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印上高考试卷无署名 央视记者状告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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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核心提示:24日,因自己的文章印上高考试卷无署名,央视记者胡浩波状告教育部一案开审。胡浩波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自己的一篇文章上了高考试卷,而文章上没有署名,他也没有得到任何形式的通知。胡浩波遂将教育部考试中心告上法院,索赔2000元。


胡浩波出庭时临时增加诉讼请求被驳回。

北京晨报7月24日报道 央视记者胡浩波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自己的一篇文章上了高考试卷,而文章上没有署名,他也没有得到任何形式的通知。胡浩波遂将教育部考试中心告上法院,索赔2000元。昨天,该案在海淀区法院开庭。在庭后接受采访时,胡浩波将这场被称为“首例涉高考诉讼”定位为“公益诉讼”。

昨天,央视记者、39岁的胡浩波与代理律师一同出席了庭审。开庭伊始,胡浩波临时向法庭申请增加了诉讼请求,要求教育部考试中心就2003年高考试题上所引用文章的作者这一事实,在媒体上公开进行说明。合议庭经过短暂合议,认为当事人变更、增加诉讼请求应该在证据交换阶段提出,因此驳回了胡浩波的这项诉讼请求。

胡浩波称,教育部考试中心在2003年高考全国卷语文考卷的现代文阅读第二大题中,引用了他在1996年应《中国科技画报》创刊号约稿的文章——《全球变暖目前和未来的灾难》一文。胡浩波表示,出于对试卷保密性的考虑,他并不苛求考试中心能事先通知他,但是他认为,起码应该事后告知他一声。

面对指控,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代理人当庭质疑胡浩波的作者身份,要求胡浩波拿出他是该文章作者的证据,同时该代理人将“我们这是执行公务”挂在嘴边。“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等情况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胡浩波代理律师却指出,对方代理人故意忽略了该条规定的后半句:“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对于署名和出处的问题,考试中心的代理人表示,这与本案关系不大,因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是要求报酬,而且“这种要求并不现实”,因为高考所有的字句都是引用来的,包括选择题、填空题,不可能每道题后面都注明作者。另外,该代理人还指出,这种注明作者和出处的行为会给考生或者专门研究试卷的人造成某种“暗示”,对高考学生造成影响。

“我在打一场公益诉讼”

记:您作为公民为什么不能容忍考试中心这种执行国家公务的行为呢?

胡:以前我也被媒体这样问过,问我为什么一定要起诉。我认为,执行公务也不能侵犯他人的权利。比如,国家要求某人取一个杯子,他不能从别人手里抢一个杯子给国家。我认为,我的要求不高,就是在卷子上印五个字“作者胡浩波”,这不影响他们执行公务吧。

记:您在起诉中的2000元赔偿是怎样计算的呢?

胡:这是律师根据我的稿费计算的。不过,这只是一个象征意义的数字。我光律师费就掏了5000元。我起诉的目的主要是希望考试中心以后注意署名问题。我起诉的目的是为了提醒他们,这是侵权。他们认为,只有文学作品才是享有著作权,其实科技类作品也有作者的劳动,同样有署名权。

记:您认为这是公益诉讼吗?

胡:我认为这是公益诉讼,而且在外地有一位漫画作者的作品也被用到高考作文里,不仅改动了而且没署名。这位漫画家也在起诉。我认为这是一件有广泛意义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