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国境”与言论自由的边界

山地羊0822 (2025-09-17 17:08:53) 评论 (0)

近来看了一部讲述了几个各种不同身份的移民在美国的奋斗和艰辛,漂泊与拼搏的电影,名为“穿越国境”(Crossing Over)。其中的一个年轻姑娘塔斯利玛的故事令人感慨和深思:言论自由是真的自由吗?

https://www.haiwai.com/upload/article/pic/blog/92/23/48/60/956566192234860_0.jpg

塔斯利玛·贾汉吉尔 (Taslima Jahangir) 出生在孟加拉国,三岁时被带到美国,然后在美国上了大学。911事件后,她在大学的课堂上一次演讲时,表示说人们应该尝试了解 911 劫机者,因为他们的声音需要被听到。这个演讲引起了全场的轩然大波,一面倒的反对声让她无法继续讲下去而夺门而出。

下面来还原一下电影的情节:

塔斯利玛说: I feel that, like the oppressed Palestinian people, or the Iraqi citizens under occupation in their own homeland, that they found themselves without a voice. (我觉得,就像被压迫的巴勒斯坦人民,或自己的家园被占领的伊拉克公民一样,他们发现自己没有发言权。)

塔斯利玛的发言让在场的同学们听的目瞪口呆,多数人都对她的观点表达出强烈的不满情绪。

尽管如此,塔斯利玛依然坚持说:And that the only way for them to be heard is to scream with the might of tons of steel and thunderous jet engines behind them upon impact.(而让他们的声音被听到的唯一方法就是在几十吨钢铁和雷鸣般的喷气发动机的撞击威力后面的尖叫。)

。。。。。。

学校校长将此事报告给FBI。联邦调查局特工突击搜查了她的家,阅读她的日记和她写的关于自杀伦理的学校作业;同时发现她在一个伊斯兰网站上有一个帐户。这让她看起来像个想成为自杀式炸弹袭击者的人。塔斯利玛没有因为她的言论而受到指控,但是由于塔斯利玛的父母是属于非法留在美国, 塔斯利玛因此被驱逐出境。

塔斯利玛在与FBI的官员的对话中问:I thought there was something like freedom of speech in this country. (我以为这个国家有言论自由之类的东西。)

答案明确:是的。但是,为什么塔斯利玛没有?

首先要指出,没有任何权利是绝对的。例如,如果权利对他人造成伤害,则权利可能会受到限制。张三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不能说恶意的谎言来破坏他人李四的声誉。如果张三这样做,张三可以利用第一修正案为自己辩护,但这不会让张三走得很远。张三会被判诽谤罪,并被责令赔偿张三对李四名誉造成的损害。

所以,当权利相互冲突时,权利也可能受到限制。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权利必须让位于另一个权利。例如,第一修正案保障新闻自由,而第六修正案保障公正审判。有时,新闻对犯罪案件的报道可能会耸人听闻,以至于危及被告获得公平审判的权利。因而在某些情况下,虽然很少见,法官为了保护被告的权利,会命令记者停止报道犯罪行为。

在第三种情况下,权利可能会受到限制——当它们与压倒一切的政府利益(例如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发生冲突时。

塔斯利玛的言论应该是属于这种与国家的安全利益相勃的言论。做为一个非法移民,塔斯利玛被驱逐出境并不冤枉。

所以,言论自由是有边界的。通俗点讲:在合适的场合说不合适的话应该是言论自由的边界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