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话不多说,直接上干货
问题一: 就算是官方解释成立,幼儿铅中毒是因为园长为了省钱买了工业染色剂添加在食品中。请问为啥幼儿们在当地医院检查都血铅正常,跑到西安检查都超标上百倍?幼儿园园长是怎么打通关节知会当地医院要把检测结果篡改的?
问题二:从问题一延伸,把一个医院几十人上百人的口径搞统一难度非常大,需要上级领导的指令。那么请问幼儿园园长为了省那几块钱的颜料钱,打通关系直通天水领导,让领导下令医院篡改检测结果,经济动机何在?要知道,打通领导的关节可不是几块钱的事情! 不信? 你试想一下,你以幼儿园园长的身份跟市领导打电话,告知你要给幼儿园几十号小孩用工业染料,里面含铅,让领导给当地医院先打好招呼,看看领导要多少贿赂才能答应?这不是小事!如果事发领导同志奋斗几十年的乌纱帽要丢不说,还有可能去坐牢!
问题三:幼儿园的幼师们没有吃给小孩的颜色鲜艳的发糕,但是铅含量据检测也超标。这是为啥?也许铅中毒跟武汉病毒一样,可以人传人?
问题四:甘肃天水当地二十年前曾经爆出村民集体铅中毒事件,并且上了中央报纸。下面是引用国内媒体对当年污染事件的报道:
本文旨在回顾2006年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镇吴家河村铅中毒事件的始末。这次事件,央视新闻、澎湃新闻、极目新闻、《甘肃日报》等对事件进行了跟踪报道,新浪网、ZAKER等平台转载了相关调查文章(可惜的是在网络上已然杳无踪迹)。
本文根据可查询的有限的公开资料整理,或许无法还原原貌,权做管中窥豹吧。
一、事件背景与时间线
1.背景资料
1989年,天水秦川锌品有限责任公司在吴家河村上游的杨湾自然村成立,起初利用矿山遗弃的氧化矿(原文如此,疑有误)生产氧化锌,后采取新工艺,利用铅冶炼厂的水冲渣生产氧化锌。
2003年,甘泉镇招商引资,在吴家河村建设了天水和鑫工贸公司铅冶炼厂,年产粗铅2万吨。
企业的污水口对准谢家河。
4月1日,记者按照村民们提供的情况,走访了和鑫、锌品两家化工企业。现场证实工厂有一处污水口直接对准谢家河,虽然当时没有生产,但有明显的排污痕迹。
记者同时发现铅厂旁边的部分树木已经枯死,一墙之隔的塑料大棚顶部飘落着一层发红的铁粉,地面的颜色同样发红。
2.发现症状早于2006年
2006年之前,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镇吴家河村陆续有多名村民(包括儿童)出现厌食、呕吐、脸色发黄、腹痛等症状,但未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重视。
有村民因为担心孩子的健康,自行进行了血铅检测(时间不详)。
3.三次有争议的检测
第一次检测:
为吴家河村第一个孩子做检测的机构,是兰州医学微量研究所麦积区分所。铅含量严重超标的结果出来后,应家长要求,又采集了吴家河村53个孩子的发稍,进行发铅检测,结果发现全部超标。
孩子的家长联名上书麦积区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请求关停村里的化工企业,并责令企业为孩子们看病(是否有上访不详)。
麦积区环保局等部门的答复是,兰州医学微量研究所麦积区分所的负责人,虽然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没有开展诊疗业务,也没有专业的微量元素检测设备和正规证件,其做法被称为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也就是说,53个孩子的检测结果无效。
第二次检测:
因为否定了村民自行检测的结果,环保局等部门委托天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吴家河村村民饮用水塔、水井和3户居民用水水样进行了铅含量检测,结果是5份水样铅含量均未超标。
同时,疾控中心还对吴家河村以及相邻的白石村两村3至16岁的50名儿童进行了尿铅化验,结果是49名儿童正常,一名儿童达到临界值。
据此,麦积区环保部门由此得出结论,“企业生产行为没有对群众饮用水源和身体造成影响”。
另有网络信息表明,本次检测时,尿检前让儿童大量饮水的做法,导致了村民的质疑。
第三次检测:
面对两家机构,两个几乎完全相反的检测结果。村民们决定自费远赴西安,跨省寻求答案。
这就是华商报文章前半部分的描述:
近半个多月来,西安市中心医院职业病研究所、西安市儿童医院职业病科的就诊量突然上升,大约220余名来自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镇吴家河村的村民,分批乘火车跨省前来就诊,其中超过200人被诊断出铅含量严重超标。
吴家河村的王全娃,是较早发现铅中毒的村民。“一个姓屈的朋友带孩子无意在天水市麦积区一技术机构进行了检测,结果惊奇地发现孩子铅含量严重超标。而后,我也带孩子去检测,同样严重超标。紧接着几十个村民相约去检测,结果,绝大多数超标。”
王全娃担心自己的孩子患的就是这种病,因为医生正是提取了孩子的发稍,做了发铅检测,得出了全村53名儿童铅含量严重超标这一结果。
第三次检测大约是在2006年3月份,此时距离村民的第一次检测已经不知过去了多长时间。
注:以上信息来自2006年4月3日,“华商网-华商报”标题为《甘肃天水200余人铅中毒 两企业成怀疑对象(图)》的报道,记者佘晖。
二、锁定污染源
2006年4月4日,“新浪网”新闻中心>国内新闻>国内要闻>各地视窗栏目,发表了一篇标注来源为“北京晨报”的文章,标题为《西安200余村民被查铅中毒 企业违规排污成祸首》。
文章中提到,“按照天水市麦积区环保局1月20日递交给甘肃省信访局的调查报告,此前,环保局已经为这两家化工企业下发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整改。但在现场记者发现,企业的污水口依然对准几近干涸的谢家河,大型拉矿车、铲车包括工人仍旧在不停地忙碌。”
污染途径主要有下面三种:
空气污染:工业废气排放含铅粉尘,沉降于农田。
水源污染:含铅废水未经处理排入河流,污染灌溉水源。
土壤污染:涉事企业原址土壤修复工程停滞,遗留污染风险持续至2010年后(见后文中的研究论文)。
此处有疑问:如果无人上访,天水市麦积区环保局2006年1月20日为什么要给给甘肃省信访局递交调查报告?
三、事件的处理与后续
央视4月15日第十二套节目报道了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镇吴家河村200多名村民铅超标事件。以下为网络查询的处理结果:
涉事企业:
违规排放导致污染,仅被勒令停产并接受行政处罚(如罚款、关停),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环保部门承诺赔偿农作物损失,至今未见到实施搬迁或土壤修复的相关信息。
检测造假:
天水市疾控中心在官方复检中违规操作(如要求儿童尿检前大量饮水稀释样本),出具虚假“正常”报告,检测负责人被调离岗位但未追究法律责任。
当地官员:
天水市环保局时任局长因“监管失职”被行政记过并免职;麦积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被党内警告处分,但未公开具体姓名与职务。
长期影响:
2010年有研究指出,当地儿童血铅水平仍显著影响行为发育,污染风险持续存在。关于长期影响,“地方病通报”2010年第25卷第3期发表了文章《天水市农村铅污染地区儿童血铅水平对儿童行为影响的研究》,作者单位为甘肃省天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论文在知网可查。
在这篇论文中提到,抽样调查范围为“天水市某农村铅污染地区居住3年以上农户1~16岁206名儿童,其中4~16岁儿童175人”, 由专业人员对调查对象进行临床检查,检查结果如下:
高铅血症:
(100~199μg/L)14人,血铅均值 179.66±20.97)μg/L;
轻度中毒:
(200~249μg/L)有37人,血铅均值为225.36±14.62μg/L;
中度中毒:
(250~450μg/L)147人,血铅均值 320.19±51.66μg/L;
重度中毒:
(≥450μg/L)8人,血铅均值510.01±41.56μg/L。
从上述数据中可以看,206名儿童无一幸免。
到2010年,距上次污染事件已经过去了整整四年的时候,被调查对象中1~4岁儿童均为事件发生后出生的,共31人。
虽然论文未单独对1~4岁儿童的血铅水平进行描述,但是完全能够证明:这31人同样都受到了铅污染。
这个研究结果足以证明,甘肃该受到铅污染的农村,污染未得到治理!
此处有疑问:甘肃还有第二个受到铅污染的农村吗?
答案是,有。看完文章你就知道了。
四、污染风险持续存在
众所周知,一旦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污染范围会持续扩散。
疑问一:
本次褐石培心幼儿园血铅超标事件的发生地,距当年受到污染的吴家河村仅13公里,是否意味着污染扩散的范围已经达到数百平方公里?
如果是真的,真心建议当地人想办法离开吧。
疑问二:
在血铅检测时,重现“本地检测正常、西安检测超标”的相同现象,又意味着什么?
后附说明:
本文写作时,查询过去的新闻报道时仅仅只能查询到为数极少的几篇文章。除文章里面列出的两篇报道及一篇论文之外,另有浙江网时评《“天水铅中毒事件”的诡谲与问责期待》一篇可以阅读,该评论文章被光明网转载后,在知网也可查询(后附新浪网截图)。
其他与该事件有关的文章,均为近期自媒体文章描述。
天水市麦积区吴家河村铅污染事件网络查询到的最早报道者应当是“西部商报”。西部商报2006年7月5日有这样一篇追踪报道《“铅中毒” 天水环保部门难辞其咎》。
本报曾于2006年1月13日独家报道了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镇吴家河村的两个化工厂排放出的污染物污染村里水源,导致村里的许多孩子发生不同程度“铅中毒”的事件,近日又有重大进展,国家环保总局和甘肃省环保局通过本报报道了解情况后,指出天水环保部门难辞其咎。
当年涉事两家企业的现状:
天水秦川锌品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07月09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氧化锌、锌品的加工等。该企业目前已经注销。
天水和鑫工贸公司铅冶炼厂已经查询不到,天水和鑫工贸(有限)公司状态为存续,经营地址为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镇吴家河村,已被列入异常经常。
看到这些信息,感觉甘肃已经成为一片有毒的土地。
这片有毒的土地,还适合人类居住吗?
看到这些信息,你有什么想法,评论区留言吧。
甘肃天水幼儿铅中毒事件细思极恐的几个问题
luren_1970 (2025-07-14 02:52:51) 评论 (0)废话不多说,直接上干货
问题一: 就算是官方解释成立,幼儿铅中毒是因为园长为了省钱买了工业染色剂添加在食品中。请问为啥幼儿们在当地医院检查都血铅正常,跑到西安检查都超标上百倍?幼儿园园长是怎么打通关节知会当地医院要把检测结果篡改的?
问题二:从问题一延伸,把一个医院几十人上百人的口径搞统一难度非常大,需要上级领导的指令。那么请问幼儿园园长为了省那几块钱的颜料钱,打通关系直通天水领导,让领导下令医院篡改检测结果,经济动机何在?要知道,打通领导的关节可不是几块钱的事情! 不信? 你试想一下,你以幼儿园园长的身份跟市领导打电话,告知你要给幼儿园几十号小孩用工业染料,里面含铅,让领导给当地医院先打好招呼,看看领导要多少贿赂才能答应?这不是小事!如果事发领导同志奋斗几十年的乌纱帽要丢不说,还有可能去坐牢!
问题三:幼儿园的幼师们没有吃给小孩的颜色鲜艳的发糕,但是铅含量据检测也超标。这是为啥?也许铅中毒跟武汉病毒一样,可以人传人?
问题四:甘肃天水当地二十年前曾经爆出村民集体铅中毒事件,并且上了中央报纸。下面是引用国内媒体对当年污染事件的报道:
本文旨在回顾2006年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镇吴家河村铅中毒事件的始末。这次事件,央视新闻、澎湃新闻、极目新闻、《甘肃日报》等对事件进行了跟踪报道,新浪网、ZAKER等平台转载了相关调查文章(可惜的是在网络上已然杳无踪迹)。
本文根据可查询的有限的公开资料整理,或许无法还原原貌,权做管中窥豹吧。
一、事件背景与时间线
1.背景资料
1989年,天水秦川锌品有限责任公司在吴家河村上游的杨湾自然村成立,起初利用矿山遗弃的氧化矿(原文如此,疑有误)生产氧化锌,后采取新工艺,利用铅冶炼厂的水冲渣生产氧化锌。
2003年,甘泉镇招商引资,在吴家河村建设了天水和鑫工贸公司铅冶炼厂,年产粗铅2万吨。
企业的污水口对准谢家河。
4月1日,记者按照村民们提供的情况,走访了和鑫、锌品两家化工企业。现场证实工厂有一处污水口直接对准谢家河,虽然当时没有生产,但有明显的排污痕迹。
记者同时发现铅厂旁边的部分树木已经枯死,一墙之隔的塑料大棚顶部飘落着一层发红的铁粉,地面的颜色同样发红。
2.发现症状早于2006年
2006年之前,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镇吴家河村陆续有多名村民(包括儿童)出现厌食、呕吐、脸色发黄、腹痛等症状,但未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重视。
有村民因为担心孩子的健康,自行进行了血铅检测(时间不详)。
3.三次有争议的检测
第一次检测:
为吴家河村第一个孩子做检测的机构,是兰州医学微量研究所麦积区分所。铅含量严重超标的结果出来后,应家长要求,又采集了吴家河村53个孩子的发稍,进行发铅检测,结果发现全部超标。
孩子的家长联名上书麦积区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请求关停村里的化工企业,并责令企业为孩子们看病(是否有上访不详)。
麦积区环保局等部门的答复是,兰州医学微量研究所麦积区分所的负责人,虽然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没有开展诊疗业务,也没有专业的微量元素检测设备和正规证件,其做法被称为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也就是说,53个孩子的检测结果无效。
第二次检测:
因为否定了村民自行检测的结果,环保局等部门委托天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吴家河村村民饮用水塔、水井和3户居民用水水样进行了铅含量检测,结果是5份水样铅含量均未超标。
同时,疾控中心还对吴家河村以及相邻的白石村两村3至16岁的50名儿童进行了尿铅化验,结果是49名儿童正常,一名儿童达到临界值。
据此,麦积区环保部门由此得出结论,“企业生产行为没有对群众饮用水源和身体造成影响”。
另有网络信息表明,本次检测时,尿检前让儿童大量饮水的做法,导致了村民的质疑。
第三次检测:
面对两家机构,两个几乎完全相反的检测结果。村民们决定自费远赴西安,跨省寻求答案。
这就是华商报文章前半部分的描述:
近半个多月来,西安市中心医院职业病研究所、西安市儿童医院职业病科的就诊量突然上升,大约220余名来自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镇吴家河村的村民,分批乘火车跨省前来就诊,其中超过200人被诊断出铅含量严重超标。
吴家河村的王全娃,是较早发现铅中毒的村民。“一个姓屈的朋友带孩子无意在天水市麦积区一技术机构进行了检测,结果惊奇地发现孩子铅含量严重超标。而后,我也带孩子去检测,同样严重超标。紧接着几十个村民相约去检测,结果,绝大多数超标。”
王全娃担心自己的孩子患的就是这种病,因为医生正是提取了孩子的发稍,做了发铅检测,得出了全村53名儿童铅含量严重超标这一结果。
第三次检测大约是在2006年3月份,此时距离村民的第一次检测已经不知过去了多长时间。
注:以上信息来自2006年4月3日,“华商网-华商报”标题为《甘肃天水200余人铅中毒 两企业成怀疑对象(图)》的报道,记者佘晖。
二、锁定污染源
2006年4月4日,“新浪网”新闻中心>国内新闻>国内要闻>各地视窗栏目,发表了一篇标注来源为“北京晨报”的文章,标题为《西安200余村民被查铅中毒 企业违规排污成祸首》。
文章中提到,“按照天水市麦积区环保局1月20日递交给甘肃省信访局的调查报告,此前,环保局已经为这两家化工企业下发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整改。但在现场记者发现,企业的污水口依然对准几近干涸的谢家河,大型拉矿车、铲车包括工人仍旧在不停地忙碌。”
污染途径主要有下面三种:
空气污染:工业废气排放含铅粉尘,沉降于农田。
水源污染:含铅废水未经处理排入河流,污染灌溉水源。
土壤污染:涉事企业原址土壤修复工程停滞,遗留污染风险持续至2010年后(见后文中的研究论文)。
此处有疑问:如果无人上访,天水市麦积区环保局2006年1月20日为什么要给给甘肃省信访局递交调查报告?
三、事件的处理与后续
央视4月15日第十二套节目报道了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镇吴家河村200多名村民铅超标事件。以下为网络查询的处理结果:
涉事企业:
违规排放导致污染,仅被勒令停产并接受行政处罚(如罚款、关停),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环保部门承诺赔偿农作物损失,至今未见到实施搬迁或土壤修复的相关信息。
检测造假:
天水市疾控中心在官方复检中违规操作(如要求儿童尿检前大量饮水稀释样本),出具虚假“正常”报告,检测负责人被调离岗位但未追究法律责任。
当地官员:
天水市环保局时任局长因“监管失职”被行政记过并免职;麦积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被党内警告处分,但未公开具体姓名与职务。
长期影响:
2010年有研究指出,当地儿童血铅水平仍显著影响行为发育,污染风险持续存在。关于长期影响,“地方病通报”2010年第25卷第3期发表了文章《天水市农村铅污染地区儿童血铅水平对儿童行为影响的研究》,作者单位为甘肃省天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论文在知网可查。
在这篇论文中提到,抽样调查范围为“天水市某农村铅污染地区居住3年以上农户1~16岁206名儿童,其中4~16岁儿童175人”, 由专业人员对调查对象进行临床检查,检查结果如下:
高铅血症:
(100~199μg/L)14人,血铅均值 179.66±20.97)μg/L;
轻度中毒:
(200~249μg/L)有37人,血铅均值为225.36±14.62μg/L;
中度中毒:
(250~450μg/L)147人,血铅均值 320.19±51.66μg/L;
重度中毒:
(≥450μg/L)8人,血铅均值510.01±41.56μg/L。
从上述数据中可以看,206名儿童无一幸免。
到2010年,距上次污染事件已经过去了整整四年的时候,被调查对象中1~4岁儿童均为事件发生后出生的,共31人。
虽然论文未单独对1~4岁儿童的血铅水平进行描述,但是完全能够证明:这31人同样都受到了铅污染。
这个研究结果足以证明,甘肃该受到铅污染的农村,污染未得到治理!
此处有疑问:甘肃还有第二个受到铅污染的农村吗?
答案是,有。看完文章你就知道了。
四、污染风险持续存在
众所周知,一旦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污染范围会持续扩散。
疑问一:
本次褐石培心幼儿园血铅超标事件的发生地,距当年受到污染的吴家河村仅13公里,是否意味着污染扩散的范围已经达到数百平方公里?
如果是真的,真心建议当地人想办法离开吧。
疑问二:
在血铅检测时,重现“本地检测正常、西安检测超标”的相同现象,又意味着什么?
后附说明:
本文写作时,查询过去的新闻报道时仅仅只能查询到为数极少的几篇文章。除文章里面列出的两篇报道及一篇论文之外,另有浙江网时评《“天水铅中毒事件”的诡谲与问责期待》一篇可以阅读,该评论文章被光明网转载后,在知网也可查询(后附新浪网截图)。
其他与该事件有关的文章,均为近期自媒体文章描述。
天水市麦积区吴家河村铅污染事件网络查询到的最早报道者应当是“西部商报”。西部商报2006年7月5日有这样一篇追踪报道《“铅中毒” 天水环保部门难辞其咎》。
本报曾于2006年1月13日独家报道了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镇吴家河村的两个化工厂排放出的污染物污染村里水源,导致村里的许多孩子发生不同程度“铅中毒”的事件,近日又有重大进展,国家环保总局和甘肃省环保局通过本报报道了解情况后,指出天水环保部门难辞其咎。
当年涉事两家企业的现状:
天水秦川锌品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07月09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氧化锌、锌品的加工等。该企业目前已经注销。
天水和鑫工贸公司铅冶炼厂已经查询不到,天水和鑫工贸(有限)公司状态为存续,经营地址为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镇吴家河村,已被列入异常经常。
看到这些信息,感觉甘肃已经成为一片有毒的土地。
这片有毒的土地,还适合人类居住吗?
看到这些信息,你有什么想法,评论区留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