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是我朋友中第一个离世的。他是我当兵时的好朋友玲的弟弟。
我和玲是那年在广州认识的。我们的父亲都是四野的老人,都不在世了。我们都跑到广州,到四野这个大家庭的根据地来了。我们同住在一个叔叔的家里,等着来年当兵。玲大我几岁。大概是因为我们父亲的经历太相近了,见面的第一天就成了朋友。她性格开朗,爱笑,懂事,和她在一起觉得很踏实。我们成天没事做,看书,打扑克,上街乱逛。我们最喜欢到东山的一家冷饮店吃冷饮,常常坐在那里聊大天。
以后,我们自愿来到粤北山区那个因艰苦奋斗而闻名军区的医院当兵。我们是新兵里年纪最大的。那些小小年龄,从本军区来的小姑娘们没见识,没经历,感觉和她们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与周围环境的非亲和力,使我们两个人很快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那时,很多朋友都是一家子一家子的兵,玲家也是如此。她们家七个孩子,除了她二哥是个带着眼镜的老大学生外,个个“一颗红星头上戴,两面红旗挂两边”。她有一张全家照,六个飒爽英姿的军人,外加一个文质彬彬的书生,围着她那延安陕北公学出身的白发苍苍的老母亲。那种革命家庭,子继父业的气氛浓的不能再浓了。这是玲的骄傲。我也就是从那张相片上第一次见到了乐乐。
玲有两个弟弟,其经历,都是当时令我们这些人敬佩感动的。据说当年许世友为干部子弟在南京组建了坦克团(当时我是真信,现在我有几分怀疑,但也没有心劲儿去做调查),玲的这个弟弟当时只有十五六岁,又有先天性心脏病,连当兵也是不合格的。但他为了去那里当个坦克兵,三番五次地找总院负责体检的医生和主任,找招兵的部队干部软泡硬磨,竟然成功了。到了部队以后,刻苦磨练自己,连队支部等着他满十八岁,迫不及待地要吸收他入党。
她的另一个弟弟就是乐乐。乐乐是他的小名。乐乐当兵比较早,是个战斗机飞行员。因为胆子蔫大,脑子聪明,反应灵敏,飞行技术很不一般。据玲说,乐乐继承了他们父亲的秉性,好强而且倔强。
那年,乘探亲假的机会,我绕道把苏杭一带好好地转了一大圈。最后,从扬州坐汽车到了南京。那时,好像玲已经结婚,调回了南京。我就在她家小住了几天。碰巧,乐乐也回来探家。玲白天上班,正好代玲尽地主之宜。他不仅把我从车站接到家,还每天陪我这客人。几天的功夫,就成了挺好的朋友。
时隔已久,对那几天的经历已经是朦朦胧胧的了。记得最清楚的是我给他讲“绣花鞋”的故事。现在想起来,真不知道我这山沟沟里的土包子是怎么知道这个当时社会上很风靡的故事的。总之,我竭尽全力把故事讲得有声有色,细节清晰。乐乐听得全神贯注,对一些情节总是要刨根问底。除了出去玩,就是讲这个故事,好像是讲了两天才讲完。最后,他的老妈妈也被吸引过来了。那两天,三个人一坐定,乐乐就嚷嚷着“开讲,开讲”。然后,我就不是护士长(那时,我正经还是个护士长呢),他也就不是什么战斗机的优秀飞行员了。
再就是和玲、乐乐去南京长江大桥。那天,就是一副“烟雨莽苍苍,龟蛇锁大江”的气势,细雨浓雾,朦胧间“一桥飞架南北”。乐乐高高的消瘦的身影,在雨雾中有一种要飘起来的感觉。三个军人,在桥边,雨中,留下了一张照片。那时,还没有彩色照片。在这张黑白照片里,三个人仿佛都是在静悄悄地寻找着什么的神气。
探家回来后,我还在那粤北的山沟沟里学习白求恩,治病救人。玲在南京,我们书信来往很勤。乐乐的事我都知道。他在天上飞了很久,越飞越优秀的不得了。以后,结了婚。老丈人是东海舰队的大长官。乐乐终于从天上落地生根,穿上了海军的军服,到上海东海舰队的总部上班了。以后,有了一个儿子。再以后,我回到了北京。一天,我接到玲的一封信,说乐乐走了,永远地走了。白发人送黑发人,她的妈妈伤心的无泪无语。我一遍一遍地读着,难以相信。
过后的一年,我去了南京。依旧是那座昔日国民党留下来的小洋楼,那个繁花似锦的小院子,但是,楼已是漆落斑驳,花树已是老身干筋。和隔壁那座同样格式,却是整修精致,透溢着一种辉煌炫耀的庭院相比,更显得破落陈旧。玲的妈妈老了,背驼了,走起来颤颤微微的。孩子们先后都离开了部队,回家了,成家了。两个没房子的就在家里住。原本宽宽大大的一座小楼,变得又拥挤又黯淡。那次,我在玲自己的小单元里落了脚。她那开飞机的丈夫住在营地,两个女孩子住一个房间。我和玲睡在一个床上,头碰头地说了几个晚上的女人话。
自然,我们说了很久的乐乐。乐乐走了不少的年头,悲痛已经埋进了心底,使得玲可以比较平和比较详尽地对我讲述了乐乐最后几年的生活,和他走时的情景。
乐乐很小年纪就当兵进了航校,以后又在与世隔绝真空般的飞行员这个特殊的群体里生活了很多年,对世间的人情世故几乎是一穷二白的贫知。他自以为门当户对地结了婚,剩下的就是夫妻二人恩恩爱爱地,像自己的父母一样走到老。然而,乐乐这个东海舰队大长官的“乘龙快婿”,婚后的生活并不如意。那位千金小姐不但不好好过日子,对乐乐很不尊敬,而且作风败坏,胡搞疯闹。不仅一次让乐乐撞上过。而她们全家和她站在一条战线上,对乐乐苛求到不顾其尊严的地步。他们有了一个儿子,大长官竟不让和乐乐一个姓。以后,又让乐乐自己住在为保姆准备的房间,等等,等等。这一切都让倔强自尊的乐乐无法忍受。
一天,下班后,乐乐把自己的手枪带回了家。当时,大长官和他的夫人带着乐乐的小儿子在杭州休养。乐乐的糟妻和她的妹妹在家。乐乐把电话拨到了大长官的住处,平静地告诉他,你们的女儿如此地欺负我,你们一家子如此地欺负我,已经让我忍无可忍了。今天,我要把她们两姊妹杀死。你们听着…… 电话的那一边,听到乐乐的话,知道大事不好,相劝的话刚出口,就听到电话那一边的几声枪响。 乐乐挂上了电话。
等到大长官打通了舰队的电话,人们赶到他家时,只见两个女人躺在血泊里,已经没有了呼吸。乐乐穿着军装,闭着眼睛,安静地躺在自己的床上,躺在血泊中。桌子上工工整整地放着从军帽摘下来的红五星,从军装上摘下来的红领章。
一个星期之后,玲收到了乐乐写给她的绝笔。信中说,不能子继父业,革命到底,是他深感惭愧的遗憾。
乐乐就这样走了,一走就走了几十个年头。当年那个惊动局内外的事件已经在茫茫的人间烟消雾散,无影无踪,无人知晓了。自然,更没有人知道乐乐。
如今,不知道乐乐魂在何方。如果乐乐还惦念着人间,望他知道有一个朋友为他写了这一篇称不上“祭”的祭。只希望人们知道世上曾经有过这样一个刚烈的乐乐。
乐乐,我们已经离你去的地方不远了,好好等着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