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偶像。对我来说,青少年时那朵悄悄绽放的“小花”,就是陈冲。
时隔多年再看,花未必还是当年的花,人也已非昔日的人。
闲聊之间,不过是感慨:放过别人,也放过自己。
陈冲是我青少年时的第一个偶像。
一九七九年,十八岁的陈冲出演了电影《小花》。十六岁的我,当时在中学住校备考,某个晚自习悄悄翻出校园,和同学一起跑去看了这部电影。难以言喻的青春萌动,就这样在心底种下了一朵小花。
所以这些年,我也时不时会关注陈冲的消息。
她在1985年春节晚会上的一句话,曾引来不少批评:“我旅居美国三年,本不打算回来。但今年是牛年,我属牛的。我算了一卦,系了一条红腰带,现在中国有句时髦的话,叫恭喜发财。”二十四岁的她,也许心已在异乡,也许只是双语转换间的口误,却被无限放大。
更让海外华人耿耿于怀的,是她在1998年领养广西双胞胎姐妹后又转交他人抚养。直到今天,提及陈冲仍有人以此为“原罪”。
昨晚我和妻子在网上重温《小花》,却发现无论是陈冲、刘晓庆的表演,还是李谷一的歌声,都让我难以再生共情。那个年代的主题和审美,仿佛已经走远。几分钟后,我关了机,不愿破坏心中那朵“小花”。
和朋友聊起往事,说起童年弄堂的房子:当年觉得高大,如今再看却矮小逼仄。正如陈冲自己所说:“人回不了家,并不是因为距离,而是因为岁月。就像人回不到母亲的腹中。”
一些事,做了;一些话,说了;都无法修正或收回。公众人物更要为此承担后果。但若不是杀人越货,罪大恶极,我们这些“吃瓜群众”,其实大可不必咬牙切齿。喜欢的,就留在心里;不喜欢的,就看云卷云舒。
我常常想,如果我们是当事人,真的会做得更好吗?大概率,未必。所以古人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话,值得时时自省。
闲聊小花与陈冲
徐徐道来 (2025-10-03 15:52:55) 评论 (0)
导语
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偶像。对我来说,青少年时那朵悄悄绽放的“小花”,就是陈冲。
时隔多年再看,花未必还是当年的花,人也已非昔日的人。
闲聊之间,不过是感慨:放过别人,也放过自己。
陈冲是我青少年时的第一个偶像。
一九七九年,十八岁的陈冲出演了电影《小花》。十六岁的我,当时在中学住校备考,某个晚自习悄悄翻出校园,和同学一起跑去看了这部电影。难以言喻的青春萌动,就这样在心底种下了一朵小花。
所以这些年,我也时不时会关注陈冲的消息。
她在1985年春节晚会上的一句话,曾引来不少批评:“我旅居美国三年,本不打算回来。但今年是牛年,我属牛的。我算了一卦,系了一条红腰带,现在中国有句时髦的话,叫恭喜发财。”二十四岁的她,也许心已在异乡,也许只是双语转换间的口误,却被无限放大。
更让海外华人耿耿于怀的,是她在1998年领养广西双胞胎姐妹后又转交他人抚养。直到今天,提及陈冲仍有人以此为“原罪”。
昨晚我和妻子在网上重温《小花》,却发现无论是陈冲、刘晓庆的表演,还是李谷一的歌声,都让我难以再生共情。那个年代的主题和审美,仿佛已经走远。几分钟后,我关了机,不愿破坏心中那朵“小花”。
和朋友聊起往事,说起童年弄堂的房子:当年觉得高大,如今再看却矮小逼仄。正如陈冲自己所说:“人回不了家,并不是因为距离,而是因为岁月。就像人回不到母亲的腹中。”
一些事,做了;一些话,说了;都无法修正或收回。公众人物更要为此承担后果。但若不是杀人越货,罪大恶极,我们这些“吃瓜群众”,其实大可不必咬牙切齿。喜欢的,就留在心里;不喜欢的,就看云卷云舒。
我常常想,如果我们是当事人,真的会做得更好吗?大概率,未必。所以古人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话,值得时时自省。
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偶像。对我来说,青少年时那朵悄悄绽放的“小花”,就是陈冲。
时隔多年再看,花未必还是当年的花,人也已非昔日的人。
闲聊之间,不过是感慨:放过别人,也放过自己。
陈冲是我青少年时的第一个偶像。
一九七九年,十八岁的陈冲出演了电影《小花》。十六岁的我,当时在中学住校备考,某个晚自习悄悄翻出校园,和同学一起跑去看了这部电影。难以言喻的青春萌动,就这样在心底种下了一朵小花。
所以这些年,我也时不时会关注陈冲的消息。
她在1985年春节晚会上的一句话,曾引来不少批评:“我旅居美国三年,本不打算回来。但今年是牛年,我属牛的。我算了一卦,系了一条红腰带,现在中国有句时髦的话,叫恭喜发财。”二十四岁的她,也许心已在异乡,也许只是双语转换间的口误,却被无限放大。
更让海外华人耿耿于怀的,是她在1998年领养广西双胞胎姐妹后又转交他人抚养。直到今天,提及陈冲仍有人以此为“原罪”。
昨晚我和妻子在网上重温《小花》,却发现无论是陈冲、刘晓庆的表演,还是李谷一的歌声,都让我难以再生共情。那个年代的主题和审美,仿佛已经走远。几分钟后,我关了机,不愿破坏心中那朵“小花”。
和朋友聊起往事,说起童年弄堂的房子:当年觉得高大,如今再看却矮小逼仄。正如陈冲自己所说:“人回不了家,并不是因为距离,而是因为岁月。就像人回不到母亲的腹中。”
一些事,做了;一些话,说了;都无法修正或收回。公众人物更要为此承担后果。但若不是杀人越货,罪大恶极,我们这些“吃瓜群众”,其实大可不必咬牙切齿。喜欢的,就留在心里;不喜欢的,就看云卷云舒。
我常常想,如果我们是当事人,真的会做得更好吗?大概率,未必。所以古人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话,值得时时自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