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政道与杨振宁之争的真相判断

ecocn (2025-10-24 15:18:32) 评论 (4)
李政道与杨振宁之争有四个焦点,以获得广泛认同的立场叙述:

(1) 李政道对宇称不守恒的贡献大于杨振宁,因为是李政道先提出了宇称不守恒,杨振宁因数学好只是做了公式推导与证明;

(2) 杨振宁以年长等为由提出把两人合作完成的32篇论文中的两篇由杨振宁为第一作者,李政道同意,杨振宁就有了两篇本不该他为第一作者的合作论文,在这两篇中没有获奖的论文;

(3) 杨振宁以年长等为由提出把本该李政道排前面的获奖名单顺序换成杨振宁排前面,李政道同意,最后就成了在获奖名单中杨振宁排在前面;

(4)杨振宁以年长等为由提出把本该李政道走前面的颁奖典礼换成杨振宁走前面,李政道同意,最后就成了杨振宁在颁奖典礼上走在前面。

事实非常清楚:

(只有李政道和杨振宁知道焦点(1)(2)的真相,他们两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外人很难判断其中的真相;

(焦点(3)(4)的真相是非常容易弄清的,因为事涉第三方诺贝尔奖委员会。

其实,根本不需要向诺贝尔奖委员会索取任何资料与证据,就能毫无疑问地知道焦点(3)(4)的真相。

众所周知,诺贝尔奖委员会在公布获奖名单之前,完全是黑箱操作,获奖者不知道是否获奖,更不知道获奖名单的顺序。绝对不存在在获奖名单确定之后公布之前有被获奖人更改的事。因此,诺贝尔奖委员会公布的获奖名单,杨振宁在前,李政道在后,是诺贝尔奖委员会的官方正式决定。

毫无疑问,在颁奖典礼上,杨振宁走在前,李政道跟在后,也是诺贝尔奖委员会的官方正式决定。诺贝尔奖的颁奖典礼是国王参加或主持的重要国事活动,两个当时无名的小伙子怎么可能在礼宾人员安排他们入场的短时间内改变入场顺序。他们两个变得有名有望是在获奖之后的事情。

可见,焦点(3)(4)杨振宁以•••为由提出•••”不是事实,是编造的。

对于焦点(2),外人是弄不清真相的。但是,如果焦点(2)杨振宁以•••为由提出•••”也是编造的,那也算是一点安慰;如果杨振宁真提了那个要求,正如广泛认同杨振宁本不该有他为第一作者的合作论文并认为即使是32篇中的2篇都不行,那如此不知有没有人会感到一点不舒服呢。

最后对于焦点(1),无论是诺贝尔奖金的分配还是学术界,应该都是认定李政道与杨振宁对获奖成果的贡献是相同的。尝试分清他们贡献的大小是没有意义的。尽管如此,举个虚设的例子,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

哥德巴赫应该是一个非常有名的人,一加一就是他首先提出的;后来,有个叫陈景润的人证明了离一加一还有一步之遥的一加二,被命名为陈定理。如果把哥德巴赫和陈景润放到同一个时空,他们一起喝咖啡一起散步一起讨论,哥德巴赫提出了一加一,陈景润证明一加二,该怎么认定这个成果呢:哥德巴赫定理,哥德巴赫 - 陈定理,陈 - 哥德巴赫定理,陈定理。同理,如果把李政道与杨振宁放到不同的时空,能不能像陈定理一样把宇称不守恒定律称为杨定律呢。也不知道是哪个名人说的提出问题是解决问题的一半,其实,对于一个极端的有些问题,提出问题就算是解决问题了,对于另一个极端的有些问题,提出问题连解决问题的门都没找到。

至此,李政道与杨振宁之争的真相应该算清楚了。那么,到底是谁引发了李政道与杨振宁之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