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济独立前的华商社会

鬼谷雄风 (2025-11-03 20:43:41) 评论 (0)
斐济独立前的华商社会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大多数斐济华人都是通过自由移民的方式来到斐济的,他们享有经商的自由,因此斐济华侨华人大多为华商,可以说,这里华人社区的形成,也就是华商社会的建立与发展的同义词。二十世纪二十至四十年代,大量华侨华人移民斐济,华商数量也得以迅速增长。二战爆发后,许多华商因祖籍国战乱而不再回国,逐步放弃了“落叶归根”的传统观念,选择将国内的妻儿接到斐济躲避战乱,同时也补充了其所经营店铺中的劳动力。因此,这一时期的女性和儿童移民数量逐渐增多,女性华侨华人所占比重也从1921年的7.1%攀升至1956年的36.8%。[1]

到1921年,斐济华人的数量已经达到910人,运营198家商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数字持续攀升,1936年达1751人,其中包括275名妇女,到1950年代末已经达到了4000多人。为了防止过度竞争,华商开始向斐济的乡村地区拓展,到1930-1950年代,几乎所有的斐济村落中都可以看到华人商店的存在。与此同时,随着女性移民数量的增加,斐济华人的男女比例也逐渐趋于合理。1936年男女比例为1000:186.3,而到了1946年,这一比例已经调整为1000:365,华人与当地族裔女性通婚的现象基本消失。

然而,生活在他乡的斐济华人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种族主义的冲击。为了反抗这种歧视,他们在国内革命运动的鼓舞下,进行了抗争。其中,1929年发生的一次事件颇具影响力。当时,殖民当局颁布了禁酒令,规定包括华人、印度人和土著居民在内的“有色人种”需要持有执照才能饮酒,并禁止他们随意出入酒吧。这一规定引发了华商的强烈不满。在多次请愿无果后,当时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宋发祥亲自前往斐济与殖民当局进行交涉。[2]他认为当地华人并未加入斐济国籍,因此不应受到禁酒令的约束。在华人和宋发祥的共同努力下,殖民当局最终被迫撤销了对华人的禁酒令。[3]随着这一事件的发展,华商意识到在斐济建立领事馆的必要性。他们迅速从当地华侨商铺中筹集资金,办理各种审批手续,经过两年的筹备,终于在1930年建立了副领事馆,并任命了一位副领事负责全面工作。[4]首任副领事是郑观陆(Charles Luke Cheng),他是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出生的第二代华商,原籍中山县谷镇(今三乡)[5],在悉尼经商时就积极参与当地国民党和华社事务,于1922年2月26日获孙中山委任为雪梨中国国民党支部干事。[6]1930年,在中国政府正式委派的中国政府驻斐济领事馆副领事前来视事履职之前[7],中国国民党雪梨总支部通过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委派郑观陆从澳洲前来飞枝,担任代理首任副领事[8],为当地侨胞服务,同时他也加盟到当地著名华人企业振兴隆公司(Jang Hing Loong),作为董事参与经营生意。[9]

从二十世纪早期到1950年代,斐济的华商历经了严峻的挑战。他们不仅面临着同胞间的激烈竞争,还受到了欧洲殖民者、日本侵略者、印度人以及斐济人的多重压力。随着华商人口的增长,城市中外贸和杂货等行业逐渐饱和,迫使许多华商离开繁华的城市,前往偏远的乡村地区寻找新的生机。部分华商继续在商业领域探索,而另一部分则投身于香蕉种植等其他行业。

在乡村地区,华商需要适应斐济乡村落后的经济状况。当时,斐济乡村实行公有制,人们共同劳作、平均分配食物,导致购买力极为有限。为吸引更多潜在客户,华商采取“流动”经营策略,以“行商”的身份穿梭于斐济乡村和印度契约工人聚集区,销售生活生产必需品。由于大多数斐济原住民没有现金,华商为了提高销量,采用了“以物易物”的方式,允许他们以椰干等农产品进行交换。随着斐济乡村地区的发展和基础设施的完善,乡村之间的道路变得更加通畅,华商开始在地理位置优越的地方定居下来,开设商店,转变为“坐商”。这些商店通常位于重要的交通路线上,便于顾客前来购物。商店还配备了货场,收购并储存原住民的椰干。对于华商来说,椰干不仅是他们赚取利润的重要物资,还是拉近与原住民的重要媒介。

由于原住民并不常吃香蕉,华商只能将香蕉出口到澳大利亚或新西兰以换取金钱。这种单一的经济结构使他们的生意极易受到冲击。通过一份斐济在1929年公布的缴税清单可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华商企业在不断萎缩,营业额也在不断下降。1924年时,尚有21家华侨华人企业,当年缴税额206英镑15先令6便士。1925年,企业数量下降到16家,但缴税额却有所增长,共缴纳249英镑17先令9便士。而到了1926年,华侨华人企业数量进一步减少到15家,缴税额也大幅度缩水至102英镑11先令6便士。到1927年,这些企业的经营状况仍不见好转,虽然企业数量增加到19家,但当年缴税额只有111英镑5先令4便士(详见表10-1)。

与此同时,一场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给斐济华商带来严重的打击。这场被称为“大萧条”的危机首先在美国爆发,随后迅速蔓延至世界各地,斐济也深受影响。国际市场对椰干和香蕉的需求量大幅下降,导致依赖这些产品贸易的华商遭受巨大损失。更为糟糕的是,斐济的香蕉种植园遭受了叶斑病的侵袭,从1936年开始,澳大利亚停止了从斐济进口香蕉,这无疑给华商的经济状况雪上加霜。

表10-1:斐济华侨华人缴税情况统计表(1924年-1927年)[10]

年份

缴税者人数(个)

金额

1924年

21

206英镑15先令6便士

1925年

16

249英镑17先令9便士

1926年

15

102英镑11先令6便士

1927年

19

111英镑5先令4便士

为了生存,许多华商不得不离开布阿、卡考德罗韦、卢阿和纳莫西等香蕉产区,重返苏瓦(Suva)等大城市寻找就业机会。这次危机之后,华商经济重新向城市转移,并变得更加多样化。他们不再局限于零售业,而是开始发展中餐业,主要吸引富裕的欧洲人前来就餐。随后,中餐业逐渐扩展到面包店、汽水店、咖啡厅等领域,成为斐济华人的一项重要产业。同时,在城市郊区,华人放弃了椰子种植,转而承包土地种植蔬菜,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城市人口对蔬菜的需求,后来成为华商的一项特色产业。

在二十世纪头二十年间,十九世纪末继康利号而起并且声名显赫的英昌行一直是当时斐济华商翘楚。方文清在开办英昌行后不久,就开始在1897年和1899年购进大量土地,1905年以400镑价格在苏瓦附近的塔麻乌亚(Tamavua)买下一大批土地,1907年在奈塔斯利(Naitaasiri)买了500英亩土地,开辟种植香蕉,是当时在斐济华商中的种蕉大户。英昌行与悉尼的泰生号商行(Tiy Sang & Co.)关系密切[11],出产的香蕉也是经泰生号商行出口到澳洲等地。为苏瓦市政厅的议员,是第一位在斐济从政的华人。但他只做了一届,便决定不再参加竞选连任,而是专心经营其生意。在其兄弟方文猷的协助下,他的英昌行经营良好,在华洋两界有极高口碑。方文清也热心公益,每逢捐赈都慷慨解囊,捐款额总是名列前茅[12],是当地华社的领袖人物。

1902年,悉尼的永生、永安、永泰三间果栏公司联合起来,在斐济成立生安泰公司(Sang On Tiy & Co.),购地350英亩,种植香蕉,以补澳洲出产的香蕉不够供应的缺陷。生安泰公司成立伊始,由永生公司的股东郭标(George Kwok Bew)和他的姐夫方煜濂(Fong Yuk Lim)负责运营。在此后的第一个收获季的两周内,生安泰就向悉尼出口10000串香蕉。[13]1907年,广东香山县的两位表亲,亦即方煜濂和郭标的儿子,濠涌村14岁的方生发(Charles Fong Sang Fat)和竹秀园村15岁的郭清河(Ching Hoo Gock Honson,又名郭汉臣)一同来到斐济,在学习了三年英语后进入生安泰工作。1917年,因蕉虫害为患以及澳洲政府限制斐济香蕉进口,生安泰公司结业,退出斐济。[14]该公司的生意和业务则由郭清河和方生发盘下,改名为振兴隆公司(Jang Hing Loong),后称中兴隆公司(Joong Hing Loong),经营百货及零沽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他们长袖善舞,生意蒸蒸日上,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曾有50家支店分布于斐济群岛、新西兰以及日本,也曾经营过椰园、船坞。后因中国抗日战争爆发,振兴隆业务受到影响,于1940年结业。随后,方生发和郭清和重新成立一家公司,取名中兴隆,接管了原振兴隆在苏瓦的总部,缩小了原来批发和零售的业务。[15]1951年,郭清河去世。此后,中兴隆业务在1970年代结束,方生发也在1981年去世。[16]

二十世纪初到四十年代可视为斐济华人的黄金年代,当时华人大小商号已不下数百间,在苏瓦的金明街、玛街、威玛鲁街和阿米街一带,几乎三步一间华人店铺,亦因此成为首都的闹市区,而广泰、振兴隆、安和祥、永安泰和广生则称为五大华人公司,广泰更跻身于全斐济三大公司之一。在此期间,华人企业占了全斐济椰干市场的四分之一份额;而在香蕉出口市场方面,华商企业所占份额则不断下降,到1933年只剩下15.2%。尽管如此,此时的华人大小商店遍布斐济大小岛屿,间接操控了斐济贸易市场的四分之一,面包房更是由华商独占鳌头。

余棫中(Yee Wah Joong)是广东开平县横江人,1913年来到斐济。他与同宗兄弟余板中(Yee Ban Joong)、余凤(Yee Fung Lai)及邝祥修(Fong Chang Sow)一起在1918年成立“广泰公司”(Kwong Tiy),经营只限丝绸布匹和日用杂货等。次年,余棫中返回家乡,广泰业务由余板中主持,1920年余棫中返回斐济后出任广泰公司经理。到1935年,余棫中退休去到香港,在那里成立开源公司,专为广泰采购货物。这时候的广泰公司第二代人已经成长起来并接手经营,余板中之子余锦池(Yee Kam Chee)和余棫中之子余海湘(Yee Hoy Shang)共同经营下的广泰,逐渐成为颇具名气的大公司,在各地设立多间分店,经营范围逐渐扩大,包括美都酒店、利伦有限公司、屠场、猪场、养牛场、伟德灵顿有限公司、克尽诚有限公司、霓虹汽水厂、杂货店、面包房、椰子园和电影院等。到1966年,余海湘之子余焕章出任广泰公司总经理,进入第三代的经营时期。[17]

原广泰公司股东邝祥修在退出公司后,于1930年与邝敬居(Fong Keng Kui)创立安和祥公司(On Wah Chong)。根据规定,该公司为股份制,入股最多者出任经理,次者为副经理。邝祥修之弟邝士奇(Fong Sue Kee)当时入股最多,遂出任经理,邝修拱(Fong Sow Kung或写为Fong Burn Nam)为副经理。公司业务以收购海参、椰干为主,兼之日杂百货、面包房等。公司将销售品批发给各分店,而后者则将收购的土产交公司统一出口。鼎盛时期安和祥分店遍布斐济各地。安和祥公司创办的次年,邝敬居和邝祥修便退休回到中国。 1952年安和祥改为有限公司,由邝士奇、邝修拱、谭炳南(Harm Bing Nam)出任董事,邝灼沛为秘书。1958年,谭炳南因年迈退出,由其女婿邝灼富接任。未几,安和祥元老邝士奇去世,遂由邝修拱带着邝灼富、邝灼沛兄弟共同负责经营。[18]

谭炳南是1911年作为斐济第九任总督梅含理(Henry May)的私人厨师来到斐济,在梅含理于次年赴香港担任总督后,他便离开总督府,留在苏瓦,曾开过饼铺。1938年谭炳南与司徒文湘(Seeto Man Shang)在苏瓦共同创建了永安泰(Wing On Tiy)。次年,谭炳南就脱离永安泰,创办和利肉铺(Wahley’s Butchery),该商号在此后的七十多年间仍继续经营。[19]

二战结束之后,斐济跟随美英等西方国家,采取敌视社会主义国家的政策,给予香港和台湾华人免签证的待遇,但禁止大陆华人移民斐济,此后二十年中华人数量只增长了1000人。1950年,斐济颁布了《关于中国人入境的规定》,要求严禁大陆公民的入境请求,斐济华人回大陆探亲也受到严格限制,探亲时间只有7天时间,超期不回的,不准再次入境。同时禁止任何大陆刊物入境,违者将以“通共”罪论处。[20]新移民政策颁布前,华人出现了短暂的爆发性增长,1949年移入人数超过了300人,但此后开始明显趋缓,基本维持在100-200人(参见图11-1)。与此同时,也有大量华人在斐济全面限制华人离境之前离开斐济,返回国内团聚,或前往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因此,1945年之后离开斐济的华人数量也在不断增长,每年离境人数接近200人(参见图11-1)。到1960年时,离境人数甚至超过了入境人数,斐济华侨华人的增长速度明显趋缓。

为了加强对斐济的管理,殖民当局还要求华人尽早入籍。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斐济当局通知华侨华人必须前往政府相关部门登记入籍,否则不准经营商业,不准就业。在该规定的驱使下,大多斐济华侨华人先后加入英国国籍,仅1961年到1962年4月的入籍人数已经达到66人,超过以往50年的入籍人数总和(详见表11-2)。

图11-1:斐济华人去留人数曲线图(1945-1961年)



资料来源:Judy A. Wong, The Distribution and Role of the Chinese in Fiji: A Geographical Study of An Immigrant Group in the Plural Society of Fiji, M.A. Diss., University of Sydney, 1963, p.111.

斐济的华人社区中,第二代华商的融入程度显著增强。相较于他们的前辈,他们更积极地参与当地社会生活。在宗教信仰上,与完全不信仰宗教的第一代华商不同,第二代华商多数受到天主教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吸引而信仰天主教。在服饰方面,他们更偏向于穿着西式服装。在语言上,第二代华商从小在英语环境中长大,英语水平远超第一代。但在饮食方面,尽管第二代华商偶尔品尝西餐,但他们仍以中餐为主。整体来看,华商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开始加速融入斐济社会,展现出高度的适应性和融合度。

表:11-2:  斐济华侨华人入籍数量统计表[21]

年份

入籍华人数量

入籍总人数

华人所占比例

1876-1900

13

53

24.5%

1901-1910

42

61

68.9%

1911-1920

1

25

4%

1921-1930

4

6

66.7%

1931-1940

0

9

0

1941-1950

1

10

10%

1951-1960

54

68

79.4%

1961-1962.04

66

66

100%

总计

181

298



自1970年斐济独立后,其对中国的移民政策逐渐放宽,只要签证手续完备,华人便可获准入境。1975年两国建交后,政治经济交往日益密切。尤其是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随着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斐济转而开始积极吸引华商投资经营。自1992年起,原先需要5-7年的入籍时间缩短至3年。这一政策刺激下,不少华商选择移民斐济。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许多人并未选择长期定居斐济,而是将其作为跳板,进一步移民至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美国等地。对于投资者而言,斐济政府提供了低税收、宽松政策等优惠条件。他们可以享受免税待遇,进口商品只需缴纳2.5%-3%的手续费,从而确保了投资者的盈利空间。此外,投资者还可以在斐济购买土地,每年仅需缴纳少量土地税,且使用期长达99年。为方便投资者资金回笼,销售所得也可在当地兑换外币。[22]这些优惠政策吸引不少华商前往斐济投资,华商群体在斐济的规模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

华商在斐济的经济转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随着第二代华商的崛起,从事农业、采矿业、建筑业等低收入传统行业的华侨华人比例锐减,66.1%的华商转向利润丰厚、社会地位高的制造业和交通运输业,也有许多华侨华人从事文秘、会计、工程师、医生等白领职业。华侨华人人均收入也普遍提高,在一九五十年代初已达到139.5英镑,远超过印度人的56.3英镑、斐济人的30.2英镑以及斐济平均人均收入56.5英镑。[23]欧洲殖民者对华商的评价普遍积极,认为他们守纪律、整洁、可信、勤奋,是斐济中产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24]

自1970年斐济宣布独立后,华商社群对其经营环境表达了深深的忧虑,担心斐济的新政府可能会以牺牲其他社群,尤其是华商社群利益为代价,优先推动斐济本地人的经济发展。在斐济独立初期,政府为支持斐济人的经济活动,在乡村地区大力扶持并建立了众多社区商店。这些新设立的商店因其享有的竞争优势,导致许多周边华商经营的小商店面临生存困境。因此,许多华商选择将业务重心转向城镇地区,以寻求新的发展机遇。据知名学者高立夫的研究显示,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斐济,尽管斐济人开始建立自己的企业,但数量相对较少。莱武卡地区仅有几家农产品市场和一家自助餐厅由斐济人经营,而大部分的餐馆和宾馆则主要由华商经营。这一现象反映了当时斐济经济环境下,华商社群在适应和应对政策变化的同时,依然保持着强大的经济活力和影响力。[25]

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斐济华商经济逐渐复苏并走向繁荣。


[1] Bessie Ng Kumlin Ali, Chinese in Fiji, p.215.

[2] 《总领事驳除飞枝苛例》,《民国报》(Chinese Republic News) 1930年2月8日,第6版。

[3] 《宋总领事赴飞枝岛办理交涉详情》,《东华报》1930年2月22日,第8版。

[4] 参见粟明鲜:《亚伯特李》,载粟明鲜编著:《民国粤人赴澳大利亚留学档案全述·中山卷(下)》,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22,第987页。

[5] 《中山市华侨大事记》,载《中山文史》第20辑。

[6] 《委任董直等职务状》,载秦孝仪主编:《国父全集》第八册,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89,第379页。

[7] 尽管1930年便已委派国民党驻雪梨总支部人员前往斐济履行副领事职责,国民政府正式立案通过设立驻斐济副领事馆是在1936年。见:《英属苏瓦设立副领事馆案》,国史馆,典藏号:001-061100-00006-025。

[8] 《外部已准拨非枝领馆经费》,《民国报》1931年7月18日,第6版。

[9] Late Honwing William Yee, “Charles Luke Cheng,” in《斐济华人The Chinese in Fiji: 1855 to 2015》, Suva: Chinese Association of Fiji, 2015, pp. 120-122.

[10] 资料来源:Bessie Ng Kumlin Ali, Chinese in Fiji, Suva: Institute of Pacific Studies University of the South Pacific, 2002, p.110.

[11] 例如,1898年方文清夫人赴澳治病,就是由泰生号商行出面担保并申请入境许可。见:Ming Ting, NAA: SP421, C1909/112.

[12] 例如,《飞枝岛苏华埠捐赈广东水灾芳名》,《东华报》1915年10月2日,第6版;《非枝岛华侨救灾会小引》,《民国报》1920年10月23日,第7版;《救粤筹款捐:飞枝分部同志捐款》,《民国报》1921年4月9日,第5版。

[13] Eric Rolls. Citizens: Continuing the Epic Story of China's Centuries-Old Relationship with Australia, St Lucia: University of Queensland Press, 1996, p.439.

[14] Bessie Ng Kumlin Ali, Chinese in Fiji, p.110.

[15] Late Honwing William Yee, “Joong Hing Loong,” in《斐济华人The Chinese in Fiji: 1855 to 2015》, Suva: Chinese Association of Fiji, 2015, pp. 144-145.

[16] Late Honwing William Yee, “Ching Hoo Gock Honson,” in《斐济华人The Chinese in Fiji: 1855 to 2015》, Suva: Chinese Association of Fiji, 2015, pp. 141-143.

[17] Gregory Yee, “Kwong Tiy & Company Limited Yee Hoy Shang, Manager/Director,” in《斐济华人The Chinese in Fiji: 1855 to 2015》, Suva: Chinese Association of Fiji, 2015, pp. 227-229.

[18] 孙嘉瑞:《斐济华人史话》,载《斐济华人The Chinese in Fiji: 1855 to 2015》, Suva: Chinese Association of Fiji, 2015, p. 56.

[19] Beryl Harm Nam, “Harm Bing Nam,” in《斐济华人The Chinese in Fiji: 1855 to 2015》, Suva: Chinese Association of Fiji, 2015, p 146.

[20] 同上,第106页。

[21] 资料来源:Judy A. Wong, The Distribution and Role of the Chinese in Fiji: A Geographical Study of An Immigrant Group in the Plural Society of Fiji, M.A. Diss., University of Sydney, 1963, p.232.

[22] 周南京主编:《华侨华人百科全书·法律条例政策卷》,第107页。

[23] Judy A. Wong, The Distribution and Role of the Chinese in Fiji: A Geographical Study of An Immigrant Group in the Plural Society of Fiji, p.147.

[24] Sanjay Ramesh, History of Inter-group Conflict and Violence in Modern Fiji, p.89.

[25] David Fisher, The Socio-Economic Consequences of Tourism in Levuka Fiji, Ph.D. Diss., Lincoln University, 2000, p.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