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裔美国人集中营系列2-美国大规模拘留历史和战前日裔美国人态势

举头望星空,
问心求义仁。
此间有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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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此前曾在各种情况下采用过民事拘留政策。 19 世纪 30 年代,原住民切诺基族的平民被赶出家园,并被关押在阿拉巴马州和田纳西州的“移民站”,之后根据 1830 年《印第安人迁移法案》的通过,他们被驱逐到俄克拉荷马州(校注:该法案被后世广泛批评为美国历史上种族不正义行为之一,但一直未被正式撤销)。在 19 世纪 60 年代的美洲印第安人战争期间,美国领土当局也对达科他族和纳瓦霍族实施了类似的拘留政策。[6][7] 1901 年,在菲律宾-美国战争期间,J·富兰克林·贝尔将军下令将八打雁省和拉古纳省的菲律宾平民关押在美军管理的集中营中,以防止他们与菲律宾将军米格尔·马尔瓦尔的游击队合作;超过 11,000 人在集中营中死于营养不良以及疾病(校注:不同资料来源综合判断总共关押平民数目约66,000人,死亡比例接近18%)。[8]

1917年美国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约有6300名德国出生的美国居民被捕,其中2048人被关押在两个美国军事基地,直到1920年才被释放。[9][10] 然而,这些政策仅针对一小部分德国出生的美国人,并不适用于德裔美国公民。

二战前,由于明治维新带来的社会政治变化,以及日本经济突然向世界开放而导致的经济衰退,1868年后,人们从日本移民到美国寻找工作。[11] 1869年至1924年间,约有20万日本人移民至夏威夷群岛,其中大多数是希望在岛上的甘蔗种植园工作的劳工。约有18万人前往美国本土,其中大多数人定居在西海岸,建立农场或小企业。[12][13]大多数人在1908年之前抵达,当时日美签订了《君子协定》(校注:此协定出台背景为美国西海岸反对日本移民情绪高涨引发的种族主义对待下的日美外交危机,双方在协定里约定为日本限制劳工入境,加州停止歧视举措),禁止非技术劳工移民。该协定的一个漏洞使得已经居住在美国的男性的妻子可以与丈夫团聚。女性通过代理结婚移民到美国的做法导致“照片新娘”的数量大幅增加。[11][14]

随着日裔美国人口的持续增长,居住在西海岸的欧裔美国人抵制这一族群的到来,他们担心竞争,并夸大其词地声称大批亚洲人将接管白人拥有的农田和企业。为了应对“黄祸”的兴起,一些团体组织起来,例如“排亚联盟”、“加州联合移民委员会”和“金西部原住民之子”。他们成功地游说限制日本移民的财产权和公民权,就像类似的团体此前组织起来反对中国移民一样。[15] 从19世纪末开始,一些试图减缓日本移民的法律和条约相继出台。 1924年的《移民法》效仿了1882年的《排华法案》。

校注:1924年移民法又称《约翰逊-里德法》,确立了以1890年西欧北欧老移民还占据优势的时间点为考量的移民配额制度,大幅度限制了西北欧以外的其他国家移民,更具歧视性的是,明确禁止一切“非可归化”的美洲以外的外国人移民美国。那时候的可归化的资格,只有自由白人和自由黑人。1882年《排华法案》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针对单一国别的歧视性移民法案, 早期华裔移民潮戛然而止,已移民华人也不许归化为美国籍。在此法案之前美国已经有1875年《佩奇法案》以禁止强迫劳工和卖淫女性以及罪犯和契约劳工为由污名化中国人并实际大幅度限制了来自中国的移民)。

1924年的移民禁令在日裔美国人群体中形成了相对明确的代际群体。“一代”(Issei)指的是那些在1924年之前移民到美国的日裔美国人;他们中的一些人渴望返回祖国。[16] 由于不再允许移民,所有在1924年之后出生的日裔美国人,根据定义,都出生在美国,并且根据法律,他们自动被视为美国公民(校注:该法律依据为1868年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即出生公民权,并在1898年由美国诉黄金德Wong Kim Ark判例再次确认)。“二代”这一代人构成了一个与其父母所属群体截然不同的群体。除了常见的代际差异外,“一代”的男性通常比他们的妻子年长10到15岁,这使得他们比他们通常人数众多的家庭中的年幼子女年龄大得多。[14]美国法律禁止日本移民成为归化公民,这使得他们在租赁或购买房产时必须依赖子女。讲英语的儿童与主要或完全讲日语的父母之间的沟通通常很困难。许多年长的二代(Nisei)——其中许多人出生于移民禁令之前——在美国加入二战时已经结婚成家。[17]

尽管种族主义立法阻止一代(Issei)成为归化公民,或拥有财产,投票或竞选公职,但这些日本移民仍在新的家乡建立了社区。日裔美国人通过引入灌溉方法,使他们能够在以前不适宜居住的土地上种植水果、蔬菜和花卉,为加利福尼亚州和其他西部各州的农业做出了贡献[18]

(校注:日裔美国人小泽高雄Takao Ozawa试图在最高法院挑战种族主义移民法令, 于1922年失败,随后美国如前文所述通过更种族主义的1924年移民法。战前加州日裔美国人拥有面积达22万英亩的大大小小超过5000个农场,约占加州农业用地面积的1%)。

在农村和城市地区,建人会(kenjinkai,来自日本同一县的移民社区团体)和府人会(fujinkai,佛教妇女协会)组织社区活动并开展慈善工作,提供贷款和经济援助,并为她们的孩子建造日语学校。由于被禁止在白人社区开店,日裔美国人拥有的小企业在洛杉矶、旧金山和西雅图等城市中心的日本城(日本城)蓬勃发展。[19]

20世纪30年代,美国海军情报局(ONI)因担忧日本帝国在亚洲军事实力的崛起,开始对夏威夷的日裔美国人社区进行监视。1936年起,在罗斯福总统的授意下,ONI开始编制一份“特殊名单,列出在日美两国发生动乱时将首先被关进集中营的日裔美国人”。1939年,再次奉总统之命,ONI、军事情报处和联邦调查局开始合作编制一份更大规模的拘留指数。[20] 1941年初,罗斯福委托柯蒂斯·芒森对居住在西海岸和夏威夷的日裔美国人进行调查。在与联邦调查局和ONI官员合作,并采访了日裔美国人及其熟悉人士后,芒森认定“日裔问题”并不存在。他于1941年11月7日提交给总统的最后一份报告“证明了这个普遍被怀疑的族群有着非凡的、甚至可以说是异乎寻常的忠诚度”。[21] 肯尼斯·林格尔(ONI)随后于1942年1月提交给总统的一份报告也发现,几乎没有证据支持日裔美国人不忠的说法,并反对大规模监禁。[22]

时任美国总统罗斯福拘留日裔美国人的决定与他长期以来的对日本观点有一致性。例如,在20世纪20年代,他曾在《梅肯电讯报》上发表文章,反对白人与日本人的通婚,认为这种通婚会促进“亚洲血统与欧洲或美国血统的融合”,并赞扬加州禁止第一代日裔美国人拥有土地的政策。 1936年,时任总统的他曾私下撰文,就战时日本水兵与当地日裔美国人的接触问题,提出“凡在瓦胡岛上与这些日本船只相遇,或与其军官或士兵有任何联系的日本公民或非日本公民,都应被秘密但明确地确认身份,并将其列入一份将首先被关进集中营的特殊名单上。”[23]

(校者注: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中日两国虽然在亚洲冲突不断,但前往美洲新大陆的移民经历了共同的被歧视和被针对的历史。1875年佩奇法案,1882年排华法案,1907年日美君子协定是这段历史里美国种族歧视的早期阶段,而1924年移民法案中对其他非西北欧地区的限制性移民则是在移民问题上种族歧视的一个集中体现。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日海外移民潮中,中国大体上为非官方非殖民主义行为,而日本在一战前后对西太平洋众多岛屿的移民有官方背景和强烈殖民主义色彩,与其对东亚的殖民和侵略有一致性。但是在美洲大陆和夏威夷群岛上,由于日本国力不及,移民群体更多为民间行为,日本政府提供的支持很有限。在美国本土,日本使领馆提供领事服务和保持文化联系试图争取日裔美国人的民族情感和支持,这些举动在一代中带来部分民族认同和国家忠诚的撕裂效果,但是在美国文化教育下熏陶的二代对此反应相对冷淡。这些互动被彼时美国主流社会过度政治化和泛化为“潜在敌意”,并最终在其他因素加持下导致了即将到来的历史遗憾。

FrankTruce1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觉晓' 的评论 : 哇!还有大萧条期间回国的?那时候中国战乱纷仍,比现在回去要难多了。大萧条看来真是美国历史上可怕一幕。谢谢觉晓对这段历史的补充:)

刚看了一下这个电影的介绍,确是人性的考验和创伤疗复地过程。好的电影是需要让人思考的。
觉晓 发表评论于
我想到一部电影,虽是二战结束后,却与日裔被排歧视有关。
Snow Falling on Cedars 落在香杉树的雪花
觉晓 发表评论于
菲律宾裔被关押的历史第一次读到。
中国早期留美毕业生回国,除了报效祖国外,也有以上历史原因的。我今年读过的一本回忆录提及大萧条时期,华人工程师在纽约找不到工作,被迫回国,得到好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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