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篷事件’追踪:成都有关部门迅速出手进行查处
LostControl
2008-05-23 10:41:02
食品、帐篷、雨具……都是地震后救济救难的物资,而不少非法商家却借机发起了“国难财”。为了让灾区群众和后方民众能够购买到急需的生活物资,地震后成都市物价局特地针对食品、饮料、衣被、雨具、帐篷、药品等抗震救灾物品以及主城区加油站成品油的市场价格进行了拉网检查。针对囤积居奇和乱涨价的违法行为,昨日成都市物价局特地通报了一些典型案例。其中,帐篷销售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比较凸显。
此外,成都市物价局再次郑重告诫,各经营者在抗震救灾期间必须加强价格自律,并欢迎广大市民和新闻媒体及时拨打“12358”价格投诉电话,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案例1:2008年5月18日对位于一环路南三段16号附25号的成都市武侯区健力体育文化用品店进行检查,查实该店销售无任何产品说明及质量保证的4-5
人用的帐篷,地震前该帐篷在我市销价为480元/顶,现标示销价为800元/顶,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对此,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法予以罚款1万元。
案例2:成华区诚信帐篷篷布加工厂在2008年5月13日至5月18日期间将实用帐篷从地震前的450元/顶上涨至550-800元/顶的价格销售,将班用帐篷从地震前的750元/顶上涨至1300元/顶的价格销售,构成哄抬价格行为,责令其立即整改,恢复帐篷正常销售价格,并罚款8000元。
案例3:2008年5月18日查实位于驷马桥路的成华区贵均帐篷篷布加工部,在2008年5月13日至5月18日期间,将5月12日地震前销售价格为650
-700元/顶的五幅帐篷,上涨至1200元/顶销售,推动帐篷价格过快上涨,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予以罚款7500元。
案例4:位于一环路南三段12号附2、3号的武侯区西行漫游者户外用品店,在2008年5月18日经营中,经营现场标示原价1180元/顶,现价(惊爆价)
760元/顶。经查实,该店在2008年5月18日前从未销售过帐篷,无任何帐篷成交记录,故帐篷标示的原价1180元/顶事实上不存在,构成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法予以罚款1万元。
案例5:位于跳伞塔的蜀山行户外用品经营店,在2008年5月18日销售帐篷中,在物价部门前期已提醒告诫的情况下仍未明码标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责令其立即整改,予以顶格罚款5000元。
案例6:2008年5月16日,在帐篷专项检查中查实,位于青羊区武都路的战旗军需,在物价部门前期已提醒告诫的情况下仍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责令其立即整改,予以顶格罚款5000元。
案例7:成都长运彭州锦城运业有限公司驾驶员汪辉在5月13日14时左右,驾驶牌照号为川A·FC335出租车在彭州西门胆结石专科医院搭载三位去市内天府路市场的乘客时,不打表计价收费,按政府定价应收取5元车费(起价2元+实际里程×1.40元/公里+燃料附加1元=5元),实际向乘客索取10元。构成高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违法行为,市物价局对成都长运彭州锦城运业有限公司罚款4万元。同时,责令该公司立即纠正价格违法行为。
成都不法商一斤饺子叫价50元
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市场稳定和食品安全,是工商部门在抗震救灾中的重要职责。昨日,市工商局通报了从12日以来每天加强市场监管的总体情况和查处各类与抗震救灾有关的违法经营行为部分典型案例。
查处违法经营行为34件
据通报,12日以来,全市工商部门加强了对流通领域食品经营户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大了对受灾地区的饮用水、粮食、食品、蔬菜、药品、石棉瓦等商品的监管,全力维护市场稳定和食品安全。工商干部坚守市场监管第一线,严格检查是否有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销售,检查是否有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食品批发市场、连锁配送中心、大型商场超市和零售经营户实施有效监控,确保市场稳定。截至5月20日,全市共出动人员14747
人次,检查食品集贸市场1188个、食品批发市场578个,食品批发商7195户,食品超市商家2593家,食杂店23342户,查处违法食品2656公斤,查处各类与抗震救灾有关的违法经营行为34件,其中哄抬物价22件、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含饮用水)10件,无QS标志食品1件,利用抗震救灾进行虚假宣传1件。
重灾区食品均为新鲜食品
目前,成都市内各市场、商店、商场的商品供应情况日趋充足,各商品价格稳定,市场流通秩序井然。城区超市、商场729家、农贸市场162家均正常营业,极大地稳定了民心,支持了抗震救灾。经检查,都江堰、彭州等重震灾区的赈灾物资捐赠点和受灾群众安置点的食品均为当天采购的新鲜食品,无质量问题。
与此同时,市局和各区(市)县局充分利用快速检测车和快速检测设备,大力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重点监测方便面、粉丝、挂面等食品,确保食品安全。
相关案例
案例一
一斤饺子50元责令停业
5月13日,都江堰工商局针对青城山一游客反映的青友街的东北饺子馆恶意涨价现象,及时到场检查发现,一斤饺子竟卖到了50元,经营户态度恶劣,声称“非常时期有非常价格”,不听工商所人员劝阻,青城山工商所所长立即组织干部扣缴全部餐具,责令其停止营业,立即关门。
案例二
一瓶水涨5角立案调查
郫县工商局辖区内交大犀浦北校区个体工商户余志霞,于5月14日下午开始将原价1.00元的矿泉水擅自涨价为每瓶1.50元,其行为激起大学生愤怒,工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赶往现场,经询问,当事人承认有涨价销售矿泉水行为,郫县工商局已对这起涉嫌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案件立案调查。
案例三
擅自抬高猪肉价立即制止
金堂工商局对县城1户生猪定点屠宰场擅自抬高鲜肉出厂价的行为进行了制止,并迅速向县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县政府领导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了规范整治,从源头上保证了猪肉价格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