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的猪蹄
时间:1968年在部队大院里,我有一个要好的同班同学。我们年纪相仿,每天一起上学、一起玩耍,放学后也常常串门。那时候很少有零食吃,谁家偶尔做顿好吃的,就足以让我们惦记上好几天。尤其是肉,只要闻到那股香味,脚底下就像装了弹簧,哪怕已经走过去了,也忍不住要倒回来。
部队大院里的孩子,个个都是出了名的淘气包。爬树翻墙、弹玻璃球、打弹弓、滚铁环,什么好玩就干什么。大人们白天上班的上班、出操的出操,院子里基本就是我们的天下。那时候没有手机,没有平板,连电视都是稀罕物,可我们从来不觉得日子无聊。我和这位同学尤其要好,简直到了形影不离的程度。他个子比我矮半头,爬树掏鸟窝他先上,出鬼点子的总是我,闯祸挨批评却是他。他妈妈常说:“你们两个凑在一起,准没好事。”可越是这么说,我们越喜欢往一块儿凑。
有一天,我和这位同学一起去他家玩。刚进门,一股浓郁的肉香便迎面扑来,直往鼻子里钻。那可不是普通的肉香,而是肉香中混着酱香,酱香里又透着油脂的醇厚气息,香味浓浓地弥漫在屋子里,仿佛能顺着鼻子一直钻进肚子。我们两个几乎同时停下脚步,不约而同地吸了吸鼻子,又彼此看了一眼。不用问就知道,今天有好东西!
循着香味,我们一路摸到了厨房。只见灶台上放着一口老式粗陶砂锅,锅盖没有盖严,热气正从缝隙里袅袅升起,锅里传来咕嘟咕嘟的声响。砂锅的锅沿还缺了一小块,锅底被火熏得发黑。可这些都不重要,我们的注意力早已被那口砂锅里面的香味所吸引。同学轻轻掀开锅盖。我的天!锅里竟然炖着三个猪蹄!三个猪蹄挤在浓稠的汤汁里,个个油光锃亮,皮肉呈现出诱人的红褐色。厚厚的猪皮吸饱了酱汁,泛着晶莹的光泽,猪蹄上的筋皮已经炖得软糯,随着汤汁翻滚,一颤一颤地晃动着。红亮的油花浮在表面,热气裹着浓浓的肉香直往脸上扑。看那模样,只要拿筷子轻轻一夹,软烂的皮肉就能从骨头上脱落下来。我们两个顿时看直了眼,喉咙不由自主地动了动,口水一个劲儿地往下咽。

同学伸手去够灶台边上的筷子,又突然缩了回来,竖起耳朵听了听外面的动静。院子里静悄悄的,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知了叫。他爸妈显然还没有回来。我朝他挤了挤眼,压低声音说:“快点儿,趁他们没回来!”听完我的话,同学毫不犹豫拿起筷子,小心翼翼地夹出一个猪蹄。
刚炖好的猪蹄还冒着热气,筷子一碰,软糯的猪皮便轻轻颤动,浓稠的汤汁顺着皮肉往下滑,亮晶晶地挂在上面。我们两个赶紧凑过去,顾不得烫嘴,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这一口下去,简直不得了!猪皮软糯黏嘴,肥肉入口即化,瘦肉酥烂入味,筋皮又韧又香。浓浓的酱汁裹着肉,咸香中带着鲜美,油润却不腻口。牙齿轻轻一咬,肉便从骨头上脱落下来,那股醇厚的肉香在嘴里散开,让人恨不得连舌头都一起吞下去。我们一边吃,一边发出满足的赞叹。吃到最后,连手指上沾着的汤汁都舍不得浪费,非得放进嘴里舔干净不可。
第一个猪蹄很快就被我们消灭了。吃完以后,我们舔舔嘴唇,又低头看看砂锅。锅里还剩两个。如果这时候我们能有一点自制力,事情也许就到此为止了。可惜,小时候的我们,玩起来不知道疲倦,碰上好吃的东西,更不知道什么叫适可而止。同学看了看我,我又看了看他。刚才那个眼神又出现了。这一次,同学连筷子都没犹豫,直接夹出了第二个猪蹄,嘴里还嘟囔着:“反正都吃了,再吃一个也差不多。”

直到这时,我们才突然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锅里原本有三个猪蹄,现在只剩一个了!我们两个不约而同地停下动作,低头盯着砂锅里的最后一个猪蹄。它依然油光闪亮,安安静静地泡在浓稠的汤汁里,红褐色的皮肉泛着诱人的光泽,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可在我们眼里,它已经不再只是一个猪蹄,而是一个即将引发家庭风波的大麻烦。
刚才吃前两个的时候,我们只顾着过嘴瘾,压根儿没想那么多。现在肚子里装着两个猪蹄,脑子终于开始转起来了。同学的爸爸妈妈还没有回来。等他们回来,看到辛辛苦苦炖好的三个猪蹄只剩一个,肯定要问个明白。两个猪蹄被我们偷吃了,这事已经够难堪了。更要命的是,猪蹄是同学家的,他是主人,我是客人。真要被打,他恐怕跑不了,而我不会挨揍。想到这里,我们两个面面相觑,刚才吃肉时的满足感早已荡然无存。
同学此时趴到窗户上往外张望了一眼,回过头来,一脸苦相地说:“完了完了,我妈要是知道了,非得把我耳朵拧下来不可!”我也跟着慌了,可嘴上还得安慰他:“要不……就说猪蹄自己飞了?”他白了我一眼:“你家的猪蹄会飞?”我们俩大眼瞪小眼,谁也想不出一个像样的主意。
眼前只剩下最后一个猪蹄。吃,还是不吃?如果不吃,至少还剩一个,多少能给同学的爸爸妈妈留个交代。虽然已经吃掉两个,但好歹没有把事情做绝。如果吃了,那可真是一个不剩,连最后一点儿挽回的余地都没有了。我正在犹豫,同学却盯着砂锅看了半天,突然抬起头,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他咬了咬牙,斩钉截铁地说道:“反正要挨一顿打,不如一个也不剩!干脆把第三个也吃了,一不做,二不休!”
我也不是什么意志坚定的人。既然前两个都已经吃了,最后一个似乎也没有那么难以抉择了。于是,我们两个再次拿起筷子。这一次,没有犹豫,没有商量,两双筷子一齐伸向砂锅,夹住了最后一个猪蹄。那个猪蹄在筷子拉扯中微微晃动,油亮的皮肉上裹着浓浓的汤汁。我们下手一人一半,顾不得再细细品尝,三下五除二,很快就把它吃了个干干净净。
至此,三个猪蹄全部消失。砂锅里只剩下一锅浓稠的汤汁,红褐色的油花浮在表面,仍然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厨房里肉香犹在,可那三个让我们垂涎欲滴的猪蹄,已经彻底没了踪影。同学吃完最后一口,把骨头往灶台角落一推,拿袖子胡乱擦了擦嘴,又对着砂锅发了会儿呆。那锅汤汁他到底没舍得倒,说留着晚上拌饭还能糊弄一顿。我在旁边看着,心想这家伙心真大!我们两个站在砂锅前,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突然意识到:这回事情真的闹大了。刚才吃猪蹄时有多痛快,现在心里就有多忐忑。我们甚至开始后悔,早知道会这样,还不如只吃第一个,或者干脆在第二个之后停手。可世上哪有后悔药?猪蹄已经进了肚子,再想吐出来也不现实。同学蹲在灶台边上,拿筷子戳着锅里的汤汁,嘴里翻来覆去地念叨:“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那模样,跟刚才那个拍着大腿说“一不做二不休”的人简直判若两人。我站在旁边,嘴上说着“没事,没事”,心里其实也在打鼓。
没过多久,同学的妈妈回来了。她走进厨房,看到砂锅里只剩下一锅汤汁,炖好的三个猪蹄竟然一个都不剩。接下来的情形可想而知。同学的妈妈先是愣了一下,随后扭过头来盯着我同学。那眼神我现在还记得,不怒自威,仿佛一眼就能把人看穿。猪蹄呢?我同学脖子一梗:我吃了!他妈妈也没多废话,上去一把揪住他的耳朵,一边拧一边骂:“三个猪蹄!你一个人能吃三个猪蹄?你属猪的啊你!”我同学疼得龇牙咧嘴,嘴里“哎哟、哎哟”地叫唤,却愣是没敢把我供出来。我这个共同作案的伙伴,因为是到家里来玩的客人,侥幸逃过一劫。同学的妈妈冲我勉强挤了个笑脸,说了句:“你先回家吧。”我如获大赦,撒腿就跑。跑出他家院门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正看见我同学被他妈拎着耳朵往屋里拽,那模样又可怜又好笑。说来也怪,我当时一边跑,一边觉得对不住他,可脚底下却一点儿没慢下来。说起来,这件事最不公平的地方就在这里:三个猪蹄明明是我们两个人一起吃的,最后挨揍的却只有他一个人。我虽然没有亲眼看清他后来挨罚的具体情形,但想到自己也有一份责任,心里总觉得有些过意不去。毕竟,猪蹄是我们一起吃的,主意却是我出的,虽然只是努努嘴,可我也没有少吃一口。

第二天上学,我到同学家等他,同学来的时候,我远远就看见他耳朵根有点发红。我迎上去,还没开口,他先白了我一眼:“你倒跑得快!”我讪讪地笑了笑,想道歉,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沉默了一会儿,他从书包里掏出半块橡皮递给我:“喏,昨天我妈罚我抄课文,买了三块橡皮,给你一块。”我接过橡皮,心里更不是滋味了。这家伙,自己挨了罚,还惦记着给我带东西。这样的朋友,我是真交对了!
回家以后,我想来想去,决定拿大白兔奶糖送给同学,算是对他的补偿。那时候,大白兔奶糖可是稀罕东西。我拿了七八颗揣进兜里。七八颗奶糖啊,那可是我一个星期的份额!第二天课间,我把同学拉到操场角落,把奶糖拍在他手里。他愣了一下,低头看了看奶糖,又抬头看了看我,嘴角一咧:“算你有良心!”说完,他剥开一颗扔进嘴里,我也从他手里剥了一颗放进嘴里,一人含着一颗奶糖,谁也没说话,可那点儿别扭劲儿就这么过去了。当然,几颗奶糖和三个猪蹄相比,分量实在差得太远。那时候我们能拿出来的好东西也不多,这几颗奶糖,已经算是我表达歉意的一番心意了。如今想来,它们不仅是给同学的补偿,也算是我这个逃过一劫的同伙,多少尽了一点儿心意。
九几年同学聚会,我们俩又碰上了。酒过三巡,我提起这桩旧事。他端着酒杯愣了半天,突然一拍大腿:“我想起来了!就为那三个猪蹄,我妈罚我抄课文到半夜!”满桌子人顿时笑得前仰后合。他老婆在旁边插嘴:“怪不得你现在炖猪蹄,一炖就是五六个,原来是小时候没吃够啊!”他嘿嘿一笑,转头冲我说:“下回你来我家,我亲自下厨,管够!”我说:“行,这回咱们光明正大地吃,不用偷偷摸摸了!”
三个猪蹄,吃出了两个孩子的贪嘴,也留下了一段几十年后想起来仍然忍俊不禁的童年趣事。至于那三个猪蹄究竟有多香,我现在已经记不清了。但那口冒着热气的砂锅、油光锃亮的猪蹄、那个替我挨罚的同学,还有我送出的奶糖,却一直留在记忆里。现在回头想想,小时候的我们真是天真得可爱,也馋得毫无原则。第一个猪蹄,是经不起诱惑;第二个猪蹄,是意犹未尽;至于第三个猪蹄,那就纯粹是破罐子破摔了。尤其是同学那句“反正要挨一顿打,不如一个也不剩”,至今想起来,我还是忍不住想笑。这哪里是什么解决问题的办法,分明是两个馋嘴孩子在闯祸之后,又给自己找了一个继续犯错的理由。有时候,童年的故事就是这样。真正让人难忘的,未必是当年吃过什么好东西,而是那些和小伙伴一起闯过的祸、吃过的亏,以及多年以后回想起来,仍然忍不住笑出声来的往事。三个猪蹄,害得一个孩子挨了罚,却让两个老朋友记了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