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新得38

北平 (2018-02-07 05:28:35) 评论 (1)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

“义者,宜也。”看似明确,实则含混。
什么是合理?怎样算适宜?无明确标准。公认的作法是“中庸”以多数为宜。大家都慎言慎行寡尤寡悔,见不义装没看见,于是见义勇为者也就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