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陆41岁宋姓父亲称为让学美发儿子有更好出路,今年5月15日和17岁儿子以橡皮艇从福建偷渡到桃园观音沙滩。因宋坦承犯行,桃园地方法院26日宣判,处有期徒刑8月,法院也提到,大陆地区属台湾地区以外之中华民国领土,尚无适用《刑法》外国人驱逐出境之余地,事属行政机关裁量权,非法院所应审究。至于儿子已裁定不付审理,近期将遣返出境。
检方调查,住在云南农村的宋姓工人因家境不佳,盼从事美发的儿子到台湾寻得其他出路,在网拍购买橡皮艇寄到福建,5月15日上午6时从距离台湾约68海里的福建省平潭县君山镇某海岸,以挂着引擎的充气式橡皮艇渡海,行驶约11小时30分,下午5时30分许抵达桃园观音海水浴场附近沙滩,上岸后曾到附近便利商店吃晚餐后返回沙滩过夜,翌日上午到桃园市大园警分局观音分驻所求助,偷渡事件才曝光。检方依违反《入出国及移民法》起诉,并因宋父与少年共犯此案,请法院加重其刑。
因宋坦承犯行,法院改行简式审判程序。院方说,宋父未经主管机关许可,自驾橡皮艇横渡台湾海域入境,重大损害我国国家安全及政府对入出国管理之正确性,所为应严予非难,但宋父坦承犯行,态度尚可,考量犯罪动机、手段、情节、素行、智识程度、家庭及经济状况、所生危害,处有期徒刑8月。
法院也说,宋父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2条第4款所规定之大陆地区人民,而大陆地区乃指台湾地区以外的中华民国领土,故大陆地区人民尚无适用《刑法》第95条外国人驱逐出境之余地,依其身份是否强制出境,属行政机关裁量权范畴,非桃院所应审究。至于宋子经少年法庭裁定不付审理,主要是少年自首到案后由台北收容所收容,近期会遣返出境,无保护处分之必要。
据悉,大陆偷渡人民服刑结束后,仍会由移民署在监所外直接带往机场返回大陆,这点陆籍、外国籍处理方式皆相同。宋子部分,鲜少有未成年偷渡案例,移民署将尽快联系相关单位,协助宋子搭机返回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