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美国警察(中)--城警与美女 海外篇之八

性情中人,分享真性情。看似古舊書,說的是千秋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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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说到美國很多“乡下警察”都是活雷锋,今天接着说城市的警察。

美国乡下“良民”多,小城乡的警察没有多少案件需要处理,又不时地帮助处理左邻右舍的日常困难,当然就像周边百姓的“好邻居”。但是我们这些非“土生土长”的往来移民,如果在开车时突然被警察喊停,还是会紧张的。除非是神经很粗、个性特别“大而化之”的那类人。

超速美女蒙查查

美国警察对女性通常会比较客气。1990年代初,有一次听几位从四川来美开公司的女士聊天,其中的一位说,她刚到美国时,没有考美国驾照,先用国际驾照开车。她的开车习惯像在国内一样,一看见车少,她就开始超速。一位警察在后面闪着警灯猛追,她也不减速,后来两三辆警车夹住她,她还以为是警察在保护她的安全,对警察嫣然一笑,还伸出大拇指点赞。

还好坐在她旁边的人看出来不对,让她赶快停车。 他们停车路边后,她听不懂警察对她说的话,只笑嘻嘻地反复回答:“yes,good”。

警察拿她没办法,看她笑靥如花,也有些迷惑。后来警察反倒好言好语地安慰和劝诫她,让旁边那位半吊子英文的朋友当翻译,说在美国驾驶,安全第一等等,当然也没有给她开罚单。

这女子最后还说“有空来吃饭,尝一尝川菜”,警察一脸苦笑。旁边的朋友本来吓得一身大汗,过后直夸她运气好。

看来无论东西南北,美女总是吃香的,尤其是“蒙查查”的美女。

高速公路爆胎

其实在二十多年前,大部分警察还是比较和善的,我就曾经被警察救援过。

那是一次爆胎的经历。90年代末,我在downtown的Prudential保险公司上班。我每天要换行好几条高速公路,最拥挤和危险的路段是三条高速(5号、10号、60号)交叉分路的地段。

那次意外发生的就那么巧,我正在切换线要出60号公路时,突然车子一阵颠簸,车速骤减,有东西从车底飞溅出来,我意识到车子爆胎了。还好后面的车子都跟着减速,右边三个线道的车子也让出路来,我可以跨线停在右边的路肩。可是那个路肩正在高架桥上,非常窄,上下都是川流不息的汽车。我下车大约走了五、六十英尺,才找到路边的交通报警电话。我刚一拿起电话,接电话的人就告诉我,天上的直升机已经报告了我车子的状况,让我不要害怕,不要站在桥面上,而要在路边等侯拖车。

打完电话,我才感觉到害怕。不过还好,很快警察和修理车就过来了,先在路边放了一长串(应该超过100公尺)的警戒棒(顶端冒着小火花),提醒过路车提前换道,保护路边的我们。

警察记录了爆胎的情况,问我有没有备胎,我说应该有,他们帮我换上备胎,告诉我最近的修车店在哪里。不过我这时心里很怕,不敢开车。

警察和我聊了几句天,我心情放松了不少,他对我说:“我驾驶警车在妳前面开路,妳跟着我的车,我会一直带妳走过复杂的三线交叉路段,到了妳熟悉的高速公路,看见妳恢复信心,我才会离开,妳愿意试一试吗?我相信妳没问题!”

我说:“好!”于是一辆警车在我前面开路,旁边的车都礼让;还有一位警察在后面收起路上的警戒棒。我跟着带路警车渐渐回到正常车速,走出了这段危险的交叉公路。到一个路口,警察从车窗伸出手告别,下了高速,我也平安驾驶回家。

警察为何要喊停

大概是在1989年底,我当时在一个中国餐馆打工。有一天晚上9点多下班之后,我开车回家,突然听见按汽车喇叭的声音。我觉得应该和我没有关系,继续开车,到了一个红灯路口,在停车等变绿灯的时间,又听到鸣笛,是旁边一辆警车发出来的。我立刻非常紧张,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交通法规。我于是赶快换到右边线道,然后停到路旁。警车也跟着停在后面,但是从头至尾警车没有亮起警灯。

两位非常高大的警察(一男一女)来到我的车旁,我摇下车窗,问“what’s matter/我出什么状况了?”他们笑眯眯地说“没有任何状况。只是,妳认不出我们了吗?”我想了想,我们到这边还不到一年,除了先生的同事之外,并没有什么美国朋友,就摇摇头说“no”。他们笑着说出了我打工餐馆的名字,说他们每周来吃饭,都是我为他们服务。不忙的时候,还会和他们聊几句家长里短的。我这时才恍然大悟,有一对身材很高的夫妻,每周两次固定来吃午餐,有时候还带着孩子;两人都衣冠楚楚,丈夫仪表堂堂、妻子外表靓丽,有几分像戴安娜王妃。

我从来没想到过,他们是警察。见我想起他们来,二人都笑了,说他们是从东欧某国(好像是匈牙利还是罗马尼亚)移民来美国的。还自我解嘲说“在这些国家,警察的名声可不太好”。

罗马尼亚人怕警察

我们在美国、加拿大的大城市、小地方都住过。对警察的感觉很复杂,主动向警察求助、和被动地被警察叫停,感受是完全不同的。

前苏联和东欧移民,也和我有同样的感觉,在某些状况下我们都对警察有条件反射式的 “恐惧感”。

这种“恐惧感”是由于过去生活的环境造成的“惯性”,没有这种生活体验的人很难有共鸣。那是弱势的普通百姓,对强势的上层统治的不信任和惧怕。比如说二战时期的犹太人,他们在纳粹统治下的恐惧,其它种族的人就很难体会。经过文革暴力的人和没有这种经历的人,也很难有同样感受。

在美国长大的人,总是强调自己的“人权”,不会把警察等同于胡作非为的暴力群体。在交通违规时,通常都会按照法律规则接受警察的指令,如果不同意警察的罚单,之后还可以到法庭上诉警察执法不公。

而我们这批来自“共产国家”的人,最怕的就是被警察盯上。到了西方很多年,旧的惯性恐惧还是难以消除。记得我在加拿大工作时,公司的秘书是罗马尼亚人,不但外表长得金发碧眼,而且她的法语和英语都十分流利,我一直以为她是土生土长的加拿大人。

直到有一次,我无意中说到,我在街上远远看见警察,总是刻意规避,不敢面对面地走近和面对他们。她马上回应说: “我也是。每当看到有迎面而来的警察,我赶紧过到马路的另外一边,或者提前转弯,等他们走远了,再回到原路。我一看到警察就心跳加快,害怕被他们找麻烦。”

人身体的内伤往往会伴随人很长时间,心理的伤痛也一样。

林凡_圣路易 发表评论于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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