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裔美国人集中营系列4-第9066号行政命令及相关行动

举头望星空,
问心求义仁。
此间有真意,
幸愧共凡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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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注者的话:罗斯福总统在美国历史上地位显著,其执政风格体现出强烈的现实主义倾向。在种族问题上,他通常采取妥协和政治考量主导的态度,而非奉行严格的种族等级论。其早年在华经历以及担任海军部助理部长的经历,加深了他对中日两国体制和发展方向的认识,尤其对日本军国主义倾向保持长期警惕。二战期间,他选择与中国合作,共同遏制日本扩张,体现其战略判断的演变。在国内,面对日裔美国人被拘禁问题,罗斯福虽非该政策的直接倡议者,但在国家安全至上的背景下,他未能阻止法律上具有歧视性的措施,反映了其在国家利益与公民权益之间未能坚守应有的法律与道义责任。

第9066号行政命令虽属于总统行政权的行使,也未指明日裔美国人,但是因给予了军方广泛授权,使得形式上的中性在军方操作下带有明显的歧视和种族主义色彩,属于一开始就为滥用打开方便大门的恶法。时任司法部长弗朗西斯比德尔1943年对罗斯福总统抱怨道:“你当初签署那个行政命令,允许军方去对付日裔。它压根儿就不是为了对付意大利裔和德国裔的。” 第9066号行政命令全文用ChatGPT翻译如下:

总统行政命令第9066号

授权战争部长设立军事区域

鉴于成功推进战争需要对间谍活动以及对国家防御物资、国家防御设施和国家防御公共事业的破坏行为采取一切可能的防护措施(如1918年4月20日法案第4节及其于1940年11月30日和1941年8月21日修订案所定义),现因此,依据我作为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及陆海军总司令的职权,特此授权并指示战争部长及其可不时指定的军事指挥官,在其或其指定的指挥官认为必要或适当时,有权设立军事区域,区域的地点和范围由其自行决定。对于这些区域内的任何人,战争部长或相应军事指挥官可酌情施加限制,包括进入、居留或离开的权利,并可对其进行排除。

战争部长亦被授权为被排除在该区域之外的居民提供必要的交通、食物、住所及其他安置措施,直到作出其他安排,以实现本命令的目的。

本命令不得解释为以任何方式修改或限制此前于1941年12月12日签署的第8972号行政命令所授予的权力,也不得解释为限制或修改联邦调查局(FBI)在调查破坏行为方面的职责,亦不得限制或修改司法部长及司法部根据1941年12月7日及12月8日颁布的关于敌对侨民管理规定的职责和责任。

富兰克林。D。罗斯福

白宫,1942年2月19日)

第9066号行政命令由富兰克林·D·罗斯福[46]于1942年2月19日签署,授权军事指挥官自行划定“军事区域”,“可将任何人或所有人排除在外”。这些“排除区”与围捕“外国敌人”不同,适用于经授权的军事指挥官选定的任何人,无论其公民与否。多次扩展后,这些区域涵盖了美国东海岸和西海岸的部分地区,总面积约占美国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一。与随后针对大量日裔美国人的驱逐出军事区和监禁计划不同,早期根据“个人排除计划”直接实施的拘留和限制主要针对具有德国或意大利血统的个人,包括美国公民

(校注:这些针对德意裔的拘留限制与针对本土日裔美国人单纯出于身份全面驱逐的主要区别在于针对德意裔个体是基于对个人的行为、言论、甚至与敌对国家的联系,被认为有可能从事间谍活动、支持敌对国家,或者在政治上倾向于支持敌人的个体才会发生拘留和限制)。[47]

1942 年 3 月之前,约有 5,000 名日裔美国人迁出了禁区[53],而大约 5,500 名社区领袖在珍珠港事件发生后立即被捕,因此已经被拘留[12]。1942年3月2日,西部防御司令部司令约翰·德威特将军公开宣布设立两个军事禁区。[54] 第一军区涵盖亚利桑那州南部、加利福尼亚州西部、俄勒冈州和华盛顿州,以及洛杉矶以南的整个加利福尼亚州。第二军区则涵盖上述州的其余部分。德威特的公告告知日裔美国人,他们将被要求离开第一军区,但表示他们可以留在第二军区。[55] 最初,第一军区的撤离是通过“自愿撤离”进行的。[53] 日裔美国人可以自由前往禁区外或第二军区内的任何地方,搬迁安排和费用由他们自行承担。这项政策并未持续太久;德威特于3月27日发布了另一项公告,禁止日裔美国人离开第一军区。[54] 1942年3月27日,美国开始实行夜间宵禁,进一步限制了日裔美国人的行动和日常生活。[51]

阿拉斯加由于日本人口较少,一开初并不在设立的禁区范围。尽管如此,西部防御司令部于1942年4月宣布,所有日本人和日裔美国人都必须离开阿拉斯加,前往内陆的拘留营。到当月月底,超过200名日本居民,无论国籍如何,都被驱逐出阿拉斯加,其中大多数人最终被安置在爱达荷州南部的米尼多卡战争安置中心。[56]

1942年3月24日,随着第一号平民驱逐令的发布,西海岸的驱逐行动拉开帷幕。该命令要求华盛顿州班布里奇岛的227名日裔美国居民在六天内做好直接“撤离”至Manzanar(校注:未来集中营的一处地点)的准备。[57] 科罗拉多州州长拉尔夫·劳伦斯·卡尔是唯一一位公开谴责监禁美国公民的民选官员(这一举动让他失去了连任,但也赢得了日裔美国人社区的感激,丹佛日本城的樱花广场甚至竖立了他的雕像)。[58] 在接下来的五个月里,西部防御司令部共发布了108份驱逐令,最终于1942年8月将日裔美国人从西海岸驱逐出去。[59]

除了监禁在美国境内的日裔人士外,美国还拘禁了从拉丁美洲驱逐出的日裔(以及德裔和意裔)。 13个拉丁美洲国家——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海地、洪都拉斯、墨西哥、尼加拉瓜、巴拿马和秘鲁——与美国合作,逮捕、拘留并遣返了2264名日裔拉丁美洲公民和日裔永久居民。[60][61]

(校注:除西海岸外,美国本土其他地方日裔移民并未受到全面拘禁,原因既有人数分散,在所在地基本透明不引起公众恐慌外,也有东部地区远离可能日本袭击的西海岸,相对不易造成安全焦虑。东部地区的日裔移民虽然未遭到全面拘禁,但也并未完全免于种族歧视与排外情绪的困扰。

除美国以外的美洲其他地区对日裔移民和移民后代的敌视和拘禁转移,既有受战争带来的压力外,也和美国西海岸大规模拘禁日裔移民同样的种族主义因素。不过这不是本系列的主要关注点。)

 
FrankTruce1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黎程程' 的评论 :
程程的这个印象大体是准确的。1939年德国闪击波兰后,美国依据《中立法》对交战国实施军品禁运,初期是全面性的,但随后逐渐向同盟国倾斜。到1941年通过《租借法案》后,美国明确对英国、中国等提供物资援助,同时对日本实施石油、钢铁等战略物资禁运,这直接促使日本决意在太平洋开战,发动珍珠港偷袭。
日裔美国人的遭遇不仅仅是个体的悲剧,它还揭示了集体歧视和族群标签的危险。区分日裔美国人与日本军国主义至关重要,因为否则所有移民和其后代都会被错误地视为‘原罪’的承载者,这对我们自身来说也有当前现实意义。
黎程程 发表评论于
我印象中,二战初期,美国政府对交战双方大力提供军民两用品,直到珍珠港事件发生后,美国政府才真正加入到反法西斯阵营中。日裔美国人的遭遇令人深思,希望历史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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