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花多少钱才能甩掉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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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本来就是件劳民伤财的事儿,谁跟谁扯皮,都会有种蚀本的感觉。近来娱乐圈内频传离婚事件,还有麦姐的伪离婚消息,真是一石击起千层浪,令人侃侃而谈关于“离了,你要付出多少代价?”离婚不是两个人的事,是一堆钱的事,离婚总是要跟金钱扯上关系,除了搞定你与对方曾经的情感纽带——孩子之外,还要清算共有的财产,倘若对方不如你,哈,你就会有如被水蛭上身,遭遇一次被惨“吸”的经历。但,总有人要为这份破碎的婚姻买单不是吗?不是你则是对方,就看谁捱得过谁了。

  
离婚个案:童星出身的谢玲玲自从嫁入林氏豪门,就恪守妇道,博得公婆好感,但林建岳却与袁咏仪、王祖贤等女星发生婚外情,林更为了王祖贤与谢离婚,婆婆出面骂王祖贤是“鸡”。但是最终两人还是离婚,谢依然留在林家。
“蛭”人事件:据传谢玲玲从林家得到了高达四亿的安家费,比几乎同期离婚的戴安娜王妃还要多。林建岳没有良心不要紧,谢玲玲走婆婆路线才是正确路线。嫁入豪门之后,不是跟住老公就好了,要深深地扎根,非得要长辈赏识啊。如果没有长辈在身后推波助澜,能吸到如此之多的金吗?


离婚个案:商界的青年才俊丁健认识凤凰卫视主持人许戈辉后,决心与前妻离婚,将许小姐迎娶进门。
“蛭”人事件:据说为了安抚前妻,丁健拿出一亿人民币的赡养费。有史以来最高的精神损失费,为了新欢给旧爱这么多钱,可见这个青年“财”俊也是一个有情人,一心想挣脱旧爱的魔掌投奔新欢的怀抱,真的不计钱财,好琼瑶


离婚个案:孙兴为了跟内地80后辣妹在一起,最终选择与结婚5年的林美贞离婚,不得不付高额赡养费,而且更加可笑的是,他还曾偿付过前前妻的赡养费。
“蛭”人事件:两人共同经营的四家餐厅的股份,儿子孙恒一并归前妻,每个月还必须给妻子10万生活费,媒体粗算,孙兴这次“偷吃”代价是5000万台币。小三之后就是小四,希望80后辣妹不要被90后非主流PK下来,要不然孙兴的荷包会被大出血的。


离婚个案:苏永康与前妻冯丽清离婚后被索取高额赡养费,并且多次打骚扰电话给苏永康,让苏永康不胜其烦,也只能一语双关地自嘲说,男人该“付”的责任,还得“付”。
“蛭”人事件:前妻要求赡养费是千万港元。第一次发现苏永康还能说出这种惊人之语。男人必须要学会负责任,负责任的代价就是跟经济挂钩,可见人不能太出名,人怕出名猪怕壮,经典名言呀。


离婚个案:李连杰为了利智,选择与发妻黄秋燕离婚,将与其所生的两个女儿,交给母亲抚养。
“蛭”人事件:两个女儿就读北京私立中学直到毕业,需花费数十万元,而为了补偿自己对前妻的愧疚,前妻再婚时,以两个女儿的名义送上五万礼金,并附上豪华汽车。如此算来,花在前妻与女儿身上的,数百万不为过。愧疚无形钞票有数,不过这点小钱对基金李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对于将大部分财产交给利智打理的李连杰,这点小小赡养费,只能说是九牛一毛,还嫌过少呢

离婚个案:2007年10月,台湾综艺制作人詹仁雄与妻子陈孝萱离婚,陈孝萱暗示离婚原因是詹性向不明,“婚后也多过单身生活”。
“蛭”人事件:詹仁雄每月要付给前妻约6万元的赡养费,相对于他每个月约50万的进项,并不算多。好女人有时候也留不住断背山上的男人。所以要选择的时候,不但要看才华,而且要看才华背后的,因为“背”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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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13 09:57

离婚个案:2006年底,李湘与李厚霖离婚,之前高调宣传的“钻石婚”现在看起来不过是块不经摔的玻璃珠。
“蛭”人事件:身价2500万的李湘自己说他们除了一套共同购买的别墅以外,不存在其他财产分隔问题,一套别墅将一人一半。推算一下,别墅至少千万,那么如果一方放弃其所有权,那另一方至少偿付500万的金额。要钱还是要房子,这是个问题,两李相争,必有一伤。可惜李湘不懂得放长线钓大鱼,要不然怎么只是一套别墅,几套也可以。


离婚个案:2006年,窦唯在上海演出的时候,突然破口大骂高原。据说是因为高原与其离婚后,向窦唯索要100万的赡养费,让收入本来就不高的窦不堪重负。这个消息被记者曝光后,就如同连锁反应,最终导致窦唯烧车。
“蛭”人事件:100万人民币到底给了没给,谁也不知道。娶老婆是要擦亮眼睛的,谁比得上又能倒马桶又不要钱的王天后呢?窦唯混得一日不如一日,找的女人也一个不如一个,真是颓败之气,挡也挡不住。

1991年1月8日,许晋亨与赌王何鸿燊的女儿何超琼结成夫妻,但是许晋亨素来花心,尤其对李嘉欣一见倾心。2000年8月30日,何超琼宣布与许晋亨离婚,但何并没有与许正式签字,也就意味着,从法律角度上说,许何仍是合法夫妻。李嘉欣为了证明自己的地位,给许晋亨制造“偷不如偷不着”的心理效应,也曾与多位名流发生过绯闻。
各位名流为了美人无不使出浑身解数,刘銮雄的示爱广告、前丰裕兴业国际主席庞维仁不惜高价邀她拍广告,只为与之雨中漫步……所有这一切只能让竞争者之一的许晋亨也不能示弱,当然要血本拼杀,动用豪华游艇,在美人36岁生日那天,带其出海约会,最终赢得美人心。2007年,何超琼正式签字,两人开始谈婚论嫁,即便李美人秀手指上的“鸽子蛋”,也不肯松口喊嫁。6月20日正值美人38岁生日,许少特意带她去悉尼预支蜜月,5天4夜悉尼行花费30万元港币。港媒报道正值“狼虎之年”的李美人特意身穿爆乳内衣,5天下来,许少体力财力双重透支,回港时已经脚步蹒跚,瘦了一大圈,三角内裤照全港都看到。
许晋亨离婚不容易,7年内为博得美人一笑,所花金额怕是难以计算,现在想结婚也不容易,李嘉欣手腕如此高,他应付得过来么?李嘉欣,就像一条“美人蛭”,生男勿近啊!

如果要评选华语娱乐圈中离婚最浪漫的明星就非李宗盛与林忆莲莫属了。2004年,两人和平分手,两人先后发表声明。两份声明如今看来依然“浪漫”和“感性”,李宗盛引用《领悟》的歌词,林忆莲引用《微凉》的歌词,一唱一和,即便分手也非常有默契,因此大家也都相信他们是在理智、平静、和平的状态下作出的选择。当时几乎无人关注他们如何分割财产,只有不少歌迷著文唏嘘。事实上当时情况是,原来李林二人名下的“敬业工作室”和与工作室相连的一处房产归李宗盛所有,林忆莲则在不久后回到新加坡的住所,并和喜儿在那里居住下来。


在布莱特-彼得之前,茱莉与比利看起来怕是最合适的一对了,两个人性格豪放不羁,都喜欢文身,都有一些“黑暗气质”。因此,即便最终缘分已尽,茱莉在法庭提交离婚申请的时候,也不要求前夫提供任何离婚赡养费。原因恐怕有两种,一是体谅前夫赚钱不容易,二就是茱莉可能觉得提钱就俗了,这段恋情虽然无疾而终,但它依然值得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