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马杀犬于道

我的小舅舅有个好朋友是著名作家刘恒。刘恒的作品很多改变成了影视剧:《本命年》《菊豆》;而《秋菊打官司》《集结号》和《金陵十三钗》等也是他改写的剧本。 

小舅舅和刘恒先是同学,后成战友。 两人是同批入伍的特种兵, 当年在国防部的机要部门搞侦听。入伍的时候小舅舅13岁,刘恒15岁。 真正是共同成长的朋友加兄弟。

刘恒的父母是从北京郊区进城的工人。 他小时候在农村的姥爷家里度过了很多童年的时光。他的姥爷是村里唯一个常年订阅《人民文学》的人。 刘恒曾经说过小时候读这些旧杂志,躺在姥爷家的炕上看窗外天上的云各种姿态,极速变换飘过,遐想。

我没出国的时候,小舅舅常带他到家里来。他有一个响亮的本名,冠军。我小时候因为小舅舅的关系,开始还叫他冠军叔叔。 小舅舅说,他的第一篇作品《小石磨》发在《北京文学》杂志上, 是讲红军长征中一个炊事员的故事。

我是80年代才读刘恒的作品的。 他退伍进了《北京文学》当见习编辑。 然后成了正式编辑, 陆续发表了很多作品。我上大学和出国后每次回国都让小舅舅约他见面,每次都能得到他签字的书。 

刘恒大出名是他的作品改编成影视剧之后,特别是1990年代和张艺谋的合作。2004年他成了《北京文学》的主编。那之后他的作品就少了。

刘恒从不夸夸其谈, 话很少但是很有分量。特别是出大名和当了主编之后。比如前些年我们吃饭时谈到一位名人,问他的看法, 他沉吟了一会说, “他字写得很好”。 我当时心想,冠军叔叔消失了, 现在是作家主编刘恒了。

刘恒创作力求精简。他说字少而传神是最难的。 曾经为了在句子中少用几个字,花很多时间推敲。 他写东西时烟不离手, 而且非常老派, 用蘸水钢笔。 我第一次回国送给他的礼物,就是一包各种型号的蘸水钢笔的笔尖和笔杆,一本法国画家的人体写真集。 这些东西是从伯克利大学的商店里买的, 外面我都不知道能到哪里去找。

在伯克利上学时,老师问过是不是使用中文很啰嗦,中国人初用英文一件事一个观点经常反复说。我的博士学位论文第一稿也被老师痛批几处,“重复了前头的意思”。我不知道这是否是文化差异造成的,“惜字如金”也是中国的传统啊。







还记的上学时语文老师讲过欧阳修的一个故事。 这个一千年前的北宋文学和史学大家,就是个惜字如金的人。 他做翰林时,和同僚出游。看到有人飞马而过,马踩死了路边的一条狗。他让同僚“试书此事”。

同僚一说, "有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衢(qu2)是大路的意思。同僚二说,"有马逸于街衢,卧犬遭之而毙。”。 欧阳修笑着说,这样修史,“万卷未已”。 同僚问他怎样写, “逸马杀犬于道”。 

妙言至径,大道至简。刘恒的作家生涯从精简开始。想成作家,不能不学尔。 

康赛欧 发表评论于
可能是我理解错了,在国内读大学时只在大一上过语文课,美国这边没有学过中文课程,我改了专业,学的是财会,只是为了更好地找工作。谈不上什么好眼光,我只是用心去写、去学、去读。读不懂就去请教,只有这样,认知才在慢慢提高。半瓶水才咣当响,所以一直提醒自己,别那么浮浅。@京妞

BeijingGirl1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康赛欧' 的评论 : 谢谢你的分享和信任。 是的, 我还记得你也有对于一些英/中词汇的翻译。 佩服。 文城还有一个博主暖冬也时而这样做。 我也很佩服。 暖冬是有点职业习惯, 她在中国的专业应该是英文, 并且当过老师。 (我是从博客中知道,也可能不够准确)。

==“谢谢鼓励!上英文写作课的时候,虽然有时候真的快被搞崩溃了,但确实学到了很多。老师会布置作文,然后认真修改,提意见,我们再根据建议重新修改一遍。这样最终拿到一个好分数,我觉得很公平,特别是对我这种以英语为第二语言的人来说。

时间长了,我也养成了写英文的习惯。不追求华丽的辞藻,只求把话说清楚,逻辑要清晰、思路要通顺,这是最重要的。”
BeijingGirl1 发表评论于
我对他最大的担忧就是他嘴巴太大了, 朝令夕改。 这对一个大国很危险。 他还谎话连篇, 或说不着调的话很多。 有的是他不了解真实的情况(现在他像个皇帝,有时没人敢告诉他真相), 还有的是他有意那样说。 比如说关税战习给他打电话这事。 结果被中国揪住不放,出来说了好几次“没打电话”。 美国成了他的实验室。 百姓都是他做实验的小白鼠。@康康
BeijingGirl1 发表评论于
“我其实也挺喜欢听川普讲话的,单纯是因为他讲话简单明了、好懂,用词特别普通。这不代表他文化水平低,只是他的表达方式让人容易接受。@京妞”, 是的, 他讲话和那些法律系的政客, 八年训练出来的非常不同, 和小布什是一个水平。 而且极具煽动性。 也很有感染力, 不装。 他能再次被选为总统, 这也是一个原因的。 @康康
BeijingGirl1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康赛欧' 的评论 : 绛啊。 看来只有文科系的童鞋才会上中文课呢。 你对文字的理解能力很强。 一篇文章可以抓住重点,提纲挈领,非常厉害。 我特别佩服你这一点。 如果有时别人不明白, 可能是背景问题,也有人读文常会带入自己,按自己的想法理解, 和文章的意思闹拧巴了。
==“我在大学里修课的时候,不上中文课。可能中文和英文的思维方式真的有差别,有时候我以为自己说得很清楚,其实别人还是不明白。”
BeijingGirl1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康赛欧' 的评论 : 谢谢你的理解和鼓励。 没错,“沉稳、认真没变”, 我认识他很多年。 他当兵的时候我就去过他们那个部队的。 那时候他总是在业余时间读鲁迅。 有时还抄漏了电报被批评。 :)

==“从“冠军叔叔”到“刘恒主编”,这变化让人唏嘘。人变了,但沉稳、认真没变。

感觉你是真的了解他,写得很真,也很温情。”
BeijingGirl1 发表评论于
“最佩服的还是他那句点评:“他字写得很好。”少但够味,稳、准、狠。””, 谢谢你的看重。 他这句话确实非常得体, 有很好的分寸感。 @康康
BeijingGirl1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康赛欧' 的评论 : 确实, 有人的逻辑混乱, 还有一种是太自以为是, 不懂得体谅别人。 都是人家的错, 就不想自己。

==“这可能就是所谓的逻辑吧。以前就有人跟我说过,别跟逻辑混乱的人来往。“
新林院 发表评论于
【刘恒创作力求精简。曾经为了在句子中少用几个字,花很多时间推敲。】
“推敲”这个词,就是描述中国古代诗人贾岛在
“僧敲月下门”

“僧推月下门”
之间犹豫不决。
后来韩愈跟他说,夜里当然要“敲”啊!“推”门而入多不礼貌!贾岛才定了下来。

中国古代文人“推敲”最著名的例子,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也是改了十几遍才得到的。
最开始是“春风又到江南岸”。
然后变成“春风又满江南岸”。
最后才改成流传到今天的这个绝妙佳句。
新林院 发表评论于
【“惜字如金”也是中国的传统啊。】
鲁迅也说过:“写完之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

康赛欧 发表评论于
谢谢鼓励!上英文写作课的时候,虽然有时候真的快被搞崩溃了,但确实学到了很多。老师会布置作文,然后认真修改,提意见,我们再根据建议重新修改一遍。这样最终拿到一个好分数,我觉得很公平,特别是对我这种以英语为第二语言的人来说。

时间长了,我也养成了写英文的习惯。不追求华丽的辞藻,只求把话说清楚,逻辑要清晰、思路要通顺,这是最重要的。@京妞
康赛欧 发表评论于
我在大学里修课的时候,不上中文课。可能中文和英文的思维方式真的有差别,有时候我以为自己说得很清楚,其实别人还是不明白。我认识一个学英语专业的美国人,她写的文章很通俗易懂、语言也特别流畅,我很喜欢看她写的东西。

我其实也挺喜欢听川普讲话的,单纯是因为他讲话简单明了、好懂,用词特别普通。这不代表他文化水平低,只是他的表达方式让人容易接受。@京妞

BeijingGirl1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康赛欧' 的评论 : 是的, 他的文字画面感很强, 所以他是一个好编剧。
==“刘恒那种“惜字如金”,真是值得学。一句话能顶别人一段废话,简洁有力。”
BeijingGirl1 发表评论于
“这种打磨的过程,其实也为我后来写博文打下了挺好的基础。”, 是的, 你的文字很美也很流畅。 文觉得文章是越写越好。 但是要真心喜欢写。 @康康
BeijingGirl1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康赛欧' 的评论 : 是的韵味很重要。 我能问一下,你在大学里学经济, 要修中文类科目吗? 我们理工科科没有的, 只有英文。社会经济学只有一学期。
==“中文写作很多时候讲的是韵味,不是一遍遍重复,而是留白、回味。”
BeijingGirl1 发表评论于
或者是对英文词意和语气还把我不精准? 不过我看过你写的英文诗, 还有英翻中/中翻英的一些小文, 觉得非常好。 @康康
BeijingGirl1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康赛欧' 的评论 : 谢谢你分享自己的观点和亲身经历。 这是为什么呢? 可能因为思维的逻辑不一样?
==“我以前上英文写作课时,也被老师批评“重复”,一篇文章常常要改好几遍,老师才肯打分。”
BeijingGirl1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康赛欧' 的评论 : 给康康上茶。
康赛欧 发表评论于
这文看着真舒服,很自然地讲了一个人、几段事。

从“冠军叔叔”到“刘恒主编”,这变化让人唏嘘。人变了,但沉稳、认真没变。

感觉你是真的了解他,写得很真,也很温情。

康赛欧 发表评论于
看完才明白,啥叫真正的写作功夫——不是写得多,而是写得准、写得透。

刘恒那种“惜字如金”,真是值得学。一句话能顶别人一段废话,简洁有力。

这可能就是所谓的逻辑吧。以前就有人跟我说过,别跟逻辑混乱的人来往。

最佩服的还是他那句点评:“他字写得很好。”少但够味,稳、准、狠。
康赛欧 发表评论于
说到中英文写作那段我太有共鸣了!我以前上英文写作课时,也被老师批评“重复”,一篇文章常常要改好几遍,老师才肯打分。这种打磨的过程,其实也为我后来写博文打下了挺好的基础。

中文写作很多时候讲的是韵味,不是一遍遍重复,而是留白、回味。

刘恒和欧阳修那种写法,说白了就是另一种“高级的省略号”。

BeijingGirl1 发表评论于
刘恒的作品很多改 编 成了影视剧。 typo。 抱歉
BeijingGirl1 发表评论于
我有小舅舅和刘恒的照片,还不少。 但是没有使用哦。
BeijingGirl1 发表评论于
两位名人的照片都是由正常渠道发表的。
BeijingGirl1 发表评论于
这篇文的照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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