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寓言(4)——西藏,凝眸七年(连载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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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灰色寓言(4)

达赖喇嘛流亡印度,标志着中共统治西藏第二个时期的开始。毛泽东那种中国农民式的狡黠在此显露无遗。因为如果达赖喇嘛不走的话,中共要接管西藏的政权,在道义上还受“十七条协议”的牵制和约束,或许还要假以时日并且大费周章。而此时中共却可以以对方“叛乱”为口实,背弃“十七条协议”中自己的承诺,然后轻易从容地填补这一空白。而六十年后中共以所谓“国家安全”的理由,撕毁背弃《关于香港问题的中英联合声明》,也是异曲同工,恶习使然。

中共统治西藏的最终目的,是为确立对这一地区资源的垄断和控制。只是这种迫不及待的行动,与道德叙事的所谓“解放”,甚至技术意义的“国际法原则”都无关系,中共从来都鄙视和不遵守人类社会所制定,基于普世价值的任何规则,不论它是国际法还是国内法,是多边条约还是双边协议。

在达赖喇嘛出走几天之后,中共解散了噶厦政府,并以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取而代之。除了接管西藏政权的所有职能外,中共还以他们最擅长和最成功的方式,建立了社会的各种基层组织如居民委员会和农民协会等。

1959年以后,是中共对西藏统治的党化专制时期,正处于中共与西方(包括前苏联)关系不断恶化,国内形势也急转直下。1957年中国知识分子群体对中共的独裁专制的批判,导致了被称为“反右运动”的大规模镇压,作为社会中坚力量的知识分子群体从此在中国不复存在。接下来“大跃进”的失败使中国经济陷入困境。眼看建立政权之初希望能得到民众支持,以吃饭不要钱的公共大食堂为模式的“共产主义”成为泡影,为避免国内局势的崩溃,毛对国内采取血腥强力镇压与意识形态清洗结合的手段,对外则扩大与西方世界摩擦以转移民众视线。于是中国传统的闭关锁国又重新开始,西藏也不可避免地被遮蔽在铁幕后面,那里发生的事情,在很长时期不再为外界所知。

达赖喇嘛流亡后,中共在西藏的当务之急,是要建立统治所需要的各种机构,但要完成这一点,需要平息还在各地蔓延的叛乱。对于平息叛乱,中共并不生疏而且充满自信,这不仅只是因为他们的力量与叛乱者相比要强大得多,也不是因为他们已经成功平息了其他民族边疆地区的各种叛乱。关键在于中共自己就是以叛乱起家,他们引以为自豪的“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在正常社会就是叛乱。他们与国民政府“平叛”的军队周旋数十年,最终从叛乱者变成了统治者,因此他们和叛乱者打起交道来绝对深谙此道。

尽管有人对他们在平叛中的一些失利幸灾乐祸,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在几年内,就镇压了这块广大区域内的大部分抵抗。1962年中共宣布西藏全境内平叛结束,虽然仍有零星抵抗延续到上世纪七十年代,但这对中共统治已无根本影响,从而显得微不足道。

关于所谓平叛中藏人的死亡数字,至今也还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流亡的噶厦政府官员夏格巴宣称在拉萨有1.2万人死亡,1.5万人受伤,荷兰的范普拉赫先生认为在拉萨有8.7万人被杀害。可能因为这位范普拉赫先生根本就没有到过西藏,所以他不知道1959年时的拉萨全城只有3万人,就是我在1984年生活的拉萨,人口也只有10万人。

中共公布的数字是,拉萨战役消灭叛乱武装5360余人,其中击毙545人,击伤、俘虏4800多人,中共军队死亡63人,受伤210人。这与我在西藏生活期间,听经历此次事件的当事人(包括藏族)讲述的差不多,从他们支零破碎的回忆中,仍可窥见当时的血腥与残酷。不过真正的大规模杀戮,应该是在今后持续几年的大清洗中。由于中共宣传基于政治需要,加上信息黑箱化和对历史的任意篡改,其统计数字的公信度极低。这个历史疑案只有留给后人解答。

西藏各地的平叛还在进行,中共便开始了所谓“民主改革”,根据中共驻藏代表张经武1959年3月22日下达的中央指示,具体做法为:民主改革在平息叛乱的口号下充分进行。方针是“边打边改,叛乱地区先改,未叛乱的地区暂时缓改”。对于贵族的封建占有制度一律废除,但要加以区别对待,凡参加叛乱的一律没收,分给农民;对于没有参加叛乱的,可以采取赎买的办法。

1959年5月,中共西藏工作委员会宣布在农业地区开始三反(反叛乱、反乌拉、反奴役)双减(减租减息)运动。并制定了《关于西藏地区土地制度改革方案》和《关于执行赎买政策的具体办法》的法令。根据后一个法令记载,全西藏贵族头人(头人实际是部落领袖)共642户,其中未参加叛乱的约占26.8%;全西藏共有大小寺院2138座,未参加叛乱的约占55%;全西藏共有农奴主代理人(这些人大约是属于非贵族但较富裕的中产阶层)约4000户,其中未参加叛乱的约占70%。总计要赎买的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财产,为全西藏贵族和上层僧侣全部财产的三分之一,总价值为六千万元。赎买方法采取由上登记由下评定,赎买金分期付款,五万元以下者八年还清,五万到十万元者十年还清,十万元以上者 十三年还清。

当年10月6日,中共的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了“土地制度改革委员会”,到1959年底,西藏农业地区有五十七个县,七十四万人口参加了土地分配。而对于西藏的牧区,中共则采取了不同的方法,除没收参加叛乱牧主的牲畜分给原放牧者或贫穷牧民外,对整个牧区的财产所有不予改变,即所谓的:不搞斗争、不分配牲畜、不公开划分阶级的“三不”政策。到1961年全西藏牧区的二十八万人中已经有二十五万人口参加了这类运动。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当时整个西藏,“农奴主阶级”的贵族头人的73%,寺院喇嘛的45%,中产阶层的30%参加了叛乱,加上前后追随达赖喇嘛出走西藏的数十万流亡者,已然不是中共所称的“少数反动派”。这些人拥有全社会财富的三分之二。而他们最终都被驱逐或消灭,财富则被完全剥夺。即便是对剩余三分之一社会财富的赎买,也无非是暴力胁迫下的强卖强买,并非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正常交易。

对社会涉及面如此广泛的人群和数量如此巨大的财富用暴力进行消灭和掠夺,对一个族群和社会的摧残必然是毁灭性的。中共在西藏的所谓“民主改革”,实乃其在中国一贯做法,即以现代“民主”之名,建构的都是前现代的专制。说的是为改变西藏旧有政治和经济社会制度结构,用的仍是恐怖暴力手段,此种方式在历史上只有纳粹暴行可以相提并论。(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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