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州高等法院担任陪审员的程序

许多人或事,大概是不能按照斗争哲学那样用“两个凡是”来分类的,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何一对死敌都爱吃同一种佳肴、都爱娶同一类美女了。
打印 (被阅读 次)

在加州高等法院担任陪审员的程序

 

 

 

 

我不了解美国其它州的情况,在此仅根据我本人的亲历,介绍一下在加州高等法院(萨克拉门托郡)担任陪审员的程序。

担任州高等法院陪审员,与参加投票选举美国总统和州长一样,是美国公民的权力和义务,是美国这个国家民主和法治的体现,也是美国公民与美国绿卡持有人(即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的人)的唯一区别,也就是说,美国绿卡持有人除了没有选举权和担任陪审员权,其它权力都与美国公民相同。这事说一说容易,但对于许多从像中国大陆那样的地方移民到美国、甚至也加入了美国籍的人来说,并不一定领会其神圣含义。我是个爱思维的人,通过很多年的咀嚼和反思,慢慢有此感悟。二十年前这个时候,我们夫妇住在德州首府奥斯丁,有一天突然发现我们常去吃饭的一个生意非常红火的台湾餐馆门上贴着通告说,因业主回台湾去参加总统选举投票,餐馆暂停营业二十天。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被民主的价值观、也就是被一张选票的价值观震撼了!听说那次在美国的几十万台湾人几乎同时回台湾,飞机票一下子翻番涨价;而像奥斯丁那个生意红火的餐馆停业二十天之类的事,其经济损失更是难以估量。

台湾真正开始民主普选总统是一九九六年,我上面所说的那年才是台湾人民尝到民主滋味的第三年啊(次年国民党的李登辉总统下台、民进党的陈水扁总统上台)。可想而知,在已实行过二百多年民主法治的美国人眼中,一张选票是多么神圣!而在美国人眼中,陪审员证也像选票一样神圣啊。以前读圣经,说以扫用长子的名分换了以撒的饼和红豆汤,并不真懂其意;但在美国亲历当陪审员的事之后,真懂了。

在加州高等法院(萨克拉门托郡)担任陪审员的资格是四条:一是具有足够的英语水平,二是美国公民,三是年龄超过十八周岁,四是加州萨克拉门托郡的居民。加州高等法院(萨克拉门托郡)会逐步给符合这四条资格的人发出“陪审服务被召通知书”,我猜想法院是根据移民局提供的资料发这种通知书的。不过也有出错的,例如我第一次收到这种通知书时,尚未正式成为美国公民,我就立刻回邮说明情况,获得了免责。被召通知书对“被召”一词使用的英文是summoned而不是英文圣经里使用的called,但陪审员的被召和选上的程序,确实与圣经里说的“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很相似。

首先我以本人正式入籍后被召的例子,说说每周被加州高等法院(萨克拉门托郡)召的“可能成为陪审员的人”(prospective juror)有多少。“陪审服务被召通知书”是一封白色的、纸质比较厚的信,信纸的左上方像一般卡片大小的扎了切断痕迹的一块面积就是后来的白色陪审员证(上有陪审员证号码、所属团组号码、待命日期三项内容);信纸右上方面积略大的一块就是后来的法院免费停车证(上有待命日期、陪审员证号码二项内容以及关于凭此证在待命的那个星期内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下午五点钟之前有效的说明)。可能成为陪审员的人会在待命日期之前至少三个星期收到“陪审服务被召通知书”,同时附有免费回邮信封,收到的人若有过硬的理由拒绝被召,就可以回邮说明,我第一次收到这种通知书时,尚未正式成为美国公民,这就是一条过硬的拒绝被召理由。没有回邮拒绝被召的人,就必须在待命日期之前一到三天留意加州高等法院(萨克拉门托郡)网站上陪审服务专栏,那里按照所属团组号码,规定收到通知书的人去加州高等法院(萨克拉门托郡)陪审员集合室报到的具体时间。

一开始我完全想不到,每周待命的有可能成为陪审员的人有数千之多!因为从加州高等法院(萨克拉门托郡)网站上陪审服务专栏看,每周待命团组有三十多个,却不知道每个团组到底有多少人。后来到了我去的那个时间段(每半天分为两个时间段、我去的是星期一的第一个时间段),才知道那个时间段去报到的待命团组是四个,总人数在三百以上!因为陪审员集合室里的固定座位是一百五十个,墙边还站着许多人,外面的走廊上或站或坐的人数,绝对超过一百五十人,陪审员集合室的外面有电视和音响设备,与在里面没有什么区别。我估计可能每个团组有八十到一百人,四个团组总计三百二十到四百人。所有人进入法院大楼时,必须通过像坐飞机过安检一样严格的检查。然后,无论在集合室内或室外,都要填写一份资格复查表,把白色陪审员证挂在胸前,观看放映电影和听工作人员讲解,电影内容主要是英美法陪审员制度的起源和典型案例,以上大约需要一个小时时间。

一个小时之后,这四个团组的人被分配到大约八到十个不同的法庭去,每个法庭的构造相同,我数了一下,一个法庭的固定陪审员席位是四十个,这次分配基本上把那八到十个法庭的陪审员固定席位坐满了。加州高等法院(萨克拉门托郡)有多少个法庭呢?从法院大楼的一楼到六楼,一共是四十七个法庭,每个法庭的门口都挂牌写明本庭法官的姓名,看样子法官与法庭编号之间是相对固定的。分配完毕之后,各个法庭向可能成为陪审员的人宣布,本庭这个时间段开始审理的案件的大概性质,告诉每个可能成为陪审员的人,必须做好未来九十天内出庭的思想准备,同时发放近一个月内本案的具体开庭日期表,一般来说,一个案件一个月内的开庭天数大约有十五天。

然后,各个法庭向每个可能成为陪审员的人发放一份“困难申报表”(hardship form)。“困难”主要分为三大方面,一是经济方面,因为担任陪审员的津贴只有每天十五美元,只够陪审员本人在法院楼内购买当天所需的快餐和饮料,若陪审员本来有雇主负担或家庭负担,就无法担任陪审员,填表人必须具体说明困难情况;二是本人未来九十天内、至少三十天内,有已付款的离开本地的度假旅行或已被雇主派出的公务旅行;三是本人的健康状况方面,根本就不可能实现在未来九十天内、至少三十天内出庭担任陪审员。困难申报表发下半小时内,会有大约一半人申报困难。美国人注重诚实,如实申报了上述三方面困难的人,一般都会获得批准而被免责(excused),即退出陪审待命。于是各个法庭的陪审员区马上空出一半左右的座位。

第一天要进行的下一个程序,是每个可能成为证人和陪审员的人是否符合回避条件的审核,这项审核大约会用完第一天剩下的三个时间段。因为回避条件包括九条,例如不是本州任何法官、公诉人或原告、被告、双方律师、本案其他证人和陪审员的家庭成员,与上述人员也没有任何亲近关系;可能成为证人和陪审员的人必须完全符合上述九条,才会最终成为被选上的证人和陪审员。因为我这篇文章只说陪审员的事,不说证人的事,到第一天结束时,原来被坐满了的每个法庭陪审员区四十个座位,就空出了大约四分之三,也就是说,每个法庭只有十个人甚至少于十个人,被选上成为正式的陪审员。被选上的正式陪审员的陪审员证,由原先的白色换成绿色,上面的内容去掉了所属团组编号和待命日期,增加了法庭编号。这样,到第一天结束时,大约四分之三的可能成为陪审员的人获得免责而退出陪审待命。但剩下的四分之一的人,从第二天开始,还会突发上述三大方面“困难(hardship)”之一,或出现突发的不符合回避条件的九条之一。所以,本星期三十多个待命团组的总数大约三千个可能成为陪审员的人,会不停地接到网上通知,补充到各个法庭空出的陪审员席位。到第一个星期五的下午最后一个时段开始之前,仍然没有看到加州高等法院(萨克拉门托郡)网站上陪审服务专栏公布的去陪审员集合室报到的人,才最终获得免责。而被选上成为正式的陪审员后超过五个出庭日之后,其陪审员证由绿色换成紫色。所以,若观察每个法庭里的陪审员区,佩戴紫色陪审员证的人寥寥无几。如果平均一个法庭九十天审理完一个案件,最终发挥了陪审员作用的人数,大约是最初接到“陪审服务被召通知书”的人数的千分之一吧,这程序确实与圣经里说的“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很相似。另外,虽然“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但凡是被召的人,都或多或少经历了一场公民普法教育啊。

 

(写于二○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