴定结论。
(审判员周心华宣读) 保证字第零一号鉴定结论 北京军区军事检察院蒋继光同志于一九九零年一月四日送来一份一九八九年五月十八日十六时的会议记录四页,以及徐勤先亲笔书写的交代材料十三页,要求鉴定该会议记录是否为徐勤先书写 。检验会议记录、笔记书写速度较快、流利自然、无伪装、水平较高,字迹特征稳定。与徐勤先的字迹比对,二者在书写水平、字的写法、运笔、搭配、比例等方面反映一致。结论 :一九八九年五月十八日十六时会议记录是徐勤先亲笔书写。
鉴定人:李献进;复核人:钟树栋
一九九零年一月五日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鉴定结论,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刚才宣读的记录稿,请被告人徐勤先辩认和技术鉴定,系被告人徐勤先亲笔书写,这个记录稿记载了被告人徐勤先在军区接受命令的时间 、参加人员、下达命令的情况和命令的基本内容。军委指示:调三十八集团军到北京执行戒严任务,带装甲车和各种武器弹药于二十日零时进入北京五棵松以东指定地域。被告人徐勤先,你对刚才宣读的你在军区接受命令的记录、和宣读的军区保卫部的鉴定结论,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宣读北京军区政治委员刘振华的证言
(审判员冯兆山宣读)徐勤先拒绝执行中央军委戒严任务的情况:一九八九年五月十八日下午十五时五十分左右,军区召集正在总医院住院的徐勤先同志,到军区办公楼三层会议室,传达军委关于调部队到北京执行戒严任务的命令。当时在场的有我和李来柱副司令员、邹玉琪参谋长、黄云桥副总参谋长、徐效武部长等人。首先,我传达了军委杨尚昆副主席关于调部队进京执行戒严任务的指示,强调指出:实行戒严是中央政治局常委研究决定的,军队进京执行戒严任务是邓小平主席批准、中央军委决定的。还讲了执行戒严任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而后李来柱决定副指挥员对38集团军进京执行戒严任务提出了具体的部署和要求。
我们谈完之后,徐勤先同志说:我有意见,请向上反映。动用军队这么大的事,应由国家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体会议进行讨论。这样做究竟对不对?这样的命令应当由国家发布,以党的名义发布是不合适的。这么大的事情,为什么不下书面命令?部队带武器、开装甲车进城对不对?这样的行动,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一个事情可能短时间看不清楚,但历史可以证明。执行这个任务可以立功,也可以成为历史的罪人。带武器执行这样的任务,我无法执行。你们可以换人。中央军委可以任命我当军长,也可以撤销我这个军长。
对于徐勤先同志的严重错误态度,我和李副司令员及在场的其他领导同志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要求他立即把命令向军里传达。最后,他由邹玉琪参谋长带领去作战部向军里传达命令。他回到接待所以后,又给我打了电话,说:“命令我转过去了,以后这件事就不要再找我了。”在电话里,我又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他:“今后你也不要管部队的事了,好好去养病去吧。”1989年7月15日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注意听了,刚才宣读的刘振华政委的证言,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刘振华政委证明:1989年5月18日15:50左右,在军区机关主楼三层会议室向你下达了中央军委关于调38集团军进京执行戒严任务的命令。你当时表示不执行,并说这样的命令应由国家发布,以党的名义发布是不合适的;带武器执行这样的任务,我无法执行;你们可以换人,军委可以任命我当军长,也可以撤销我这个军长。刘政委当即对你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当晚你在85号楼招待所又给刘政委打电话,说“命令我已传达下去了。今后这件事就不要再找我了。”再次拒绝执行命令。你对刘振华政委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刚才这个证言读的比较快 ,当时听不清 有的还记不太住 。
审判长:你听清楚了没有啊, 没听清楚可以再给你读一遍。
徐勤先: 请再读一遍吧。
(再读了一遍)
审判长:你对刘振华政委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这件事情,这个怎么讲呢 ?这个是我记错了没说清楚 ?还是首长没有记清楚。刘政委这个证言是什么时候写的?
审判员冯兆山:7月15日
徐勤先:和事后我回忆不一致的地方很多。比较重要的不一致的地方,一个是讲到关于动用军队这件大事、人大和国务院讨论的问题。我头脑里头没有这样的概念,当时也确实没有说出这样的话。当时也没有涉及到这个命令是国务院发布、不发布的问题。我说我有不同的意见,就是前面我已经讲到的,我说这么大一个群众性的政治事件呢,主要应该应该用这个政治办法来解决。所以我这建议,刘政委说的对啊 ,是建议,建议中央政治局、国务院、中央军委讨论一下,究竟怎么办合适。还有,我说军队纳入国家体制,人大也可以讨论一下。不是讲科学民主决策吗?就是使这个决策别发生失误,主要从这个角度讲到了政治局、国务院、中央军委,和这个刘政委讲的这个记的、回忆的不那么太一致。这究竟是当时我说的这个,首长没有听清楚,还是首长这个记忆上对我的意思的判断上有什么问题,我就说不清楚了。另外这命令发布问题 ,也根本没有讲到由国家发布 、以党的名义发布不合适,这个话也根本还没有讲。还有那个文字命令的问题,我只是到了后期我说了,这个事我说比较大,我说就凭现在我这个记忆 、记着这么点文字上记录,将来一旦出现差错,我说这个不好查啊。我说最好军区发个文字命令,并没有提出质问为什么不发文字命令。我记得首长还讲了,说咱们过去作战也可以先下口头命令嘛 ,文字命令好多是后发的。我说那也对 ,以后发也可以。什么执行不执行的问题 ,你们另换人吧 ,这个比较激烈的话,当时没有出现这个情况啊。当时我是不愿意传达。首长说你还是传达,你不传达不好。有一些就说这个插口吧,我讲的这个和首长说的一致,有的地方现在是是 究竟谁记错了、不准,现在不好说。反正有好多事我是没有想过,也没有说过,还有好几处。
审判长:刘政委在证明中讲:“我传达了军委杨尚昆副主席关于调部队进京执行戒严任务的指示,强调指出 实行戒严是中央政治局常委研究决定的,军队进京执行戒严任务是邓小平主席批准、中央军委决定的”,还证明你说:“执行这个任务可以立功,也可以成为历史的罪人。带武器执行这样的任务,我无法执行。你们可以换人。中央军委可以任命我当军长,也可以撤销我这个军长。”还证明你回到招待所以后打电话说:“命令我已传达下去了,今后这件事就不要再找我了。”这几点你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不怎么太一致。
审判长:我念的这几点,你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不一致。
审判长:哪不一致? 徐勤先:和我当时说的、记得的不一致。
审判长:我念的第一段话“强调指出:实行戒严,是中央政治局常委研究决定的、军队进行执行戒严任务是邓小平主席批准、中央军委决定的。”这话你听明白了吧?
徐勤先:明白了。
审判长:你前面讲过、说不知道是哪决定的,当时好像不清楚。当时传达是清楚的;第二点就是“带武器执行这样的任务,我无法执行,你们可以换人。因为可以任命我当军长,也可以撤销我这个军长”,就是你对执行军委这个命令,你的态度是什么呢?我无法执行 你们换人。因为可以任我当军长,也可以撤我的职,就是你对当时执行军委命令的态度,是这个态度。你前面讲的好像是这个意思啊 ,这意思很清楚的,证明是这个意思;第三点就是你回到85号招待所以后,又给刘政委打电话就是说“命令我已传达下去了,今后这件事就不要再找我了”,也就是说你再一次拒绝执行命令。这三点你清楚了吧,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对刘政委的证言。
徐勤先:不一致,因为首长凡是讲的重要的意思,当时我能够记的就都记了。首长补充的这些意思,这些证言上这些意思,当时不记得那么讲,如果我要讲了这样一些重要的话,我就都记上了,还是没有讲。但是这个任务是上级的、是军委的,我的头脑里头这个是清楚的,但是有些话当时怎么说的,能记的哪怕记两个字吧 ,一般的也都记了。没有记的,当时恐怕没有完全说。另外说这第二个意思,不是那么讲的,这有出入,差别比较大。
审判长:还有什么? 徐勤先:没了,反正就这段有点不太那么一致。
审判长:辩护人对刘政委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公诉人有什么要说的? 公诉人:没有。
审判员冯兆山:被告人徐勤先,这个刘政委证明:下令出战准备命令以后,你不想执行这样的命令,这个态度也是你本人的态度,说明你本人的态度。这个问题你有什么意见吗?
徐勤先:当时态度是这样的,就是我个人不参加。执行 、不执行这个词从来没有出现过。整个会议上和会议以后 出现是参加不参加这个问题。
审判员冯兆山:刘政委的证明,是证明你当时对中央军委命令的态度。你有什么意见吗?咱不说具体哪一句话,就总的来讲是证明你这个态度,有什么意见没有?
徐勤先:依然是我个人那个态度,对我个人那个态度,我不愿意参加。
审判长:下面宣读北京军区副司令员李来柱的证言。
(审判员冯兆山宣读)5月18日军区向38集团军军长徐勤先传达戒严任务时的情况: 1989年5月18日15时55分,在军区办公楼主楼三层会议室。由刘振华政委向徐勤先传达中央军委关于调部队进京执行戒严任务的命令。我和邹玉琪参谋长、黄云桥副参谋长、许晓武(音)部长、作战部彭翠峰部长、戴金生(音)副部长、许厚鼐(音)处长在场。 当刘振华政委传达完中央军委命令,我对部队进京执行戒严任务提出了几点具体要求,并强调指出:戒严是中央政治局常委讨论决定的,部队进京执行戒严任务是中央军委下达命令后,徐勤先提出我有意见,请向上反映,并说动用军队,这样的大事应当由人大常委会讨论,少数人决定不对,不符合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像前两次维持秩序不带武器还可以,现在带枪,开上装甲车进城,对不对?我认为应当正式向上反映。这样的行动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执行这样的任务可以立功,弄不好要成为历史的罪人。带武器执行这样的任务我无法执行。这个命令,我不能执行。中央军委可以叫我当军长,也可以撤我的职嘛!这样的命令我无法执行,请领导另找别人吧。 在徐勤先说这些话的过程中,军区领导对其进行了多次严肃的批评和教育,责令其必须坚决地无条件地执行命令。 1989年7月15日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李来柱副司令员的证言,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李来柱副司令员证明:1989年5月18日15时55分,刘政委和他向你下达了中央军委的命令和部署要求后,你表示:“这样的命令无法执行 ,请领导另找别人吧,中央军委可以叫我当军长 也可以撤我的职。军区领导对你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责令你无条件执行命令 。”你对李来柱副司令员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整个说来,这个与刘政委的证言有些相同的地方,不那么完全一致的地方也有。这个证言里头讲到少数人决策,我没讲到少数人决策,我就是建议,这个事怎么怎么决策,前面都已经讲过了,不重复了。没有这么讲。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宣读北京军区参谋长邹玉琪的证言。
(审判员周心华宣读) 1989年5月18日下午四时左右,在军区办公主楼三层常委会议室,军区向38集团军徐勤先军长布置进京执行戒严任务。 参加的人员有军区刘振华政委、李来柱副司令员、黄云桥副参谋长、后勤徐效武部长、作战部彭翠峰部长、戴金生(音)副部长和我。 由于调部队进京执行戒严任务的情况紧急,所以军区确定将在总医院住院的徐军长请到军区当面交代任务。由刘振华政委传达军委杨副主席关于首都实行戒严的指示,并明确了38集团军进京执行戒严维护首都秩序的任务。 徐勤先边听边记录。传达完了以后,徐勤先把他的记录重复了一遍,其他同志做了一些补充。 接着,徐勤先讲:“我有不同意见。这样大的事情,动用这么多军队,全副武装到北京来,需要有正式命令。军队纳入了国家体制,应该由人大召开会议作出决定,由国家军事委员会正式下达命令。” 这时刘政委说:“我和周司令员亲自去接受的任务,应该完全相信。” 徐接着讲:“这我相信。但是以党的名义下命令是不合适的。应该正式向上反映。我无法执行这个任务。可以由军区直接向军里下达。现在的情况很清楚,北京市有一千多万人,有那么多群众、学生和国家机关人员都卷了进去。动用全副武装的军队,开着装甲车来解决,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从军队的根本职能来讲,也是不能这样干的。这不是对付侵略。如果是执行作战任务,那不成问题。我知道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既然军委可以任命我这个军长,也可以撤销我这个军长。执行这个任务可能成为功臣,也可能成为罪人。对于这些问题,现在可能还看不大清楚。但历史会做结论。” 徐勤先讲完后,刘政委严肃批评了他的态度,指出了他的错误,并要求他把军委和军区的命令迅速下达到部队。 随后由我带他到四楼第二作战值班室,由作战部李明堂参谋要通了38集团军王福义政委的保密电话。徐勤先向王政委传达了军区的命令后,我即送他到电梯门口,他就到85楼招待所去了。 以上是根据我的回忆整理的,当时我未做记录,但这与徐勤先当时讲话的基本意思不会有出入。 1989年7月12日。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邹玉琦参谋长的证言,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邹玉琪参谋长证明:刘政委向你下达了中央军委命令后,你说以党的名义下命令是不合适的,并表示这个命令你无法执行 当即受到刘政委严肃批评,并责令你把军委命令迅速传达到部队。随后他带你到军区作战部第二值班室去,向38集团军王福义政委打电话,打完电话后你就到85楼招待所去了。你对邹玉琪参谋长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有的地方是事实,有的地方就是不一致 ,有好多话我根本没说,那时候哪有时间说那么多的话。什么以党的名义发布不合适,这些话没有说过。这个究竟怎么回事,说不清楚。
审判长:还有什么? 徐勤先: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宣读北京军区后勤部部长徐效武的证言揭露。
(审判员冯兆山宣读)询问证人笔录,时间1989年9月18日下午,地点北京军区85号楼招待所。 询问人吴学宝、蒋继光,记录人于新华,证人徐效武,北京军区后勤部部长。
问:请你谈谈5月18日下午军区常委向徐勤先传达中央军委关于调38军进军执行戒严任务的情况。
答:5月18日下午军区常委开会是从3点开始,开头由周衣冰司令员传达了军委的命令,完了以后周司令去三座门开会去了,其他常委向各大单位传达军委的命令,先是向北京卫戍区传达布置,接着向38军军长徐勤先传达,时间是4点左右,参加的有刘振华政委、李来柱副司令员、邹玉琪参谋长、黄云桥副参谋长、彭翠峰、戴金生、徐金河、还有我 。一开始刘政委先讲军委关于调部队执行戒严任务的命令;接着李副司令布置了38军的任务;邹参谋长也插了些话。完了刘政委问他都听清了吗?徐勤先情绪激动地说:我有意见,政委!这么大的事情,这么草率地决定了,少数人就决定了。说这么大的事,应当由人大、国务院讨论决定。面临这么复杂的情况,这个任务不能执行,你们另找别人吧 。军委有权任命我当军长,也有权撤我的军长 。讲到这里,刘政委批评他,说你怎么能这样,要与中央保持一致,头脑要冷静,不要犯了错误。我因为急于回后勤,布置戒严中的有关后勤事情,跟李副司令说了一声,回后勤部了。后面的情况不清楚了。我当时的印象是徐勤先违抗命令,一直说面对这么多的人,情况那么复杂,我不能执行这个任务,领导另找别人吧 。
问:徐勤先说这些话是一口气说的?还是临时插话说的啊 ?
答:基本上是徐勤先一口气讲的,别人没有插他的话。徐勤先当场拒绝执行中央命令是确凿无疑的。
1989年9月18日
审判长:被告人徐进贤 刚才宣读的徐效武部长的证言,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徐效武部长证明:1989年5月18日下午军区常委开会,由周衣冰司令员传达了军委命令之后,周司令员去三座门开会。下午4时军区向你下达了军委命令,你当场拒绝执行。你对徐效武部长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和前面的几位首长差不多,有的地方不一致。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宣读北京军区司令部副参谋长黄云桥的证言。
(审判员周心华宣读) 1989年5月18日下午3:55,军区首长在主三楼会议室向38集团军徐勤先军长下达戒严任务。在场的有刘振华政委、李来柱副司令员、邹玉琪参谋长、后勤徐效武部长、作战部彭翠峰部长、戴金生副部长和我。当刘振华政委传达了军委杨副主席的指示 ,并下达了38集团军担负戒严维护首都秩序的任务之后,徐勤先讲我有意见,请向上反映:动用军队这样的大事,我建议由国家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体会议进行讨论;究竟这样做对头不对头?这样的命令应当由国家发布,以党的名义发布是不合适的。北京市人口上千万,现在已卷入这么多人 ,这么多学生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部队携带武器、开着装甲车进城,对不对?应当正式向上级反映。这样的行动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一个事件也可能短时间看不清楚,但是历史可以证明。执行这样一个任务可以立功,也可以成为历史的罪人。带武器执行这样的任务,我无法执行 。中央军委可以任命我当军长,也可以撤销我的职务。我可以辞职。刘政委当即严肃批评了徐勤先的错误言论,指示他先把任务受领下来、传达布置下去,并明确指出这个任务是杨副主席交代的,是经过邓主席批准的。以后因有事我出去了一下,后面的情况我就不清楚了。这是我根据当时的笔记和回忆整理的。基本就是这些情况,不会有大的出入。 1989年7月17日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黄云桥副参谋长的证言,你听清了吗 ?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黄云桥副参谋长证明:刘政委向你下达命令时,他在场。你说这样的命令应当由国家发布,以党的名义发布是不合适的。你表示无法执行。刘政委对你不执行命令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这些情况他当时做了记录。你对黄云桥副参谋长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不完全一致。有的意思对,有的意思不对。审判长:哪些地方不一致?
徐勤先:什么以国家的名义发布啊、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啊 ,这些话都不是这么说的。
审判长:还有什么? 徐勤先: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宣读北京军区司令部作战部部长彭翠峰两次的证言揭露。
(审判员周心华宣读)调查笔录, 1990年1月5日,地点作战部会议室。调查人:姜吉初、蒋继光;被调查人:彭翠峰
问:彭部长,请你谈一谈军区周司令员、刘政委传达军委调我区部队执行戒严任务的命令的情况 。
答:89年5月18日上午,周司令员和刘政委到三座门参加军委召开的紧急会议,当时只有二位首长去的,没有带其他工作人员。
问:周司令员和刘政委开会回来后,是怎么传达军委命令的?
答:司令员和政委回来后,当天下午2点零七分,在主楼三层首长会议室召集在家的首长进行传达,参加会议的有李来柱副司令员、邹玉琪参谋长 、黄云桥副参谋长、后勤部徐效武部长等,我也参加了。
问:请你把两位首长 传达军委命令的具体内容讲一讲 。
答:我有个记录,刘政委先传达了军委紧急会议精神,他说“高自联”逼迫中央承认他们是合理的 、爱国的、自发的,他们有些口号我们接了过来还不行,逼我们承认四二六社论是错误的,承认高自联和工人自治联合会是合法的。这次戈尔巴乔夫来访华时就准备清场。他们就绝食,和他们谈了若干次,没有效果。前天晚上 红十字会出面,按国际惯例,绝食4天以上就可以接到医院去治疗,当时他们签了字。但红十字会去接人时,又找不到人了。他们不是要民主,是要打倒共产党,首先是对准小平、李鹏同志;他们提出70岁以上的都下台 ,对戈尔巴乔夫访华阻碍很大。有人问戈有什么想法?戈说哪个国家都有,莫斯科将来也可能有。现在社会秩序是乱的,我们怕死人,多次和他们对话、商谈,但他们都不接受 。昨天有上百万人游行。这个情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一是适应学生要求,退让,退让他们还要闹,而且提出426社论是谁教写的?要追查出主意写社论的人 承认他们是合法的。如果退,我们就更被动,这样下去,实际上是第二次文化大革命又来了。现在谁说话都不算 、不听。这个方案不行;二是要采取强制手段、公开表态四二六社论是正确的。“高自联”活动肯定有人指挥,广场上经常有外国人出现。还是精神污染自由化那一套东西,党内有的干部对胡耀邦的变动思想不通 。这段时间四二六社论没坚持下来。现在看来,只有戒严。邓主席已批准调动部队,部队来了之后再宣布戒严。部队主要是守要点,电台、电视台、大会堂。执行戒严令部队来要带武器。调5万人,新兵不来 ,不适合来的人可以不来。我们要力求不开枪、不死人,要准备时间长一点,最少三五个月。有人反抗不要紧,因为他们不是爱国的、是要夺权的。军队要有威慑的作用,搞个部署计划。装甲输送车、坦克也可以开进来 、要安排好驻地后勤、政治工作等各项保障。刘政委讲完后,周司令员接着说:刘政委讲的很详细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不是退,我们已经退到最后了。他们现在不是一般的讨价还价,因此我们要硬。中央决定首都北京实行戒严,如果不这样就危害党和国家的利益 ,因此要戒严,力求早点公布。武警、公安、解放军共同承担。根据邓小平主席的决定,军委从北京军区调5万人,三十八军1万五千人;六十五军1万人 ;六十三军1万人;二十七军1万人 ;北京卫戍区警卫三师5,000人;警卫一师准备1,000人机动 ;24军和军区直属队先做准备,暂不动,具体任务等李鹏、乔石确定进的时间和顺序,要求快一点,21日凌晨前全部进入完毕。这样戒严令21日早晨就可以公布,无论如何要搞好保密。部队带轻武器、手枪、冲锋枪、少数轻机枪、子弹:冲锋枪50发 、轻机枪一个基数,以连为单位,装箱携带,到时再分发 。装甲车准备2-300辆,主要放在郊区,视情况执行执勤任务。着装要戴钢盔、穿皮鞋、着夏装、带背包、洗漱用品、炊事车全部带上。部队全部用汽车输送,部队先住一些房子,以后再搭帐篷。指挥问题;基址在西山,根据需要在城里开设指挥组。要赶快给各单位传达部署任务。两位首长传达的内容基本就是这些。
问;调38集团军进京执行戒严任务 ,是军委定的还是军区定的?
答:是军委定的调38集团军进京执行戒严任务。由于当时情况紧急,周、刘首长当面接受的任务,没有文字命令。
1989年9月16日询问笔录。询问人:吴学波、蒋继光,被询问人:彭翠峰
问:请你谈谈今年5月18日下午军区首长向徐勤先传达中央军委关于调38军执行任务的情况。按法律规定,你要如实作证,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
答:军委在下命令后,军区常委在5月18日下午传达给各个集团军。我们原先不知道徐住院,通知了38军受领任务。38军唐副参谋长说徐在北京住院。王政委来行不行?我请示李副司令,李副司令说最好徐军长来。这样我就打电话给军区总院,派车给徐来军区受领任务。来时是15:50左右 ,在场的有刘振华、李来柱、邹玉琪、黄云桥、我、戴金生、后勤部徐部长以及我部的徐河南处长。一开始由刘政委传达军委命令,这时我出来过一次,不久又回来,进进出出好几次。刘政委说上午军委开了会,传达邓主席指示,要采取果断措施,调5个集团军很快到北京来实施戒严。38军出动15,000人 。刘政委还没有谈完 ,徐勤先插话说:政委,我有意见,这么大的事情,不能由军委决定,应当通过人大或国务院全体讨论。刘政委说:老徐,这是邓主席决定,杨副主席亲自传达的,你还不相信吗?这时刘政委的态度很严肃,刘说了这么几句,徐不吭气了。刘政委又继续传达军委命令,有很大的一段时间是讲形势。徐勤先又插话说,如像前两次不带枪还可以,如果部队全副武装,还带装甲车,我理解不了。刘政委说:老徐,你不要这样,请你听我说完。刘政委又讲了38军的任务,驻防区域等具体事项。讲到这里 ,我又出去 ,去接卫戍区何尚昆副司令。这一段时间,主要由李副司令向徐勤先作具体部署,回来时邹参谋长正在讲执行任务的具体要求,说:老徐,军委的命令你必须得执行,还有什么不清的没有?徐说都清楚了。这时我向首长报告:卫戌区何副司令来了。邹参谋说这样吧,卫戌区何副司令来了,我带你去给38军打电话,传达任务。打电话时我没有在场,是邹参谋长领着他去的。打完电话后,徐勤先就坐车到85楼去了。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彭翠峰部长的两次证言,你听清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彭翠峰部长证明:对北京部分地区实行戒严是党中央决定的,调38集团军进京执行戒严任务是中央军委的命令。军区向你下达军委命令后 ,你拒绝执行。你对彭翠峰部长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情节上还是有些问题,中间首长们讲的时候根本没有插话,一直都讲完了,我请示完了问题,最后才讲的意见。在这个讲意见过程当中,就互相之间就有些对话了。我讲一讲,首长讲一讲。在首长刘政委讲的时候、李副司令讲的时候、邹参谋长讲的时候,统统都没有插话。所以那些情节上他都有些问题。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宣读北京军区作战部副部长戴金生证言揭露。
(审判员冯兆山宣读) 询问证人笔录。1989年9月20日下午,地点:北京军区机关主楼351房间,
询问人:吴晓波, 记录人:蒋继光,被询问人:戴金生(军区作战部副部长)
问:今天找你谈一谈徐勤先的有关情况 。
答:已好长时间了,有些情况已印象不深了。徐当时正在总院住院,我打电话告诉徐,让他下午3时左右到军区了。徐说没有车,我又让他找找医院给派个车。我也给张金柱打了电话, 让给徐派个车。后来徐还是坐自己的车来了。徐来以后,刘政委、李副司令传达了命令。徐开头没说话,听了命令后情绪比较沉重,说:我有意见。接着他说,这么大的事,应该由国务院、全国人大颁布 ,现在又带武器,又开了装甲车,北京这么多人涌了进去,究竟对不对?要经受住历史的考验。现在我们还一时说不太清楚,我不能够执行这个任务。他还说军委可以任命我当军长,也可以撤销我,我可以辞职。徐讲这些话以后,刘政委及在场的领导当时都愣了几十秒钟没说话,没想到徐会说这些话。刘政委讲道:这是军委的命令。杨副主席传达、邓主席批的。经过首长们做工作,记得徐后来说我可以传达,但我不参加执行了,我还要住院。这时邹参谋长说:老戴,你领徐军长去打电话吧。我在作战部第二值班室要通了38军的电话,让徐进到屋里头给38军打的电话 ,我就出来了。当时邹参谋长跟我一起过去的。
问:徐勤先有记录吗?
答:徐有记录。
问:是写笔记本上记的,还是写纸上记的?
答:我印象中是两张纸,我记得徐主要说了这么几句,而且是翻来覆去说。从样子看,他情绪低落,想不通 。
问:打完电话,他到哪里去了?
答:我记得是让个参谋陪他去的 85楼,是谁已记不清了。
问:还有什么吗?
答:他给军里王政委电话中怎么说的,我没听到。对徐的话,我们都感到很突然。现在我印象最深的是:徐讲了一番话以后,场上静了好长时间,两位首长也都愣了。停了一会 ,刘政委就说话了 。
1989年9月20号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戴金生副部长的证言,你听清了吗 ?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戴金生副部长证明;1989年5月18日,他打电话通知你到军区受领任务。军区首长下达军委命令后,你当场拒绝执行。后来他又带你去军区作战部第二值班室去给38集团军打电话,传达军委命令。你对戴金生副部长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有些细节记不太清,我没有记得他带我去,当然也可能他带我去打电话的。另外在总院,不是他打电话给我的,我是接唐明红电话,但是中间我给军区作战部打过电话,请他找车。这个时候是不是就是我找他要车那一次 ?这倒无无关紧要,不是他通知我到那开会,是军里边通知我到那开会。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宣读38集团军政治委员王福义的证言
(审判员周心华宣读)5月18日下午5点多, 在我接到军区作战部彭部长传达的进京执行戒严任务的预先号令后,徐勤先从军区给我打来电话,传达了杨副主席的指示和军区的命令, 传达完之后说,我不同意这个办法,我不能执行这个命令 ,我不能指挥了。 至于谁指挥,你们定吧。 我当即通知召开军常委会,原原本本地传达了军委、军区的指示和命令,并讲了徐勤先对执行这个任务的态度。大家对徐的问题作了讨论,确定要对他做工作,必须让他执行命令,参加这项重大的军事行动。会后,我给徐打了电话,转达了军常委的态度,明确地对他说,你个人有意见,可以向上级提出,但必须执行命令。这绝不是个人问题,而是关系全局的大事,会影响38军这个集体。 你确实有病,难以参加所有的活动,但大的活动应参加,具体工作我们做。 他说:我感谢军常委, 但我不同意这个办法,不能执行这个任务。经我一再要求他参加,他的调子态度有所和缓。 19日凌晨一时半多,军常委全会、军党委全会结束后,我与吴副政委、张副军长研究如何处理好这个问题。我们都觉得这样大的行动,军长不参加影响太大,必须继续做工作,促使他参加活动。 当时确定由吴副政委去北京军区总医院找他谈话。 19日下午两点左右,吴副政委回来和我说,我与他谈话时,他开始态度不好,经深谈后表示同意军常委的意见,但他说,我已向军区首长说了那么一些话。 军区不同意我去怎么办? 吴说,如军区不同意就算了。如果同意,就在部队到京后直接到军指挥所。 他还说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搞好动员和大家说明进京是为了维护首都社会秩序,不是镇压学生。二是保管好武器弹药,防止丢失和被盗、被抢。三是防止发生车辆事故,一旦压死人,他们会说是有意压人。 由于19日上午军区刘政委已给我打电话,指示我们与徐勤先割断联系,不要去看他,也不要他到部队来。 我就让吴副政委给徐打电话,用个人的名义把刘政委指示的意思告诉他,以阻止其来部队。 1989年7月13日。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王福义政委的证言,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
审判长:王福义政委证明:1989年5月18日下午5点钟左右,你给他打电话,传达了军委调38集团军进京执行戒严任务的命令,并在电话中表示你不执行这个命令,你说:我不同意这个办法,我不能执行这个命令,我不能指挥了,至于谁指挥,你们定吧。当晚他给你打电话,代表军党委常委做工作,你仍表示不执行命令。次日,军里又派吴云中副政委到北京继续做你的工作。你对王福义政委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这个大部分意思对,有些话不是那么说的。 审判长:哪些话?
徐勤先:“我不同意这个办法啊,我不能指挥了,你们另找人吧”,这些话当时好像没有这样说。还有个中间,吴仁宗同志去以后,我也讲了这个意思,我说主要是首长能理解吗?已经说那么一番话了,你再参加。意思上有出入。
审判员周心华:那么你对王福义是怎么说的?你既然说王福义证言这段,也就是打完电话以后说:“我不同意这个办法,不能执行这个任务,不能指挥了。谁指挥你们定吧”,你说这话说的不对。你当时怎么说的?
徐勤先:我当时电话上也没有时间说更多的话,讲完了以后呢,我说你们研究执行吧。我说对这个事情我有点意见,我的意见已经跟军区都已经讲过了,我说我不大同意这个办法。我主要请他们研究执行,这一说完了以后呢,“什么你们再另找人吧”,你这个事另找谁呀?班子都在是吧?这个话就没有说,常委都在,常委好好研究执行吧。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好,我问一句。徐勤先,刚才这个宣读的王政委的证言,其中提到了这个吴副政委到总医院看你的情况,当时吴副政委给你做工作的时候,你做过什么表示没有?讲过什么话没有?
徐勤先:他当时这个意思就是,因为是接着头一天晚上的事情,因为头一天晚上,王福义同志跟我讲的那番话啊,一开始我就说说这不能出尔反尔,都已经讲过了,再变以后有点勉强吧。但是勉强这扣也没有扎死。第二天吴仁中去了以后呢,就说还是从你还是参加说军里面的意见,你参加参加对大局有利,对全局有利,对完成任务有利。我说这个事,我说你看 已经跟军委那么多首长都已经说了,再来来回折腾来折腾去,我说军委首长能理解吗?最后他又反复给我说还是参加有利。这样话,我就最后我说那就这样子参加,完了以后约定一下子,第二天就是凌晨吧,我直接到军指挥所去。中间和王、吴大概基本就这么过程。
辩护人:就是说呢,到最后你已经 …..(被审判长喝止)
审判长:辩护人请注意,你对王福义政委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好,我问完了。
审判长:下面出示:王福义政委接徐勤先电话时的记录稿复印件。辩护人可以看,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出示的记录稿复印件后面有一行用墨涂抹的痕迹,你看清楚了没有?
徐勤先:看清了。 审判长:下面宣读王福义政委关于电话记录稿涂抹痕迹的说明。
(审判员周心华宣读)这是今年5月18日军区作战部彭部长、徐勤先给我打来电话的记录 。最后记的几个字是徐勤先说的,意思是我不同意这个办法,我不能执行这个任务,不能指挥,至于谁指挥,你们定吧 。我交给秘书整理入档时当时怕泄露出去被社会上坏人利用,也担心会影响部队的士气,就用墨笔涂掉了。89年7月28日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王福义政委的说明,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王福义政委证明:这个电话记录稿抹掉的最后一行,就是你给他打电话时表示不执行命令的话。你对王福义政委这个说明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有点出入,我说的没有像他讲的这样,但是我不参加这个意思跟他说了,我有不同意见,我也讲了。
审判长:涂抹的部分就是说只以表示不执行的话。
徐勤先:这个中间呢,一个是执行、指挥这些词啊都很少出现,我一般都讲的是,当时我的思想就是不参加,就多半用的就是不参加、想参加。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宣读38集团军副政治委员吴润中的证言揭露。
(审判员冯兆山宣读)讯问证人笔录,时间:1989年9月15日上午,地点:北京市北池子44号38集团军指挥所,
询问人:吴学勃,被询问人:38集团军副政治委员吴润忠。
问:请你谈一谈徐勤先5月19日的情况
答:5月18日晚,王政委召开常委会,传达了军委的命令,并说徐勤先对这个任务不理解,不能带领部队执行任务,谁来指挥,请军里定。王政委传达完以后,常委们很气愤,骂徐,说徐必须服从38军,要政委立即给徐打电话,让他参加。常委会还没有完,王政委去打电话,没找到。会议又继续进行,讨论了具体的部署。接着王政委又打电话,我们在会议室等着。王政委打完电话,说徐还没有转过来,但表示可以考虑考虑。大家都说,不行,他必须参加。这时刘振华政委打电话询问:徐勤先传达了任务没有?他表示了态度没有?一早王政委又给徐打了一次电话,这是第三次电话,王打完电话后告诉我们说,徐表示可以考虑考虑(参加)。接着,王福义政委找我,说对徐勤先怎么处理?我说叫上张副军长。我们三人简单地研究了一下,议定由我代表军常委,到北京去做徐的工作,无论如何得让他参加,拉也得把他拉出来。第二天19日,我来到了北京,近十一点多钟到了总医院。我先问了问了问他的病情,接着转入了正题,讲了常委的决定,我说常委对你的态度很气愤,这是十分错误的。他说:不执行命令是错误的,我明白。吃了午饭以后,我又说我来的任务就是转达军常委的决定,你必须参加这次行动。他表示那好吧,我可以参加。但我话已经说出去了,军区还信任我吗?我说军区没说不让你参加,他说那好吧。我提出让他出院跟我走,他说不回去了,在北京等;我又提出到工兵处去等部队,他说没有必要;我又提出让他到总参通信兵军部(军里前指)去,他说你放心,我参加,我知道前指的电话,我自己找。接着,他对部队执行任务的情况讲了三条 ,一条搞好动员、统一思想、讲明任务 ;第二条武器、子弹不发给个人;第三条组织好部队开进,保证安全。这样我于4:20左右回到了保定,向王政委作了汇报。王政委说:完了,军区已通知不让他参加,切断他与军里的联系,他参加是对部队的干扰。然后王政委又让我打电话通知徐勤先,我就给徐打电话,但被学生堵住了,一直没有打成 。20日上午,我一边开会,一边往北京打电话。上午10点钟左右,要通了,转达了军区不让其参加的通知,在军区总医院治病,不要去部队了。徐勤先说我明白了。89年9月15日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吴润忠副政委的证言,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吴润忠副政委证明1989年5月19日,由于你拒绝执行军委命令,他受军党委指派到北京给你做工作。你对吴润忠副政委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大体上符合,具体时间我记不太清楚。似乎是早饭后,再一个就是让我到部队去一下,这个事情我记得好像没说,因为当时情况,我身体也确实不好,再一个我身边一个人没有,就让我去,我也不能去。所以我也没记得他说过这个事,反正到军指挥所这是肯定的,我说我想办法找,我知道到军指挥所,明天早晨去。完了。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宣读 38集团军副军长刘丕训的证言揭露。
(审判员周心华宣读)5月18日下午,王政委让我们到办公室开会。下午4点多,徐给王政委打电话,时间较长,最后王政委在电话上说:老徐,你要慎重啊、认真考虑。我当时就觉得有问题。王政委随后在会上说,徐勤先对执行任务有看法,不想参加。后来王政委和张副军长、吴副政委商量,让吴去给徐做工作。第二天,我们按计划准备车辆、武器、弹药,部队开进,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军前指提前3个小时到达北京。我们到的第二天,总政杨主任去了,说徐不执行任务是犯法行为,讲的很严肃 。1989年8月31日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刘丕训副军长的证言,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刘丕训副军长证明1989年5月18日下午,王福义政委在军党委常委会上说你不执行命令,并决定 吴润忠副政委到北京去做你的工作。你对刘丕训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宣读北京军区作战部马景然处长证言
(审判员冯兆山 宣读)5月18日下午晚饭前,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在主楼电梯口碰见了邹玉琪参谋长,他让我将徐勤先(38军原军长)送到85号楼,早点走,休息 。根据参谋长指示送到85号楼二层南侧一个房间,具体房间号当时没注意,而后我就让徐的司机把我送回办公室楼。以后的情况就不太清楚了。马景然1990年1月9日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马景然处长的证言,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马景然处长证明:1989年5月18日晚饭前,他把你从军区机关主楼送到军区85楼招待所休息。你对马景然处长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宣读 38集团军司令部管理处汽车排专业军士、徐勤先的汽车司机平发奎证言揭露
(审判员周心华宣读)5月18日上午,我开车将军长家属接到总院,上午11时送军长家属回家,范所长搭车到丰台车站。中午我在军长家吃的饭,大约下午3点 ,我开车返回总院,正赶上军长找车要去军区开会,我和军长约下午4时赶到军区主楼。军长上楼开会,我在车上等,约6时许看到军长和军区机关的一位同志,一起出来陪我们到军区85楼招待所吃晚饭,并给军长安排在213房间。饭后,我开车将军区机关的同志送回主楼。军长说:我们看完新闻就走。7:40 我和军长开车经长安街回总院。1989年6月2日
审判长:刚才宣读的汽车司机平发奎的证言,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汽车司机平发奎可以证明,1989年5月18日下午 他开车送你到军区开会,晚6点许将你送到85号楼招待所213房间,晚7:40又把你送回军区总医院。你对汽车司机凭发奎规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告人徐勤先违抗戒严命令的事实,还有什么问题需要直接讯问被告人,或者提请本庭审问的?
公诉人:徐勤先,我问你两个问题 第一,5月18号,你向军区领导表示不参加执行戒严任务,是不是事实?
徐勤先:是 。
公诉人:第二,在传达命令时,你不想执行这个任务,讲那些话,和军区当时参加传达任务的领导批评的你一些话,你有记录没有?
徐勤先:没有。
公诉人:那么现在你一再讲几个证人的证言,与你当时讲的不一致,有什么根据?是不是靠回忆啊?
徐勤先:靠什么?靠回忆 ?
公诉人:靠回忆啊 ,你有什么根据?你当时没有记录啊 ?现在你讲的几个证人的证言,跟你当时讲的不一致,有什么根据啊 ?
徐勤先:有些事情这个时间长了记不清,但是有些事情你想了或者你没说 ,有些事情根本就没有想、它就不可能说出来 。所以现在这个证言里头,就出现了好多根本没有想过的事情,但是证言里面有。这个作为我个人来讲,我就没有办法了。因为我有些话确实没有那么说,没有那样讲。
公诉人:是你自己现在认为的,是不是? 徐勤先:是。
公诉人:问完了。
审判长:辩护人,对被告人徐勤先违抗戒严命令的事实,还有什么问题,需要向被告人直接发问,或者提请本庭审问的?
辩护人:我讲一个问题;徐勤先,一九八九年五月十八日之前你是否带领部队进京执行过任务?
徐勤先:十八日以前执行过,从四月份就开始了,4月22、4月27、5月4号三次。
辩护人:执行情况如何?
徐勤先:都没什么问题,完成了任务。和群众围栏军车,都没发生太大的问题。
辩护人:好,我问完了。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调38集团军到北京执行戒严任务,这是中央军委的命令,在军区向你下达了军委的命令后,你作为38集团军军长,你为什么不执行?
徐勤先:因为5月18号这次执行任务,这已经任务算第四次,下达是第三次。第一次是4月22;第二次是4月27 ;4月27 以后没有回去,中间5月4号还有一次 。那么这次,下达这是第三次下达,要论执行任务的次数呢,这应该说是第四次。在这个之前呢,要来执行任务,第一次问题不大,因为是胡耀邦逝世追悼大会以后送灵,中间围观的群众比较多,保证灵车通过不受阻,和公安、武警、加上群众共同维持秩序 ;第二次是4月27下午,突然地迅速调部队进京执行任务,维持秩序,保卫协助公安武警、保卫重要目标。这次执行任务过程当中,出现了群众围、拦军车这样一些状况,说对军队这个行动不理解、不支持 ,当晚没有返回。住下来住到北京一直到把五一、五四过完 。这部队来的时候,是没有带食品,因为原来就是以为当日完成任务 当日返回。在购买食品当中,商店、群众采取了不合作的态度:一个是不卖;一个是要高价 ,总而言之,所遇到的情况就是群众对军队不大那么太支持 、不大理解啊、有情绪吧。有的还向军队吐口水,说你们不到前线去作战,上这干什么来 发生这样一些事情。另外在这个期间,中央领导同志、当然包括舆论 (舆论自不再说),也包括中央领导同志,都做过关于解决这个事件,一些重要的指示 。总的意思,这个事情5月4号以后,这个事情没有完,但是以后就是要争取纳入民主法治轨道来解决。对于部队前几次执行任务,没有动刀、没有动枪、没有流血 、没有冲突,首长们也都比较满意。所以当时存在的期望,就是还是希望中央能够下一番功夫、多做一点工作,而且从4月底,做工作的情况来看,有明显的效果。4月27号游行以后,28、29,国务院发言人袁木做了一次对话。【未完,待续】
徐勤先将军“抗拒戒严命令案”庭审文字实录(上)
茶先生 (2025-11-29 23:04:10) 评论 (3) 《八九一代》杂志编辑部(投稿邮箱generationof89@gmail.com)
(编者注:本文字实录根据著名“六四”研究学者、八九民运参与者吴仁华先生25年11月24日首先在网上发布的“开庭审判徐勤先案件”录像视频整理而成,录像标明开庭时间为一九九0年三月十七日。)转载本文请注明出处。
(开庭铃声,书记员赵永海宣布)请公诉员、辩护人入庭,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报告审判长,公诉员、辩护人已经入庭,被告人已押到候审室候审,开庭准备工作就绪。
审判长魏士斌(以下简称审判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军事法院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徐勤先到庭!
(徐勤先在前后共3名士兵的押送下进入法庭,在被告人席站立)

审判长:北京军区军事法院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1989军检法字第11号通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1条之规定,对北京军区军事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勤先违抗戒严命令一案进行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原因是本案涉及国家机密。
审判员冯兆山:被告人徐勤先,(徐勤先喊“到”)坐下。你还有别的名字没有?
徐勤先:没有。
审判员冯兆山:今年多大岁数?
徐勤先:55。
审判员冯兆山:哪一年哪一月生?
徐勤先:1935年8月。
审判员冯兆山:什么民族?
徐勤先:汉族。
审判员冯兆山:原籍是哪里的?
徐勤先:原籍,算辽宁沈阳吧,我生在山东。
审判员冯兆山:生在山东。辽宁沈阳市人。现在家住何处?
徐勤先:北京八大处。
审判员冯兆山:具体地点、楼号? 徐勤先:沙家坡1号吧,20楼2 单元
审判员冯兆山:什么文化程度? 徐勤先:大专。
审判员冯兆山:什么时间入伍的? 徐勤先:1950年12月。
审判员冯兆山:入伍以后都历任什么职务?
徐勤先:学员、报务员、参谋、副营长、营长、团参谋长、科长、处长、师参谋长、师长、副军长、军长。
审判员冯兆山:什么时间任38集团军军长的? 徐勤先:1987年12月。
审判员冯兆山:什么时间被授予什么军衔? 徐勤先:1988年9月授予少将军衔。
审判员冯兆山:何时被监视居住的? 徐勤先:1989年9月11日。
审判员冯兆山:监视居住的地点在什么地方? 徐勤先:北京卫戍区上威店仓库。
审判员冯兆山:就一个地方? 徐勤先:以后转到军区后勤492仓库。
审判员冯兆山:何时、因犯什么罪被依法逮捕的?
徐勤先:1990年1月9日,逮捕证上写的是因为“违抗戒严命令”。
审判员冯兆山:逮捕以后关在什么地方? 徐勤先:北京军区看守所。
审判员冯兆山:你过去受过什么奖励没有?
徐勤先:立过功,当过先进工作者,受过一些奖励,都记不清了。
审判员冯兆山:立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徐勤先:工作积极努力,任劳任怨。
审判员冯兆山:过去是否受过处分没有?
徐勤先:这个记不太清楚了。当时、以后也没有见(过处分决定)。受过批评是肯定的,因为丢失过一次地图,这个不知道最后是给了处分还是批评一下就完事了,闹不太清楚。
审判员冯兆山:过去是否受过刑事处分没有? 徐勤先:没有。
审判员周心华: 被告人徐勤先,(徐喊到),坐下。两个手不要乱动,放好了。现在向你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名单,告知你在法庭上享有的各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5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0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合议庭由本院大校副院长魏士斌、正团职上校审判员冯兆山、副团职中校审判员周心华组成,由副院长魏士斌担任审判员冯兆山。本院正营职少校审判员赵永海代理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2条之规定,北京军区军事检察院上校副检察长姜吉初、正团职中校检察员蒋继光、正营职少校检察员王昌生出庭支持公诉并对法庭审判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由你委托的北京军区法律顾问处法律顾问杨云凯、曲衡栋担任你的辩护人,出庭辩护。

从左至右:冯兆山、魏士斌、周心华
审判员冯兆山: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向你宣布的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你听清了没有?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员冯兆山:坐下。
审判员周心华:需要你起立的时候,由审判长来指定你起立。听见了吗?
徐勤先:听到了。
审判员周心华: 被告人徐勤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3条、第24条、第25条的规定,你在法庭上享有申请回避权。如果你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本案,你可以提出理由申请回避,但是否应当回避,由本院院长或者由北京军区军事检察院检察长依法决定。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员周心华: 你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是否申请回避?
徐勤先:不申请,都同意。
审判员周心华: 被告人徐勤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你在法庭上享有辩护权利。除辩护人为你辩护以外,你自己可以行使辩护权,进行陈述和辩护。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员周心华: 被告人徐勤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8条的规定,你在法庭上还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在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终结后,你可以做最后的发言,你对自己的犯罪有何认识、对法庭有何要求,都可以进行最后的陈述。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员周心华: 被告人徐勤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中国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你在法庭上应当遵守法庭秩序、听从法庭指挥、如实回答本庭审问。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 被告人站起来。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姜吉初宣读起诉书)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军事检察院起诉书(九零京军检诉字第一号)
被告人徐勤先,男,汉族,现年54岁,辽宁省沈阳市人,小商贩出身,学生成份,大专文化,1950年12月入伍,1956年7月入党,1987年12月任陆军第38集团军军长,1988年9月1日被授予少将军衔。因违抗戒严命令,于1989年5月23日被撤消军长职务,同年9月11日被监视居住,1990年1月9日被依法逮捕。
被告人徐勤先违抗戒严命令一案由解放军军事检察院侦查终结,并于1989年12月8日授权我院进行审查起诉。
现查明:1989年5月18日16时许,北京军区政治委员刘振华(当时周衣冰司令员正参加上级召开的紧急会议)等领导同志在军区办公楼主楼三层会议室,向徐勤先传达中央军委关于调38集团军到北京执行戒严任务的命令。当刘政委等军区领导同志传达军委命令和部署任务后,徐勤先即表示拒绝带领部队进京执行戒严任务。他说:“动用军队这样的大事儿,我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体会议进行讨论,究竟这样做对头不对头?这样的命令应当由国家发布,以党的名义发布是不合适的。”他还说:“这样的行动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一个事件也可能短时间看不清楚,但历史可以证明,执行这样的任务可能立功,也可能成为历史罪人。他声称带武器执行这样的任务我无法执行,中央军委可以任命我当军长,也可以撤销我的职务,这样的命令我无法执行,请领导另找别人吧。” 在军区领导的严厉批评和指令下,徐勤先到军区作战值班室,用保密电话将军委的命令传达给了该集团军政委王福义,并对王说:“我不同意这个办法,我不能执行这个命令,我不能指挥了,至于谁指挥你们定吧。”当晚七时许,徐勤先在军区85号楼招待所213号房间给军区刘政委打电话说:“命令我传达下去了,今后这件事就不要再找我了。”此后,徐勤先没有向军区领导表示过要执行军委的命令。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有书证和证人证言佐证。徐勤先违抗军委戒严命令的行为干扰了领导机关对戒严任务的部署,助长了动乱和暴乱分子的嚣张气焰,增大了部队进城执行戒严任务的困难,严重损害了我军的政治声誉,在国内外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
被告人徐勤先身为集团军军长,在党和国家处于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临阵抗命,严重地危害了党和国家的利益,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9条的规定,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第17条之规定,被告人徐勤先的行为已构成违抗戒严命令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此致北京军区军事法院。
(北京军区军事检察院)
副检察长:姜吉初
检察员:蒋继光、王昌生
1990年1月10日

审判长:被告人坐下。被告人徐勤先,下面本庭根据起诉书的指控,对你违抗戒严命令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被告人徐勤先,你是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接到谁的通知到北京军区机关受领任务的?
徐勤先:1989年5月18日中午,接到军里面唐明洪副参谋长电话,让我到军区受领任务。
审判长:唐明洪是怎么通知的? 徐勤先:电话通知的。
审判长:电话通知的,你对唐明洪是怎么讲的?
徐勤先:当时因为我有病住院,他问我能不能去。我说昨天的结石已经排出来了,现在勉强可以去。
审判长:你是什么时间、因患何病到北京军区总医院住院的?
徐勤先:89年5月16日中午前后,由房山280医院,因为泌尿系统结石转到军区总医院。
审判长:住在医院哪个科? 徐勤先:内5科。
审判长:泌尿结石是什么时间排出的? 徐勤先:5月17日晚饭前后。
审判长:结石排出以后你当时的身体状况如何?
徐勤先:虚弱、疼痛、无力。因为5月15日发病折磨了两三天。精力不支,身体疲倦,另外身体疼痛的部位很多。
审判长:你住院除了泌尿性结石以外,还患有别的病吗?
徐勤先:当时,3月中旬集训时摔坏了脚,顺便检查一下子。其他的是顺便检查。
审判长:下面宣读38集团军司令部副参谋长唐明洪证言揭露。
(审判员冯兆山宣读证言)5月18日12点30分,我接到军区作战部洪水丰同志电话,通知我说:请你军军长下午3点到军区办公楼主3楼会议室开会。我问有什么事?他说有任务。同时他通知我马上派直升飞机到石家庄接27军秦军长到军区开会。接到这个电话后,徐当时因尿道结石去军区总医院住院,不在营房,我立即将情况报告了王政委和军在家的其他领导同志,我建议军长因病住院,是否请王政委参加会议?王政委指示:请示一下军区,我去行不行?我立即打电话,向洪部长作了请示。洪请示军区首长后,答复:“政委去不行,必须军长去。”我把军区的意见报告了王政委,就立即用电话通知了在军区总医院住院的徐军长。徐当时问有什么事?我说不知道,可能有任务。徐又问:非要我去吗?我说已经请示了军区,军区说非要你去。徐说:那我就去吧。 1989年7月28日唐明洪
审判长:刚才宣读的唐明洪副参谋长的证言揭露,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唐明洪副参谋长的证言证明:5月18日中午12点39分,他接到军区作战部洪部长电话,通知38集团军军长下午3点钟到军区办公楼主三楼会议室开会。经向38集团军政委王福义报告,并向军区首长请示,用电话通知了在军区总医院住院的徐军长。你答应自己去军区开会。被告人徐勤先,你对唐明洪副参谋长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证言基本上符合事实。就是中间说我能不能去,我说了我的身体状况,我说我可以去,因为前一天结石排出了。因为他当时对我病情也不十分太了解。如果是17日晚饭前的状况,我是去不了的。我说了一下病情,表示可以去。当时的具体时间记不太清楚了。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你几点钟到达北京军区机关受领任务,是几点钟离开北京军区总医院的?
徐勤先: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当时接到电话后就找车,当时车到车站送卫生所长回营房,车当时还没回来。我又找总院请他们派车。要了几个电话要不通,院长啊,院务处啊,最后又打到军区作战值班室,请他们告诉军区后勤,请他们转告医院给我派个车。这中间耽误了一段时间。以后医生知道我要到军区去,来了几位医生帮我检查处治身体。因为当时病后身体比较虚弱,有不少问题,他们帮我打针拿药,处治了好半天。以后,车回来了。具体时间记不清楚,可能在14点到15点之间。
审判长:最后做谁的车去的?司机是谁? 徐勤先:我们军的车,司机是屏发奎。
审判长:你是几点钟到达北京军区机关的? 徐勤先:大约16点左右吧。
审判长:你在军区机关什么地方受领的任务?
徐勤先:当时我记得是三楼西侧的会议室,军区主楼三楼。坐东侧的电梯,往西走,会议室是在走廊的南侧。
审判长:你在军区机关受领任务时,军区有哪些首长和工作人员参加?
徐勤先:刘政委、李副司令、邹参谋长,后勤的徐部长不知道是先去的还是会议中间去的,记不清了。还有作战部的部长、其他的有的人面熟叫不上名字,还有几个工作人员。
审判长:军区司令部黄云桥副参谋长是否参加了?
徐勤先:邹参谋长,黄云桥副参谋长。
审判长:作战部的戴金生副部长是不是参加了? 徐勤先:这个记不清了。
审判长:你认识吗? 徐勤先:认识。
审判长:军区给你下达任务是从几点开始的?
徐勤先:没有记准确时间,现在记不起来,大约16点左右。上去以后,卫戌区领导走了以后,就给我讲。
审判长:军区给你下达任务的首长是谁?
徐勤先:主要是三位首长讲了。刘政委、李副司令和邹参谋长。据我记得的是,刘政委讲了讲情况,说北京游行示威,比前一些时候有些发展,情况有些严重;李副司令主要讲戒严的具体任务,哪个单位出多少人、出多少武器装备。邹参谋长讲的是具体要求。有个简要的记录。
审判长:这三位首长给你下达的主要是什么任务? 徐勤先:戒严任务。
审判长:到哪里的戒严任务?
徐勤先:就是进京,指定了几个点,先进入这几个点,这几个点,有点记不清了,住到炮兵、通讯兵部啊,指定了几个位置,先到这几个位置。
审判长:进京执行戒严任务。 徐勤先:对
审判长:调谁进京执行戒严任务?
徐勤先:我们军里面是一万五千人,200到300辆装甲车,其他的携带武器、弹药。
审判长:要求几点钟、要求什么时间到北京? 徐勤先:5月20日。
审判长:具体几点? 徐勤先:记不清了,反正是20号。
审判长:你再想想。
徐勤先:记不起来了,只记得是20号。也许当时的记录上能够有。当时也没有规定具体的出发时间,反正就是20号到。
审判长:部队到达北京后集结地域在什么地方?
徐勤先:现在记不清楚了。当时有军委总部大院等。
审判长:军部住什么地方? 徐勤先:总参通讯兵。
审判长:我再问你一下,刘振华政委当时是怎么讲的?
徐勤先:准确的记不太清楚了,模模糊糊的印象,大概讲的是,说杨(尚昆)副主席召集了几位军委总部的领导同志开了一个会,说了说北京当时游行示威情况有些发展,我们退一退,他们就进一进,有的还出了一些胡耀邦的小册子,打中央等等。还有一些情况我都记不太清楚了,因为有将近一年的时间了。大概就是这些情况。
审判长:刘政委讲没讲戒严的问题?是怎么讲的?
徐勤先:这个记不太清楚了,是刘政委讲的,还是李副司令讲的,还是两位首长都讲了。我印象里,刘政委讲了情况,李副司令具体讲了戒严任务。
审判长:讲没讲调哪些部队到北京执行戒严任务?
徐勤先:这个不知道是哪位首长讲的,有几支部队,有北京卫戌区、27、还有65,一共是出4万5还是5万人。
审判长:这是刘政委讲的吗? 徐勤先:好像是李副司令讲的。
审判长:刘政委还讲什么了吗? 徐勤先:现在记不起来了,当时有个记录。
审判长:李副司令主要讲的是什么?
徐勤先:李司令就讲了这个些具体戒严任务。哪个部队出多少人,出多少武器装备。住到什么位置,是他讲的呀还是邹参谋长讲的这个记不太清楚了。
审判长:戒严部队出多少人,带什么武器装备,这些都是李副司令讲的。还有谁讲了?
徐勤先:邹参谋长讲了讲,进驻以后的一些要求。
审判长:有什么要求?
徐勤先:要求是着装,还有什么问题,他讲了六七条,记不太清楚了,有记录。
审判长:别的首长还讲了吗?
徐勤先:记不得了,当时,上次法院同志来问,说徐部长可能讲了。以后我回忆回忆,可能徐部长讲了,讲了几句。原来我记不得了,他讲一讲无非就是生活保障上的事。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调38集团军到北京地区执行戒严任务,是哪里的命令?
徐勤先:当时好像没有明确说是哪一级的任务。但是我的印象里头,这是军委总部的命令。
审判长:对北京部分地区实行戒严,是哪里做出的决策?
徐勤先:这个当时,印象有点模糊了。就是说杨副主席召集几个人开了个会,其他的有什么内容,现在记不太清楚了。
审判长:说没说对北京部分地区实行戒严是哪里的决策?
徐勤先:好像没说。
审判长:你现在知道是哪里的决策吗?
徐勤先:现在当然知道了,是党中央、中央军委,国务院发布的。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北京军区首长向你下达了中央军委调三十八集团军到北京执行戒严任务的命令后,你作为三十八集团军军长,你当时是如何表示的呢?对执行中央军委的命令采取了什么样态度?
徐勤先:这些领导同志们讲完以后,我首先询问了一些不大清楚的问题。因为传达的时候比较快,记录上也不准,有几个问题不太清楚。我就把不太清楚这些问题询问,其中一个印象比较深的就是关于武器装备的携带。武器装备携带讲到各种轻武器、自动步枪、冲锋枪、带多少发子弹、手枪及其他武器。当时其他武器这个概念不太清楚,我就询其他武器包括什么?首长回答就是轻重机枪,包括高射机枪。当时还说到装甲车,坦克六师够不够?我查了查编制简表,我看了看坦克六师除了在修的,装甲车达不到200-300辆。还有几个问题不太清楚,就是把不太清楚几个问题都请示完,首长也回答完了,以后我就讲了,我说这个事情我有不同意见,我说这是个群众性的政治事件,主要应当用政治办法来解决。如果要动用武力,我说卫戍部队、公安、武警,这就够了。如果非要用野战军,我建议把野战军调到北京近郊,保持威慑,下面的话我当时没有讲,保持威慑,便于周旋,用武力为政治解决做后盾。这都没有讲。我说这么大的事情,应当很好的研究一下。我建议中央政治局、国务院、中央军委开会好好讨论一下,究竟怎么处理合适。我说军队纳入国家体制,人大也可以讨论一下。我说这个任务和到前线打仗、抢险救灾不一样,那个作战任务、阵线都比较分明,任务也比较明确。这样的任务携带武器装备,好人坏人混在一起、军队老百姓混在一起,怎么执行?打谁?接着我表示这样的命令最好军区直接向军里传达。以后几位首长说,你还是传达吧,你不传达不好吧?当时我说上级可以任我也可以免我,这个任务执行好了是功臣,执行不好可能成为历史的罪人。中间几位首长说:命令不通过你军长直接传达不好吧。我说军队是党绝对领导的,不是听哪一个人的。谁传达都一样。当时鉴于这个任务的复杂性,我前面讲的,好人坏人混在一起分不清,军队老百姓混在一起分不清,发生冲突、将来出了事谁负责?首长说我们共同负责,大家负责。我说:话是这么说,要是出了事还是直接责任者的事。以后还是说:你还是传达吧。说了几次,我以后还是传达了。
审判长:你还有什么表示? 徐勤先:没有别的表示了。
审判长:命令,你是执行还是不执行?
徐勤先:当时我就去传达命令了。这时候好像没再说别的。
审判长:你再想一想? 徐勤先:没有别的,没有再说别的话了。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动用军队这样的大事,我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体会议进行讨论,究竟这样做对头不对头?”这些话你讲了没有?
徐勤先:没有这样讲。我就讲这样大事,不光指的是要调动军队解决这个问题,就是整个事件,这样的大事应当慎重地再研究、解决,所以我建议中央政治局、国务院、中央军委讨论一下怎么办好。另外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已经涉及到动用军队的问题了,所以当时我也顺便说到了军队纳入国家体制,人大也可以讨论一下。是这么个顺序讲下来的。
审判长:这个意思还是有的。这么大的事情应该讨论啊,人大、国务院讨论。
徐勤先:这个意思有呢,这里面的差别挺大。 审判长:有什么差别?
徐勤先:因为我们军队是党绝对领导的,无论中央政治局讨论、中央军委讨论这个都是可以的。我讲的时候意思很清楚,中央政治局、国务院、中央军委讨论。后出来的事件因为涉及到动用军队,如果按照过去宪法,人大常委就不能讨论,现在纳入国家体制,人大常委也可以讨论。最后我还说了一句,不是讲科学、民主决策吗,这也是中央讲的嘛,我就建议中央政治局、国务院、中央军委讨论一下。现在说我是光讲到了人大常委会、国务院讨论一下子,究竟对头不对头?这就把主次颠倒了。作为科学、民主决策程序来讲,我们中央讨论、中央军委讨论,当然为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其他的国家机构也可以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必要的讨论。但是不能把中央政治局甩掉,光让其他国家机关讨论了,这就不符合宪法,不符合我们军队的传统,不符合我们军队的根本制度。处理这个事件或者涉及动用军队,都是同样的道理。因为宪法都已经载明我们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当中处于领导地位。
审判长:也就是说你还讲了就是建议中央政治局讨论。
徐勤先:中央政治局、中央军委。
审判员冯兆山:那么对北京部分地区实行戒严,你知道中央政治局就没讨论吗?中央军委没讨论吗?
徐勤先:当时怎么决策的,不太清楚。当时听到一说这样处理,这个决策究竟科学化、民主化、正确程度与否,就从这个科学民主决策程序……
审判长:先别往下说,我就问你,你怎么知道政治局、国务院没有讨论呢?
徐勤先:不知道。
审判长:“动用军队动用这么多军队全副武装到北京来,需要有文字命令。这样的命令应当由国家发布,党的名义发布是不合适的。”这个话你当时是不是讲了?
徐勤先:这个到了会议的最后阶段,这次我提到了这是个大事儿,我建议军区最好是发个文字命令。这个提到了。讲“应当由国家的名义发布,以党的名义发布是不合适的”,这个事情呢在我的头脑里头没有这样想法,在会议上我也根本没有这样讲,因为头脑里头根本没有这样一个概念。
审判长:“现在带枪开着装甲车进城对不对?”这个话你讲了吗?
徐勤先:这话好像不是这么说的吧?要说到的话就是现在,就因为这个涉及到,这个群众性的政治事件呢,应该用政治办法来解决,就这样处理,究竟合适不合适啊?说到这个意思,刚才这个审判员冯兆山讲到这个意思,这个话我不记得是这么说的,请审判员冯兆山再说一遍,我再回忆回忆。
审判长:“现在带枪、开着装甲车进城,对不对?”
徐勤先:没有这么说。要说到,就是用武力解决这个问题,究竟合适不合适?
审判长:“这样的行动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一件事也可能短时间看不清楚,但历史可以证明”,这话你当时说了吗?
徐勤先:这个是当时说的呀,还是以后说的,记不太清楚。这个我思想上有,在哪个场合,或者在什么时候说的,这个倒记不太清楚了。
审判长:“执行这样的任务,可能立功,也可能成为历史罪人”,这个话你当时讲了吗?
徐勤先:这个话当时讲了。
审判长:“中央军委可以任命我当军长,也可以撤销我的职务”,这个话你当时讲了吗?
徐勤先:当时说到了这个意思,但这个话好像不是这么说的。因为我说到了,这个命令最好由军区直接向军里面传达。首长说:不通过你军长不好吧?我说:上级可以任我当军长也可以免我当军长。没有提到中央军委。
审判长:哪里可以任你,哪里可以免你呢?
徐勤先:这个当时没有说。当然是有任免权的,当时没有说。
审判长:“这样的命令我无法执行,请领导另找人吧。”这话你当时讲了吗?
徐勤先:这个话是接着,就是说这个任务好人坏人分不清 ,军队老百姓混在一起 ,怎么执行?是这样说的 。
审判长:怎么说的?
徐勤先:就是讲到 我说这个任务和作战、 和抢险救灾不一样,因为那个任务明确阵线分明,目标也清楚;说这个任务 好人坏人混在一起 军队老百姓混在一起,这怎么执行 ?这个没法执行 ,好像没有说。
审判长:那好人坏人怎么着 ?你把后面讲清楚一点。
徐勤先:我说怎么执行 ?当时讲怎么执行还是无法执行,我记得好像说的是怎么执行。
审判长:“请领导另找人吧 ”,这话你讲过吗 ?
徐勤先:这个话记不太清楚,因为这个事在我的印象里头,指挥班子不是一个人 ,是一个班子。好像另找人吧 ,你这不需要另找,军长不在有副军长,还有军政领导,有政治委员,有参谋长。所以当时好像就没有说到这个事。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你对执行军委的命令, 究竟是什么态度?军区首长给你下达了命令以后,你对执行命令究竟是个什么态度?
徐勤先:当时我对这个问题有些想不太通。理由就是前面讲到的那些。
审判长:你直接回答我的提问。你对执行军委的命令当时究竟是什么态度?仅仅是思想不通的问题 ,是拒不执行的问题?还是什么问题 ?你直接回答这个问题。
徐勤先:当时整个时间比较短,就这么二、三十分钟的过程,来不及作深入的、细致的思考。但是当时一边说这些话,或者一边听着首长传达这些指示,当时我有个想法 ,因为我自己思想不大能通,所以当时我个人的想法是,作为38集团军、作为整个部队应该执行。我从总院病未痊愈就去接受任务、和在接受任务过程当中我询问那些不清楚的问题,都可以说明。但是我个人的思想上严重的不通 。
审判长:你自己思想严重不通,你思想不通严重不通,那对这个命令是执行,还是不执行?
徐勤先:作为部队来讲坚决执行。作为个人来讲,我不大想参加。
审判长:你仅仅是个不想参加的问题吗?你是38集团军的军长,我军的高级指挥员,你指挥了千军万马,你不是一个普通的战士,参加又不参加的问题。究竟是什么问题?是个参加不参加的问题吗?
徐勤先:当时我个人想,就是个参加不参加的问题 。
审判长:你是个高级指挥员。你是个集团的军的军长,想参加就参加,不想参加就不参加?这个不是个参加不参加这么个简单的问题。军区首长给你下了一个命令、军委的命令,这是你参加又不参加的问题吗?这个问题 还是要求你直接回答。
徐勤先:当时想是这样想的,就是作为部队来讲要坚决的执行;作为个人来讲 我不想参加。然而分析这个问题的实质,作为指挥员你不参加,这意味着什么?这是有这个问题。
审判长:意味着什么呢?
徐勤先:意味着就是我个人不执行命令的问题。意味着这个问题,但是当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审判长:当时军区首长给下的军委的命令、命令38集团军进行执行任务,这还有意识到意识不到的问题吗?当时想法是怎么做的,你如实的向本庭如实陈述。思想严重不通,不执行。是不是可以这么说呢?
徐勤先:是。
审判长:军区首长给你下达了军委的命令以后,你对军委的命令表示不执行。对你这种态度,当时军区首长是否对你进行了批评?是怎么批评的?
徐勤先:这个记不太清楚,因为一开始我不愿意传达,说你不传达不好吧,不通过你军长不好吧 。首长们是有批评这个意思。原话都记不太清楚。
审判长:首长批评你了。批评以后呢 ,你的态度是怎么样?
徐勤先:以后我就去传达命令了 。
审判长:那么你是什么时间 、在什么地方、采取什么方法给38集团军政治委员王福义 传达的军委命令?
徐勤先:这个时间反正整个的受领任务和中间我发表一些不同意见、这个首长们批评了一些话,以后说你传达吧,我就传达了。就不知道谁把我领到会议室斜对过,外面有一个小屋,有个电话 。要通电话,给王福义政委传达的。
审判长:谁跟你一起去的? 徐勤先:记不太清楚。
审判长:有人跟你去了吗? 徐勤先:好像有人把我领过去的吧。
审判长:有人把你领过去的。那是什么地方?
徐勤先:好像是作战室一个什么屋、不是作战室,是作战室配套的一个小屋。
审判长:你给王福义政委是不是把军区给你下达的命令全部传达了?
徐勤先:凡是记得的都传达了。
审判长:你传达的时候、也就是打电话的时候,在场还有别人吗?
徐勤先:好像没有别人。有人进进出出的 ,好像挺忙碌。
审判长:不记得有谁在场?
徐勤先:具体的记不清楚什么人,就进进出出反正有人。
审判长:你给王福义政委传达完命令以后,你还向他讲过什么?
徐勤先:传达完了以后,大概意思我讲,命令就这么多内容了,我说你们研究执行吧,我说我有些不同的看法,都跟军区首长都讲了。或者这件事情,我也不想参加了。
审判长:还讲什么了? 徐勤先:大概意思就这么多。
审判长:是这么讲的吗? 徐勤先:是的。
审判长:就讲了你有想法,不想参加了。还讲过别的话没有?
徐勤先:别的不记得了,没有讲什么。
审判长:对执行军委命令的问题,你还有什么表示?向王福义还有什么表示?
徐勤先:就是我不想参加了。
审判长:你向王福义政委打完电话,传达完命令以后,你到哪里去了?
徐勤先:到85楼吃晚饭 。
审判长:军区85楼招待所。是谁跟你一起去的?
徐勤先:好像是一位处长吧,可能是姓马的。
审判长:一位姓马的处长。是军区机关的吗? 徐勤先:机关的,作战部的吧。
审判长:作战部的马处长,是马景然处长吗? 徐勤先: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审判长:你过去以后安排你住在85楼招待所什么地方?
徐勤先:记不清了,二楼的一个房间吧 。
审判长:哪一头?东边还是西边? 徐勤先:西边。
审判长:你就到军区85楼招待所以后,你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又给军区刘振华政委打电话的?
徐勤先:大概就是19点左右,吃完饭了 我在上面待了一会儿,想一想这个事怎么办?我从总院来的,因为这个任务,反正也都传达完了,事情也都清楚了,我个人思想来讲也是不大想参加。完了以后。军区让我在85楼这个意思,当时我理解,就是说你就不要回去了,因为部队很快就来了 。但这时候我思想还有些扣子都没有解开,想一想,我就给刘振华打个电话 。我说政委,命令都传达完了,我从总院来的,我说我还回总院住院去。以后这个事就不要再找我了。当时刘政委说了几句,一个是原来可能不知道我原来住院,也批评了我几句,原话都记不太清楚了。我说首长的意思我都理解,反正我现在思想想不通,这样我就回总院了。
审判长:“命令我已经传达下去了,今后这件事就不要再找我了。”这话你给刘政委讲了吗?
徐勤先:讲了,反正这个话是不是太准了,大概是这个意思吧。
审判长:刘政委批评了你吗? 徐勤先:批评了。
审判长:你给刘政委打完电话以后到哪里去了? 徐勤先:回总院了。
审判长:几点钟离开军区八十五号招待所? 徐勤先:大概也就是七点钟左右吧。
审判长:离开招待所以后到哪去了? 徐勤先:回总院了。
审判长:关于执行军委命令的问题,你后来还向军区首长有过什么表示没有?
徐勤先:跟军区首长以后我就没有再直接的接触。
审判长:也就是说没其他表示了?
徐勤先:直接的没有。要有的就是王福义跟军区首长报告。
审判长:我就问你,直接向军区首长关于执行军委命令问题,还有什么表示?
徐勤先:直接的没有。
审判长:下面宣读三十八集团军警交连班长、徐勤先的警卫员贾语村(音)的证言和对徐勤先公文包内文件的清理登记第一页。
(审判员周心华宣读)5月24日那天,有几个人进入徐军长病房说:“徐军长出院了,你把他的东西收拾一下。”我就收拾东西 在拿公文包时,我想这几个人我都不认识,也不知干什么的,其他东西可以给,公文包是徐军长随身带的东西,里面的东西一定很重要,不能给他们。于是我就谎称这包是我的,我自己带回去。他们也就没说什么,给我留了下来。我把包带回去之后,因为当时乱哄哄的,又不知把包交给谁最合适,就把包锁在一个大木箱里,决定哪天徐军长本人跟我要时再拿出来。在五月二十四日至十月十日之间没有任何人见过此包,也没有看过里边的东西。最近保卫处朱干事、政治部李主任先后找我谈起包的事,我也不了解是怎么回事,就没有交出来。因为我是徐军长的警卫员,要对他本人负责,只能把包交给他本人是最合适的。今天专案组的同志找我,说徐军长要公文包。 我不放心,后来经过仔细考虑,还是把公文包交给他们了,因为他们是徐军长专案组的,又是上级组织派下来的,我应该相信他们。以上是我对公文包的做法。一九八九年十月十日。
徐勤先公文包内文件清理登记第一项,一、八九年五月十八日下午在军区接受命令记录,共四页。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警卫员贾雨村的证言和文件清理第一页,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警卫员贾雨村证明:你的公文包是五月二十四日你离开军区总医院时,他从你的房间拿走的,后来一直由他保管。十月十日由他交给了专案组。经清理,你的公文包内的文件内有你一九八九年五月十八日在军区接受命令时的记录四页,你的公文包里面的文件还很多,第一项是你的记录。被告人徐勤先,你对警卫员贾雨村的证言和文件清理登记,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没有 当时为什么把我公文包没有 因为我走的时候,我就说我少了公文包。当时军区那几个工作人员有的我也不认识 。我就说我还有一个包没拿走,他说那包是警卫员的。我说不是他的,是我的。当时我也闹不清楚军区机关什么意思。所以我就提到这个事,以后这个包就始终没在我手,我走的时候也要这个包了。所以具体情况怎么拿、还留下来的,我就不清楚 。
审判长:你对贾雨村的证言有什么意见吗? 徐勤先:没什么意见,我不了解。
审判长:这个清理登记有什么意见吗? 徐勤先: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宣读被告人徐勤先在军区接受命令时的亲笔记录复印件。
(审判员周心华宣读)八九年五月十八日, 十六时。刘政委、李副司令员、邹参谋长、徐部长、彭部长召集会议。三座门参加会议,杨副主席、副秘书长刘凯等同志。杨主要说:学生静坐绝食六天,我做了忍让,我进他退。“四二六社论”,二十七日游行口号改了 。我表示与党一致,提出二十六日社论正确。取消社论、承认民主运动。有预谋的动乱,他不接受。二十六日社论不能动摇。戈(指戈尔巴乔夫)来,许多事不能按计划执行,红地毯没铺,很仓促。领导人走水泥地是第一次。戈十五来,十四日绝食,统战部与两头协商,让出地方,但以后又找不到了。那红十字会章程,绝四天以上要治疗,但以后又找不到头了。但二十二日追悼会后,目的是打倒党和政府,改组政府、人大常委会和军委,干扰了会谈。看节目,苏客人理解,有记者问天安门学生的看法 ,戈认为哪国都有,红场现在没有,以后可能有。昨天广场长安街上百万,想办法平息,两个方案 :一个方案再退,答复学生的要求,现在要追查二十六日社论,要追谁写的,承认自治组织,做工作的同志很被动 。现向北京以外扩散,太原闹,西安有,各地也来支援。一直闹下去 ,像文革。那时毛周说话也听,现在谁也不听;第二方案保持第二阵地,发现社论二十六日声明是正确的 ,执行二十六日社论精神,坏人在指挥,美国议员、现场有外国人,内部原因:我们工作的问题没把反污染自由化搞彻底,现在出了不少耀邦的小册子,依此打中央。二十六日社论,未跟上以后又僵化了。你进他退 。收拾局面,实行戒严,总理有权戒严包括首都总理有权否?法学家正在论证。根据国务院令调一批部队保卫主要目标、首脑机关。不是单纯维持秩序,三至五师,要调五万人。三十八一点五万;六十五一万;六十三一万;二十七一万;卫六千。要带武器,干部带手枪,部队冲、机、弹,要搞点训练,力求不开枪、不死人,背后是谁不清楚 。首都安全要靠北京军区了。
李:1、装甲车三百台不少于二百台; 子弹、步、冲、首手五十,其余一个基数。以连为单位携带,新兵不参加,易出问题的不参加,组织好留守;2、组织好开进与集结,五棵松以东、军博、通、炮、装、警一师、长新店二十四团,分二批:第一批二十明晚零点零零进入三角通信部驻军部;3、着装:带缸、新式服、背包、皮鞋、炊事车;4、组织好生活,但不能提前耗房子,房子住不上住帐篷,找后勤解决 ;5、组织好管理,不违背政策,无事故 ;7、保密,不该给战士讲的,不要讲,时间多长 不要讲,院内指挥、新药师派出小组。
邹:1、轻武器执行的每人一支;2、帐篷报数字;3、通信搞通。
徐:1、熟食二餐 ;2、炊事车;3、蔬菜添送;4、自身的卫生保障。
审判长:下面法庭初始记录稿,让被告人徐勤先辩认。你看一下是不是你的记录?
徐勤先:是。
审判长:辩护人看一看。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和初始的记录稿是你在军区接受命令时的记录吗 ?
徐勤先:是。
审判长:这个记录稿的前部分,主要说学生静坐、绝食这前一部分,这前一部分是谁讲的?
徐勤先:刘政委讲的。
审判长:第二部分,李,这是指谁? 徐勤先:李来柱副司令
审判长:第三部分,邹,是指? 徐勤先:邹玉琪参谋长。
审判长:第四部分,徐,是谁? 徐勤先:徐效武部长。
审判长:前面问过你,刘政委讲没讲 调哪些部队进京执行任务的问题,你是不记得了,在上面记录 ,刘政委讲了要调五万人 ,38军一万五 ;65军多少 、63多少、卫戌区多少,是刘政委讲的。记录上 。
徐勤先:刘政委讲的吗?
审判长:这不是刚才你给宣读了吗。 徐勤先:没细看。
审判长:装甲车三百台不少于二百台,子弹、步、冲、手五十,这是李副司令讲的,你的记录是这样。李副司令讲的第二个问题里头,就组织好开进与集结,这里面第一批20明晚零点零零进入三角、通信部驻军部,这句话是个什么意思?
徐勤先:二十是二十号。
审判长:明晚呢?十八号传达的命令。 徐勤先:十九号晚上吧 。
审判长:零点零零呢? 徐勤先:零点吧。这是二十号零点。
审判长:二十号零点进入三角,什么意思? 徐勤先:军队指挥所。
审判长:进入指挥所,通信部驻军部。那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就是命令三十八集团军于二十零点进入指挥所。
徐勤先:这个记不太清楚 。
审判长:你别记不清了,就你这个记录的意思吧,是不是应该这么说?应该用记录来说吧。
徐勤先:记录现在看,可以有两个意思,现在就得凭当时的记忆了。一个是零点钟就是二十号部队开始走、开始动。一个是就是零点钟进入,那就是十九号动。
审判长:零点进入吧,这是二十日零点进入,你就不能说是二十号才走啊 。你后面还记了进入,零点进入指挥所吗,对吧?
徐勤先:这个记不太准确,反正这两个意思都可能有,那就看看当时是具体怎么说的,当时的意思肯定都非常清楚。
审判长:下面宣读北京军区政治部保卫部(保证字第零一号)鉴定结论。
(审判员周心华宣读) 保证字第零一号鉴定结论 北京军区军事检察院蒋继光同志于一九九零年一月四日送来一份一九八九年五月十八日十六时的会议记录四页,以及徐勤先亲笔书写的交代材料十三页,要求鉴定该会议记录是否为徐勤先书写 。检验会议记录、笔记书写速度较快、流利自然、无伪装、水平较高,字迹特征稳定。与徐勤先的字迹比对,二者在书写水平、字的写法、运笔、搭配、比例等方面反映一致。结论 :一九八九年五月十八日十六时会议记录是徐勤先亲笔书写。
鉴定人:李献进;复核人:钟树栋
一九九零年一月五日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鉴定结论,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刚才宣读的记录稿,请被告人徐勤先辩认和技术鉴定,系被告人徐勤先亲笔书写,这个记录稿记载了被告人徐勤先在军区接受命令的时间 、参加人员、下达命令的情况和命令的基本内容。军委指示:调三十八集团军到北京执行戒严任务,带装甲车和各种武器弹药于二十日零时进入北京五棵松以东指定地域。被告人徐勤先,你对刚才宣读的你在军区接受命令的记录、和宣读的军区保卫部的鉴定结论,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宣读北京军区政治委员刘振华的证言
(审判员冯兆山宣读)徐勤先拒绝执行中央军委戒严任务的情况:一九八九年五月十八日下午十五时五十分左右,军区召集正在总医院住院的徐勤先同志,到军区办公楼三层会议室,传达军委关于调部队到北京执行戒严任务的命令。当时在场的有我和李来柱副司令员、邹玉琪参谋长、黄云桥副总参谋长、徐效武部长等人。首先,我传达了军委杨尚昆副主席关于调部队进京执行戒严任务的指示,强调指出:实行戒严是中央政治局常委研究决定的,军队进京执行戒严任务是邓小平主席批准、中央军委决定的。还讲了执行戒严任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而后李来柱决定副指挥员对38集团军进京执行戒严任务提出了具体的部署和要求。
我们谈完之后,徐勤先同志说:我有意见,请向上反映。动用军队这么大的事,应由国家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体会议进行讨论。这样做究竟对不对?这样的命令应当由国家发布,以党的名义发布是不合适的。这么大的事情,为什么不下书面命令?部队带武器、开装甲车进城对不对?这样的行动,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一个事情可能短时间看不清楚,但历史可以证明。执行这个任务可以立功,也可以成为历史的罪人。带武器执行这样的任务,我无法执行。你们可以换人。中央军委可以任命我当军长,也可以撤销我这个军长。
对于徐勤先同志的严重错误态度,我和李副司令员及在场的其他领导同志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要求他立即把命令向军里传达。最后,他由邹玉琪参谋长带领去作战部向军里传达命令。他回到接待所以后,又给我打了电话,说:“命令我转过去了,以后这件事就不要再找我了。”在电话里,我又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他:“今后你也不要管部队的事了,好好去养病去吧。”1989年7月15日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注意听了,刚才宣读的刘振华政委的证言,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刘振华政委证明:1989年5月18日15:50左右,在军区机关主楼三层会议室向你下达了中央军委关于调38集团军进京执行戒严任务的命令。你当时表示不执行,并说这样的命令应由国家发布,以党的名义发布是不合适的;带武器执行这样的任务,我无法执行;你们可以换人,军委可以任命我当军长,也可以撤销我这个军长。刘政委当即对你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当晚你在85号楼招待所又给刘政委打电话,说“命令我已传达下去了。今后这件事就不要再找我了。”再次拒绝执行命令。你对刘振华政委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刚才这个证言读的比较快 ,当时听不清 有的还记不太住 。
审判长:你听清楚了没有啊, 没听清楚可以再给你读一遍。
徐勤先: 请再读一遍吧。
(再读了一遍)
审判长:你对刘振华政委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这件事情,这个怎么讲呢 ?这个是我记错了没说清楚 ?还是首长没有记清楚。刘政委这个证言是什么时候写的?
审判员冯兆山:7月15日
徐勤先:和事后我回忆不一致的地方很多。比较重要的不一致的地方,一个是讲到关于动用军队这件大事、人大和国务院讨论的问题。我头脑里头没有这样的概念,当时也确实没有说出这样的话。当时也没有涉及到这个命令是国务院发布、不发布的问题。我说我有不同的意见,就是前面我已经讲到的,我说这么大一个群众性的政治事件呢,主要应该应该用这个政治办法来解决。所以我这建议,刘政委说的对啊 ,是建议,建议中央政治局、国务院、中央军委讨论一下,究竟怎么办合适。还有,我说军队纳入国家体制,人大也可以讨论一下。不是讲科学民主决策吗?就是使这个决策别发生失误,主要从这个角度讲到了政治局、国务院、中央军委,和这个刘政委讲的这个记的、回忆的不那么太一致。这究竟是当时我说的这个,首长没有听清楚,还是首长这个记忆上对我的意思的判断上有什么问题,我就说不清楚了。另外这命令发布问题 ,也根本没有讲到由国家发布 、以党的名义发布不合适,这个话也根本还没有讲。还有那个文字命令的问题,我只是到了后期我说了,这个事我说比较大,我说就凭现在我这个记忆 、记着这么点文字上记录,将来一旦出现差错,我说这个不好查啊。我说最好军区发个文字命令,并没有提出质问为什么不发文字命令。我记得首长还讲了,说咱们过去作战也可以先下口头命令嘛 ,文字命令好多是后发的。我说那也对 ,以后发也可以。什么执行不执行的问题 ,你们另换人吧 ,这个比较激烈的话,当时没有出现这个情况啊。当时我是不愿意传达。首长说你还是传达,你不传达不好。有一些就说这个插口吧,我讲的这个和首长说的一致,有的地方现在是是 究竟谁记错了、不准,现在不好说。反正有好多事我是没有想过,也没有说过,还有好几处。
审判长:刘政委在证明中讲:“我传达了军委杨尚昆副主席关于调部队进京执行戒严任务的指示,强调指出 实行戒严是中央政治局常委研究决定的,军队进京执行戒严任务是邓小平主席批准、中央军委决定的”,还证明你说:“执行这个任务可以立功,也可以成为历史的罪人。带武器执行这样的任务,我无法执行。你们可以换人。中央军委可以任命我当军长,也可以撤销我这个军长。”还证明你回到招待所以后打电话说:“命令我已传达下去了,今后这件事就不要再找我了。”这几点你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不怎么太一致。
审判长:我念的这几点,你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不一致。
审判长:哪不一致? 徐勤先:和我当时说的、记得的不一致。
审判长:我念的第一段话“强调指出:实行戒严,是中央政治局常委研究决定的、军队进行执行戒严任务是邓小平主席批准、中央军委决定的。”这话你听明白了吧?
徐勤先:明白了。
审判长:你前面讲过、说不知道是哪决定的,当时好像不清楚。当时传达是清楚的;第二点就是“带武器执行这样的任务,我无法执行,你们可以换人。因为可以任命我当军长,也可以撤销我这个军长”,就是你对执行军委这个命令,你的态度是什么呢?我无法执行 你们换人。因为可以任我当军长,也可以撤我的职,就是你对当时执行军委命令的态度,是这个态度。你前面讲的好像是这个意思啊 ,这意思很清楚的,证明是这个意思;第三点就是你回到85号招待所以后,又给刘政委打电话就是说“命令我已传达下去了,今后这件事就不要再找我了”,也就是说你再一次拒绝执行命令。这三点你清楚了吧,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对刘政委的证言。
徐勤先:不一致,因为首长凡是讲的重要的意思,当时我能够记的就都记了。首长补充的这些意思,这些证言上这些意思,当时不记得那么讲,如果我要讲了这样一些重要的话,我就都记上了,还是没有讲。但是这个任务是上级的、是军委的,我的头脑里头这个是清楚的,但是有些话当时怎么说的,能记的哪怕记两个字吧 ,一般的也都记了。没有记的,当时恐怕没有完全说。另外说这第二个意思,不是那么讲的,这有出入,差别比较大。
审判长:还有什么? 徐勤先:没了,反正就这段有点不太那么一致。
审判长:辩护人对刘政委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公诉人有什么要说的? 公诉人:没有。
审判员冯兆山:被告人徐勤先,这个刘政委证明:下令出战准备命令以后,你不想执行这样的命令,这个态度也是你本人的态度,说明你本人的态度。这个问题你有什么意见吗?
徐勤先:当时态度是这样的,就是我个人不参加。执行 、不执行这个词从来没有出现过。整个会议上和会议以后 出现是参加不参加这个问题。
审判员冯兆山:刘政委的证明,是证明你当时对中央军委命令的态度。你有什么意见吗?咱不说具体哪一句话,就总的来讲是证明你这个态度,有什么意见没有?
徐勤先:依然是我个人那个态度,对我个人那个态度,我不愿意参加。
审判长:下面宣读北京军区副司令员李来柱的证言。
(审判员冯兆山宣读)5月18日军区向38集团军军长徐勤先传达戒严任务时的情况: 1989年5月18日15时55分,在军区办公楼主楼三层会议室。由刘振华政委向徐勤先传达中央军委关于调部队进京执行戒严任务的命令。我和邹玉琪参谋长、黄云桥副参谋长、许晓武(音)部长、作战部彭翠峰部长、戴金生(音)副部长、许厚鼐(音)处长在场。 当刘振华政委传达完中央军委命令,我对部队进京执行戒严任务提出了几点具体要求,并强调指出:戒严是中央政治局常委讨论决定的,部队进京执行戒严任务是中央军委下达命令后,徐勤先提出我有意见,请向上反映,并说动用军队,这样的大事应当由人大常委会讨论,少数人决定不对,不符合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像前两次维持秩序不带武器还可以,现在带枪,开上装甲车进城,对不对?我认为应当正式向上反映。这样的行动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执行这样的任务可以立功,弄不好要成为历史的罪人。带武器执行这样的任务我无法执行。这个命令,我不能执行。中央军委可以叫我当军长,也可以撤我的职嘛!这样的命令我无法执行,请领导另找别人吧。 在徐勤先说这些话的过程中,军区领导对其进行了多次严肃的批评和教育,责令其必须坚决地无条件地执行命令。 1989年7月15日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李来柱副司令员的证言,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李来柱副司令员证明:1989年5月18日15时55分,刘政委和他向你下达了中央军委的命令和部署要求后,你表示:“这样的命令无法执行 ,请领导另找别人吧,中央军委可以叫我当军长 也可以撤我的职。军区领导对你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责令你无条件执行命令 。”你对李来柱副司令员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整个说来,这个与刘政委的证言有些相同的地方,不那么完全一致的地方也有。这个证言里头讲到少数人决策,我没讲到少数人决策,我就是建议,这个事怎么怎么决策,前面都已经讲过了,不重复了。没有这么讲。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宣读北京军区参谋长邹玉琪的证言。
(审判员周心华宣读) 1989年5月18日下午四时左右,在军区办公主楼三层常委会议室,军区向38集团军徐勤先军长布置进京执行戒严任务。 参加的人员有军区刘振华政委、李来柱副司令员、黄云桥副参谋长、后勤徐效武部长、作战部彭翠峰部长、戴金生(音)副部长和我。 由于调部队进京执行戒严任务的情况紧急,所以军区确定将在总医院住院的徐军长请到军区当面交代任务。由刘振华政委传达军委杨副主席关于首都实行戒严的指示,并明确了38集团军进京执行戒严维护首都秩序的任务。 徐勤先边听边记录。传达完了以后,徐勤先把他的记录重复了一遍,其他同志做了一些补充。 接着,徐勤先讲:“我有不同意见。这样大的事情,动用这么多军队,全副武装到北京来,需要有正式命令。军队纳入了国家体制,应该由人大召开会议作出决定,由国家军事委员会正式下达命令。” 这时刘政委说:“我和周司令员亲自去接受的任务,应该完全相信。” 徐接着讲:“这我相信。但是以党的名义下命令是不合适的。应该正式向上反映。我无法执行这个任务。可以由军区直接向军里下达。现在的情况很清楚,北京市有一千多万人,有那么多群众、学生和国家机关人员都卷了进去。动用全副武装的军队,开着装甲车来解决,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从军队的根本职能来讲,也是不能这样干的。这不是对付侵略。如果是执行作战任务,那不成问题。我知道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既然军委可以任命我这个军长,也可以撤销我这个军长。执行这个任务可能成为功臣,也可能成为罪人。对于这些问题,现在可能还看不大清楚。但历史会做结论。” 徐勤先讲完后,刘政委严肃批评了他的态度,指出了他的错误,并要求他把军委和军区的命令迅速下达到部队。 随后由我带他到四楼第二作战值班室,由作战部李明堂参谋要通了38集团军王福义政委的保密电话。徐勤先向王政委传达了军区的命令后,我即送他到电梯门口,他就到85楼招待所去了。 以上是根据我的回忆整理的,当时我未做记录,但这与徐勤先当时讲话的基本意思不会有出入。 1989年7月12日。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邹玉琦参谋长的证言,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邹玉琪参谋长证明:刘政委向你下达了中央军委命令后,你说以党的名义下命令是不合适的,并表示这个命令你无法执行 当即受到刘政委严肃批评,并责令你把军委命令迅速传达到部队。随后他带你到军区作战部第二值班室去,向38集团军王福义政委打电话,打完电话后你就到85楼招待所去了。你对邹玉琪参谋长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有的地方是事实,有的地方就是不一致 ,有好多话我根本没说,那时候哪有时间说那么多的话。什么以党的名义发布不合适,这些话没有说过。这个究竟怎么回事,说不清楚。
审判长:还有什么? 徐勤先: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宣读北京军区后勤部部长徐效武的证言揭露。
(审判员冯兆山宣读)询问证人笔录,时间1989年9月18日下午,地点北京军区85号楼招待所。 询问人吴学宝、蒋继光,记录人于新华,证人徐效武,北京军区后勤部部长。
问:请你谈谈5月18日下午军区常委向徐勤先传达中央军委关于调38军进军执行戒严任务的情况。
答:5月18日下午军区常委开会是从3点开始,开头由周衣冰司令员传达了军委的命令,完了以后周司令去三座门开会去了,其他常委向各大单位传达军委的命令,先是向北京卫戍区传达布置,接着向38军军长徐勤先传达,时间是4点左右,参加的有刘振华政委、李来柱副司令员、邹玉琪参谋长、黄云桥副参谋长、彭翠峰、戴金生、徐金河、还有我 。一开始刘政委先讲军委关于调部队执行戒严任务的命令;接着李副司令布置了38军的任务;邹参谋长也插了些话。完了刘政委问他都听清了吗?徐勤先情绪激动地说:我有意见,政委!这么大的事情,这么草率地决定了,少数人就决定了。说这么大的事,应当由人大、国务院讨论决定。面临这么复杂的情况,这个任务不能执行,你们另找别人吧 。军委有权任命我当军长,也有权撤我的军长 。讲到这里,刘政委批评他,说你怎么能这样,要与中央保持一致,头脑要冷静,不要犯了错误。我因为急于回后勤,布置戒严中的有关后勤事情,跟李副司令说了一声,回后勤部了。后面的情况不清楚了。我当时的印象是徐勤先违抗命令,一直说面对这么多的人,情况那么复杂,我不能执行这个任务,领导另找别人吧 。
问:徐勤先说这些话是一口气说的?还是临时插话说的啊 ?
答:基本上是徐勤先一口气讲的,别人没有插他的话。徐勤先当场拒绝执行中央命令是确凿无疑的。
1989年9月18日
审判长:被告人徐进贤 刚才宣读的徐效武部长的证言,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徐效武部长证明:1989年5月18日下午军区常委开会,由周衣冰司令员传达了军委命令之后,周司令员去三座门开会。下午4时军区向你下达了军委命令,你当场拒绝执行。你对徐效武部长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和前面的几位首长差不多,有的地方不一致。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宣读北京军区司令部副参谋长黄云桥的证言。
(审判员周心华宣读) 1989年5月18日下午3:55,军区首长在主三楼会议室向38集团军徐勤先军长下达戒严任务。在场的有刘振华政委、李来柱副司令员、邹玉琪参谋长、后勤徐效武部长、作战部彭翠峰部长、戴金生副部长和我。当刘振华政委传达了军委杨副主席的指示 ,并下达了38集团军担负戒严维护首都秩序的任务之后,徐勤先讲我有意见,请向上反映:动用军队这样的大事,我建议由国家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体会议进行讨论;究竟这样做对头不对头?这样的命令应当由国家发布,以党的名义发布是不合适的。北京市人口上千万,现在已卷入这么多人 ,这么多学生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部队携带武器、开着装甲车进城,对不对?应当正式向上级反映。这样的行动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一个事件也可能短时间看不清楚,但是历史可以证明。执行这样一个任务可以立功,也可以成为历史的罪人。带武器执行这样的任务,我无法执行 。中央军委可以任命我当军长,也可以撤销我的职务。我可以辞职。刘政委当即严肃批评了徐勤先的错误言论,指示他先把任务受领下来、传达布置下去,并明确指出这个任务是杨副主席交代的,是经过邓主席批准的。以后因有事我出去了一下,后面的情况我就不清楚了。这是我根据当时的笔记和回忆整理的。基本就是这些情况,不会有大的出入。 1989年7月17日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黄云桥副参谋长的证言,你听清了吗 ?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黄云桥副参谋长证明:刘政委向你下达命令时,他在场。你说这样的命令应当由国家发布,以党的名义发布是不合适的。你表示无法执行。刘政委对你不执行命令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这些情况他当时做了记录。你对黄云桥副参谋长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不完全一致。有的意思对,有的意思不对。审判长:哪些地方不一致?
徐勤先:什么以国家的名义发布啊、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啊 ,这些话都不是这么说的。
审判长:还有什么? 徐勤先: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宣读北京军区司令部作战部部长彭翠峰两次的证言揭露。
(审判员周心华宣读)调查笔录, 1990年1月5日,地点作战部会议室。调查人:姜吉初、蒋继光;被调查人:彭翠峰
问:彭部长,请你谈一谈军区周司令员、刘政委传达军委调我区部队执行戒严任务的命令的情况 。
答:89年5月18日上午,周司令员和刘政委到三座门参加军委召开的紧急会议,当时只有二位首长去的,没有带其他工作人员。
问:周司令员和刘政委开会回来后,是怎么传达军委命令的?
答:司令员和政委回来后,当天下午2点零七分,在主楼三层首长会议室召集在家的首长进行传达,参加会议的有李来柱副司令员、邹玉琪参谋长 、黄云桥副参谋长、后勤部徐效武部长等,我也参加了。
问:请你把两位首长 传达军委命令的具体内容讲一讲 。
答:我有个记录,刘政委先传达了军委紧急会议精神,他说“高自联”逼迫中央承认他们是合理的 、爱国的、自发的,他们有些口号我们接了过来还不行,逼我们承认四二六社论是错误的,承认高自联和工人自治联合会是合法的。这次戈尔巴乔夫来访华时就准备清场。他们就绝食,和他们谈了若干次,没有效果。前天晚上 红十字会出面,按国际惯例,绝食4天以上就可以接到医院去治疗,当时他们签了字。但红十字会去接人时,又找不到人了。他们不是要民主,是要打倒共产党,首先是对准小平、李鹏同志;他们提出70岁以上的都下台 ,对戈尔巴乔夫访华阻碍很大。有人问戈有什么想法?戈说哪个国家都有,莫斯科将来也可能有。现在社会秩序是乱的,我们怕死人,多次和他们对话、商谈,但他们都不接受 。昨天有上百万人游行。这个情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一是适应学生要求,退让,退让他们还要闹,而且提出426社论是谁教写的?要追查出主意写社论的人 承认他们是合法的。如果退,我们就更被动,这样下去,实际上是第二次文化大革命又来了。现在谁说话都不算 、不听。这个方案不行;二是要采取强制手段、公开表态四二六社论是正确的。“高自联”活动肯定有人指挥,广场上经常有外国人出现。还是精神污染自由化那一套东西,党内有的干部对胡耀邦的变动思想不通 。这段时间四二六社论没坚持下来。现在看来,只有戒严。邓主席已批准调动部队,部队来了之后再宣布戒严。部队主要是守要点,电台、电视台、大会堂。执行戒严令部队来要带武器。调5万人,新兵不来 ,不适合来的人可以不来。我们要力求不开枪、不死人,要准备时间长一点,最少三五个月。有人反抗不要紧,因为他们不是爱国的、是要夺权的。军队要有威慑的作用,搞个部署计划。装甲输送车、坦克也可以开进来 、要安排好驻地后勤、政治工作等各项保障。刘政委讲完后,周司令员接着说:刘政委讲的很详细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不是退,我们已经退到最后了。他们现在不是一般的讨价还价,因此我们要硬。中央决定首都北京实行戒严,如果不这样就危害党和国家的利益 ,因此要戒严,力求早点公布。武警、公安、解放军共同承担。根据邓小平主席的决定,军委从北京军区调5万人,三十八军1万五千人;六十五军1万人 ;六十三军1万人;二十七军1万人 ;北京卫戍区警卫三师5,000人;警卫一师准备1,000人机动 ;24军和军区直属队先做准备,暂不动,具体任务等李鹏、乔石确定进的时间和顺序,要求快一点,21日凌晨前全部进入完毕。这样戒严令21日早晨就可以公布,无论如何要搞好保密。部队带轻武器、手枪、冲锋枪、少数轻机枪、子弹:冲锋枪50发 、轻机枪一个基数,以连为单位,装箱携带,到时再分发 。装甲车准备2-300辆,主要放在郊区,视情况执行执勤任务。着装要戴钢盔、穿皮鞋、着夏装、带背包、洗漱用品、炊事车全部带上。部队全部用汽车输送,部队先住一些房子,以后再搭帐篷。指挥问题;基址在西山,根据需要在城里开设指挥组。要赶快给各单位传达部署任务。两位首长传达的内容基本就是这些。
问;调38集团军进京执行戒严任务 ,是军委定的还是军区定的?
答:是军委定的调38集团军进京执行戒严任务。由于当时情况紧急,周、刘首长当面接受的任务,没有文字命令。
1989年9月16日询问笔录。询问人:吴学波、蒋继光,被询问人:彭翠峰
问:请你谈谈今年5月18日下午军区首长向徐勤先传达中央军委关于调38军执行任务的情况。按法律规定,你要如实作证,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
答:军委在下命令后,军区常委在5月18日下午传达给各个集团军。我们原先不知道徐住院,通知了38军受领任务。38军唐副参谋长说徐在北京住院。王政委来行不行?我请示李副司令,李副司令说最好徐军长来。这样我就打电话给军区总院,派车给徐来军区受领任务。来时是15:50左右 ,在场的有刘振华、李来柱、邹玉琪、黄云桥、我、戴金生、后勤部徐部长以及我部的徐河南处长。一开始由刘政委传达军委命令,这时我出来过一次,不久又回来,进进出出好几次。刘政委说上午军委开了会,传达邓主席指示,要采取果断措施,调5个集团军很快到北京来实施戒严。38军出动15,000人 。刘政委还没有谈完 ,徐勤先插话说:政委,我有意见,这么大的事情,不能由军委决定,应当通过人大或国务院全体讨论。刘政委说:老徐,这是邓主席决定,杨副主席亲自传达的,你还不相信吗?这时刘政委的态度很严肃,刘说了这么几句,徐不吭气了。刘政委又继续传达军委命令,有很大的一段时间是讲形势。徐勤先又插话说,如像前两次不带枪还可以,如果部队全副武装,还带装甲车,我理解不了。刘政委说:老徐,你不要这样,请你听我说完。刘政委又讲了38军的任务,驻防区域等具体事项。讲到这里 ,我又出去 ,去接卫戍区何尚昆副司令。这一段时间,主要由李副司令向徐勤先作具体部署,回来时邹参谋长正在讲执行任务的具体要求,说:老徐,军委的命令你必须得执行,还有什么不清的没有?徐说都清楚了。这时我向首长报告:卫戌区何副司令来了。邹参谋说这样吧,卫戌区何副司令来了,我带你去给38军打电话,传达任务。打电话时我没有在场,是邹参谋长领着他去的。打完电话后,徐勤先就坐车到85楼去了。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彭翠峰部长的两次证言,你听清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彭翠峰部长证明:对北京部分地区实行戒严是党中央决定的,调38集团军进京执行戒严任务是中央军委的命令。军区向你下达军委命令后 ,你拒绝执行。你对彭翠峰部长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情节上还是有些问题,中间首长们讲的时候根本没有插话,一直都讲完了,我请示完了问题,最后才讲的意见。在这个讲意见过程当中,就互相之间就有些对话了。我讲一讲,首长讲一讲。在首长刘政委讲的时候、李副司令讲的时候、邹参谋长讲的时候,统统都没有插话。所以那些情节上他都有些问题。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宣读北京军区作战部副部长戴金生证言揭露。
(审判员冯兆山宣读) 询问证人笔录。1989年9月20日下午,地点:北京军区机关主楼351房间,
询问人:吴晓波, 记录人:蒋继光,被询问人:戴金生(军区作战部副部长)
问:今天找你谈一谈徐勤先的有关情况 。
答:已好长时间了,有些情况已印象不深了。徐当时正在总院住院,我打电话告诉徐,让他下午3时左右到军区了。徐说没有车,我又让他找找医院给派个车。我也给张金柱打了电话, 让给徐派个车。后来徐还是坐自己的车来了。徐来以后,刘政委、李副司令传达了命令。徐开头没说话,听了命令后情绪比较沉重,说:我有意见。接着他说,这么大的事,应该由国务院、全国人大颁布 ,现在又带武器,又开了装甲车,北京这么多人涌了进去,究竟对不对?要经受住历史的考验。现在我们还一时说不太清楚,我不能够执行这个任务。他还说军委可以任命我当军长,也可以撤销我,我可以辞职。徐讲这些话以后,刘政委及在场的领导当时都愣了几十秒钟没说话,没想到徐会说这些话。刘政委讲道:这是军委的命令。杨副主席传达、邓主席批的。经过首长们做工作,记得徐后来说我可以传达,但我不参加执行了,我还要住院。这时邹参谋长说:老戴,你领徐军长去打电话吧。我在作战部第二值班室要通了38军的电话,让徐进到屋里头给38军打的电话 ,我就出来了。当时邹参谋长跟我一起过去的。
问:徐勤先有记录吗?
答:徐有记录。
问:是写笔记本上记的,还是写纸上记的?
答:我印象中是两张纸,我记得徐主要说了这么几句,而且是翻来覆去说。从样子看,他情绪低落,想不通 。
问:打完电话,他到哪里去了?
答:我记得是让个参谋陪他去的 85楼,是谁已记不清了。
问:还有什么吗?
答:他给军里王政委电话中怎么说的,我没听到。对徐的话,我们都感到很突然。现在我印象最深的是:徐讲了一番话以后,场上静了好长时间,两位首长也都愣了。停了一会 ,刘政委就说话了 。
1989年9月20号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戴金生副部长的证言,你听清了吗 ?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戴金生副部长证明;1989年5月18日,他打电话通知你到军区受领任务。军区首长下达军委命令后,你当场拒绝执行。后来他又带你去军区作战部第二值班室去给38集团军打电话,传达军委命令。你对戴金生副部长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有些细节记不太清,我没有记得他带我去,当然也可能他带我去打电话的。另外在总院,不是他打电话给我的,我是接唐明红电话,但是中间我给军区作战部打过电话,请他找车。这个时候是不是就是我找他要车那一次 ?这倒无无关紧要,不是他通知我到那开会,是军里边通知我到那开会。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宣读38集团军政治委员王福义的证言
(审判员周心华宣读)5月18日下午5点多, 在我接到军区作战部彭部长传达的进京执行戒严任务的预先号令后,徐勤先从军区给我打来电话,传达了杨副主席的指示和军区的命令, 传达完之后说,我不同意这个办法,我不能执行这个命令 ,我不能指挥了。 至于谁指挥,你们定吧。 我当即通知召开军常委会,原原本本地传达了军委、军区的指示和命令,并讲了徐勤先对执行这个任务的态度。大家对徐的问题作了讨论,确定要对他做工作,必须让他执行命令,参加这项重大的军事行动。会后,我给徐打了电话,转达了军常委的态度,明确地对他说,你个人有意见,可以向上级提出,但必须执行命令。这绝不是个人问题,而是关系全局的大事,会影响38军这个集体。 你确实有病,难以参加所有的活动,但大的活动应参加,具体工作我们做。 他说:我感谢军常委, 但我不同意这个办法,不能执行这个任务。经我一再要求他参加,他的调子态度有所和缓。 19日凌晨一时半多,军常委全会、军党委全会结束后,我与吴副政委、张副军长研究如何处理好这个问题。我们都觉得这样大的行动,军长不参加影响太大,必须继续做工作,促使他参加活动。 当时确定由吴副政委去北京军区总医院找他谈话。 19日下午两点左右,吴副政委回来和我说,我与他谈话时,他开始态度不好,经深谈后表示同意军常委的意见,但他说,我已向军区首长说了那么一些话。 军区不同意我去怎么办? 吴说,如军区不同意就算了。如果同意,就在部队到京后直接到军指挥所。 他还说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搞好动员和大家说明进京是为了维护首都社会秩序,不是镇压学生。二是保管好武器弹药,防止丢失和被盗、被抢。三是防止发生车辆事故,一旦压死人,他们会说是有意压人。 由于19日上午军区刘政委已给我打电话,指示我们与徐勤先割断联系,不要去看他,也不要他到部队来。 我就让吴副政委给徐打电话,用个人的名义把刘政委指示的意思告诉他,以阻止其来部队。 1989年7月13日。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王福义政委的证言,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
审判长:王福义政委证明:1989年5月18日下午5点钟左右,你给他打电话,传达了军委调38集团军进京执行戒严任务的命令,并在电话中表示你不执行这个命令,你说:我不同意这个办法,我不能执行这个命令,我不能指挥了,至于谁指挥,你们定吧。当晚他给你打电话,代表军党委常委做工作,你仍表示不执行命令。次日,军里又派吴云中副政委到北京继续做你的工作。你对王福义政委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这个大部分意思对,有些话不是那么说的。 审判长:哪些话?
徐勤先:“我不同意这个办法啊,我不能指挥了,你们另找人吧”,这些话当时好像没有这样说。还有个中间,吴仁宗同志去以后,我也讲了这个意思,我说主要是首长能理解吗?已经说那么一番话了,你再参加。意思上有出入。
审判员周心华:那么你对王福义是怎么说的?你既然说王福义证言这段,也就是打完电话以后说:“我不同意这个办法,不能执行这个任务,不能指挥了。谁指挥你们定吧”,你说这话说的不对。你当时怎么说的?
徐勤先:我当时电话上也没有时间说更多的话,讲完了以后呢,我说你们研究执行吧。我说对这个事情我有点意见,我的意见已经跟军区都已经讲过了,我说我不大同意这个办法。我主要请他们研究执行,这一说完了以后呢,“什么你们再另找人吧”,你这个事另找谁呀?班子都在是吧?这个话就没有说,常委都在,常委好好研究执行吧。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好,我问一句。徐勤先,刚才这个宣读的王政委的证言,其中提到了这个吴副政委到总医院看你的情况,当时吴副政委给你做工作的时候,你做过什么表示没有?讲过什么话没有?
徐勤先:他当时这个意思就是,因为是接着头一天晚上的事情,因为头一天晚上,王福义同志跟我讲的那番话啊,一开始我就说说这不能出尔反尔,都已经讲过了,再变以后有点勉强吧。但是勉强这扣也没有扎死。第二天吴仁中去了以后呢,就说还是从你还是参加说军里面的意见,你参加参加对大局有利,对全局有利,对完成任务有利。我说这个事,我说你看 已经跟军委那么多首长都已经说了,再来来回折腾来折腾去,我说军委首长能理解吗?最后他又反复给我说还是参加有利。这样话,我就最后我说那就这样子参加,完了以后约定一下子,第二天就是凌晨吧,我直接到军指挥所去。中间和王、吴大概基本就这么过程。
辩护人:就是说呢,到最后你已经 …..(被审判长喝止)
审判长:辩护人请注意,你对王福义政委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好,我问完了。
审判长:下面出示:王福义政委接徐勤先电话时的记录稿复印件。辩护人可以看,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出示的记录稿复印件后面有一行用墨涂抹的痕迹,你看清楚了没有?
徐勤先:看清了。 审判长:下面宣读王福义政委关于电话记录稿涂抹痕迹的说明。
(审判员周心华宣读)这是今年5月18日军区作战部彭部长、徐勤先给我打来电话的记录 。最后记的几个字是徐勤先说的,意思是我不同意这个办法,我不能执行这个任务,不能指挥,至于谁指挥,你们定吧 。我交给秘书整理入档时当时怕泄露出去被社会上坏人利用,也担心会影响部队的士气,就用墨笔涂掉了。89年7月28日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王福义政委的说明,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王福义政委证明:这个电话记录稿抹掉的最后一行,就是你给他打电话时表示不执行命令的话。你对王福义政委这个说明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有点出入,我说的没有像他讲的这样,但是我不参加这个意思跟他说了,我有不同意见,我也讲了。
审判长:涂抹的部分就是说只以表示不执行的话。
徐勤先:这个中间呢,一个是执行、指挥这些词啊都很少出现,我一般都讲的是,当时我的思想就是不参加,就多半用的就是不参加、想参加。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宣读38集团军副政治委员吴润中的证言揭露。
(审判员冯兆山宣读)讯问证人笔录,时间:1989年9月15日上午,地点:北京市北池子44号38集团军指挥所,
询问人:吴学勃,被询问人:38集团军副政治委员吴润忠。
问:请你谈一谈徐勤先5月19日的情况
答:5月18日晚,王政委召开常委会,传达了军委的命令,并说徐勤先对这个任务不理解,不能带领部队执行任务,谁来指挥,请军里定。王政委传达完以后,常委们很气愤,骂徐,说徐必须服从38军,要政委立即给徐打电话,让他参加。常委会还没有完,王政委去打电话,没找到。会议又继续进行,讨论了具体的部署。接着王政委又打电话,我们在会议室等着。王政委打完电话,说徐还没有转过来,但表示可以考虑考虑。大家都说,不行,他必须参加。这时刘振华政委打电话询问:徐勤先传达了任务没有?他表示了态度没有?一早王政委又给徐打了一次电话,这是第三次电话,王打完电话后告诉我们说,徐表示可以考虑考虑(参加)。接着,王福义政委找我,说对徐勤先怎么处理?我说叫上张副军长。我们三人简单地研究了一下,议定由我代表军常委,到北京去做徐的工作,无论如何得让他参加,拉也得把他拉出来。第二天19日,我来到了北京,近十一点多钟到了总医院。我先问了问了问他的病情,接着转入了正题,讲了常委的决定,我说常委对你的态度很气愤,这是十分错误的。他说:不执行命令是错误的,我明白。吃了午饭以后,我又说我来的任务就是转达军常委的决定,你必须参加这次行动。他表示那好吧,我可以参加。但我话已经说出去了,军区还信任我吗?我说军区没说不让你参加,他说那好吧。我提出让他出院跟我走,他说不回去了,在北京等;我又提出到工兵处去等部队,他说没有必要;我又提出让他到总参通信兵军部(军里前指)去,他说你放心,我参加,我知道前指的电话,我自己找。接着,他对部队执行任务的情况讲了三条 ,一条搞好动员、统一思想、讲明任务 ;第二条武器、子弹不发给个人;第三条组织好部队开进,保证安全。这样我于4:20左右回到了保定,向王政委作了汇报。王政委说:完了,军区已通知不让他参加,切断他与军里的联系,他参加是对部队的干扰。然后王政委又让我打电话通知徐勤先,我就给徐打电话,但被学生堵住了,一直没有打成 。20日上午,我一边开会,一边往北京打电话。上午10点钟左右,要通了,转达了军区不让其参加的通知,在军区总医院治病,不要去部队了。徐勤先说我明白了。89年9月15日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吴润忠副政委的证言,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吴润忠副政委证明1989年5月19日,由于你拒绝执行军委命令,他受军党委指派到北京给你做工作。你对吴润忠副政委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大体上符合,具体时间我记不太清楚。似乎是早饭后,再一个就是让我到部队去一下,这个事情我记得好像没说,因为当时情况,我身体也确实不好,再一个我身边一个人没有,就让我去,我也不能去。所以我也没记得他说过这个事,反正到军指挥所这是肯定的,我说我想办法找,我知道到军指挥所,明天早晨去。完了。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宣读 38集团军副军长刘丕训的证言揭露。
(审判员周心华宣读)5月18日下午,王政委让我们到办公室开会。下午4点多,徐给王政委打电话,时间较长,最后王政委在电话上说:老徐,你要慎重啊、认真考虑。我当时就觉得有问题。王政委随后在会上说,徐勤先对执行任务有看法,不想参加。后来王政委和张副军长、吴副政委商量,让吴去给徐做工作。第二天,我们按计划准备车辆、武器、弹药,部队开进,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军前指提前3个小时到达北京。我们到的第二天,总政杨主任去了,说徐不执行任务是犯法行为,讲的很严肃 。1989年8月31日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刘丕训副军长的证言,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刘丕训副军长证明1989年5月18日下午,王福义政委在军党委常委会上说你不执行命令,并决定 吴润忠副政委到北京去做你的工作。你对刘丕训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宣读北京军区作战部马景然处长证言
(审判员冯兆山 宣读)5月18日下午晚饭前,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在主楼电梯口碰见了邹玉琪参谋长,他让我将徐勤先(38军原军长)送到85号楼,早点走,休息 。根据参谋长指示送到85号楼二层南侧一个房间,具体房间号当时没注意,而后我就让徐的司机把我送回办公室楼。以后的情况就不太清楚了。马景然1990年1月9日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马景然处长的证言,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马景然处长证明:1989年5月18日晚饭前,他把你从军区机关主楼送到军区85楼招待所休息。你对马景然处长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宣读 38集团军司令部管理处汽车排专业军士、徐勤先的汽车司机平发奎证言揭露
(审判员周心华宣读)5月18日上午,我开车将军长家属接到总院,上午11时送军长家属回家,范所长搭车到丰台车站。中午我在军长家吃的饭,大约下午3点 ,我开车返回总院,正赶上军长找车要去军区开会,我和军长约下午4时赶到军区主楼。军长上楼开会,我在车上等,约6时许看到军长和军区机关的一位同志,一起出来陪我们到军区85楼招待所吃晚饭,并给军长安排在213房间。饭后,我开车将军区机关的同志送回主楼。军长说:我们看完新闻就走。7:40 我和军长开车经长安街回总院。1989年6月2日
审判长:刚才宣读的汽车司机平发奎的证言,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汽车司机平发奎可以证明,1989年5月18日下午 他开车送你到军区开会,晚6点许将你送到85号楼招待所213房间,晚7:40又把你送回军区总医院。你对汽车司机凭发奎规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告人徐勤先违抗戒严命令的事实,还有什么问题需要直接讯问被告人,或者提请本庭审问的?
公诉人:徐勤先,我问你两个问题 第一,5月18号,你向军区领导表示不参加执行戒严任务,是不是事实?
徐勤先:是 。
公诉人:第二,在传达命令时,你不想执行这个任务,讲那些话,和军区当时参加传达任务的领导批评的你一些话,你有记录没有?
徐勤先:没有。
公诉人:那么现在你一再讲几个证人的证言,与你当时讲的不一致,有什么根据?是不是靠回忆啊?
徐勤先:靠什么?靠回忆 ?
公诉人:靠回忆啊 ,你有什么根据?你当时没有记录啊 ?现在你讲的几个证人的证言,跟你当时讲的不一致,有什么根据啊 ?
徐勤先:有些事情这个时间长了记不清,但是有些事情你想了或者你没说 ,有些事情根本就没有想、它就不可能说出来 。所以现在这个证言里头,就出现了好多根本没有想过的事情,但是证言里面有。这个作为我个人来讲,我就没有办法了。因为我有些话确实没有那么说,没有那样讲。
公诉人:是你自己现在认为的,是不是? 徐勤先:是。
公诉人:问完了。
审判长:辩护人,对被告人徐勤先违抗戒严命令的事实,还有什么问题,需要向被告人直接发问,或者提请本庭审问的?
辩护人:我讲一个问题;徐勤先,一九八九年五月十八日之前你是否带领部队进京执行过任务?
徐勤先:十八日以前执行过,从四月份就开始了,4月22、4月27、5月4号三次。
辩护人:执行情况如何?
徐勤先:都没什么问题,完成了任务。和群众围栏军车,都没发生太大的问题。
辩护人:好,我问完了。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调38集团军到北京执行戒严任务,这是中央军委的命令,在军区向你下达了军委的命令后,你作为38集团军军长,你为什么不执行?
徐勤先:因为5月18号这次执行任务,这已经任务算第四次,下达是第三次。第一次是4月22;第二次是4月27 ;4月27 以后没有回去,中间5月4号还有一次 。那么这次,下达这是第三次下达,要论执行任务的次数呢,这应该说是第四次。在这个之前呢,要来执行任务,第一次问题不大,因为是胡耀邦逝世追悼大会以后送灵,中间围观的群众比较多,保证灵车通过不受阻,和公安、武警、加上群众共同维持秩序 ;第二次是4月27下午,突然地迅速调部队进京执行任务,维持秩序,保卫协助公安武警、保卫重要目标。这次执行任务过程当中,出现了群众围、拦军车这样一些状况,说对军队这个行动不理解、不支持 ,当晚没有返回。住下来住到北京一直到把五一、五四过完 。这部队来的时候,是没有带食品,因为原来就是以为当日完成任务 当日返回。在购买食品当中,商店、群众采取了不合作的态度:一个是不卖;一个是要高价 ,总而言之,所遇到的情况就是群众对军队不大那么太支持 、不大理解啊、有情绪吧。有的还向军队吐口水,说你们不到前线去作战,上这干什么来 发生这样一些事情。另外在这个期间,中央领导同志、当然包括舆论 (舆论自不再说),也包括中央领导同志,都做过关于解决这个事件,一些重要的指示 。总的意思,这个事情5月4号以后,这个事情没有完,但是以后就是要争取纳入民主法治轨道来解决。对于部队前几次执行任务,没有动刀、没有动枪、没有流血 、没有冲突,首长们也都比较满意。所以当时存在的期望,就是还是希望中央能够下一番功夫、多做一点工作,而且从4月底,做工作的情况来看,有明显的效果。4月27号游行以后,28、29,国务院发言人袁木做了一次对话。【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