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陈良宇和社保基金。

091长征一号 (2006-10-03 18:40:51) 评论 (5)

既然走廊内有人孜孜不倦的谈论陈良宇和社保基金,咱也凑个热闹。

首先要说明的是,中央没有说用社保基金投资高速公路有错,而是说陈良宇在这里面犯了错误。不能拿社保基金投资高速公路本身的对错,来衡量陈良宇的所作所为是否错误。

那陈良宇犯什么错误呢?
第一,违反组织纪律,社保基金的投资和使用都有严格要求和组织程序的。而陈良宇没有经过组织讨论,报上级部门批准,而私自挪用巨额资金。此其一。

第二,使用此基金的高速公路项目的承包公司,其弟弟陈良军拥有大量股份,所以中央在宣布陈良宇的四宗罪时,其中提到陈良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第三,基金是作为贷款,而不是直接投资出去的。也就是说基金只有利息收益,而没有项目的实际盈利收益。而如果项目失败,基金却要承担所有的亏损。如果这个项目是包赚不赔的,就应该成立国有的投资公司,通过此基金的投资收益也回归国家所有。而不是现在这样,找个小流氓成立个皮包公司,暗中让亲属拿大量股份,最终受益完全归个人所有。

这只是陈良宇在社保基金中的问题,还不包括他非法为自己儿子拉贷款等等其他事情了。单单这个已经够人头落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