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民众不会顾及公义,而是倾向于选对自己有利的,不惜牺牲少数人(少数族裔,少数教派,弱势群体,外国人)的正当利益。甚至有时候民众容易被煽动起来,做的选择既不顾及公义,也未必对自己有利。所以美国建国之初,先贤们就预料到这种情况,在宪法中以Bill of rights的形式对民主做了限制,对基本人权做了界定,这就是最初的十个宪法修正案。也就是说,即使大多数人投票同意,如果违反宪法,侵犯了基本人权,那也是不允许的。
很多民众不会顾及公义,而是倾向于选对自己有利的,不惜牺牲少数人(少数族裔,少数教派,弱势群体,外国人)的正当利益。甚至有时候民众容易被煽动起来,做的选择既不顾及公义,也未必对自己有利。所以美国建国之初,先贤们就预料到这种情况,在宪法中以Bill of rights的形式对民主做了限制,对基本人权做了界定,这就是最初的十个宪法修正案。也就是说,即使大多数人投票同意,如果违反宪法,侵犯了基本人权,那也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