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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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仇是一种野蛮的正义;人的本性越倾向于它,法律就越应该将其根除。第一次的错误只是冒犯了法律;但对那个错误进行报复则使法律失去了作用。
可以肯定的是,从事复仇让我们与敌人相等;但若能原谅,我们则更为高尚,因为宽恕是君王的风范。我确信所罗门这样说过,"宽恕他人的过失是自己的荣耀"。过去的事情已成无法挽回的云烟,而面对当下与未来,明智的人有足够的事情要处理,那些纠结于过去的人是在自欺欺人。
没有人会为了错误而犯错,人们犯错多是为了获取利益、快乐、荣誉或类似的东西。因此,我们为什么要因为一个人爱自己胜过爱我们而生气?如果有人仅仅因为本性恶劣而犯错,那也不过像荆棘或蒺藜,我们为什么要因为它们除了扎伤和划伤人外别无它能而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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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可以容忍的复仇,是针对那些法律无法追究的错误;但我们必须谨慎,以让我们的复仇成为法律无法惩罚的行为;否则对手仍占优势,局势变成二赔一。在复仇时,有些人希望对方知道复仇的来源。这样一来,乐趣似乎并不在于伤害对方,而在于使对方悔悟,从而让复仇显得慷慨大度。然而,卑鄙狡诈的懦夫则像黑暗中射来的飞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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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朋友的背信弃义或忽视,佛罗伦萨公爵科西莫曾说过一句让人感到绝望的话,使这类过错似乎无法原谅: 人们或要求我们原谅敌人,但却从未要求过我们原谅朋友。然而,谈论此事时约伯的精神听上去更加悦耳。他说,我们既然从神的手中领取福祉,那难道我们不该心甘情愿地从神的手中领取不如人意?朋友之间也应当如此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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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的是,执迷于复仇的人让本该早已恢复的伤口始终无法愈合。公开的复仇往往是造福社会,例如凯撒之死、佩尔提纳克斯之死、法国亨利三世之死,以及许多其他事件。但私人复仇则并非如此。进一步说,复仇心强的人过着像巫婆一样的生活,且因作恶多端,他们也就难逃悲惨的结局。
附录
Of Revenge by Francis Bacon/培根论复仇 (中文翻译借助于 Message Copilot)
https://englishliterature.net/francis-bacon/of-reve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