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说到1601年议会还通过了对后世影响深远的《1601年济贫法》(the Poor Relief Act),史称“旧济贫法”(Old Poor Law)。此法案将之前的地方济贫政策归拢升级为国家政策,将之前零散的救济工作编纂成法典,从而正式确立英格兰的国家济贫制度。
法案规定在每个教区内征收强制性地方“济贫税”,由各教区任命一到两户殷实家庭为“济贫官”,负责济贫款额的收取和分发。该法案还将穷人分类为“值得救济”(deserving)(老人、病患、儿童)和“不值得救济”(undeserving)(有劳动能力者)两类;前者接受钱财“上门救济”,后者被安排到指定地点劳动救济,贫穷儿童则被安排到行业做学徒。
该济贫法之后几经修改,先于1662年查尔斯二世议会做出重大修订,规定接受救济的贫困者和缴纳济贫税者都必须确定其所属教区(即“定居地”)。如果定居地发生变化,则应由其原教区出具居住地证明(settlement certificate),说明此人在原教区是接受济贫的还是缴纳济贫税的,是以成为英格兰最早的“户口”制度。鉴于这一制度还规定,贫困者遣返回乡(removal)的费用应该由原教区出,所以原居住地的官员都不愿意出具这种证明,故此大大限制了穷人在教区之间的流动。
为了节省地方财政开支,1834年再次对《济贫法》做出修订,成为《济贫法修正法案》(The Poor Law Amendment Act),史称“新济贫法”(New Poor Law)。该修正法案将若干个济贫教区合并,成立理事会集中管理;同时取消上门救济,建立济贫院(workhouses),规定贫困者只能在济贫院接受救济。官方的初衷是通过最大可能在心理上阻止人们寻求贫困救济,从而鼓励或迫使失业者尽量去找工作。
进入十九和二十世纪,因为社会经济发展和自由市场的建立以及很多济贫院的恶劣口碑,《济贫法》逐渐被废弃,最终于1948年被现代福利制度取代。
1601年议会还出台了另一份法案:《1601年慈善用途法案》(Charitable Uses Act 1601),该法案又被称为《伊丽莎白法令》(Statute of Elizabeth),第一次对“慈善”、“慈善目的”以及“公众利益测试”等做出法律规定,以防止慈善捐款的滥用。
该法案序言中罗列了一个活动清单,列举可被法律认定是慈善活动的项目。虽然不在正文里,但它却是伊丽莎白时代国家认为对社会普遍有益并鼓励私人捐助的社会活动。这个清单以后通过“判例法”的实施(case law)逐渐成为对现代慈善活动的法律定义,法院在考虑某一特定社会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目的时,通常会将该活动目的与该清单对照,查看是否有相似之处。如果能找到与1601年清单的相似之处,则认定该活动属于慈善目的[1]。
以下是《1601年慈善用途法案》序言中的列举的活动清单:
- 救济年老体弱者、残疾人和穷人,
- 供养患病或残疾士兵及水手,
- 维持学校、免费学校和大学学者的生计,
- 修缮桥梁、港口、港湾、堤道、教堂、海堤和公路,
- 孤儿的教育和晋升,
- 教养院(劳教所)的救济、物资或维护,
- 贫困少女的婚姻,
- 扶助、援助和帮助年轻的商人、手工艺人和衰弱之人,
- 救济或赎回囚犯或俘虏,
- 对贫困居民在缴纳十一五税[2]、退役军人安置费和其他税款方面的援助或便利。
1601年伊丽莎白一世的第十届议会一共通过了19项公共法案和10项私人法案,到12月19日闭会时,议长克罗克、大法官埃格顿以及伊丽莎白女王本人的闭幕致辞中,都流露出一种恋恋不舍的回顾之情。议员们和68岁的女王都意识到这届议会可能是女王的最后一届,而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女王在闭会典礼上回顾了“朕自登基以来所秉持的原则”,并宣称自己“甘愿如一根纯正的处女蜡,耗尽一生,只为给生活在朕统治下的人民带来光明和慰藉”。
值得注意的是,本届议会上,无人提及王位继承人问题。但没有提及,并不等于这个问题无人问津。
1586年7月,伊丽莎白女王与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签署了《贝里克条约》,协议双方以新教国家身份军事协防,共同应对西班牙外敌;同时由英格兰每年支付詹姆士六世4000英镑的俸禄[3],虽然释放了女王默认詹六为继承人的信号,但伊丽莎白一直拒绝正式立遗嘱,也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讨论继承人问题。
但事实上,因为女王拒绝成婚,没有子嗣,而且拒绝公开指定继承人,议会和相关方面对英格兰王位继承人问题的考量和忧虑在她统治的后二十年内一直是个背景活动。如今女王68岁了,无论朝廷还是民间都意识到一旦她去世,王位之争很可能恶化到影响国家稳定,因此英格兰从宫廷、议会到大街小巷都在窃窃私语王位继承人这个问题。
都铎王室第一任君主亨利七世的后人有两支,都是从亨利七世的女儿传下的。除了亨利七世的大公主玛格丽特曾外孙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这一支外,另一支就是亨利七世的二公主都铎家的玛丽[4]的后人。

图1:亨利七世二公主萨福克公爵夫人玛丽·都铎
1554年,弗朗西丝的大女儿简·格雷小夫妻俩被斩首[5],没有留下子嗣;但弗朗西丝有一个成年外孙,是老二凯瑟琳·格雷和第一代赫特福德伯爵爱德华·西摩[6](Edward Seymour, 1st Earl of Hertford)的儿子,也叫爱德华·西摩,被封威尔特郡博尚勋爵(Edward Seymour, Lord Beauchamp),但因其父母未经女王批准秘密结婚,他一出生就被伊丽莎白宣布为私生子并剥夺了他的王位继承人身份[7]。老三玛丽·格雷天生脊柱畸形,早逝且无子嗣。
艾琳诺也有一个外孙,第六代德比伯爵威廉·斯坦利(William Stanley, 6th Earl of Derby)。其先祖第一代德比伯爵托马斯·斯坦利(Thomas Stanley, 1st Earl of Derby)是亨利七世的继父。正是斯坦利在1485年柏丝沃原野战役(Battle of Bosworth Field)中的临阵倒戈才让亨利七世打败金雀花王室最后一任君主理查德三世,建立都铎王权。[8]
因此,到1601年,有资格问鼎伊丽莎白王位的,除了35岁的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还有英格兰的博尚勋爵和德比伯爵,两人都是40岁。具体血缘关系图见下:

图2:都铎王室伊丽莎白女王王位继承人血缘关系图
支持博尚和德比继承权的法律文件是亨利八世的临终前遗嘱。
1546年12月30日亨八临终前一个月立下遗嘱,将七位继承人包括在他遗嘱中。前三位按顺序排列是太子爱德华、大公主玛丽、二公主伊丽莎白。第四到第七位分别是亨八妹妹玛丽·都铎的四个个外孙女,即弗朗西丝·布兰登的三个女儿(格雷三姊妹)和艾琳诺·布兰登的女儿玛格丽特。
亨利八世在遗嘱中并未将其长姐、苏格兰王后玛格丽特一支列为英格兰王位继承人,因其在世时苏格兰是英格兰的敌国。亨八一生数次征战苏格兰,而詹六的外祖母(苏格兰玛丽女王的母后)是法兰西基斯公爵的妹妹,其外祖父詹姆士五世亲法,多次试图在亨八出征法兰西时攻打英格兰。
亨利八世遗嘱签字不仅有见证人,还亲自指定了十六位执行人,遗嘱于签字当日向朝臣宣读、盖国玺、封存,并交太子母舅西摩家的表兄即博尚勋爵的父亲赫特福德伯爵保管。这位伯爵特别高寿,1601年还健在。而我们在西班牙无敌舰队篇中提到的皇家海军副元帅亨利·西摩[9]正是这位博尚勋爵的叔叔。
1601年德佛罗的叛变和斩首,朝野中继承人问题再掀波澜。鉴于德佛罗在失宠后曾和他妹妹一起多次给詹姆士六世去信,意图和詹六联手搞倒小塞西尔。德佛罗2月25日被斩首消息传到爱丁堡后,詹六立即派自己最信任的少时监护人马尔伯爵约翰·厄斯金(John Erskine,6th Earl of Mar)和苏格兰皇家律师爱德华·布鲁斯(Edward Bruce, 1st Lord Kinloss)南下觐见女王。一来撇清他与德佛罗的关系,二来提醒女王恪守承诺,三来敲打小赛西尔领导的英格兰朝臣,让他们不要忘了自己未来福祉取决于新君意愿。
68岁的女王虽然体力不如从前,但脑子却比任何人都灵光,一眼看穿两位大使在詹姆士授意下所玩的献媚加恐吓游戏。在女王眼里,这次不请自到的造访无异于软逼宫,女王也不需要别人提醒她的年龄,况且她已经知晓詹六向她隐瞒了与德佛罗之间的秘密书信往来。因此女王对两位大使的态度表面上礼貌实质上冷淡,虽未否决詹六继承人地位,但也拒绝书面确认。
两位大使携带的詹姆士书信中提到让女王赐给詹六英格兰封地,以便克服因他不是英格兰人而影响他成为英格兰国王的潜在法律障碍,但被女王拒绝。女王告诉两位大使,这种不值一提的小事根本不值得君主之间花时间在书信中争论。
没有取得实质性成果,两位大使也不敢回苏格兰面君。不得已只能在伦敦住下,另想其他渠道。他们在伦敦住了两个多月,期间与小塞西尔频繁接触。小塞西尔当然知道风向最后会往哪边吹;女王也不可能不知道这些水面之下的游说和讨价还价,但形式比人强,詹姆士接替王位指日可待,故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小塞西尔处理,只要表面上不损害她自己的权威即可。
这个权力交替转型阶段,赛西尔充分展示了其作为宰辅的政治游刃能力。女王的权威还在,但日渐衰老,脾气也越来越乖张。这在一定程度上与德佛罗的叛变对女王的心理打击有关。老年人的意志很容易被挚爱亲朋晚辈的叛变而摧毁,德佛罗是伊丽莎白大姨母的孙子,对伊丽莎白来说就像那个自己从未有过的儿子。虽贵为女王,也难以摆脱这种情感束缚。
对小塞西尔来讲,这是一个需要极其谨慎的时刻,朝堂内外的贵族和官员们,特别是德佛罗的前盟友们,都暗地里纷纷与詹六联络,其中的重量级人物是英格兰最高阶贵族门阀前诺福克公爵霍华德家的亨利·霍华德勋爵(Lord Henry Howard),他大哥是1572年因与詹六的母亲苏格兰女王玛丽合谋李多斐阴谋[10]而被斩首的第四代诺福克公爵托马斯·霍华德。大哥被斩首、霍华德门阀被削去诺福克公爵爵位后,亨利·霍华德半隐居到乡间,在大嫂奥德利庄园专心抚养大哥的三男一女四个孤儿,我们之前在1578年伊丽莎白女王东盎格利亚夏季巡游篇中提到过这三个男孩菲利普、托马斯和威廉[11]成年后的情况。
霍华德家族是都铎时代地位仅次于王室的门阀。和都铎家时代很多贵族家庭一样,霍华德家在宗教立场上也很撕裂。亨利·霍华德和他大哥都是拒不皈依新教的天主教徒,而他们的堂叔海军大元帅、第一代诺丁汉伯爵查尔斯·霍华德则是新教徒,在1588年英吉利海峡西班牙无敌舰队战役中任总指挥官(见都铎王室风云录(四):童贞女王伊丽莎白(23) - 博客 | 文学城)。
故此,每次只要有人刺杀伊丽莎白女王,亨利·霍华德都必会受牵连而下狱。老宰辅赛叟在世时曾几次帮他脱困,赛叟去世后儿子小赛西尔接替宰辅职位,也几次出手相救于他。在王位继承人问题上,亨利·霍华德一直支持詹姆士六世,曾属于德佛罗阵营。德佛罗死后,朝中势力从小赛西尔、德佛罗、雷利爵士三派变成赛西尔和雷利两派,亨利·霍华德很快低调加入了小赛西尔阵营。毕竟女王时日不多了,门庭冷落到手头拮据的霍华德家族要想重回昔日荣耀,就必须在新君登基之前挣下从龙之功。
小塞西尔深知王位继承人问题如果不处理好,就会成为又一次内战的导火索。故此他一直在暗中低调收拢朝臣和贵族,积攒力量为詹姆士六世顺利登基铺平道路。而政敌阵营雷利爵士的主要盟友是第11代考本姆男爵亨利·布鲁克(Henry Brooke, 11th Baron Cobham),他是1578年被女王派遣随同沃辛汉去低地做特使的第10代男爵威廉·布鲁克的长子,还是亨利·霍华德的女婿。和他脚踏实地老成持重的父亲不同,亨利·布鲁克不学无术,还欠了一屁股债。
与小赛西尔相比,雷利和布鲁克并没有严密的计划,他们和另外两位潜在王位继承人博尚和德比之间也非真正的盟友关系,他们单纯只是为反对小赛而反对詹姆士的继承权。说白了是明白只要有小赛的存在,自己在詹姆士登基后就不会得到重用,是既生瑜何生亮的不满。以至于1603年詹姆士登基后,这两位政治莽夫在“主要阴谋”(the Main Plot)中因口无遮拦而成为另一场真正试图绑架詹姆士六世/一世的天主教阴谋(拜尔阴谋 Bye Plot)的替罪羊。这是后话,与我们现在的叙事关系不大。
詹姆士的两位大使在遭到女王冷遇之后,不敢立刻回苏格兰面君,决定找亨利·霍华德求助。而霍华德本人也没法贴近女王的耳朵,便怂恿他们去找国务卿小赛西尔,因为此时整个枢密院中女王只信任小赛,也只有小赛才能随时进出王宫面见女王。
到五月,两位大使在河岸街兰卡斯特公爵领地的伦敦总部(Duchy of Lancaster Offices)与小赛西尔见面,因小赛也是王室名下兰卡斯特公爵领地的事务大臣,该总部是他在伦敦的多个官邸之一。
赛西尔向两位大使声明,关于他因德佛罗案件牵扯而反对詹姆士登基并转而支持其他候选人的说法全属谣传。为表善意,小赛主动提出劝说女王将1586年《贝里克条约》规定的詹六4000英镑的年俸禄[12]涨到5000,每年分两次支付。
经过两周的密谈,小赛西尔做出了一个勇敢的决定:瞒着女王和詹姆士六世秘密通信。和之前德佛罗一样,这些书信也用暗语和代号,詹六代号为 ‘30’,赛西尔代号为‘10’,女王代号为 ‘24’。信件由小塞西尔在苏格兰的特工头子、代号为“鸽子”的乔治·尼尔森(George Nelson)伪装成邮差亲自往返携带。为了躲过设立在边境城镇贝里克的海关检查,往返信件被贴上外交邮件标签。为了不在日后给自己留下把柄,赛西尔尽最大可能避免直接给詹姆士写信,所有信息尽量通过霍华德和布鲁斯两人之手。
在一封直接写给詹姆士六世的信件中,赛西尔对自己的行为做如此辩解:
“倘若女王陛下知道了我所作的一切,考虑到女王年迈且无嗣,加之她作为女性天生的多疑,难免不会让她将一些原本是要保护她地位的事情误解为意图对她不利;但还有什么比知道她最亲近的大臣正在努力确保有朝一日未来君主能够顺利登基而更能打消民众对王位后继无人的忧虑和担心呢,特别是这种忧虑和担心很容易引发各种猜忌甚至政治危机。”[13]
小赛西尔在信中用了“orbity”这个词。这一个简短的词,却蕴含了都铎王室继承人危机的全部现实和无奈。它源于拉丁语“orbus”,意为“失去”或“被剥夺”( bereft or deprived),而中世纪通常用这个词来形容君主无嗣。
通过年老、无嗣和多疑这三个词,赛西尔为詹姆士六世描述了一幅1601年伊丽莎白的心理素描。赛西尔是在告诉詹六,正是因为这三个原因,女王对继承问题十分敏感,所以他们必须秘密行事,而这种保密实际上是为了维护女王本人的利益和国家稳定。
这也正是小赛西尔的明智,他是在建议詹六在复杂危险政治环境中应该有通过适当屈尊而成大事的胸怀。
四十年来,伊丽莎白女王一直通过拒绝指定继承人和将自己无子嗣这个事实转变成对子民的爱这一策略来控制朝野和民间。小赛西尔认识到这一策略到1601年不仅已无法说服大家,而且对国家稳定十分不利,所以才在不伤害和触怒女王的前提下擅自与詹六商讨政权交替的准备工作。
在与未来国君的信件中,赛西尔避免回答谁是女王心目中储君这个问题,而是向詹姆士提供实际建议,把重点放在指导詹六如何与女王相处。赛西尔让詹六切记,对于君王而言,即便是亲生父子之间也会有嫉妒心。想确保继承人地位,与女王交往时应该避免“不必要的争辩”,也不要对女王的真实意图“过度好奇”。要想赢得这位“无论性别还是品质都无可指责的女士”的好感,詹姆士应该避免显得“过于热衷为自己谋利”。尤其重要的是,他应该避开“众人的赞誉”,因为女王对此极为厌恶。告诉詹六,任何试图快速赢得“庸俗民心”的人,对这个问题的复杂程度都知之甚少。
詹姆士对赛西尔的建议也都认真采纳,许诺会按照赛西尔所指导的去推进自己未来的合法权益,“就好像你已经是我的大臣一样,我对你的信任是理所当然的”。
经过两个多月的周旋,苏格兰的出使终于有了良好结果。女王亲笔致函詹姆士,除了用惯常的家长式口气批评詹六择友不慎和对王位继承太过急躁之外,总体说来语气缓和,还为她执政后的外交政策辩护,特别是支持荷兰新教七省联盟对抗西班牙,明显希望詹姆士继位后能够维护英荷联盟。就关于女王不愿意立詹姆士为储君之事,女王第一次用恳请的口吻为自己辩解:我并非如你想象那样的心胸狭隘之人,不会因为对任何威胁的恐惧而不去做正义之事。但即便如此,伊丽莎白还是拒绝立遗嘱确认此事。
这是女王和她的默认继承人之间关系的转折点。从这一刻起,伊丽莎白接受了詹姆士早晚会是英格兰君主这个事实。
而就在英格兰贵族和民间因为女王拒绝指定继承人而陷入迷宫并引发国民焦虑的同时,西班牙新任国王菲利普三世却下定决心要对英格兰王位做最后的一搏,以完成其父菲利普二世的未竟心愿:扶持一位天主教人选登上英格兰王位,将英格兰拉回到天主教大家庭。
这也是詹六不同意赛西尔此时与西班牙和谈政策的原因,尤其是此时他自己的王后丹麦的安娜极可能已经皈依天主教并在后宫里秘密做弥撒礼的消息传递到来罗马教廷,詹六担心这会让菲利普三世更觉得有机可乘。
【此时詹六和安娜之间的夫妻关系出现了裂痕,原因是他们的长子亨利·弗雷德里克(Henry Frederick)1594年出生后,按照苏格兰王室规矩,王位第一继承人从一出生便被送到斯特林城堡由国家指定的王储监护人马尔伯爵负责照看和抚养。安娜被迫母子分离,心情郁结,以至于选择皈依在天主教寻求心灵的慰籍。】
詹六告诉小赛西尔劝说女王停止和西班牙的停战谈判,理由是在继承人确认之前与西班牙缔结和平会鼓励英格兰的天主教人士公开讨论西班牙继承人的可能性,塞西尔立刻领会了未来君主的意思,因此时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三世已向罗马教廷建议让自己的妹妹伊莎贝拉·克拉拉·尤金妮娅公主(Infanta Isabella Clara Eugenia),就是此前三世的父亲菲利普二世试图将其联姻法兰西基斯公爵长子而取代法王亨利四世的那位公主,接替一咯i失败的英格兰王位。
菲利普三世声称,西班牙王室也是都铎家鼻祖冈特的约翰(John of Gaunt)之后人,因冈特的约翰有一个女儿嫁给了卡斯蒂尔国王,是阿拉贡-卡斯蒂尔夫妻君主中妻子伊莎贝拉一世的祖母,而伊莎贝拉一世是都铎王室亨利八世第一任王后阿拉贡的凯瑟琳的生母和英格兰女王玛丽一世的外婆,因此尤金尼亚有权继承都铎王位。
菲利普三世自己也知道这个声称站不住脚,但此时西班牙已从鼎盛时期开始走下坡路,巨大的帝国运行开支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在爱尔兰的军事行动收效甚微,1588年之后连续四次西班牙无敌舰队都被英格兰击退,剩下的只有外交手段了。
菲利普三世判断英格兰天主教势力会欢迎一位天主教君主,但尤金妮娅公主本人和她丈夫奥地利的阿尔伯特大公都不认同这个建议,并警告菲利普三世不要把资源浪费在这种成功几率极小的计划上。菲利普三世还是指示伦敦的西班牙大使收集情报,“探明一切与英国王位继承有关的情况”,让大使同时向英国臣民示好,以得到英格兰天主教的支持。
从实际角度出发,西班牙继承英格兰王位的可能性接近于零。从1529年宗教改革到现在,七十多年过去了,从伊丽莎白女王的第一届议会公布1559版《公祷书》(俗称伊丽莎白公祷书)到现在也已经历两代人,英格兰新教早已深入民心。更重要的是,英格兰议会和枢密院都已经完全将天主教排除在外。
在教皇和已经皈依天主教的法兰西国王亨利·波旁的压力下,菲利普三世不得已放弃让妹妹继承英格兰王位的计划。詹六顺利登基后,两国最终于1604年签订《伦敦条约》,结束长达二十余年的英西战争。
而1601年詹姆士六世对英格兰的出使,通过两位大使与国务卿小赛西尔和他的支持者们的共同努力,在伊丽莎白女王眼皮底下将一场潜在的因詹姆士与埃塞克斯伯爵同谋而可能被剥夺继承人地位的灾难,潜移默化为詹姆士六世最终通往英国王位的稳妥之路。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