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中国才能挺詹姆斯了

发发牢骚,解解闷,消消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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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箭队给中美双方都带来了爆发的机会。美国社会上上下下对美国篮球协会气炸了,不是中国斗胆强迫美篮投降,而是美国社会内居然有那么一些糟粕,会主动向中国送媚眼,这个感觉,就像党意识到共产主义精神在腐败面前毫无战斗力一样,骨子里都恶心。
 
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动物世界里,同类之间是最残酷的,人类也不例外,所以当巨星詹姆斯居然站出来替中国说话,这就触自己的底线, 别人还行,自己人触犯底线,那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对中国几千年历史略知一二的都知道,内斗起来会到什么样的结果。
 
美国人自己最大的问题,是自己对自己信念的执着,好像那是什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其实“自由民主”(liberal democracy)本事就是放在一起的一对矛盾概念【注1】,尤其是战后统治全球的美国体制( Pax Americana ),内在的矛盾不是很多,而是不可调和的,对现代化有深刻认识的韦伯(Max Weber)老早就意识到现代化就是摧毁传统,尤其是道德在人生的地位,一个现代人只有上班时想着金钱,下班后想着上帝,毫不相连(Compartmentalization),才能过一种平安的生活。
 
这既是说,中国讽刺美国那种“拿着篮球看金钱,放下篮球讲自由”其实是真正的虚伪,不仅仅是政府喉舌:
 
斯特恩用30年打开的中国市场,肖华用30秒就把它关上了
 
想想中国借助全球化给美国经济社会带来的冲击,这次让美国真正感到恐怖的,是价值上的冲击,《华邮》前驻北京小组组长的想法:
 
《大西洋月刊》What America Didn’t Anticipate About China
For too long, policy makers ignored the possibility that China could transform the U.S., rather than the other way around
 
美国体制内在的矛盾,以前是可以因为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的逐渐改变而能承受,被掩盖起来,今天在中国的冲击下,这些矛盾就暴露出来了。《美国今日》只是美国媒体攻击詹姆斯的一例:
 
LeBron James' controversial comments 'furthers his brand power in China'
China is good to James, and that’s one reason he came off looking like an apologist for an authoritarian regime that does not value human rights or freedom of speech.
James came off quite clear that profit outweighs all else. Will his comments hurt his image in North America?
 
你读读,发现其实没什么证据,但这是次要的,表态才是主要的。最逗的,是替詹姆斯反击的,在美国找不到,中国却是到处可见。
 
美国媒体对詹姆斯群起而攻之,言论自由还是言论霸权?
 
不过对美国国内这种异口同声地谴责,中国人不问问詹姆斯的行为是不是真的违背了美国的常情,反而质问“言论自由还是言论霸权”,只能反应一个现实,中国本身既不懂什么是言论自由(方舟子的反驳:这跟主权无关),也没有言论自由【注2】。说中国十四亿人一个声音,想得都跟核心一样,也不觉得是贬低了核心的地位?
 
【相关】
中国被小粉红霸占了
对美国篮球协会,也许中国应当求同存异
爱国高涨其实是外强中干
 
 
【注】
【1】今天西方的民主没有绝对民主,多少是一种“共和制”,但这并不能消除两者之间的内在矛盾。
【2】所以上文应当叫“原来不仅仅是我们没有言论自由”。
 
周8皮 发表评论于
关门?
说这话前先想想抵制了那么多年的日货从中国消失了吗?还有韩货,美货。哪次不是一阵风?
明月前身 发表评论于
你们认为美国的价值观都对,只要是美国人或西方世界认同的,全世界都得认同,这本身就不是言论自由。不同世界不同价值观,美国人觉得敏感的黑人话题在东方国家不怎么敏感,很多被殖民过的国家对于分裂领土的话题格外愤怒,西方国家却完全不care。你们盲目地跟随西方价值观,却忘了多元世界的价值观,太可悲了。

我支持莫雷的所谓言论自由,爱说啥说啥;我也支持中国市场对他关上大门。你不care人家的民族情绪,还指望人家care你?
想象的空间 发表评论于
没有“肖华用30秒就把它关上了”这一回事,

中国人还是得看NBA,因为无替代性。
ahhhh 发表评论于
James有没有言论自由?
Cancel culture是谁的擅长?
westshore 发表评论于
“中国人不问问詹姆斯的行为是不是真的违背了美国的常情”
那么在美国没有言论自由是不是“常情”呢?
在莫里与詹姆斯两人上所关于的言论不是一个范畴,莫里是对一件客观发生的事发表看法,是可以客观事实核对的,是主观对客观的性质。
而詹姆斯是对一种行为发表看法,这个行为还是主观的,因此是主观对主观的性质。
显然这两件事是没有多少比较意义的,无奈在川普都能当选的美国,反智主义目前是主流,宪法权利也就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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