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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破坏鞍钢宪法对工人进行打压

yongbing1993 (2025-01-19 13:54:35) 评论 (3)

先破坏鞍钢宪法对工人进行打压

原先,毛泽东时代的工厂的管理,工厂的立厂之本,实行的是《鞍钢宪法》。即两参一改三结合。工人参加管理,干部参加劳动,领导干部,工人和技术人员三结合。

当时在工厂中,实行的是党委的集体领导,遇有重要事情,厂长一个人不能独断专行的做主,必须交由工人代表集体讨论研究后,再由党委做决定。

厂长在平时,必须在车间参加劳动。当时的劳动,都是有考勤记录的,是不能随意的弄虚作假。那时在工厂内可以说,没有一个闲人。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干。

当时的工人和干部,基本上是处于相对平等的地位。有些工龄长的工人的工资,比厂长的工资高。资改派们说,工人和干部一样。那种平等的方法,不利于工作。那是管理不规范。现在要实行规范化管理。所谓规范化管理,就是要打破工人和干部的平等地位。工人不能参加管理,干部也不必参加劳动。一句话,就是要废除鞍钢宪法。干部和工人不能平等。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要破坏工人和干部之间的和谐关系。破坏工人和干部的团结。在工人和干部之间建起一道森严的壁垒。

过去,我们厂是一个只有50~60人的地方国营小厂。全厂有4个管理人员,其中有一个书记,一个厂长,一个会计兼业务,兼管生产调度,一个保管兼出纳,还兼跑外勤,从编制上说,他们都是脱产的行政干部。但是,他们的工作虽多,却没有一个是真正的脱产干部。平时他们是有事办事,没事就在车间参加生产,和工人一起劳动。因为,书记和出纳在技术上是外行,所以平时他们只是在车间打打杂,跑跑腿,为一线工人当好后勤。厂长和会计因为是工人出身,技术过得硬,所以他们在车间一人占了一台印刷机。个顶个的参加一线生产。他们的产品,无论是产量和质量都比我们这些小青工好。他们严谨的工作态度,精湛的技术,他们在各方面都是我们这些小青工的学习的榜样。说实话,老百姓当时是很佩服他们的。本人当时就是那位厂长的徒弟。

可是资改派们一搞什么规范化管理,事情就全变了。首先,他们搞了一个什么岗位责任制。他们说,干部和工人要各司其职,不得混杂。今后,书记,厂长,会计,出纳等行政干部,不再参加车间的生产劳动了,干部要坚守他们的工作岗位。他们还为各个官员订立了岗位责任制。就是说今后他们只能坐在办公室内当官。再也不能到车间去参加生产了。而工人也订了岗位责任制。那就是今后只能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再也不能参加工厂的管理了。厂内的大事再也不需要经对工人讨论了。所谓规范管理,除了那些岗位责任制以外,就是规范化管理。因为要实行规范化管理,所以就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

我们这样一个小小的几十人的小厂,在规范化管理的大旗下,建立了各种机构。有什么,办公室,财务股,业务股,后勤股,生产股,技术股,质量监督股,宣传股,政工股,保卫股,等等。凡是能想出一个名目的,都要设立一个机构。设了这么多的机构,自然就要有这么多的人员。当然,这些人员都是不参加车间生产的。他们都脱产的行政干部。随后,各车间的车间主任们也都被岗位责任制了,退出了生产第一线,成为脱产干部。我厂的人员一下子就增加到了将近一百人,当然这些新增加的人员,都是行政干部,他们是不参加生产的。车间的一线生产人员,一个也没增加,反而减少了。

过去,工厂里没有一个闲人,现在是人浮于事,不干事的比干事的人多。工人形象的说,那个时候是官多于兵。有了这么多的吃闲饭的人,工厂还能办好吗?这些被规范化了行政干部,他们不仅不干事,反而没事坐在办公室内整天的对工人指手划脚,说三道四,尽给工人挑刺,说工人的坏话。当时工人形象的说,好人不做事,做事的没好人。在这种情况下,工人们能不生气吗?工人还有心思搞生产吗?经过这样的折腾,工厂还能不亏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