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憨哥在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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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还是乱爱?著名教授教学生多谈几次恋爱(组图)

北方憨哥在北美 (2007-10-16 13:21:03) 评论 (30)

题图一,开设在校园里的酒吧,丰富了校园学生的夜生活


题图二,树立在校园门口的人流广告,解除了女生的“后顾之忧”


题图三,热恋恋到了课堂上,或许和艘启发于性学教授的引经据典

昨天去拜访很熟悉的一位客户朋友,他上班期间不好好工作,正在看新浪网当日的一篇大红标题文章《一生有几个性伴侣才算不白活》,并极力向我推荐,原来是早有耳闻的某著名大学教授的一篇博文,我这位朋友对这位教授佩服的是五体投地,说起这位教授来,话题没了没完。

本来某著名女士在新浪博客里,关于一生有几个性伴侣的热议,已经降了温了,不少人对照差距,为了一生不白活,暗暗在私下努力补救了,没准明年的国人性伴侣数量调查报告,要率先经济计划,提前翻两番了。可能最近一个关于国人性伴侣数量的报告,和太阳报公布的老外的性伴侣数量有差距,为迎头赶上,新浪网编辑自然担负起了重要角色,再次进行性伴侣数量的炒作。

关于一生该有几个性伴侣,讨论的太久了,内容很丰富了,实在不想说什么了。不过我对教授文章里的另一段话,很感兴趣:“我有一个观点常常讲给我的学生们听,在婚姻之前,一定要多谈几次恋爱,这样做的目的有几个:一是对美有一种深刻的认识,甚至幻灭感,只有表象的美幻灭后,深层的理性的美才会呈现;二是对性有一种理性的认识,这种认识就要在对比中来认识,这就可能不是一个性伴侣能解决问题的;三是在性的好奇熄灭之后会升起对道德的渴望。只有这样,才能敢谈婚姻。”

在这里,我们的大学教授,教授我们的当代大学生,在婚前,“一定要多谈几次恋爱”。我说呢,当今大学校园,视恋爱为儿戏,不当回事儿,原来是深刻学习领会了教授的教导。多谈几次恋爱,多谈几次?3次?5次?10次?8次?还是更多?哪一次是“谈恋爱”?哪一次是“试谈恋爱”?是恋爱?还是乱爱?我一头雾水,搞得不是很清楚。

恋爱是什么?根据词解,恋爱是男女之间相互爱慕的内心情感和行为表现。按中国传统的和当代文明的简单通俗理解,就是一对男女之间(同志除外),互相爱慕,互相爱恋,互相吸引,以爱情为基础、以婚姻为目的的一种彼此确定的男女朋友关系(当然不是必需结婚),不是指一般的异性朋友、性伴侣和交往。那么如果要多谈几次恋爱,那就以为肯定不能一次,那第一次恋爱肯定是学习、是实验,哪里还有“恋爱”?依次类推,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亦然。

我还要问,鉴于上述对恋爱的见解,压根就没有对“美”的认识,又怎么谈及“幻灭感”?压根就没有“表象”,怎么去谈“深层的理性的美的呈现”?而至于对性,要在和不同的性伴侣的“对比中认识”,对比的结果是什么?更加理性?我笑,除非没有了性功能;“性的好奇熄灭之后会升起对道德的渴望”?说的是人之将死,其心也善吧,那是不是等到人死了再结婚?那婚姻肯定牢固。人对性的好奇和追求,永远也不会熄灭,不然,80多岁的老头子还要参加“寻芳团”,天天看表演?我们移民北美,对洋妞还是如此好奇,不然牵涉到洋妞的话题动不动点击就是十万八万,这么说来,就永远不会升起对道德的渴望了?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螺丝来回使用几次,就会有可能“滑丝”,再拧也拧不紧了,甚至是拧不上了;人的知识越多,经历的越多,对未知的好奇就越重,就像圆周越大,圆周外的未知世界就越大一样。那么有意识地要经过N多次恋爱,有意识地要经过了N多次性伴侣,来谈“表象美的泯灭”、“性的对比认识”、“更加理性”、“更加升华”,是不是有点可笑了呢?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爱情是神圣的,恋爱是快乐的,但同时彼此之间的恋爱关系也是严肃的,结婚是更要负起社会、家庭的道德、义务责任的。作为性学教授,应该教授学生去树立正确的道德人生观、恋爱观、性爱观、家庭观,而不应该去鼓励和教育学生去多谈几次恋爱,多对比一下性伴侣,以结束对性的“好奇”和对爱情美好的丧失。其实,交朋友、谈恋爱、性伴侣等,没有固定的模式,和数字和多少没有必然的关联,一次恋爱或许找到了真爱,N此恋爱也未必能找到爱情;一次婚姻可能就幸福了一辈子,N此恋爱得到的婚姻也不一定就有保障,所以,我就不理解教授多谈几次以及多比较新伴侣的好处在哪里了。

我不是性禁锢主义者,我也不是爱情至上者,我也不是说谈一次恋爱就一定会成功,结一次婚就一定会白头到老;我主张谈恋爱谈不成功,就结束这次恋爱,而不要一棵树上吊死去寻死觅活,世界上好男人好女人多的是;我也主张婚姻实在无法维持,就不要勉强;但我不敢苟同教授对学生的上述性教育理论。我是个花心的男人,即便我非常花心,我第一次恋爱的时候,我没有想过我应该多谈几次恋爱;我第一次结婚的时候,我没有想过要结第二次婚。

如果我的老师那个时候这么教我,我这么去想的话,那还是爱吗?那还是恋爱吗?那不是乱爱吗?那不是欺骗吗?恋爱和婚姻,牵涉到的方方面面很多,而不是多谈几次恋爱、多经历几个性伴侣,就可以解决的。文明社会的人类,恋爱和婚姻的成功与否,需要两个人的共同努力呵护,还需要天时地利人和,还需要苍天自然的眷顾,有的时候,还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如果都按照教授所说,多谈几个,多“做”几个,未免太简单了。教授是60年代人了,很成熟了,而我们今天校园的大学生,可都是80后啊,误导会害了孩子们的。当然,教授是不会去校园小树林里捡避孕套的,也不会去大学附近小诊所听小产的女学生痛苦的尖叫的。教授感叹了诸多遗憾,我很冒昧的对教授的这一观点,也只有感到一丝遗憾了。

贴后的话:昨天和朋友,就这个问题发生了激烈的争论,昨晚日记,写了上述这段话,今天张贴给大家,同时把和朋友的相关争论回忆整理如下,一并公布(未经朋友审阅):

朋友:我特服这位教授,风云人物,堪称中国大学生性教育之父,我特想听他讲课
憨哥:(一边看文章一边说)什么话“一定要多谈几次恋爱”?那还谈什么恋爱?
朋友:有什么不对吗?多谈几次恋爱有什么不好?有几个人只谈了一次恋爱?
憨哥:那也不能有“一定要多谈几次恋爱”的指导理论啊
朋友:教授说的是真理,多谈几次,积累经验,优中选优,婚姻才可靠。
憨哥:教授说的是谬论,你第一次谈恋爱的时候,想过要多谈几次吗?有多谈几次的指导思想吗?如果你那时候想着要多谈几次,你这第一次是什么呢?第二次呢?,,,多谈几次,积累经验,优中选优?你以为谈恋爱结婚是去超市买衣服啊?买衣服你挑花了眼,回头再去选你先前看上的,没准已经被别人拿走了呢,更别说对象了。
朋友:没有,我是说,谈不成了,可以再谈啊,你也不会只谈一次恋爱吧
憨哥:那不结了,咱俩观点一致,谈不成功,当然要谈第二次,而不是像教授对大学生所说的指导性理论“结婚前,一定要 多 谈 几次恋爱”。如果有这个指导思想,没有一次“谈恋爱”是“谈恋爱”。咱俩不矛盾,不争了,我饿了,请我吃饭去。
朋友:你Y的吹毛求疵,鸡蛋里面挑骨头。
憨哥:没工夫跟你抬杠,咱俩还是去牛排里面挑骨头吧(二人争论着收拾东西,然后向某家著名餐馆进发,憨哥心里想,今儿个,一定要狠狠地宰Y的一刀)

(忽悠之谈,针对教授的某个观点发表己见,并无对教授有任何不敬,各位看客和朋友也不必太较真儿。欢迎拍砖指教,理性争论,谢绝侮辱谩骂,所有侮辱谩骂之语言,隶属于发布者自己享用,恕不回复。谢谢大家)

参考教授原文《一生有多少性伴侣才算不白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