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之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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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最初在纽约出租房屋时,并未使用正式租约,而是以口头协议的方式约定租金与押金。虽然流程简单,但在当时的环境下尚属可控。后来我买了就在自家旁边小镇的小SFH, 因对美国郊县租赁市场缺乏了解,房屋空置了几个月。为了尽快出租,我委托地产经纪寻找租户,最终将房子租给了一位Section 8(政府补贴房)租客。租约是地产公司标准格式。我看得头都大的。也是因为那几年跟那种租客打交道烦透了,我也不再想与这类群体打交道了。

为了降低法律与运营风险,我参考网上模板,结合管理经验进行了初步修改。随后又花几百美元请了电工介绍的律师修改做了一份符合本地法律、并与我调整内容结合的正式版租约。九月底最终通过管理员逐户发放。

新租约明确设定了以下关键条款:

    •    租金缴纳时间:每月1日至5日为正常缴费期;

    •    迟交费政策:自6日起未缴,需支付$50滞纳金;

    •    驱逐流程:若15日仍未收到租金(以实际收款日为准),第16日即启动驱逐程序;

    •    违约管理:连续三次逾期将构成重大违约,租约自动终止并启动驱逐;

所有租户均签回了新的租约。但是在执行初期面临阻力,最后的结果是好的。我们非常幸运地在3年内完成了租户“自然淘汰”过程,共有七户陆续主动或被动搬离。

例如,有一名自称婚庆公司老板女儿的年轻租户,自新约的第一个月起从未按时缴纳租金,初期以“支票寄丢”为由搪塞,后经多次沟通仍无改善。我请律师向法院提交驱逐申请。收到法院通知后,她立刻用现金补缴,并主动提出30天后搬出。

另有一户前任管理员,虽已不在本物业工作,却仍用该地址领取政府福利,并长期空置该单元。当我们更换电力与暖气系统时,通知其开通账户,却因不愿承担新费用而拒绝合作。最终也在30日内完成搬迁。

还有一户合租单位,住有五六位年轻人,饲养宠物、扰邻、租金长期逾期。经驱逐程序,他们亦选择搬离。

某位年轻男生因租金上调3%不满,扬言要找律师起诉,最终律师明确告知他无胜算后,愤然退租。

我们重新审视了“市场定位”:决定专注吸引有稳定职业、责任感强的优质年轻租户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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