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玛丽莲梦露》传记
暖冬cool夏 (2026-05-24 23:35:07) 评论 (4)我喜欢读传记,所以看到图书馆门前这本25美分的传记,便顺手淘回了家。搁在家中很久,直至最近花了一个月不到时间读完430多页的书,记下了18页手写笔记。合上最后一页时,忽然觉得,梦露的一生,比她银幕上的笑容沉重得多。
这本传记的作者Barbara Leaming,曾是一个college的戏剧和电影教授,写过其他两本明星/导演的畅销传记。她在玛丽莲梦露死后三十七年的1998年,在经过新的访谈和对上千份文件档案的考究,用充满同情的笔触写下《玛丽莲梦露》传记。
梦露的一生短暂、璀璨、又辛酸。她只在这世上活了36年,虽然她是美国历史上最性感影星(icon), 风靡全球,然而她有个非常不幸的童年。她的生母因精神分裂症被送进精神病院。母亲留给梦露的是隐约要把她闷死在睡床里(crib)的记忆。她辗转于一个个寄养家庭,一度被送进孤儿院,在寄养家庭还被性侵过。在这种缺爱、少爱、无爱的环境中长大的梦露,性格神经质,害怕被抛弃,也极度缺乏安全感。年幼时的心理创伤伴随她一生,加上源自母亲基因里的神经质,让长大后的梦露一度游离在边缘性人格中,也为日后婚姻的崩塌埋下伏笔。
在好莱坞拍片期间,梦露需要频繁固定地看心理医生来应对拍片带来的心理压力。这压力还造成梦露严重的睡眠问题,为此她求助于安眠药,剂量也随着耐药性而一步步增加。书中提到,某种安眠药7颗便可致命,她已吃到5颗的量。在大量此类药物的作用下,梦露常常神情恍惚,半睡半醒,早上醒不来,以致常常拍片迟到或干脆请病假不来,拖误时间之长,频率之高给摄影组、导演、其他合作演员带来诸多困扰,严重影响拍摄进度,让片子无法如期完成,给公司造成损失。
众所周知,电影影视圈是有潜规则的。一个影星要想拍片、成名要付出的代价很大。梦露从默默无闻到声名鹊起,自然也付出了那个时代女演员常常不得不付出的代价。但她幸运地遇见了“伯乐”--Johnny。Johnny看到了她身上的潜质,认准她有一天会红遍影视圈,并爱上了她,四处帮她打点,几次三番向她求婚,都被梦露拒绝了,因为梦露觉得自己不爱他。有人劝她答应下来,半开玩笑半当真地说,Jonny身体不好,哪一天翘了,你就可以继承其家产。果真,才五十多岁的Johnny一日心脏病发作去世了。他的离世让梦露再次陷入孤立无援。(有人说Johnny是因为得不到/等不到梦露而心脏病发作去世的,梦露为此自责,自杀过。)
大多数人或许会被梦露的“艳”所误导, 以为她就是靠出卖色相的一位艳星。而实际上,梦露并非是花瓶式的演员,她非常有才华,歌、舞、演技都是一流的,屏幕上的表演力也极强。她怀揣着梦想,羽翼渐丰后,对签约公司的种种限制和压榨,大胆提出自己的要求,她要有自己选导演选剧本选摄影师等权利。她意识到吃青春饭走性感路线的不长远,努力想改变戏路,争取更多不同角色。为此,她还创立了“玛丽莲梦露制片公司”,想拥有彻底的自主权,演自己想演的,请自己想请的,做自己想做的。书中几次提到,梦露不看重钱,她更看重的是别人对她的尊重。
在她红极一时的日子里,签约公司面对她的要求和坚持,在几次三番的阻挠无效后让步,答应了她的要求。这让她对未来充满信心。可好景不长,几年后,在梦露演艺生涯下滑后,公司又收回当年签下的所有条款,并要起诉她,要她赔偿75万美金--那是1961年的75万美金啊。更令她羞辱的是,公司责令她公开道歉。此时的梦露虎落平阳。
书中花了不少篇幅写她的婚姻,尤其是她的第三次与剧作家Arthur Miller的婚姻。梦露经历过三次婚姻。第一次婚姻是在她十六岁刚过那年,有人做媒,把她嫁给一位邻家男子,男子后来去当兵。第二段婚姻是跟一个顶级职业棒球手Joe DiMaggio. Joe是真心爱她的,但是他不支持梦露从事影视业,至少一开始是这样的,他希望她退出,在家相夫教子。Joe生性内敛害羞,寡言少语,但却有情有义。两人因观点、脾气上的不合而分手。第三段婚姻是跟剧作家米勒。米勒的成名作是《推销员之死》,认识梦露时,梦露正处在与他和另一位导演的三角性关系中(sexual triangle)。 Miller有家室的,为了家庭,为了洁身自好,为了他自己尊崇的道德标准,他突然间离开好莱坞回到纽约,一去好几年,直至1955梦露名扬好莱坞,两人旧情复燃,走入婚姻殿堂。梦露是爱米勒的,在他因为政治倾向(倾向共产党),被麦卡锡之流的人审查拘禁时,梦露坚定地站在他身后,她愿意牺牲一切帮助他。两人曾经有过一段美好相爱的时光,他们在东部乡村买地建房,那是梦露梦想的家园。后来,药物、情绪、彼此幻灭,两人的关系越来越紧张。梦露一直希望爱她的人爱的不是她的皮囊,能爱她的全部,接受她的过去(shameful past),而不是像米勒这样回避她的过往。梦露为了测试米勒激怒米勒,故意当着他的面大胆跟别人调情,她希望米勒能因此大发雷霆。而米勒选择隐忍,选择视而不见,让梦露觉得他这么做,就是为了等他的电影杀青--他和众多利用过她的人一样,也是一个user, 一旦她没有利用价值了一样会离开她。
在梦露和米勒正式离婚后的第三个星期,米勒结婚了,对方已怀孕两个月。这消息击破了梦露的最后一丝幻想。她重新开始厌恶自己(self-loathing),认为自己不值得别人爱,是个连亲身父亲都会抛弃她的人,因此生无可恋,开始自暴自弃自甘堕落,不自爱,沉迷于酗酒、过量药物中无力自拔,身体心灵受到极大伤害。本来她这样的大明星已经不再需要靠拍裸照为生了,她却再次去拍了裸照,成为街头巷尾被人消费被人八卦的人物。她再度沦落回到她曾经拼命想逃离的世界。
梦露死了,死于过量服药。世人爱梦露,梦露却丝毫感觉不到爱。虽然对她的死有争议,在她死后二十年还重新开启对她死因的调查,但一颗巨星就此陨落了。她的第二任丈夫Joe听闻立即赶来,积极为他安排丧事。葬礼上,Joe俯身吻了躺在灵柩里的梦露,嘴里说了三遍“I love you“。可惜,这再一次的告白梦露再也听不到了。这位棒球手从此缄默,不再提及任何关于梦露的事,他的为人赢得人们的尊重。反之,米勒不仅没有来参加葬礼,还创作了After the Fall这样一部剧作,借作品来含沙射影,把梦露描绘成一个slut,从而维护他自己的形象,以此证明自己选择离婚的正确性和必要性,以此为自己解脱。他以为借此他能获得赞誉,却不料让人不齿。(met not with praise, but with disgust)
梦露一生所遭遇的让人读罢唏嘘不已。她可谓是不折不扣的红颜薄命。而作者在最后结束部分,说的一句话可以算是对梦露的一种盖棺定论。她说,在美国这个清教图式根基深厚的社会,。。。,玛丽莲梦露的鲜活形象传递着一个截然相反的信息。作为一个象征(a symbol),她让人相信,性本身可以是纯真没有危险的,这个或许不是事实,却一直是我们所希望的。梦露之所以成为一个时代的符号,也许不仅因为她的美貌,更因为她让美国社会第一次如此公开地凝视“欲望”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