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的灯火(5)——西藏,凝眸七年(连载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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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漂泊的灯火(5)

香港实行“一国两制”的前十几年我们可以看到,从香港民众反对“基本法二十三条”到立法会选举、对董建华的指责或者是民主人士对中共专制暴行(包括“六四”天安门事件)的抗议。每次中共都祭起“中华民族是一家人”、“炎黄子孙血浓于水”之类极富亲情诱惑的话语武器,来迎和并打动相当一部分民众的民族历史情感。同时又在经济上不惜血本地保持香港的持续繁荣,给香港民众得到实际的好处。从而做到缓和矛盾,避免了多次出现的政治危机。

中国人的民族情感成为中共能够在香港和澳门实施“一国两制”的基础,是中国文化传统所决定,也是其他国家和民族所不具备。中国是一个早熟社会,农耕历史蔓延数千年,社会文化建立在以家庭为单位的共同祖先崇拜基础之上。一个祖先产生家族,人们的所有归宿感和安全感体验都来自家庭,人们的精神支点也是以家族为中心。家族又发展为氏族、族群,最终人们心中民族就是家族的放大。因此中国人可以在同一个祖先(如炎黄)名义下统一起来。也因此内心最看重的是在家族直至民族中的身份认同,一旦失去了这种身份认同,就会陷入到极大的恐惧与失落当中。

那么中共在香港采用的这种纯粹中国式的缓解或调和冲突的方法,是否能够永远有效?对于中国内地普通民众,香港的“一国两制”只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面子政治”的表现,从中他们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好处或利益,最多就是一种民族主义心理满足而已。在香港和澳门未来(假设可以实施到底)“一国两制”的过程中,中共和它们双方都肯定会发生变化。

这种变化在2020年开始发生,当原来利用民族情感缓和矛盾化解危机的方式不再奏效,中共随即釆取他们惯用的毫无人性底线的暴力镇压方式,导致与香港本土社会价值观彻底对立。于是,随着“反送中运动”和《港版国安法》的实施,所谓的一国两制,在实践二十三年后完全名存实亡。

在香港、澳门实施“一国两制”并非中共的最终目标,中共期望的是相同方式也能在台湾实现,但这却几乎没有可能。

首先,台湾是一个在外交和国防战略上都很重要的地区,即使实现了“一国两制”,也会在外交和国防上与中共发生冲突。

另外,和大陆半个多世纪的隔绝使得两岸民众几乎没有往来(香港和澳门虽然隔绝,但民间的往来一直没有中断并相当频繁)。两岸民众相互的民族身份认同心理已经相对淡化,一旦发生冲突,中共在香港采用的这种利用民族情感来缓解或调和冲突的方法不一定有效。

重要的是台湾与香港和澳门的情形相同,它们与大陆都存在民主法治制度与一党专制制度的差别与冲突,具体表现的是民众与中共在社会意识形态价值体系上的区别。而“一国两制”这样一种不平等的意识形态共存形式,使得两者差异在人口如此众多的台湾很难调和与化解。

与香港和澳门不同的是,台湾存在一个适用于本地的、符合人类共同普世价值的民主政治制度,也存在着有组织的政党和一个由本地人组成的民选政府,他们都代表本地民众的意志,因此他们不可能不顾人民的意志,与中共达成一国两制的协定。台湾如果出现一国两制的局面,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台湾民众都认可中共的一党专制制度,并且这种认可还不能由少数人自以为是地代表,按照民主制度的程序规则必须以公投的方式表达。

在这里,台湾的民众而不是政府成为了一国两制的最根本的障碍。被称为民主先生的台湾前总统李登辉曾经说:“中国要统一,但必须统一在既照顾全体中国人利益,又合乎世界潮流的民主、自由、均富的制度之下,而不应统一在经过实践证明失败的共产制度或所谓的‘一国两制’之下。”

李登辉先生所说的不仅仅只是台湾高层领导者的想法,而且也是台湾普通民众甚至大陆许多民众的共识。有了这样的共识,台海两岸和平统一唯一可能的方式就是民主统一,也就是当大陆消除了一党专制的政治制度,建立了符合包括台湾民众在内的所有中国人认可的现代民主与法治制度,两岸的统一才有可能实现。当然这种愿望的实现就要依赖于两岸的民众和统治者们在未来产生的变化。

最终,2020年《港版国安法》实施,导致香港一国两制彻底失败,令在台湾实现这一构想的可能性完全不复存在。(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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