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特的回忆

Luumia (2025-08-19 13:33:47) 评论 (1)

根特的回忆



女儿第一学年结束,学校要求六个月的国外实习。目的地还没有着落,女儿就给我们提了要求:至少要去看她两次!两次就两次吧,又不是去火星,地球上的任何地方都可以,无非就是远点而已。三月开始,一会儿让我们觉得得去巴厘岛两次,一会儿又让我们以为是去香港,还有的时候觉得应该是Buenos Aires。。。就这样我们的两次探亲之旅犹如PPT的指示小红点在地图上晃来又晃去,无法停留。而在四月里的一天,毫无征兆地,女儿宣布:去比利时!哦,是比利时啊!原以为要飞跃千山万水漂洋过海,结果却是坐趟“欧洲之星”,一小时二十五分钟到达。中国人说的“雷声大雨点小”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吧?

我怀恋那些个夏季,那些个冬季,在海边,在山里,在雪上,我们四个人在一起,我们度过的那些美好的时光。而现在,这样的时光越来越少了,孩子们大了,他们的翅膀都丰满了,他们能够飞的很高飞的很远。我们的爱已不再是他们人生画卷的主题,每每想到这,我都无比的失落。我甚至开始憎恨时间,恨它偷走了孩子们的18岁,恨它让我们分离。

我要我们在一起时,我们的时间都属于只属于我们四个人。八月里,我们浩浩荡荡地来到了比利时。我们在Grand Place 和拥挤的游客一起闲逛,在广场附近的Umamido吃拉面,结账时发现四碗拉面居然近一百欧元,我很是吃惊,小鹿却说拉面在欧洲现在是时尚,他用的是“tendance”这个词。我们于是开始怀恋去年的日本之行,怀恋那被我们向往又被我们抛弃过的日本拉面。我们在股票大楼前看舞台上的女孩跳舞,正值城市的舞蹈节,很多地方都有音乐。我们去Manneken Pis看撒尿的男童,那天它穿了一套古里古怪的衣服,还大,就像是小孩偷穿了大人的衣服。Mia告诉我们男童隔段时间就会换衣服,还带我们去不远处的男童衣装博物馆,那里展出的是男童穿过的一套套服饰,每套服饰都有它的故事。BB感叹:“真是煞有介事啊!”

逛累了,我们就去酒吧,点啤酒,花花绿绿的一大排,各种口味,那是比利时的特色。红色的是樱桃,绿色是奇异果。。。我们坐在高高的凳子上,喝酒聊天,东扯西拉。我们的前面后面都是满墙的啤酒瓶。法国人常说:天上有多少颗星星,法国就有多少种奶酪。我想比利时人或许也会说:天上有多少颗星星,比利时就有多少种啤酒吧?看巨大电视屏幕里的斯诺克赛,那红色黑色的球好像就要滚进我们的酒杯里。看女子足球,站在领奖台上的女孩欢笑着跳跃着仿佛被幸福融化掉的样子,电视屏幕外的观众于这幸福却无动于衷。酒吧一角有个大头贴机器,微醺时,我们挤进去,四个脑袋时而上下叠放时而左拥右挤随着闪光灯明明灭灭做着各种稀奇古怪的表情。。。

陪女儿逛街,闻各种香水,试裙子,试裤子,试鞋子。。。我们从一个商店到另一个商店,不知疲倦。想到二三十年前,BB陪我逛街时,在试衣间与店堂来来回回无数次,为我找到最合身的尺码。而现在,我也如那时的他,来来回回,楼上楼下,为女儿找到最合身的尺码,最悦目的色泽。来来回回无数次是件让人厌倦的事,但那时的BB从不厌倦。现在,为女儿,我也体会到了那时他的孜孜不倦。

我们去看Jeanneke Pis。有撒尿的男童,就应该有撒尿的女童。比利时人的逻辑大概就是这样的吧?否则,为什么会有Jeanneke Pis呢?只不过,如此逻辑的实现用了三百多年的时间。1985年在名为“Fidélité”的死胡同里出现了这个扎着小辫儿蹲着撒尿的女孩Jeanne。从雕塑艺术上看,小女孩比小男孩技艺更高超。谁说历史不是在向前?



胡同口有个餐馆,还有些名气,做正宗的比利时菜。我们去那吃晚餐。店堂不大,感觉食客都挤坐在一起,一眼望去,座无虚席,银发族居多。我们没有预定,领坐服务生让我们在旋转的玻璃门边稍等。一会儿领我们到侧室,大概那是专给临时食客准备的。看见有人在吃moules,而女儿却说:我们要吃好的。于是,我们点了最好的vin blanc, 女儿要了龙虾,我们每个人都点了自己想吃的。桌上的酒杯水杯是水晶的,餐巾上也绣着店的名字。我们喝着酒,说着不着边际的话,当酒精在血液里开始挤占氧气的浓度时,世界变得美丽又温柔。菜,并不好吃,点心也就那样。只是在最后结账时,我才真正体会到它的确是家米其林。

Sablon有座街心公园,在卡特琳大教堂和皇宫之间。公园四周矮墙上有高高的石柱,石柱上面立着青铜雕塑,看了两三座,我意识到那是过去的各行各业。有背着梯子手拿麻绳的,显然他是掏烟囱的;有手拿钟表的,有舞动长柄镰刀的。。。我们围着公园走了一圈,没有细数,感觉没有一百也有五十个雕塑。所有的行业都是当时的生活和美好生活不可缺少的,即便是今天,这些行业都没有消失,只不过很多都被机器取代了。跟那些充斥着女神与贵妇雕像的公园不同,这座公园所有的雕像都是男人,都是工作中的普通男人。他们一个个都气度不凡,也许是因为高高在上的缘故。

我们坐火车去根特。巴黎到布鲁赛尔,并不觉得是到了国外。在中心火车站,半小时,火车就把我们带到了感觉中的国外:语言变了,标牌上的文字看不懂了,眼中的景象也阿姆斯特丹起来。当然,根特就是根特,它不是阿姆斯特丹。我们从火车站沿着河走向根特老城。河里不时有船驶过,男人驾船,女人在甲板上的躺椅里晒太阳,也有人划着小艇,顺流逆流上下。河中有闲鸭,也有忙碌的鱼鹰。街道很安静,但一到城中,喧嚣便向我们袭来。游客真多,河边餐馆,酒吧里都是人。在那一刻,我似乎突然领悟到旅行的精要就是在一个想去的地方吃吃喝喝,和自己的亲人朋友在一起。我们去寻根特最有人气的炸薯条,把平素的健康饮食抛一边,和孩子们一起吃着香喷喷的薯条。我感叹:“嗯,其实薯条还是蛮好吃的。”BB和孩子们交换眼神会心一笑。根特的美就是走着走着就会有一个迷人的广场,四周都是迷人的建筑,而这样的广场似乎一个接着一个。吃完午饭,我们沿河散步,河边有跳蚤市场,我一眼就看中了这只水晶花瓶,摊主却说:one euro。还有什么理由不带回这个根特的记忆呢?回到家,洗干净,装上母亲节时小鹿送我的乐高花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