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碑文史料记载:李白,字太白。少为当县小吏,后于此山读书,于乔松滴翠之坪,有十载。当县,就是剑南道绵州府昌隆县(今四川江油市)。
在任期间,李白写过一首有自序的五绝诗:
白微時募縣小吏入令臥內嘗驅牛經堂下令妻怒將加詰責白亟以詩謝云
素面倚欄鉤,嬌聲出外頭。若非是織女,何得問牽牛。

县令作诗吟出野火烧山后,人归火不归,一时不知如何说下去,李白马上焰随红日远,烟逐暮云飞。
这样在上司面前抢风头露才华,让县令情何以堪?
有一次跟县令外出视察,李白干脆直截了当,作诗(此诗我没查到)讽刺县令毫无同情之心。
李白还常常无视宵禁法规,晚上出去喝酒。
李白引起县令不满,心中惶恐,就辞职隐居大匡山,读书习剑10年之久。
李白第一次从政,就这样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