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时代晶科名苑小区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一扇重达200多斤的单元楼玻璃门突然整体脱落,将一名正在关门的62岁老人砸伤。事后物业回应称,此次事故是因螺丝断裂,导致玻璃门下沉,造成上方固定螺杆与玻璃门脱离,最终引发门体倒塌。目前老人仍在医院就医,双方仍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李女士的父亲被玻璃门压倒
玻璃门突然脱落
六旬老人被砸致多处骨折
据受伤者女儿李女士介绍,事件发生在8月17日下午三点左右。当时,父母正带着外孙女外出。行至单元楼门口时,其父亲率先上前推开玻璃门,并用身体挡住门板,等待老伴推婴儿车通过。
待婴儿车安全通过后,其父亲松开扶门的手,准备将门关上。就在门扇即将合拢的瞬间,门轴处突然传来一声“嘎吱”异响,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整扇重达200多斤的玻璃门就朝着李先生砸下。据李女士介绍,父亲当场昏迷了将近20秒。
记者看到监控画面中,玻璃门将李老先生拍倒在地,其后脑勺着地。李先生妻子准备搬开玻璃门,但由于门板太重,她只能分两次搬开玻璃门。
▲李女士的父亲被玻璃门压倒
经医院检查,李先生胸1.2椎体骨折、胸6椎体骨折、棘突骨折,同时伴有颈椎椎管狭窄、腰部损伤、颈椎间盘突出等多种损伤。
李女士说,医生让保守治疗,但现在父亲完全动不了,至少需卧床2-3个月,后续还需漫长的康复治疗。
李女士说,玻璃门的隐患其实早就存在,但由于物业没有及时维修、更换,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在她提供聊天记录中,今年1月就有业主提到该玻璃门存在安全隐患。
红星新闻记者随后采访了同栋楼的业主张先生。他证实,该扇双开玻璃门高约两米,很重,“经常修”,出现过门锁损坏、门下坠擦地或是刮到天花板等问题,“开门时卡顿感非常明显。”
据其描述,由于门禁系统常年失效,门锁结构不牢,快递员、外卖员或业主稍用力拉扯,就极易将锁具拉脱掉。
他印象中,物业曾把这个门取下来维修了两三次,“修好后就又原样安上去。”多位业主,包括张先生本人都曾因该门频繁故障向物业投诉,并在楼栋群里呼吁换门。
物业回应:
系因螺丝断裂导致玻璃门脱落
据悉,该小区的物业服务由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负责。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事发后,物业公司曾在业主群通报此事。通报中称,小区15、16、17栋单元门原设计为钢化玻璃门,其固定结构为钢化玻璃门上下端通过夹头与螺丝固定,地面地弹簧用于固定玻璃下端夹头,上方则通过螺杆穿入玻璃上端夹头实现稳固。
▲物业在业主群的回复
经核查,事发的16栋单元门倒塌原因是玻璃下端夹头的2颗M6螺丝断裂,导致玻璃门下沉,进而造成上方固定螺杆与玻璃门脱离,最终引发门体倒塌。
物业方表示,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他们已对三栋单元钢化玻璃门的地面的弹簧统一垫高,通过缩小单元玻璃门的贴合间距,确保上方固定螺杆更深入夹头,从结构上强化稳固性,也对小区其他楼栋单元门进行排查。
对于在此次事件中受伤的业主,物业表示痛心,并安排人员每日陪同老人就医检查,全力配合治疗。后续产生的医疗费用,也将按保险流程妥善处理。
家属认为物业应负全责
对医疗费和赔偿双方暂未达成一致
李女士表示,目前物业并未垫付医疗费,并且对医疗费的使用要求实报实销。她认为,父亲因物业公司对有安全隐患的门维修不及时而导致事故发生,物业应当全权负责。父亲出院后,将面临几个月的护理、康复,以及精神损失,物业公司也应进行考虑,“但现在一提费用问题,物业就说要上报、过会。”李女士表示,若双方协商未果,她将起诉处理。
8月26日,记者联系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其表示,事发后,物业安排了人员进行24小时的照顾和陪护。
他称,1月份业主所反映的并非门坠落的问题,而是刷卡门禁的问题。对于补偿问题,物业方表示,8月22日,李女士及律师到物业做了申请,将前期治疗费通过公司流程、上报,后续将拨付。后续的“”人道主义关怀”,他们希望在业主康复后双方坐下来协商,目前还是应以治疗为主。
律师说法:
物业公司需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此次事件中责任如何划分?
四川分忧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仁根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造成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需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起事件中,玻璃门因螺丝断裂倒塌,而该门长期存在“门下坠擦地”“门锁损坏”等隐患,业主多次投诉要求换门但物业仅维修未更换
。物业虽辩称1月投诉仅涉及门禁系统,但门体结构问题已通过维修记录和业主证言形成证据链,足以推定物业未尽到合理维护义务。即使事后做出补救,仍无法抵消其长期未彻底消除隐患的过错
。
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物业作为小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需对单元门等设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中,物业多次维修后仍未解决结构性问题,属于“未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安全”
。
此外,物业管理公司购买的相关保险可覆盖第三方人身损害赔偿
,但保险赔付不影响业主直接向物业主张权利。即使物业通过保险流程处理医疗费,家属仍可要求其赔偿护理费、精神损害等未涵盖项目 。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表示,若所述属实,则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本次事故中,物业作为管理人,对单元楼玻璃门负有维修、养护和管理的义务,物业未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虽有投诉却仍未彻底修缮,说明未尽到合理的注意、安全维修义务,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若业主不存在故意破坏或其他重大过错行为引起本次事故的发生,一般来说不用承担责任。
若经过调查或有证据能证明玻璃门安装方因安装不当造成本次事故,或门本身存在产品缺陷且在质保期内,可以要求相应方承担责任。也就是物业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有过错的安装方或生产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