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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损国格——谁丢了中国的脸?

雅酷原创 (2025-07-14 15:21:50) 评论 (0)
最近,大连工业大学对女学生李欣莳的顶格处分事件,把一个原本情感纠纷和道德争议的问题,成功地升级为一场国家荣誉保卫战。说是保卫战,其实是围剿战”——围剿的不是那个偷拍泄露视频、发表辱华女言论(Easy Girl)的乌克兰电竞选手Zeus,而是那个在异国恋情中暴露了隐私、遭受网暴的中国女孩。

学校出奇制胜,不以品行不端”“不当关系这种道德范畴入手,而是直接亮出杀手锏:有损国格。这四个大字一挥出,杀伐果决、雷霆万钧,仿佛李欣莳不是与人谈了恋爱,而是勾结外敌、通敌叛国——让人不得不肃然起敬,惊叹原来一场私密恋爱,居然能动摇国家尊严

国格这两个字,说白了,是一个虚无缥缈的词汇。它既没有法律定义,也没有制度边界,像一团不着边际的云,想怎么裁就怎么裁,谁要是站在阳光下多晒了一会儿,这片云就可以变形为雷霆之怒,给你劈个体无完肤。



按照大连工业大学的理解:国格就是你的床上事,我的国脸面;一个中国女孩与外国人发生性关系,就可以定性为有损国格;而如果这个外国人还把视频放到了网上,那这名中国女孩就成了引狼入室,辱国辱家的头号战犯。

这逻辑真是令人拍案叫绝。按照这种标准,国格已经不是国家主权,而是女性身体的主权;不是宪法原则,而是贞操观的现代升级版。只要你不小心和外国人谈了恋爱,或者做了视频,那你不仅有辱门风,更是祸国殃民——这种把个人私事无限上纲上线的操作,说它荒唐,是对荒唐二字的侮辱。

你看,那些中国男性在海外泡妞、出轨、嫖娼,甚至在国外直播性福生活的网红,哪一个被定性为有损国格?没有。为什么?因为他们在外传播中华魅力,他们是汉文化的使者,他们的浪荡是民间外交,而不是卖国

可反过来,一个中国女生,只要和外国男性交往,就立即被斥为贱卖肉体”“丧权辱国。她们成了国家脸面的唯一守卫者。国家的,不靠制度、法律、外交、文化、科技,而靠一个女大学生的床单是否干净。

我们可以承认,有些行为不太道德;我们也可以批评视频拍摄和传播中存在的问题;但当这些问题被拔高到国家层面,就已经不是舆论批评,而是制度性羞辱,是对个体人格的摧残。把道德问题、恋爱自由、甚至隐私权直接与国家荣誉捆绑,是一种赤裸裸的反人类行为。

我们必须大声质问:什么时候开始,谈恋爱成了政治立场?什么时代,女性和外国人发生关系,就是有损国格?什么逻辑,国家的脸面是靠女大学生的内裤来捍卫的?

可怕的是,这种国格是一种伪政治正确的遮羞布,它不解决任何问题,却可以掩盖一切问题:无法追责外籍Zeus,就处罚中国女生;无力制止视频传播,就封杀受害者;无法解释权力怯懦,就创造一个国格来转移矛盾。这不是爱国,而是用爱国的名义做反人类的事

大连工业大学的行为,不仅荒唐,还违法。《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并没有赋予学校依据有损国格开除学生的权力。即便是学校章程,也不能超越上位法去定义一个模糊的国家脸面,更不能因为一个学生交友不慎,就公开其身份、试图社会性死亡。

更讽刺的是:外籍男子偷拍、传播、辱华,居然没有受到任何法律或行政制裁,反而中国的女学生成了替罪羊。 这难道不是国家意志的沦陷?不是制度公信力的自我践踏?我们一边讲依法治国,一边允许高校用国格惩罚性隐私;一边谈人权保障,一边允许女学生被网络公审;一边说要反对网络暴力,一边容许对受害者的荣誉谋杀。这是哪门子的法治?哪门子的国格?

我们可以再问一遍:什么才是真正的国格?国格,是一个国家对基本人权的尊重;是一个制度在面对权力滥用时的坚守;是一个社会在遭遇争议时的理性与克制。当外籍男子侵犯中国女性尊严时,如果国家可以依法追责,那才是国格;当女学生隐私被泄露时,学校能依法保护她的权利,那才是国格;当社会能区分道德瑕疵与法律责任,不以国格名义剥夺人性,那才是国格

国格不应该是一个空洞的词,更不能是一把专门劈向女性的斧头。它不是拿来羞辱、不是拿来道德勒索、不是拿来挽回民族虚荣的遮羞布。那些动辄说你这样让国家丢脸的人,不妨照照镜子,问问自己:你说的国格,到底是谁的面子?又是谁的遮羞布?

李欣莳的事件,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校规争议,而是一场社会良知的审判。她的故事告诉我们:在国格名义下被毁掉的不是个人,而是整个社会的理性、法治与温度。当一个女孩的感情生活可以被定义为辱国,当一个受害者被当作叛徒,当一所大学可以理直气壮地把国家脸面压在学生身上——这不是爱国,这是亵渎国家;不是教育,这是制度性霸凌;不是维护国格,而是国家自己把自己的格掉没了。

我们该问的不是她有没有损害国格,而是我们的国格怎么这么脆弱?脆弱到,连一个女学生的恋情,都能震碎它的玻璃心。请放下国格这面遮羞布,还个体以尊严,还国家以理性,让这个社会重新学会分辨什么是真正的光荣,什么只是集体癔症。真正的国格,从来不是靠女人守来的,是靠制度挺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