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周迅到北京加入北漂一族,最初的目的不是接演影视剧,而是当酒吧的驻唱歌手。那时候,周迅每天晚上10点在酒吧唱歌,“每天晚上唱三首歌挣150元钱,在当时算是不错的收入了。”虽然早就不在酒吧唱歌了,周迅心情好时也会是KTV的麦霸,但她从不唱自己的歌,“陈绮贞、陈珊妮、梅艳芳,还有王菲的歌也很喜欢。”对于普通人眼中的“情敌”,周迅坦然地表示出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