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未经审核备案的微短剧,不得上网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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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快手、抖音、微信陆续公布微短剧备案细则。《关于微短剧备案最新工作提示》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多个省市实施,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最新通知,各平台要将目前未经备案上线播出的微短剧剧目相关信息,于2024年5月31日前报所属地省级广电主管部门备案。从2024年6月1日起,未经审核且备案的微短剧不得上网传播。

近日,多个平台陆续公布微短剧备案细则。

快手公告称,6月1日起,无备案号的微短剧作品,禁止在平台经营推广。平台将对6月1日起在平台经营微短剧作品进行审核,开发者不得采用技术手段躲避/对抗相关要求,否则将根据问题严重性,最高采取封禁小程序的方式进行处理。现有微短剧小程序开发者需要在5月30号前完成审核系统接入工作。延期接入将影响小程序正常经营。

抖音则在最近向短剧开发者和作者发布通知,5月30日前所有已上线播出的短剧需按照模板准备材料,平台在5月17日和5月23日开放上传入口。6月1日起新上线的短剧,上传抖音平台时需填写以下材料,包括成本配置比例情况报告表和片酬承诺书,将材料上传到抖音后再由平台统一向省级广电备案。

5月17日,微信平台发布微短剧备案机制调整新规。从今年5月27日起,制作成本低于30万元的微短剧需提交成本配置比例报告,经审核后获得备案号。已通过审查的剧如需变更,需符合规定或提交申请。

一度狂飙突进的短剧行业正迎来“最严新规”。

微短剧再迎监管:未经审核且备案不得上网传播!

据多地广电主管部门、短剧制作公司、从业者透露,《关于微短剧备案最新工作提示》(以下简称“备案提示”)已在全国范围多个省市实施。

据备案提示,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最新通知,各平台要将目前未经备案上线播出的微短剧剧目相关信息,于2024年5月31日前报所属地省级广电主管部门备案。从2024年6月1日起,未经审核且备案的微短剧不得上网传播。

这也意味着一度狂飙突进的短剧行业或将迎来“强监管”:据艾媒咨询数据,2023年中国网络微短剧市场规模为373.9亿元,同比增长267.65%,2027年市场规模有望达到1000亿元。

备案提示中提到,目前微短剧按照总投资额度被分为三类,采取分类分层审核,投资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的“重点微短剧”归广电总局管理,3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的“普通微短剧”归省级广电部门管理,30万元以下的“其他微短剧”归平台管理。

澎湃新闻记者致电多地广电主管部门。某省广电局网络视听处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具体备案流程按照网上发布的文件进行,各地备案流程是统一的。”据该工作人员表示,备案主体公司需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才能办理备案。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都收到了这个通知。”广东广电局一位工作人员透露,此前广东省对于微短剧上网播出一直有相关审核,此次出台的备案新规是在原来基础上更为细化。

云南广电局工作人员则表示,除备案新规开始实施之外,后续还会对微短剧制作经营机构进行政策宣讲。

除了新规落地,在全国多个省市,针对微短剧的“网络视听节目备案系统”已经投入使用。海南广电局工作人员透露,目前海南的微短剧备案系统已经上线,正在试用阶段,备案主体公司可以按照《关于微短剧备案最新工作提示》在系统上提交备案申请。

广西广电局工作人员介绍了微短剧备案的流程:备案主体公司需先在相关广播电视局注册备案账号,后按照《关于微短剧备案最新工作提示》中对微短剧的分类向对应主管单位提交申报,经主管单位审核。网络微短剧需获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节目登记备案号才能上线播出。

各大短剧平台加大监管力度,广电总局专项治理微短剧收费乱象

除了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外,直播平台对于短剧的审核也在收紧。

目前抖音、快手、微信的通知意味着平台备案的开启,平台负责内容审核把关与版权核定,根据规定将定期将审核剧目信息报属地省级广电主管部门备案。这意味着有些微短剧将无法上线,门槛的提高总体上将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除了平台正在对内容进行把控以外,针对微短剧收费存在费用高、不透明、诱导付费、维权困难等问题,广电总局有关部门日前启动了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专项治理期间:

一是组织头部小程序主体和分发平台,全面排查当前尚未解决的用户退费申请,应退尽退、逐一解决。

二是要求小程序主体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优化收、退费界面和流程。

对收费内容、收费价格和会员权益进行更加明确的标示,为退订退费、投诉维权开通便捷入口、配备人工客服,严禁诱导收费、隐藏收费、强制二次收费和未经允许自动续费等行为。

三是要求小程序分发平台严格履行对小程序主体的管理,将制订完善的收、退费制度作为分发小程序的审核条件。

通过预收保证金、定期开展巡查、为用户端开通一键申请平台介入等方式督促小程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收、退费不规范及用户投诉较多的小程序,分级分类予以惩戒直至退出,违规小程序退出前由分发平台督促履行退费责任。

抖音、快手、微信等平台,以及点众、九州、容量等12家微短剧小程序主体分别发布公告表示,对微短剧运营、收费管理规则进行了积极响应,日前优化升级,为消费者提供清晰的价格说明和服务协议,切实解决微短剧小程序收费模式多、自动续费取消难、价格不透明、虚假宣传诱导充值等不良现象。同时,公告中明确收、退费规则,并清晰公布客服等联系途径和方式。

一条小路 发表评论于
通商寬衣篡改中華文化,為什麼能上央視?不吃慶豐包子能吃狗不理嗎?央視今天不造假共黨明天就會垮。
zzbb-bzbz 发表评论于
中国政府容不得虚假的东西,美国政府容不得真实的东西,所以水火不相容
sf3649 发表评论于
我关心的是央视采访习包子,那个抗200斤麦子走10里山路不换肩的视频有没有经过审核备案
sgbigsell 发表评论于
啥都管,就是不管养老和医疗。
指鹿为马 发表评论于
未经审核备案的奴才,不得翻墙来文学城!
家在北平 发表评论于
重回样板戏时代多好。呵呵。
XM25 发表评论于
公民可以依法自由发表政府允许的言论。
XM25 发表评论于
宪法第三十五条解释权在人大。所谓自由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自由。
河西海龟 发表评论于
中国管人,世界排名第一。
左转右转 发表评论于
五毛说 管的好管的妙
zhongguoren8 发表评论于
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地位高。
liu12345 发表评论于
那宪法就是手纸,内急时就拿来用用,君不见几年制度变成终身制了?
竞选 发表评论于
宪法第35条给与公民言论和出版自由,网上传播微短剧,属于公民的言论和出版自由,政府不能剥夺。至于微短剧的内容是否有害,只能由法院判决,政府只能起诉到法院,由法官判决,政府无权判决。
竞选 发表评论于
换言之,公民只能发表政府允许的言论,不允许发表政府不允许的言论,这个规定违反了宪法第35条,根据宪法第5条,政府的这个规定或法律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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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五条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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