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次销售原则让美企能合法降低关税。欧新社
美国企业找到应付高关税的变通之道,使出“首次销售原则”(First Sale Rule)来合法降低关税,可能会打击美国总统川普以关税增加税收、促进制造业回流的盘算。
美国关税法规的首次销售原则,允许美国进口商以连串交易中的初次卖价,来计算关税。比方说,中国制造商以五美元的价格出售T恤给香港销售商,港方再以十美元转卖T恤给美国零售商,最后美国业者以40美元出售给消费者。
依据首次销售原则,美国零售商能以最初的五美元售价计算关税,而非以卖家转手后的十美元计价,可以去除与中间商利润相关的成本。Miller & Chevalier Chartered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格雷彻(Brian Gleicher)说,这个法规允许业者用工厂出货给卖家的初始价格,来决定最终关税。
首次销售原则出现于1988年,于川普首届任期与第二任期重获关注。顾问公司Moss Adams合伙人帕鲁希(Sid Paruthi)表示:“川普首次上任对(中国)25%关税时,我们开始接到电话,如今新关税出炉,首次销售原则又获提及。”
儘管这项规定适用于各项产品与行业,但一般认为对利润较高的高附加价值消费品与精品,尤有助益。
意大利奢侈品牌Moncler上个月表示,首次销售原则替成本结构带来重大优势。公司执行董事笙泰(Luciano Santel)指出,首次销售成本远低于零售价,大约是公司间售价的五成,当然是重要优势。瑞士生技公司Kuros Biosciences本月稍早也说,正在调整营运,以便採行首次销售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