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大学法律系爆出深伪色情图片事件,三名受害者(左起:Emily、诗慧及小光,化名)以“N号folder”之名公开事件。
警告:内容可能含有冒犯性语言及性暴力描述。
这群香港大学的女生说她们意外修习了一门现实的法律与社会课。
今年7月,三名香港大学法律系女学生以“N号folder”之名,曝光近半年前,自己在社交媒体上的照片被同系一名男同学(下称:X)制成深伪色情影像一事。事件至少共涉及同系17名女同学。
但随着事件发展,她们发现,来自顶级的法律学府的自己也难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香港的法律帮不了她们。目前本地法律仅禁止未经同意发布私密影像,并不涵盖“单纯制作”的行为。
学校也被指冷处理了事。该名男生仅获发警告信及被要求道歉,随后数度与受害者一同上课,让这些女生感到“恶心”。
这群女生一度无助、失语。修读法律的训练,强调坚实的论据,但法律条文缺席,她们也不知道该如何向人解释“这件事就算不犯法也是有问题”。
BBC中文访问到吹哨人和受害者,她们讲述怎样跳出书本上的案例,在真实世界挣扎前行——其中一人说:“法律不是圣旨,绝非判断对错的唯一标准”。熟悉性别议题及法律学者亦分析,监管网络制作行为存在执法困难,但有其社会价值。

小光形容,目前香港法律监管不到制作深伪色情影像行为,“是一个法律黑洞”。
深伪是一种新型“偷窥癖”
港大法律系学生Yvonne是事件的吹哨人,也是X当时的女朋友,事发后二人已分手。
今年2月中,她在X的同意下借用其电脑,无意间发现一个文件夹,内有25个档案,全以女性名字命名。Yvonne认出,当中绝大部份是同系女同学,还有X的中学老师及小学同学。
她点开看,发现里头全是照片:有当事人的社交媒体截图,还有用Deepfake(深度伪造,简称深伪)技术制作的色情照,加起来共700多张。“每一个folder(资料夹),就代表一个受害者,”Yvonne感到很惊讶。生成影像的建档日期较早可追溯至2024年5月,她推断,X的行为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
Yvonne的感受混杂:一方面觉得被X背叛,另一方面反问自己为什么介绍朋友给X认识。她推测,受害人是X“性幻想的对象”,他的行为就是“将窥探别人私隐的欲望具象化”。
她挣扎过要不要告诉受害人,最后“觉得做正确的事,比起我当时对他的感情更加重要。 ”她想保留证据,用手机拍下档案里的每一张照片,然后把它们从电脑全部删除,以防止外传。

Yvonne作为吹哨人揭发了香港大学法律系男生制作的深伪色情照。
BBC中文记者打开X使用的深伪网站,发现该网站有多国语言版本,设免费及付费服务,可用于“裸体脱衣”或“试验幻想”。用户须先注册,登入前会提醒“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他人照片”。
岭南大学社会学学者黎苑姗长期关注性别议题。她对BBC中文指出,制作深伪色情影像“一定跟性有关”,它的本质“就是脱人衣服”,而影像即使是伪造,亦是一种性暴力。“如果不是,你为什么不可以生成你的同学当特首,或者做太空人登陆火星呢?”
黎苑姗坦言,无法凭空评论制作者的心态,但她援引针对偷拍者的研究作类比,指出其想法离不开掌握权力、性满足或者报复。
决定充当吹哨人的Yvonne开始通知认识的受害者。小光是其中一人,她看过那个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档案,里面有其生活照及学校活动照,还有以此生成的三类图片——泳衣照、裸照及正进行性行为的照片。
小光觉得很恶心,“你知道是假,但仍有一种好像被人看到真的一样,有少少好像无穿衣走出街的感觉。”相片不算十分逼真,但她认为问题并不在真与假。“在受害者的角度,或者是加害者的角度,我会觉得自己被人看了;加害者会觉得:我看到你的(身体)。”
美国网络安全公司Security Hero发表的《2023年Deepfake报告》发现,2019至2023年五年间,网络上深伪影片的数量增加了550%,总数超过9.5万条,当中98%含色情内容,99%目标对象都是女性。
在英国,制作、分享未经同意的伪造私密影像均为刑事罪行。英国杜伦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克莱尔·麦克格林(Clare McGlynn)是有份推动相关立法的学者,她曾形容这种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新型“偷窥癖”——受害者同样会感到被羞辱,自己的身体自主权受到侵犯。 因深伪影像更易制作,且无需受害者在场,所以“更加邪恶”。

目前香港有专门应对深度伪造色情影像的刑事法例,但不适用于此个案。
“这是一个法律黑洞”
然而,香港的法律和英国有所不同。
香港有专门应对深度伪造色情影像的刑事法例,但不适用于此个案。
2021年,香港修订《刑事罪行条例》,监管窥淫、偷拍及未经同意发布或威胁发布私密影像等行为,当中私密影像的定义涵盖以深伪或移花椄木方式等“经修改”的影像。
法律评论员黄启旸对BBC中文表示,法例涵盖深伪算是进步,但条文要求的犯罪元素是“发布”,犯罪意图则是令到被描绘者有困扰等心理状况,“他纯粹自己收藏,自己观赏, 未必符合这个犯罪意图的部分”。
香港个人私隐专员公署回应事件时,在新闻稿中引述“起底罪”(《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即未获资料当事人同意披露资料,意图或罔顾导致伤害,并指已就港大事件展开刑事调查,但没有交代调查对象。
黄启旸指出,该条例重点在于“披露”,“如果他(X)不是打算让人看的,那就很难算是披露”。
至于有声音指吹哨人揭发事件或侵犯私隐,黄启旸认为,若社会觉得制作深伪是一个冒犯或违反道德的行为,那揭发也是一个合理的辩解理由。
黄总结,在现行法律下,“单纯制造深度伪造的色情图片,应该都不会是刑事罪行,”他补充“香港唯一不发布也会有罪就是儿童色情。”
获悉事件后,这群法律专业的学生展开寻找法律条文的旅程,尝试寻找可处理的出口。小光也找过上述条文,发现均不适用,另有同学曾经对比受害者年龄与图像生成日期,亦未见触犯儿童色情的情况。
小光最后发现,较为相关的香港法例剩下《性别歧视条例》。根据该条例,性骚扰属于民事违法行为,当事人可向独立机构“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投诉或向法庭提诉。
法律学者、律师庄耀洸曾担任平机会反性骚扰运动工作小组副召集人,他亦认为这是此案直接相关的法律。他解释,就一名女性提出不受欢迎的性要求,对方感到冒犯侮辱或者威吓,就是性骚扰。
不过,黄启旸向BBC中文记者指出,“若你在受害人面前拿那些照片给他看,就很明显是性骚扰”,但若受害人感到受伤害,仅因为知道对方曾制作深伪色情,其连结相对间接,担心难循性骚扰处理。
小光曾与同学咨询法律意见,获告知刑事方向走不通,若民事提诉则需要高昂的金钱及时间成本,她们初期亦不确定事件是否符合性骚扰定义,延至近日才向平机会投诉,惟获告知该机构性质以调停为主。
平机会回覆BBC中文查询仅表示,已接获此案投诉,至于某一个案是否构成性骚扰,需要审视事件涉及的具体事实和指称。
“搜寻一大轮是没有东西帮到自己的时候,比平时做功课更惨,因为这件事是一个真实的事件,而不是一个假设的情况,”小光说,“这是一个法律黑洞,因为它不存在一个可以监管到这个行为的任何法律。”

英国法律学者麦克格林说,“任何刑法只有在融入日常行为才会变得真正有效。”
校方的冷处理
Yvonne最终找到17名愿意跟进的法律系受害者,Emily是其中一个,“香港现行法例应该是涵盖不了,所以我们没有去报警⋯⋯我觉得我们可以先找学校。”
她们相信学校会是一道防线。
3月中旬,她们发电邮向香港大学提出两项要求:召开纪律委员会;为部分同学安排调课。不到两周,校方约见代表小光及Emily,还有揭发事件的Yvonne。
与会学生说,会上,教职员直言咨询过律师,但目前大学规程无法应对X的行为,难以处理。
三个学生代表觉得不合理。据她们理解,纪律委员会曾经处理学生抄袭或伪造上课纪录的个案,有学生被罚停课或者在成绩表留下纪录。Emily当下反问教职员:“现在的事情(是否)比抄袭或是拍卡假装上课更严重?”她指,教职员承认情况更严重,又称校内框架失效,有待更新。
“我们都明白,大家都读法律, 你有规矩你才可以处理。但有时候,有些情况是否要这样死板呢?我们都会问学校,会否可以帮我们做更多的事情呢?”Emily说。

“我们都明白,大家都读法律, 你有规矩你才可以处理。但有时候,有些情况是否要这样死板呢?”Emily说。
最后校方向X发警告信,并要求X道歉,又指学生可办络校内的平等机会办公室,若决定报警,涉事者罪成,校方可惩处。
4月中,教职员透过电邮向小光抄送X的亲笔道歉信,还提醒切勿公开信件内容作为报复。“一打开pdf(文件档案)就只有半页,”小光说,道歉信只有60字。X在信中也没有提及自己所做的事。
Emily觉得校方不应如此了事,目前做法会令到对方“没有后果”。她认为起码要在成绩表留下纪录,“要令到他觉得够深刻,他才不会再做”。
她与X本身是朋友,曾一起上课、吃饭,参加比赛。事发至今,她仍然不敢看自己被生成的照片,“没有(看过任何)一个画面, 我想会比较少创伤。”
Emily说,事发后校方迟迟未处理调课安排,使她仍要与X在课堂上见面。她与另外一名受害者曾至少四次跟X共处同一个课室。“我们承受不到这样近的距离,觉得专心不了、视线连避都避不了。”
法律学者庄耀洸认为,校方或因规则所限,目前无法处罚涉案者,但仍然有责任保护受害学生。
他指出,学校有责任向学生提供“包括性方面没有敌意的环境”,避免二次伤害。而校方在接到投诉后,应要先由熟悉性别议题的联络人介定事件性质,向学生解释求助路径,同时将事件主动转介至有关部门跟进。

校方最后向X发警告信,并要求X道歉,但此举未让受影响女生满意。
再度发酵
后来学生们忙于应对考试,事情就暂且放下。今年7月,Emily成为点燃社会讨论的关键人物。
YouTube演算法为她推送一段短片,讲述今年马来西亚有中学生以深伪技术制作并售卖女同学不雅照片,涉事学生起初仅被校方记过。Emily顿感事件性质及细节相似,“不只是香港会发生这件事,Deepfake议题已经跨越国界,所以我会觉得又惊讶又荒谬,这件事已经普遍到超出我的认知。”
早于2020年,台湾爆出网红“小玉”以深伪技术将女性名人换脸制作色情影像;去年韩国有多个Telegram群组疯传合成影像,受害者甚至有未成年中学生。香港也有立法会议员收到疑似诈骗电邮,当中附以与裸露女生合成照要求“花钱消灾”。
马来西亚的同类事件,令Emily感到“原来有同路人”,她获得勇气,在个人社交媒体发文提及港大有同类个案,后经朋友转发公开,惹来大众关注。

马来西亚今年爆出中学生以深伪技术制作并售卖同学不雅照片,Emily受启发决定公开港大个案。
Emily纠结过要否再挺身而出,“我的伤害已经接受了......我不希望这样就算了”。不想“算了”的还有小光及诗慧,她们组成一个小组,将事件命名为“N号folder”,开设一个社交帐号交代详情。
其后,香港大学连发两份声明确认事件,指涉事男生承认其涉嫌行为,校方向他发出警告信,要求他向受影响同学正式道歉。声明又指,该人对其行为感悔意,已退出下学年海外学术交流。
校方表示,对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骚扰或不当行为“零容忍”,处理案件时按《香港大学条例》、规程及法律法规评估,并澄清“不代表投诉结案”,相关部门近期再与相关同学联系,港大亦会配合执法机构;另会加强教育和宣传,提升学生法律意识和道德操守。
香港行政长官、议员及不同机构亦迅速回应事件,但坊间也有言论认为:男同学没有犯法,是吹哨者太多事,不公开就没有伤害;受害者是“女权”、“思想警察”……
这些批评再次将她们卷入一场法律与道德的思辨。
诗慧自言是三人之中自我怀疑时间最长的人,受访过程中一直戴着帽子,再用风衣盖着头顶。
她看过自己被生成的图像后,有一段时间不敢使用社交媒体,“你越想越发觉这件事是避无可避,甚至你都不知道,究竟可以怎样预防这件事的时候,就会开始害怕。”
诗慧理智上知道,社会惯常审视性暴力受害者的言行举止,自己不需要有同类想法,但还是无法阻止脑中的轮回,“是不是我贴的那张照片、我自己的衣着打扮、我的什么有任何问题? 导致他们会有这样的想法、做这样的行为呢?”
相比诗慧的自我怀疑,小光则笑言自己“过于理直气壮”,是“完美受害人”。
小光直言诗慧的自我审视荒谬,“我们竟然要在这里不断强调自己社交媒体发的东西好正常。我穿什么不代表他要整我,不(要)合理化这件事”,并批评社会对待性暴力的行为太过宽容,常以合法与否作为判断对错的标准 。
“法律未跟得上这个位置,我们着眼的不是‘What the law is’(法律是什么),是‘What the law should be’(法律应该是什么)。”小光说。
诗慧曾与朋友分享案件,但得到“他好像没有犯法”的回应。她一度动摇,“没有案例、没有法律去跟我说这件事是错的,那我怎样说服自己这件事是错的呢?”甚至质疑“可能是我自己太敏感呢?难道我要刑事化所有有性幻想的人吗? ”
诗慧一度失语,“这件事是你知道出了问题,但是你讲不出究竟它哪里是问题”。后来再细想,她直指,制作后便有被发布的风险,而且过程没经过当事人同意,已剥夺性自主权。她认为这种行为不止是“性幻想”,“当你真的将你的思想变成一个实质上的图片,然后保留在你自己的电脑里。整件事的性质都不一样。”

诗慧自言是三人之中自我怀疑时间最长的人,担心现身或被人评头论足。
“一世的心魔”
熟悉性别议题的学者黎苑姗认同这种恐惧,她指受影响的并不只是受害者,社会整体也要承受负面影响——每个人都会担心自己随时被伪造色情影像。
她表示外国已有案例,色情影像被制作后会流通,甚至被贩卖,无人能确保制作成品不会外传。她解释,女性之所以成为主要受害者,是因为“性永远是一种羞辱她们很有效的方式”。
香港女生Janice数年前有过类似经历,有人将有其样貌的合成裸露影像私讯予她的朋友,有朋友也反映感觉图片像她本人。
Janice即时取消原有的社交媒体帐号,担心被跟踪的她不敢出门,甚至旷工,不时哭泣发恶梦。
“就算知道不是自己,我也觉得很羞家(有羞辱、丢脸的意思)。如果真的公开了,我没可能跟每个人解释, 所以我觉得这件事是不见得光,是很丑陋。”
她和记者交谈时一度哭泣,“这个应该是一世的心魔。”

人工智能技术普及,也令深伪及数码脱衣技术变得垂手可得。
关注妇女性暴力协会的香港性暴力危机支援中心“风雨兰”透露,过去三个年度,中心曾处理过26宗涉及合成影像的求助。
人工智能普及,深伪及数码脱衣技术变得垂手可得。但黎苑姗认为,问题并不在于技术大众化,而是社会没有很强的道德取态去看这件事——觉得“可以容许”、 “玩玩而已” ,只是“无伤大雅的色情玩笑”。她说,因此当AI技术普及时,并没有以法律方式制止,亦变相纵容加害者。
黎补充,大众对于性罪行的不理解,亦会造成二次伤害,“令到受害者不停地去证明自己是受害者, 同时亦都要证明给自己听,其实自己是受害,但那种被伤害的情绪是不需要被质疑的”。

Emily想推动政府修法,规管伪造色情影像行为。
香港法律“应该再行前多半步”?
开设专页后,Emily常常忍不住去看留言,结果越看越气。她会呼吸困难,心跳加快,还会睡不着。
诗慧也察觉到自己情绪“不对劲”,关闭了手机通知。“我又会想:其实可能真是我的问题。”
小光形容“自己好像被人打完一顿,在叫救命了,还要被其他人搧了一巴掌。”
她们互相补位,谁的情绪许可,就由谁去应对。“这样我们才可以走得久一点呀,”小光说。
7月,她们正式向平机会投诉,接受访问。她们想要推动政府修法,规管伪造色情影像行为。“大象转身是逐步逐步转的。”Emily说。
但从其他国家的经验看,这种立法难以一蹴而就。
2022年,英国法律委员会曾就“滥用私密影像”立法发表报告,报告虽然承认制作行为侵犯受害者的性自主权,但因为难以判定伤害的严重程度和执法困难,一度不建议将其纳入刑法。后来英国于2024年将分享伪造色情影像列为刑事罪行,至今年6月确认将扩至涵盖制作行为。
英国法律学者麦克格林接受BBC中文采访时强调应将“制作”定为罪行,一方面协助执法,因事情发生时,受害者能报案,警方可起诉;同时能定调社会价值观。她解释,大众知道制作行为是犯法外,受害者亦被肯定及理解。
她说,“任何刑法只有在融入日常行为才会变得真正有效——人们会去遵守它,因为这是我们生活的方式,不会不断质疑它。”
2021年,香港窥淫罪立法,谢伟俊是该法案委员会的委员。他回忆,当年法案涵盖“移花接木”,是因为社会出现类似趋势,但因执法困难而未将藏有或制作纳入监管。四年过去,谢伟俊坦言港大事件令人震惊,或是好时机“应该再行前多半步”。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资深大律师毛乐礼日前接受《南华早报》访问时称,政府应制定“针对性法律”处理AI生成影像问题。他指出如果不采取任何措施,“肯定无法阻止有类似坏念头的人将其付诸实行”。他又相信,只要政府愿意解决,立法工作可以“非常迅速地”完成。
法律评论员黄启旸认为,刑法扩至涵盖制作行为,虽有其道德基础,但应由社会讨论,需要民意代表做价值判断,但“我们的民主的机制就未必发挥到这个作用”,同时担心法例有被滥用的风险。
BBC中文向保安局查询会否修例。当局回覆称会不时检视现行法例的适用性及有效程度,确保法例能与时并进。警方表示,如有犯罪情报会执法,亦会网上巡逻,联络平台要求移除违法或不当内容。
这三名法律系学生知道自己要面对的是什么。“这不是一个短跑比赛,你可以甚至形容这是一个马拉松——不要预期你现在说出来,我们(政府)就会修例,没那么简单的。”小光说。
“我希望我们可以做一些事去保护之后的人,不要再遭遇同样的事——我可以无助,但我不想之后的人无助。”
BBC中文曾尝试透过电话、短讯、电邮及同名社交媒体联络X,截至发稿均未获回应。
(尊重受访者意愿,Yvonne、小光、Emily、诗慧及Janice均为化名。)

这三名法律系学生知道要政府修法不易,但她们仍想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