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这个“坏”毛病,要不要改?

這世界很煩,但你要可愛。只有你可愛,這世界才能變得可愛。
打印 被阅读次数
我可能跟很多人一样,即便每天有各种事情繁忙,一旦闲暇下来也会不自主的拿起手机刷小视频,遇到自己喜欢的网红也会关注。中国女导演和编剧王潮歌是我关注的几个网红之一。我之所以关注她,是因为我喜欢她在视频中经常讲述一些她搞创作的故事她编写的一些富有哲理的小故事,以及生活中的思考问题,她有时候就是那样闲话闲说,但闲聊的话中挺有道理的。我还喜欢她的讲话风格,言无粉饰,直来直去,说话实在,没有大话空话,就好像是面对面的跟你聊天,表情丰富而随和。此外,她的穿衣风格也令我欣赏,休闲中透着时尚,清新,颜色搭配和谐,充满品味。

在最近的一则小视频中,王潮歌提出了一个说大则大,说小则小的问题:“人要战胜了自己,是输了还是赢了?” 她坦诚地分享了自己的一个“坏”毛病,那就是,半夜三更爱吃东西。多半夜呢?通常在两三点钟,有时候甚至自己都睡了,再起来吃东西,有时候就因为没有吃就睡不着。

她说,突然有一天她知道了,这根本就不是她的毛病,而是一种特殊的基因,这个基因决定了她每天在那个时候会有饥饿感,要储存一些东西,甚至是储存甜的。

其实,我年轻时也有晚上睡觉前吃东西的毛病,后来到了中年,为了健康和减体重不得不克制,不敢随便睡觉前吃东西,饿了强忍着。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养成了另外一种习惯,也可以说是一个“毛病”,就是在读书或者写作的时候,喜欢吃零食。其他的时间我可以不吃零食,但凡一开始读书,或者写东西,便一边读一边写,一边吃。尽管许多人都认为读书或者写东西需要心静,需要全神贯注,吃东西不就分散了注意力吗?但对我来说,边吃东西反而让我更加精神集中,或是说“精力充沛”,有节奏的轻微咀嚼声仿佛让大脑神经细胞变得更加活跃。

比如,我们在星巴克咖啡店总会看到有的人一坐就是几个小时,他们独自坐在那里读书、在电脑上打字,或者在本子上写什么。咖啡店来往的人群、咖啡机的声音、人们轻声的谈话以及背景音乐似乎对他们没有任何的影响,感觉更有助于他们提高专注力。

据查,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有项研究显示,约70分贝的环境噪音(接近咖啡馆背景音)能显著提升创造性思维。这种"最优唤醒水平"理论认为,适度的听觉刺激可以增强抽象思维能力,同时抑制过度细节导向的线性思维。星巴克刻意营造的咖啡研磨声、爵士乐与模糊人声的混响,恰好构成理想的白噪音矩阵。哈哈…我至今没有在星巴克写作的经历,改天是不是要去试试?:)

(网络图片)



我认同王潮歌的观点,这些“毛病”或许真的跟基因有关。寻找基因根源,我想起了我老爸就喜欢吃零食,按照他的重庆话说:“我是一个香香嘴(在重庆话中,“香香”通常指的是零食或小吃,而“嘴”则是指人的嘴巴。因此,“香香嘴”有“爱吃零食的嘴巴”或“喜欢吃零食的人”)。在我爸妈家客厅的茶几上,一年四季总是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零食,老爸喜欢坐在客厅看电视时,一边吃零食,一边看,瓜子花生,饼干糖果轮番上阵。我老妈就没有这样的“毛病”,我老妈则完全不同,她一般只吃三顿饭。在我的记忆里,老妈总有做不完的家务事,空闲下来又拿起毛线针手织毛衣,以前,我们家六口人的毛线衣裤都是老妈编织的,一年四季手没有停过,也许正是这种忙绿的生活方式,老妈没有养成吃零食的习惯。即便是后来,老妈不必手织毛衣,请了保姆,不必做家务事,但她空闲下来也不怎么吃零食,她宁愿看书读报。

针对半夜三更吃东西的毛病,王潮歌想到了一个问题:“你是不是每天都在想改掉一些坏毛病?你每天都觉得自己这不合适,那不对,天天跟自己较劲,有吧?因为你觉得这些毛病都是坏的,你觉得改掉它,你就能奔更好的地方去。所以,人正在战胜自己。如果你战胜了,我想问个问题,你是输了还是赢了?”

她接着强调说:“人要爱上自己,善待自己,看到自己好多的毛病,也许真的是坏毛病,但它是你独有的毛病,是你不可克制的毛病,是你更改不了的毛病,那么,就接纳它呗,跟你的毛病和平共处呗。有时候人不要战胜自己,人要和自己勾肩搭臂的活下去呗。”

王潮歌这个与自身毛病和平共处的观点我颇有共鸣,只要这个毛病不影响你的生活,不干扰他人的生活,不给自己和他人造成麻烦与伤害,就没有必要去战胜自己,以自己为敌。

其实,有些所谓的“坏毛病”不过是习惯,而习惯源于自身需要,只要不防碍他人,就应怎么舒坦怎么过。善待了自己,过好了自己的生活,才能去善待他人。

有时候,我也曾想要改一改读书或写作时吃零食的毛病,毕竟零食吃多了跟减肥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然而,听了王潮歌的这些话,我找到了不改的理由。战胜自己没有输赢,与自己和解,与毛病勾肩搭臂的生活才是人生的快乐。于是,我决定这个毛病不改了!

这些是我最近喜欢吃的零食,喜欢吃的零食种类有时候会阶段性的改变,最近几个月,我和先生都比较喜欢吃台湾“快车”牌子的零食,图中可见,零食有很多的选择。(原创图片)



《为爱痴狂》是台湾影星和歌星刘若英的成名曲,于1995年唱红华语歌坛,至今有三十年了。我翻唱了她这首歌送给大家:



我从春天走来

你在秋天说要分开

说好不为你忧伤

但心情怎会无恙

为何总是这样

在我心中深藏着你

想要问你想不想

陪我到地老天荒

如果爱情这样忧伤

为何不让我分享

日夜都问你也不回答

怎么你会变这样

想要问问你敢不敢

像你说过那样的爱我

想要问问你敢不敢

像我这样为爱痴狂

想要问问你敢不敢

像你说过那样的爱我

像我这样为爱痴狂

到底你会怎么想

(第二段重复)

5/24 写于台北

碼農學寫字 发表评论于
感谢沈香率先发声,让一众吃货们名正言顺:)。祝沈香周末愉快
百万庄大侠 发表评论于
凡是优秀的女人:一般都具有如下几个特征:这(一)是她的容貌(二)是她的才华(三)上述这二点综合起来~就是优雅的气质,沈香就拥有上述(三合一的)气质,喜爱读书不仅能够充实人的内涵,也能够增添书香门第~大家闺秀的优雅气质,衷心的为沈香小妹妹~点赞!
plum59 发表评论于
吃零食能保持血糖浓度,提高创造性思维,哈哈哈。。。沈香周末愉快!
AP33912 发表评论于
听出幸福的味道……
la-vie 发表评论于
不改,不改,人生苦短,想乐就乐。
多伦多橄榄树 发表评论于
无零食,吾宁死!活得开心,才能健康,但别暴饮暴食伤身体~~
菲儿天地 发表评论于
哎呀,麻烦了,在外面过节,刚吃了午饭,又买了堆零食,正在车里吃呢,哈哈哈。我平时是一有压力,就往嘴里塞零食,甜食,特别不好的习惯。歌好听,点赞。

问好沈香和朋友们,长周末快乐!
枣泥 发表评论于
我也是个“香香嘴”,原来想改,现在不想了。约束了半辈子(小时候吃不着),现在不想改了。觉得沈香也不必改。周末快乐!
若敏 发表评论于
我液爱吃零食,不用改了
混迹花草中的灰蘑菇 发表评论于
有食欲是年轻的一直表现,爱吃零食(管他什么时候呢),说明沈香还年轻:)我也绝对相信背景杂音对活跃大脑的积极作用,在咖啡馆写论文就觉得效率高。要不怎么莎士比亚这样的大文豪,还有好多有名的作家都带红了那些咖啡馆呢(想起了爱丁堡的大象咖啡馆-写哈利波特的作家常去的)。这样说来,不但零食要吃,咖啡馆也要泡:)谢谢沈香的有趣分享,周末愉快!
悉采心 发表评论于

每个人的神经回路不同,对环境的反应也不一样。我只有在极静中,才能看清脑袋里的东西,但我家孩子爹却要在音乐的律动里,才能完成他的设计,所以经常要分房做事。沉香摆上的小零食真让人馋,如果我要是一边写一边吃,就完了,文稿一张白卷,体重坐火箭上升,估计写东西时要把零食箱锁起来,还得忘了钥匙放在哪儿才行,哈哈~~

也谢谢沉香的歌声,让周末的窗外更加明媚,是我喜欢的节奏,想去阳台上蹦两下呢:))
Tina_芬兰 发表评论于
读书或写作时吃零食不是坏毛病,我就知道很多作家必须一边吃零食一边写作,因为吃零食让他们有灵感,精力充沛,这对他们来说是极大的享受。
无法弄 发表评论于
我喜欢零食,还把我儿子养了这个毛病,这样我就可以给他买好吃的,不过我们的零食不一样,我的热量小,水果、水果干、瓜子啥的,他爱吃热量大的,奶酪、巧克力、糖果、鱼干,还挑剔,只吃那几种牌子。现在我也不敢多吃了,怕胖,还得每天去消热量:)我relax的一个方式就是看短视频:)
可能成功的P 发表评论于
哎呀,和沈香太有共鸣啦!我也是喜欢专心做事的时候手边摸点零嘴儿,而且特别喜欢脆的东西,觉得可以带了大脑震动的感觉。坐办公室的时候,不好意思,就吃口香糖。后来改了这习惯,于是就喜欢喝茶。咖啡馆写东西我试过,不行啊。噪音不是问题,但我是一个self conscious很强的人,任何陌生人的目光都能打搅到我。
喜欢沈香这首歌,深情里带着一丝霸气。觉得应该送给我的小说人物沈无寒和金浙:)
想要问问你敢不敢
像我这样为爱痴狂
想要问问你敢不敢
像你说过那样的爱我
像我这样为爱痴狂
到底你会怎么想
tugan 发表评论于
夜里爱吃东西,这毛病也不是致命的。
但老了的时候会生出很多病痛。
可能成功的P 发表评论于
我前排和花姐、暖冬一起挤沙发,吃零食LOL
canhe 发表评论于
前排就座!沈香找了王潮歌为自己的“坏习惯”背锅,还有你爸爸的基因。写作时吃零食更有灵感,又饱口福,何乐不为?!台湾的小吃真丰富,好好享受!沈香周末愉快!
暖冬cool夏 发表评论于
沈香这个写作看书喜欢吃零食让人想起有些男作家写作要抽烟:)只是抽烟可以提神,你的零食能帮助你集中注意力也挺好:)自己开心就好,人生苦短的。在台湾能吃到更多的零食呢,沈香两边住,受益多多!
歌唱得一如既往的好!周末快乐!
花似鹿葱 发表评论于
香香的歌声大气治愈!我也喜欢王潮歌,当年我们领导的女儿,她也是大气!
花似鹿葱 发表评论于
沙发!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