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6:1-14, 不再做罪的奴仆

5章谈到因信称义的好处,6章开始谈到因信称义的生活,宣告因着和耶稣基督的连接,我们不仅同享耶稣基督战胜罪和死亡的胜利,也同享因祂的复活而带来的新生命。6章1节提出问题,6章2节否定回答,然后提出一个相关的问题,6章3-10详细解释6章2节的问题,4节是3节的演进,5-7节和8-10节是两段平行经文,继续阐释3和4节所说的道理。11节是一个小结,12--14节是由上述论述带出的劝勉。

1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

5章20节保罗说: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意思是说:神的恩典,因着律法把罪显明的越来越多,而也显得越来越多(神的恩典宽恕我们的过犯就自然显明的越来越多)。但是不是可以得出,我们持续在罪中(或是持续犯罪),可以叫恩典显多吗? 

既然犯罪越多,恩典就显得越多,那么不断犯罪,就不断的使得恩典越来越多,这样的说法对吗?

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保罗的否定绝不含糊,因为有人就用这样的说法来抹黑、攻击保罗,称之为“行恶成善”的保罗神学,意在鼓励他人放纵肉体不断犯罪。既然我们已经被神称义、与神和好,在罪上已经死了,即罪已经无法统治我们,这样的我们,怎么可能仍然活在罪中呢? 这样的我们,只能是越来越讨厌罪、远离罪,怎么可能继续与罪为伍呢?

在罪上死了,意思是我们这些被神称义的人,是死了的人,并且是在罪上死了。死了就不再是罪的奴仆了,不再受罪的辖制。在罪上死了,不是指我们完全不再受罪的影响,而是指不再受罪的绝对权势的管辖。

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

我们通过受洗,已经从亚当的世界转入了基督的世界,成了属于基督的人了。但我们是如何归入基督的呢?是通过基督的死,基督死了,我们受洗归入基督的人,也就死了(这里又是“一而众”的概念),也就是通过受洗归入了基督的死。那么归入基督的死,有何种意义呢?

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意义就在于,借着受洗,我们归入基督的死,并和基督一同埋葬,死后埋葬是自然而然的事,也是确认我们和基督一样,确实死了,真的死了。同死同埋葬,有什么目的,就是正如基督借着父的荣耀(能力),从死里复活一样,我们也借着同样的死、埋葬然后复活,就活在新的复活的生命当中,一举一动就有新生的样式,也就是说,被神称义的我们,借着神的荣耀(能力)在生活上有了弃恶行善的改变。这样的我们,怎么可能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呢?简直是荒谬透顶!

在这里,保罗也将信、洗礼,看作是一个基督徒不可分割的条件和经历。但注意:让我们得救的是信,而不是受洗,这显然是一个不能混淆的核心信条。

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

保罗接着解释我们既然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我们就在主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原文是长在一起的意思),也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意思是我们通过与主的联合,就如同主死里复活一样,我们向罪死了,并从死里复活,从而生命有了新的样式,开始了重生的新生活。

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做罪的奴仆,

保罗进一步解释,和主耶稣同死(同钉十字架)的是我们的旧人(和复活后的新人相对),旧人是活在罪中的,旧人的身体就是罪身,旧人是罪的奴仆,被罪辖制,与神为敌的。被钉十字架,就表明不仅我们的罪身(包含肉体和邪情私欲)被灭绝,我们被罪奴役的身份和状态也消失了,我们就被从罪的捆绑之中释放了出来。

 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

我们的旧人既然死了,就成为已死的人,自然我们就脱离了罪以及罪的奴役。这就是神在基督里称义我们、除去我们罪的工作部分。

 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

与基督同死,不是结束,而是新的开始,那就是与基督同复活,并永远活着(属灵生命的复活,以及将来的复活)。这是我们应该十二万分的肯定、相信的事实。

 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做他的主了。

基督既然从死里复活,就表明祂彻底战胜了死亡,祂就不会再死,死就再也不能做祂的主人了。

 10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着。

基督的死是向罪死的,只有一次,却是决定性的,也是唯一的,彻底、断然的宣告死的失败,宣告祂再也不受死亡的辖制。而基督的死而复活,并且永远活着,是向神活着。一个是从死亡的辖制中得永远的释放,一个是向着神,永远的活着。

 11 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

同样的,我们这些在基督里的人,也必然向罪我们是死的,而向神,我们却是永远活着。这是十分肯定的、有确信的事实。这既是“一而众”观念的应用,也是圣灵奇妙的工作,而这一切能够成就,就是因为耶稣基督,祂是这一切得以成就的唯一的关键。

在基督里的人(与基督联合的层面),就是因信称义的人(法律层面)。在基督里,神为我们成就了救恩;在基督里,我们从罪的国度,进入到神的国度和管治当中;在基督里,我们的生命得以改变(成圣):向神而活、顺从圣灵的引导而活、互为肢体;在基督里,我们与主结合、形成亲密关系。

我们在基督里,基督在我们里面,我们在神的灵里面,基督的灵,在灵里面,这些词汇在罗马书交替出现,但实际上它们都是相同、或相近的意思表达。

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做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

这是保罗对以上论述劝勉式的总结。既然我们向罪已经死了,并与主同埋葬、同复活,成为一个新造的人了,我们就不能再让罪成为我们必死且必朽坏身体的主人,不能让罪再次辖制我们,不能再顺从身体的私欲(私欲使人自高自大,背弃真神,与神为敌,拜偶像及虚妄的行为,见1:24--25)的控制和管辖。

 13 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做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做义的器具献给神。

保罗继续劝勉,也不要把我们的肢体献给罪做不义的器具,相反,要献给神做义的器具。献给的意思是把我们的肢体交给某权势之下,任其指使和运用;这个词汇也用作献祭的场合。

原文器具是兵器的意思,肢体是指身体的器官,包括一切天赋的才能和力量。

不义是指不虔不敬,阻挡真理,与顺从私欲,意思差不多。

给罪做不义的器具,是让罪做王的不同说法,意思是一样的。已经称义的人,就不能再成为罪所统帅的军队的一份子。反而因着死里复活,就要活出新的样式,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神,成为神的军队的一份子。

这样,在基督里,我们就有一个新的选项,旧的选项,就是做罪的、不义的军队的一份子,而因着死而复活,我们就有了一个新的选项,就是做神、义的军队的一份子,旧的向罪已经死了,新的却向神永远活着,且被神指挥使用。有的新的选项的新人,怎么可能会愿意继续在旧的军队里留恋呢?

14 罪必不能做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综上所述,在基督里,罪就不能做我们的主了,我们已经成了新人,因信被神称了义,已经不在罪做王的国度里了,而是已经在神做王的恩典国度里了。

在律法之下的人,就是由罪做王的人,他们活着是为了满足律法的要求,一方面会高举自己肉体的成就(例如法利赛人),另一方面又因肉体的软弱,顺从私欲,不断受到律法的控诉,始终活在罪中,逃脱不了罪的辖制,结局依旧是死。

活在恩典之下,是让恩典做王,也就是让神做王,活着是为了神,靠着神的恩典,顺从神的指挥,被神使用,罪就不能在我们身上做王,我们就摆脱罪的束缚,得到了释放。

因此,恩典完成了律法所无法完成的事,律法是外加的,目的是控诉和定罪,并叫过犯显多(5:20),恩典比过犯更大,活在恩典之下的,已从罪中得了自由,是将生命献给了神做义的器具,而不再做罪的奴仆,成就恶事了。

备注:我的这些”罗马书读经笔记“,很多地方参考了D.A.Carson NIV Zondervan study Bible,"圣经综合解读”,周兆真罗马书中文圣经注释,鲍会园罗马书天道圣经注释,李思静博士的一些讲道内容、以及其他一些参考书目。非常谢谢这些学者提供的一些见解。求圣灵继续带领,使我可以完成罗马书的读经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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