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任务时发生意外,符合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工伤认定情形。她还提到,与李特一同在事故中失踪的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一名工程师,其家属至今仍能领取工资及出差补贴,待宣告死亡后拟按因公殉职待遇赔偿,这让她对李特的工亡认定抱有期待。此外,她强调即使获得第三方赔偿,根据相关规定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二者分属不同法律范畴。
校方回应与争议焦点
面对马女士的诉求,宁大海洋学院在2025年7月8日的回复函中明确表示,李特生前系海洋学院2020级水产学博士研究生,并非学校职工,双方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因此不满足因公牺牲的认定标准,建议家属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双方争议的核心在于“劳动关系”的界定。学校认为,在读博士与学校之间是教育培养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无法纳入工伤保险范畴。而马女士则坚持,李特作为国家级科研项目的核心参与者,其采样工作是项目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学校的工作联系远超临时工的事实劳动关系,理应得到工亡认定与赔偿。
为寻求解决,马女士曾向浙江省相关单位写信反映情况,也多次向学校寄送函件,但始终未能改变学校的态度。
争议背后的深层思考
李特用行动践行着“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科学报国精神,他的优秀有目共睹,然而意外发生后,其家属的合理诉求却陷入困境。这场争议的背后,折射出在读博士生参与科研项目时权益保障的空白。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中明确将李特列为核心成员,其为项目付出的时间与精力不容小觑,但在意外发生后,却因“非劳动关系”而难以获得相应保障。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对同事故中工程师的处理方式,更让这一空白显得格外突出。
目前,马女士仍在为儿子的“名分”与家庭的未来奔走。这场持续数年的争议,不仅关乎一个家庭的命运,更牵动着学界对科研人员权益保障的思考——当青年学者为科学事业奉献青春甚至生命时,如何让他们的家人得到应有的尊重与保障,或许是这场争议留给社会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