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初,我去 Lake Simcoe 湖边看房,意外遇到了一个客户的前租客 Cassandra。她三十出头,性格开朗,
Cassandra 收到 N12 后,很快联系了她的经纪看房。幸运的是,
原以为事情就此结束,没想到这次偶遇,她兴奋地告诉我一个“
得知此事后,Cassandra 马上联系了她的经纪。在经纪的建议下,她向 LTB提交了 Form T5,起诉新业主**“恶意驱逐”(Bad Faith Eviction)**,并成功胜诉。
安省租赁法明确规定:
• 房东或买家只有在“自己或直系亲属确实要入住”的前提下,
• 如果发出 N12 后并未自住,而是将房屋重新出租,属于恶意驱逐行为。
• 一旦被租客举报并被认定成立,房东将面临高额赔偿。
赔偿标准:
1. 最低赔偿:
• 12个月租金,或
• 租客实际损失
• 例如:月租 $3,000,则最低赔偿为 $36,000。
2. 可能还有额外赔偿:
• 如果房东行为恶劣,仲裁庭可能追加惩罚性赔偿(Punitive Damages),金额由法官裁定。
为了保护自己,避免因恶意驱逐而被起诉,在发出 N12 通知前务必三思而后行。
虚假自住不仅违法,更可能让你承担沉重的经济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