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主权之争和中日航母的优劣

朱头山 (2025-11-24 12:14:36) 评论 (8)

这几天,因为日本女首相在回答国会的问询时,将台湾有事列为对日本的生存危机,言下之意是需要进行军事回应的。这事本来不言自明,中国进攻台湾日本肯定要反应的,而中国在进攻台湾的准备中,早已把日美介入当作必然的情形。而民主国家政治家在对国会质询时的回答,一般并非那么正式,如美国国防部长,情报总监在回答国会问题时,都有过非常过分的言论,而且国会反对党议员常以挑衅性方法提问, 这种情况下的问答火药味或辩护色彩很重,通常不必过于计较。

中国这次强烈反应,从步骤的有条不紊来看,似是早有准备。中国目前国内的经济不佳,民生很困难,需要通过耀武扬威,发泄对外矛盾来缓解内忧。日本刚好撞到枪口上,而且中国也刚好借此立威,强化台湾属于中国的叙事。

国际法上,关于一个国家领土的合法性,迄今没有严格的立法,约定俗成的是强者为是。如欧洲拿破仑战争后的维也纳协定,规定了从1812-1914间欧洲的边界,一战后的凡尔赛协定,二战后的雅尔塔协定则决定了相对应时间内的欧洲边界。关于中国的疆界,辛丑条约前列强争个不停,但到1900年为止,列强决定搁置争议,中国将保持其既定疆域,列强可以通过博弈争夺势力范围,但不得将任何一块既有领土据为己有。

清朝灭亡,优待清帝约法规定了清朝的疆界全部过继给中华民国,包括满蒙疆藏。但冯玉祥驱赶清帝的行动,破坏了这个约法,依照国际法,满蒙疆藏不再属于中华民国。当然,具体的解释权属于当时的列强,根据列强(主要是英美)与当时的中国政府的关系,满蒙疆藏是否属于中国成了一个永恒的争议事件,这就是一直到现在,除了台湾问题,满蒙疆藏主权依然是中国和美国,西方争吵不已的一个内容。

日本占领满洲,苏联占领蒙古,但都无法都到国际法的认可。这就是为何苏联要将蒙古独立作为一个其出兵的条件提出来的原因,当时的中国政府以及英美的认可,是其合法性的一个必要条件。

台湾则是一个二战结果引出来的新问题。本来,台湾属于日本,是一个由日清两国条约规定,当时列强背书的解决了的问题。但在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中,作为日本战败的一个条件,宣布了“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日本在 1945 年 8月 15日接受该公告,并在 9月 2 日签署的《日本投降书》中承诺忠实履行公告中的条款。这使得台湾归还中国的原则具备了强制性的国际法效力。

关于台湾主权不属于中国的论据,主要基于对二战后一系列国际条约和历史事件的不同解读,特别是对 “主权转移是否彻底完成” 这一核心问题的争议。

在1951年盟国与日本签署的和平条约《旧金山和约》第二条规定,日本放弃”(renounces)对台湾和澎湖的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然而,条约并未明确这些领土的主权移交给哪一个特定国家(中华民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既然日本只是“放弃”主权,而没有“移交”主权,那么根据国际法,台湾的主权地位在 1951年后仍处于未定状态。

 日本在 1945年签署的《投降书》中,是向同盟国最高统帅(麦克阿瑟)投降,随后麦克阿瑟授权中华民国前往台湾接受日军投降(军事占领)。主张者认为,军事占领不等于主权移交。只有通过正式的国际条约(如《和约》),才能完成主权转移。由于《旧金山和约》未指定受让方,且中华民国不是该和约的签署方,因此主权移交程序并未完成。

 依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人权公约规定的人民自决权(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原则,台湾的未来应由其现有住民以民主方式决定(例如通过公投)。主张者认为,不论 1945年的条约如何规定,现代国际法优先考虑居住在某一领土上的人民的民主意愿。

最后一点是台湾独立者最强的依据,人民自决高于一切,经常被拿来举例的,就是爱尔兰全民公决独立于英国,那是一战时代的事,英国也没有镇压,而现在苏格兰都要独立,如果全民公决通过了,英国也只能看着自己的国家分崩离析,无可奈何。因为人民自决权高于任何政府主权!

但是中国拿来反驳的,就是美国的例子。美国宪法建立了“永久联盟”(Perpetual Union)的原则。美国联邦政府和最高法院的立场一贯认为,任何州都没有单方面脱离联邦的宪法权利。历史上唯一一次独立的企图,就是南北战争,结果寻求独立的南方被武力镇压。美国学生每天背诵的”pledge of allegiance", 第一句就是,“one Nation under God, indivisible, with liberty and justice for all.”(一个国家,信仰上帝,不可分裂,为全体人民提供自由和正义)。既然你是不可分裂的,为何要让中国分裂?既然你可以以武力让分裂者屈服,为什么我不可以?

公说公有理,看来最后就看你有没有本事,独立或统一,就看哪一方的拳头更有力。大陆看起来更有力,最近还正式列装了最新的福建号航母,现在趁机打一下冒出来的日本小狗,就是做给最有可能介入的大狗美国看的。台湾是我的,谁敢动,我就给他好看!

但日本人民可不服气,想来二战并不是败给你中国的,到最后我还有力量把你打成狗,如果不是美国苏联一起,我会败吗?你这么个破航母,就敢到我这里耀武扬威,可不知道当初航母战术是谁发明的。我半年就能从香港打到印尼,兵锋直指澳大利亚,俘虏了十几万美国英国兵,白妞随便上。你大中国,到现在还没统一,最大的理想也就打下台湾,还不一定呢。

日本现在有两艘出云级两栖攻击舰,和当初二战中的航母同名。每艘上面可载约30架F-35B,这个力量福建舰比不了。而且日本素有海军传统,是唯一一个和美国以航母对决方法交战过的国家,再望前算,也是唯一一个全歼白人强国舰队的黄种人(日俄战争),因此,中国政府的这种操作,还不至于让日本人吓破胆。

因为出云号只是艘不到二万吨的,没有起跳舰首的船,而隐身的F-35能在其上起飞,降落,这使得我对F-35B 产生了兴趣。

F-35B 不需要滑跃甲板,其核心技术依赖于其独特的升力风扇(Lift Fan)和可偏转的尾喷管。在短距起飞(STO)时,升力风扇和尾喷管提供强大的垂直推力(约 $40%$ 垂直升力),而滑跑速度提供气动升力。 这种混合升力机制使得 F-35B能够在没有滑跃跑道(Ski-jump ramp)的平直甲板上,用极短的距离(不到200米但大于100米)和更大的载重起飞。理论上,F-35B可以垂直起降,但实际上,多采用滑跑起飞和垂直降落。

这种能力允许F-35B部署在任何拥有 100米以上甲板的舰船上,无论是两栖攻击舰、轻型航母,还是改装后的驱逐舰。

而J-35 无这种能力,只能依靠弹射器起飞。虽然这样其载油,弹较高,但受限于起飞降落平台有限(只有福建号一艘),数量也有限,如果但靠一艘福建舰和两艘出云号对决,从隐形飞机的数量看,日本的飞机数量至少一倍于福建号,胜败还真不好说。

当年李鸿章就知道打不过日本,现在中国人有点飘了。战者死生之地也,还是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