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关于George Zimmerman/Trayvon Martin的案子全国闹得沸沸扬扬。陪审员之一在媒体讲了心路,坚信GZ是正当防卫,只是防卫过当,但他本意是好的;然后陪审员之二,黑人,也跳出来,说一直想找出GZ犯谋杀的证据,但找不出,最后只好判无罪,但称“他逃过了法律,但逃不过上帝”。
我站在哪一边?我心里答案很分明。但不在此文范围。我想说的是,关于陪审员及制度。因为前天,我去做了陪审员。
美国是实行普通法的国家。陪审制度,是美国从英国继承的庭审制度。维基上这样解释:
“陪审制是指从一般市民中随机选出若干名陪审员,委派其参与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的审理,并独立 于法官作出事实认定以及决定法律适用的司法制裁。陪审团通常有6至12名陪审员。陪审团在刑事案件中会就被告人有罪或无罪做出判断,而在民事诉 讼中则会就被告有无责任或损害赔偿金额等做出判断。”
被选中做陪审员,是公民义务。只要你是公民,在本地区居住满一年,你就有可能被抽中,作为候选陪审员,被指定某天某时去某法庭报到。当然实在那天去不了,可以去申请reschedule(改期)。抽选是随机的,有人可能年年被抽到,有人十年轮不到一次。今年我是第一次被抽中,我申请延期了一个月,因为当时我们外出度假。一般的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要求进行法官断案或陪审员断案。如果要求陪审团,才会有这些程序。到了开庭日,还有可能进一步进行庭外调解,那么也可以略过开庭很陪审。
我按时到了法庭。这个法庭是county法庭。在建筑内的法庭门外过道上站满了人,其中很多都是象我这样的候选陪审员。只有两只长椅,大家只好站着。我事先有准备,拿出小说看。等得我腰杆痛了,终于秘书把我们叫进去,这时我们都站了一个小时了!
平时都听说,大多数时侯,候选陪审员并不会被选中,或案件或自己庭外调解,大家就可以回家了。所以,我安静地等着,期待半天的假期。
挑选陪审员
大概60多候选陪审员进入法庭,秘书叫每个人的名字,安排座次。木制长椅上,每排坐6个人,并被编号。我被安排坐在第一排,于是被称作候选陪审员5号。
庭警喊“全体起立”,法官大人驾到。法官开始向大家宣读政策规矩,随后开始按规定问问题。如果听到问题,你认为有必要和法官说明的,应马上举手,然后走到法官面前,说明情况。问题包括:
18岁以下,70岁以上(可以免服务)在校学生(可以免服务)
不会读写英文(可以免服务)
有犯罪前科者(很可能不能服务,但必须说明情况)[在说道犯罪前科的时候,后排一个男人上前去跟法官说话。]。。。
然后法官让案件的当事人双方进来。原告:修车行老板。他没请律师,自己代理自己。被告:修车顾客和他的律师。法官又宣布了一些政策,并问大家对有人自己代理自己有没有问题。
这时一个男性候补陪审员举手,表示自己不喜欢有人不请律师,自己单干。法官马上让他解释。他说:“没有什么解释的,我就是觉得不喜欢不请律师到法庭办事。”我估计他是想溜边,不想被选中,好走之夭夭。呵呵。
原告和被告律师分别介绍自己,并面向候选陪审员们问问题。问题和他们的案子有些关系。比如,修车行老板的问题是“假如任何人签署了一份协议和合同,是不是应该遵守上面的文字规定”。被告律师的问题好几个,包括“最近大家去修过车吗?毫无问题的,很满意的有没有?” 这位律师还点名问候补陪审员几个问题。点到名字的有一位没有执业过,但有律师资格的女士;一位FBI特工。
问题完毕后,当事人开始审视这几十号人。作为候选5号,我坐在前排,看到他们扫视这我们所有人,点着人头,埋头写什么。。。直到法庭秘书开始宣布:“我叫到的人,请坐到陪审席。”点了六个人。我是最后一个。另外有2个白人女性,2个白人男性,1个黑人女性。其中包括那个律师和FBI特工。
我们6个人被挑中成了这个经济纠纷案子的陪审员。我心里带着一丝好奇,一点不安和兴奋,等着经历坐在陪审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