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一夜情,糊涂一生债

海棠花飞 (2008-04-05 12:38:44) 评论 (27)

这是一个听来的故事,事虽然不大,仔细琢磨,倒和一夜情,青春期性教育,伦理,道德,科学,法律等等都沾那么点边,没事就给大伙八一下,权当消遣娱乐。若还能给小年轻们敲个警钟什么的,我用来码字的那点时间和心思就更值了。

话说某年某月某日,月白风清,两男一女酒后飙车至一人迹罕至之处,青春期的荷尔蒙在酒精的推波助澜下,上至大脑皮层,下达性器官,蓬勃高涨到无法抑制时,就尽情尽性地玩起了 3P 。激情燃烧一整夜,天亮以后说再见。酒醒以后,三人天各一方,各自回归原有的生活圈子,倒也互不干涉,彼此相安无事。一夜情的记忆如同那日的酒精,经过肾洗后,变成尿尿,入了抽水马桶。弹指一挥间,瞬息就被冲刷得无影无踪。可是,没想到一年后,一张法院传票又把这个三人行动小组,重新召集到一起。

原来事后那女子不慎怀了孕又产了子,掐指一算,都是那一夜惹的祸。虽然那日小女子自己也高了,迷迷糊糊中还记得与两男都行了那事。可是这赡养费也不能开口向两个男人都要呀,孩子只能有一个爹,该向谁要呢?唉,这问题太复杂。做那事容易,善这后难,小女子智力有限,又懒得动脑,一甩手,写下两男的 ID ,把这难题,叭叽一下,推给了专管闲事的法官。

再说两男正各自过着消遥自在的生活,突然晴天炸雷,一纸传票到手。战战兢兢打开一看:心跳加快成室颤。好消息是:你有儿子了!坏消息是:还不知道你是不是他的爹。如果是你的,请准备好按时付月钱,并要持之以恒 18 年,若有怠慢,法院将没完没了地陪你玩。

慢慢地,两男从起初的休克中缓过劲来,越想越愤懑。这一夜情嘛,本是件你情我愿的事,当初图的是一时痛快,没要传种接代,更何况,晃晃悠悠中虽情急,却也没忘记事前穿件小雨衣,怎会中彩?!八成是那女子与他人暗渡陈仓,胡乱下崽,找不到事主,把他俩捉来做垫背。于是,气乎乎,胸装毛竹地来法庭抵愤死。

在法庭上,两男据理力争,慷慨成词: “ 虽一起干了那事,却有绝顶的防护措施,套套也是名牌,号称即使灌进 50 毫升的水,也能坚挺数小时而不渗一丁滴,是 100% 的保险。 ” 说到这儿,男一号从裤兜里摸索出一个套套,在法官面前抖一抖: “ 这不,我还特意带来一个在这里,不信的话,当庭灌水给你老明察。更何况,实战时只有那么 1-2 毫升的水量,掰着手指算一下,这保险就兀自往上翻了至少 250 倍。这么保险的套还能整出小孩?!岂不成了天大的笑话。定是那女子故意栽赃诬陷,请法官明断。 ”

法官是一老者,什么无厘头的场面没见过?!对付几个小毛孩还不是易如反掌。遂一拍惊堂木,道: “ 少罗嗦!你们那点破事本老不感兴趣。既然那女子暂且供出你俩,你们就都是嫌疑犯。要脱了这干系,也不难,都啥年代了?!留下你们的 DNA 就成。滴血认不了亲,清白的你给我滚出去。 ”

一周后,众人来法院听亲子鉴定结果。科学就是神奇,基因测序,白纸黑字,铁板订钉,男一号荣幸中奖。正当法官要断男一号今后 18 年的 paycheck 得多一项育儿费的 deduction 时,只听男一号突然痛心彻肺地喊道: “ 冤哪。。。 。 ”

法官虽按规定做了判决,心里不免有点同情这个冤大头,毕竟是一个非自愿的飞来横 “ 孩 ” ,就许他最后牢骚几句,发点私愤,料他无论怎样都是翻不了案的。

于是男一号悲情倾诉: “Your highness ,虽然你不想听我们年轻人的这点破事,但事关我今后 18 年,我不得不要八一下。安全性教育的课,我可是修了满分的,那套套还是我特意买来,为紧要关头时刻准备着的。那天实际操作的情况是这个样子的:本人抽到的是 lucky number one 号,严格遵守安全操作的规章制度,用标准动作完成了全套常规。完事后,二号急着上,可是他自个没有备套,情急之下,就把我刚用过的套子,翻了个身, recycle 再用了一回。 ”

“ 什么?! ” 法官听得眼镜落脱,口成 “O” 形。断了无数个亲子案,虽然保险套洗洗再用的事,时有发生,但保险套翻身,第二人马上 recycling for use ,今儿个是头一遭听说。虽然判官手册的实例分析中无奇不有,但这种方式的 “ 人工受精 ” 法还确实重来没见过。男二号把翻个后,留在套套外面的,男一号活蹦乱跳的小蝌蚪们,用他的第三只脚,一举射进了门,这脚头功夫真是要让中国足球的那些国脚爷们统统地汗颜面壁去了。

可是好玩归好玩,这案毕竟事关一幼小生命的归属问题,含糊不得。新爆的猛料委实给老法官出了难题: DNA 鉴定结果,男一号是小孩的 biological 亲爹,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又是男二号的性行为让女子受的精。孰是?孰非?小孩应认哪个为爹?该如何断这个浆糊案?一联串的问题,想得老法官头都大了,于是一拍惊堂木,庄严宣布: “ 休。。。庭! ”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老法官把他做学生时的教科书掸了浮尘,昼夜苦读,又召开了几轮法官们的 “ 碰头会 ” 来反复论证。终于,在三个当事人和一众看官的翘首企盼下,老法官清了清嗓子,宣布了最后裁决。。。

有闲的网亲们,如果你是那判官,你的裁定会是什么?你又从这个故事里学到什么呢?第二个问题是 open-end question for fun. 先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在续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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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裁定:男一号是小孩的亲爹,有 DNA 为证,但他的性行为保护举措得当,没让女子怀孕,故不承担法律赡养义务;男二号是小孩的养爹,对他的 18 年有赡养的法律义务,因为是他的直接性行为所导致怀的孕,虽然他 “ 人工 ” 授的是男一号的 “ 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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