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勇:爱国牧师与反对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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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牧师与反对暴政

——选自王志勇《福音、国度与文化:三化异象与基督徒侍奉的天国战略》

唯独高举上帝的主权,才能荣耀上帝,捍卫上帝赐给每个人的不可剥夺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唯独高举上帝的约法,才能真正荣耀上帝,建立宪政法治,消除人间盛行的各种形式的暴政恶法造成的人对人的欺压。我们反对的首先不是任何特定的个人和政党,更不是任何国家,而是违背上帝心意的奴役制度以及利用这种邪恶制度奴役人民的黑暗势力,正如美国建国时期“爱国牧师”(the Patriot Preachers)威廉·高登(William Gordon, 1728-1907年)所言:“我们以战斗形式所反对的不是一个君王的名字,而是暴政;如果我们只是在另外一个名字之下继续任凭暴政存在,我们只不过是改换了主人,而没有废除我们所遭受的奴役制度。”[1]

真正的爱国是按照上帝的旨意爱这个国家的人民,是希望这个国家的人民都能在上帝的约法之下自由生活,彼此相爱,不受任何人的辖制。鱼说:“我爱黄河,但不爱河里的王八!”王八说:“不爱我,就是不爱黄河!只有爱我,才是真正的爱黄河!”我们不要理睬此类王八的陈词滥调,哪怕生活从古老的黄河中出现的王八也照样时王八!我们爱中国的山川河流,爱中国的亿万灵魂,爱中国的唐诗宋词,绝不意味着我们一定爱其中的专制制度与暴君酷吏。哪怕是我们按照上帝的心意爱罪人,为那些逼迫我们的祷告,但我们绝不会赞同他们的罪恶,绝不会与他们同流合污,我们应当义无反顾地像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一样发出良心的呼吁:“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4:17)。

当然,我们不是提倡基督徒不要“爱国”,而是提倡基督徒真正地“爱国”。首先我们要爱上帝的国度,竭力通过祈祷和善行追求上帝的国度在人间的降临。其次,我们也当爱按照上帝的心意建立的“公民共同体”,正如一位法国的贤德之士所说的那样:“公民从幼年,实际上从一出生就学会为自己的国家服务,这种完美的平等,这种公民博爱,让所有的公民都成为同一家庭的成员。”[2] 真正的“爱国”绝不是盲目地爱任何国家或政党,正如徐贲所言,“爱国是爱法治共同体,那就需要能对善法和恶法友分辨的能力。人们爱国,不应该是盲目的,更不应该‘不管是对是错,都是我的国家’,因为事实上没有人会爱暴君,也没有人会愿意为暴政而死。”[3] 真正的国家是“充分平等和有爱的公民共同体”。因此,“在专制的缳轭下没有国家。我们对国家的爱把国家引向道德之善,而道德之善引导我们爱国。”“绝对的权力消灭了公众,在没有公众和选民的地方是不可能有祖国的。”[4]

贯穿笔者思考的背景就是1949年以来中国人民在共产主义暴政之下沦为国家奴隶的阴影,以及1989年共产党对六四学生运动的血腥镇压。笔者所仇恨的就是各种形式的人压迫人的恶法暴政,这些恶法暴政给全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人类文明的进步就是要以上帝的主权和约法为利器清除人间各种形式的恶法暴政。中国政法大学的座右铭是“法治天下”,[5] 弗吉尼亚州共和国的座右铭就是“打倒暴君”。马丁·路德在其讲道中强调:“没有基督,人就会受制于暴君的统治之下,他们并不是君王,而是杀人犯,人在这些暴君的手中遭受极大的痛苦和恐惧。”[6] 加尔文更是直接说:“几乎所有人的心中都恨恶和咒诅暴君,爱戴并敬重合法的君王,这是人生来就有的感觉。”[7] 他明确强调:“世上所有的君王意愿都当顺服上帝的旨意,他们的吩咐都当首先顺服上帝的律法。对于上帝的威严,君王的权杖应当降服其下。”[8] 英国清教徒政治家约翰·皮姆(John Pym,1584-1643年)强调真正的法治就是“法律的统治”(the reign of law):“当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好的法律,不,即使是最好的法律,也没有任何价值。”[9] 美国从其独立知道南美内战爆发,南美法律学家所致力于完成的事业就是:“在美国建立了法律的统治地位,确立了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a thorough job of making the reign of law in the country one with the inviolability pf property)。[10]

所有祸国殃民的罪行都在于统治者将个人的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样的罪行乃是叛国罪。皮姆强调:“法律是用来区分善恶,辨别正义与非正义的。如果废掉法律,万事都将陷入混乱,每个人都会自己制定法律,贪婪和野心也会成为法律。”以专制取代法律,受害的不仅仅是臣民:“这对国王的人身安全是危险的,对王权也是有危害的。如果我们重蹈东方国家的覆辙,任由君主们……一意孤行,不受任何国家制度管辖,必将频繁陷战乱漩涡,被杀被弑,不得善终。”[11] 皮姆强调:“改变政府的既定框架和宪法在任何国家都是叛国行为。如果在国家的其他地区都共同遵守的法律,在某地各方却不能自我保护和延续,这样的法律是无效的、有缺陷的。”[12] 很显然,那些试图改变上帝所启示的圣约框架,甚至明确声称要废除上帝的律法的人,都是叛逆上帝及其国度的叛贼,这样的人不管他们如何声称自己爱上帝和耶稣基督,都不过是自欺欺人的狂徒,死不悔改的罪人,绝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我们之所以高举上帝的主权和律法,就是要从形而上、超越性的层面破除罪人自高自大、称王称霸的疯狂与残暴。唯独在上帝的主权之下,人间任何权力都不具有绝对性;唯独在上帝的律法之下,人间任何法规都不具有至上性。在上帝的主权和律法之下,人人都在身份上具有自由性和平等性。上帝赐给我们律法不仅仅是赐给个人的,更是赐给国家的。基督徒倾向于把福音私人化,也同样倾向于把律法私人化,却不晓得上帝在西奈山赐给以色列人律法首先针对的是国家:“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19:6)。刘军宁弟兄在谈及十诫时强调:“十诫作为道德律,首先针对的是邦国,是为国家设立的行为准则,其次才是对个人的行为准则。如果不针对国家而针对个人,这样的针对是没有意义的,因为遵守所有的这些诫命都需要国家来保障,因而十诫也是约束权力和驯化统治者的利器。十诫赋予了国家履行圣约和实施律法的责任。比如说,如果国家不保障私有财产,警告个人不要盗窃是不没有意义的;如果国家不设安息日,让个人去守安息日也是无法做到的,所以一切必须国家要做在前面。”[13]

另外,非常重要的是,上帝启示的律法不仅是我们个人判断善恶的标准,也是上帝赐给我们的判断国家善恶的“绝对的标准”,正如刘军宁所分析得那样:“十诫也是定义流氓国家与邪恶帝国的一个绝对的标准。违反十诫每一条的国家,尤其是违反第一诫的国家,必然是流氓国家,必然是邪恶帝国。为什么说十诫首先约束的对象是国家?我们从《圣经》中的全部内容中可以看到,《圣经》中有大量的先知书,先知所做的事情就是判断列王的行为是否‘在上帝的眼里以为正’‘是否合上帝的心意’?合上帝心意的就是一个遵守十诫的国王,不合上帝心意的国王就是一个不守十诫的国王。先知书、列王记、历代志有大量这样的案例,大家可以去参考。在坚守圣约与律法方面,或者说在坚守十诫方面,对国家与政府而而言,得满分是不可能的。但是接近满分的国家,这个国家就最接近天堂;接近零分的国家,这个国家就最接近地狱。所以天堂和地狱,如果拿十诫来衡量,并不是一个抽象的虚构的东西,而是我们能够切身地感受到的。”[14] 我们不要仅仅从时空角度来考量天堂和地狱,更要从我们与上帝的关系角度来考量,而衡量我们与上帝的关系的尺度就是我们是否以爱心遵行是上帝所启示的以世界为综述的律法。因此,从灵意的角度言之,我们按照上帝的律法爱主爱人,就生活在天堂之中;我们按照个人的私欲互相利用、彼此伤害,就是生活在地狱之中。

因此,刘军宁直接强调,中国的未来在于是否愿意遵守上帝所启示的以十诫为综述的“神定秩序”:“人类秩序目前有两大类型,一个是以上帝为中心的神定秩序,就是按照上帝的原理建立起来的秩序,一个是法老为中心的法老秩序,就是按照法老的任性为法老服务所建立起来的秩序,其它的秩序只是这两者之间不同比例的混合。神定秩序以上帝为最高权威,以圣约为最高的法律;法老秩序以法老为最高的领导核心,以法老的话为最高指示。‘法老’不仅是一个古代埃及的职务,而且是一个代号,代表着一切不信上帝的秩序的元首,他可以叫总统与主席,叫皇帝与国王,可以叫凯撒,也可以叫总书记。”[15] 这种“神定秩序”就是基督教保守主义一致强调的第一个基本信条,即“永恒的秩序”。[16] 在雅和博经学中,我们不仅把上帝的律法视为重建心灵秩序的纲要,更是把上帝的律法视为重建公共秩序的指南。在本质上,这种“神定秩序”就是奥古斯丁强调的“圣爱秩序”,就是基督徒以自由和感恩之心,按照上帝的律法爱主爱人的秩序。

 
[1] See Frank Moore, The Patriot Preacher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with Biographical Sketches (New York: Charles T. Evans, 1862), p. 184.

[2] Anthony Pagden, The Enlightentmen and Why It Still Matter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5), p. 306.

[3] 徐贲,《与时俱进的启蒙》,49页。

[4] 徐贲,《与时俱进的启蒙》,52页。

[5] 这一强调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灵魂人物江平校长(1930年-2023年)。根据笔者的听闻,他强调法治有四大原则:第一,文明的发展就是法治的进步。这一进程是从注重身份到注重契约的运动。契约精神是平等精神,也是自由精神,更是民主精神,因为契约的达成是由平等的主体通过协商的方式自愿完成的;第二,一定要为权利而斗争。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和他人的权利而斗争,这需要个人高度的自觉和勇敢的精神。那些不愿意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的人,只能是依靠别人施舍的奴隶。第三,明确公权力和私权利的不同。公权力在授权的条件下才合法,私权利只有没有法律的禁止就是自由的。每一个公民都当为私权利而斗争,但不可为公权力斗争。第四,注重司法判决的公正。不公正的判决污染的是河流的源头,比具体的犯罪行为危害更大。江平校长手书“法治天下”,刻碑立在中国政法大学本部东门入口之后右边,成为中国政法大学校友共同的理想。对于基督徒而言,我们不仅强调“法治天下”,更是强调以上帝的律法治理全地,唯独上帝的律法是世上所有律法都当效法的高级法,一切违背上帝的律法的人定法都是无效的,对于人的良心不具有约束力。

[6] “Without Christ, man is subjected to many raging tyrants who are not kings but murderers, at whose hands he suffers great misery and fear.” See The Complete Sermons of Martin Luther, vol. 1. 1-2, ed. John Nicholas Lenker, trans. John Nicholas Lenker and others (Grand Rapids: Baker, 2000), p. 24.

[7] 加尔文,《基督徒敬虔学》,王志勇译(北京:三联,2012年),6章54节,306页。

[8] 加尔文,《敬虔生活原理》,6章56节,312页。

[9] 费尔斯,《奥利弗·克伦威尔与清教徒革命》,88页。See Charles Firth, Oliver Cromwell and the Rule of the Puritans in England (Putnam’s Sons, 1900), chapter three.

[10] Perry Miller, The Life of the Mind in America from the Revolution to the Civil War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 World, 1965), p. 238. 佩里·米勒,《无尽的纷争:从独立轭革命到内战的美国思想史》,331页。

[11] 费尔斯,《奥利弗·克伦威尔与清教徒革命》,88页。

[12] 费尔斯,《奥利弗·克伦威尔与清教徒革命》,88页。

[13] 刘军宁,“十诫决定中国未来,”微信,2025年1月29日。

[14] 刘军宁,“十诫决定中国未来,”微信,2025年1月29日。

[15] 刘军宁,“十诫决定中国未来,”微信,2025年1月29日。

[16] 刘业进,《传统与秩序:伯克、法国大革命与西方政治的演化》(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24年),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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