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两天在华人圈热议的话题,是美国国安部要求哈佛大学在72小时内,上交外国学生中闹事犯规的记录,正式或非正式的都要。否则以不能有效地管理国际学生而影响教学和安全为由,取消其今后招收国际学生的资格证。于是大众开始担心那些国际学生的命运。其实无论如何,哈佛都仍会保留招收国际学生的资格证,因为那只是政府的威胁手段而不是目的。至于政府是否别有用心以此打压哈佛,或政府要求是否无理,不是这文的讨论范围,但政府要求不能说不合法。
目前进展是哈佛从面子尊严、师生认同、办学理念,都不能轻易认怂。不服不配合,上法庭打官司。官司中双方有两个主要争议点。从哈佛的角度看,一,哈佛有权拒绝政府要求提供外国学生犯规的资料。二,政府无权因拒绝政府要求而取消哈佛召收外国学生的资格证。
第一点,哈佛认为作为私立大学,以学术自由、保护学生权益和独立运作为理由,有权不理会政府。政府的理由是美国留学签证是特权(privilege )不是基本权利(right)。如果外国人不安心读书反而搞事甚至暴力行为,政府有权知晓他们是谁,学校必须配合,这不是干涉学术自由或独立行政管理。(当然政府对哈佛还有其他要求,但表面上并无作为取消资格的理由,所以与此案难扯上关联)。在这个争议中各有道理,哈佛还是有相当可能获得胜算。
第二点,政府能发资格当然也能取消,这点应该毫无可争的。哈佛可行的争议在,政府以哈佛不配合政府提供闹事学生的记录,不是充分理由让政府取消其资格证。那么什么是充分理由?估计哈佛很难举证。在这条上哈佛难有胜算。
作为法庭上的陪审员和法官,如何判上述两项争议,尤其是第二条呢?如果政府在法理上赢面大,从其后果严重程度,法庭会尽量避免,结果很可能是折中妥协,有条件判哈佛交出记录,那么第二条的原因就消失在,也不必判,以免成案例影响后世。
按在美国打官司的惯例,在诉讼期间会保持现状,有时官司能拖数年。双方估计能打到最高法院。而政府只要两者胜一就赢了。哈佛就算赢了第一条争议但输第二条,也过不下去。
对于哈佛国际生,如果官司在进行中,现状仍会允许继续求学。如果哈佛最终两项争议都赢了,或者拖到川普任期满而下届是民主党执政从而取消官司,那么学生当然平安无事。
如果哈输了其中一项,尤其是第二项,哈佛会坚持不交少数闹事留学生记录而失生招收国际生资格吗?从利害得失看,决不可能。所以如果是此时结果,应该是法院判案后,哈佛表示愤怒,一点不失面子和尊严,足以安抚其支持者和不满的师生。但执行判决交出政府要的材料,政府当然也顺水推舟,恢复哈佛招外国学生资格。那么普通的哈佛国际生,有什么好担心的呢?闹事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