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饰上市公司 ST 步森(SZ002569,股价 6.59 元,市值 9.49 亿元,以下简称步森股份)再度陷入诉讼纠纷中。2
月 8 日晚间,步森股份披露,两名自然人刘某婷、潘某闪起诉公司,要求公司回购相关限制性股票。结合资料分析,上述 " 刘某婷 "
正是步森股份原执行总裁、财务总监,现任副总经理刘婷婷。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步森股份去年 9
月末曾宣布拟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相关股票,刘婷婷的持股也在回购之列。而从这份诉讼公告来看,上市公司尚没有付诸实际行动。
步森股份遭自家高管起诉
据步森股份披露,公司于 2 月 7 日收到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诸暨法院)《传票》,获悉公司涉及相关诉讼情况。
两份案件的案由均为 " 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 ",原告分别为刘某婷、潘某闪。其中,刘某婷请求法院判令上市公司以 5.19 元 /
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购买的 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共计 259.5 万元;请求法院判令上市公司向其支付相应利息合计 7.16
万元;请求法院判令上市公司向其支付 2021 年度现金分红 11.5 万元以及律师费 9 万元等。
潘某闪的起诉要求与之大同小异。潘某闪请求法院判令上市公司以 5.19 元 / 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购买的 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共计 103.8 万元;请求法院判令上市公司向其支付相应利息合计 4.88 万元;请求法院判令上市公司向其支付
2021 年度现金分红 4.6 万元以及律师费 9 万元等。
结合步森股份的过往公告不难判断出刘某婷、潘某闪的身份。2020 年 8 月下旬,上市公司发布《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该公告显示,获授对象里,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刘婷婷是唯一姓刘的人员,其当时获授的股份恰好是
50 万股;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潘闪闪也位列激励对象名单。
图片来源:步森股份公告截图
简历显示,刘婷婷出生于 1981
年,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等企业,后加入步森股份担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21
年 11 月中旬,刘婷婷还被步森股份聘任为执行总裁。去年 8 月,刘婷婷辞任前述相关职务,仍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度,刘婷婷从步森股份领取的税前薪酬为 97.86 万元,仅次于时任副董事长杜欣的 100.35 万元。
2 月 8
日,步森股份收到诸暨法院《民事裁定书》,刘某婷、潘某闪因与公司的股权收购纠纷,向法院提起上述诉讼,要求公司回购其相应限制性股票,并分别向法院提出
287.16 万元、122.28 万元的财产保全申请。步森股份通过银行查询发现,公司 2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
失败的股权激励
刘婷婷与步森股份的纠纷始于一场失败的股权激励。
2020 年 4 月 30 日,步森股份推出公司上市后的首份激励计划。公司计划向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5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19 元 / 股,约相当于公司当时股价的半价水平。激励对象中,公司时任副董事长兼联席总经理杜欣拟获授
80 万股,占比最高;其次便是拟获授 50 万股的刘婷婷。
对于实施该激励,步森股份称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
2020 年 8 月 28 日,步森股份宣布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公司向 15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了
420 万股限制性股票。2021 年 3 月,步森股份宣布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回购其所持 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2 年 9 月 29 日,步森股份宣布终止上述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00
万股,回购价格为 5.19 元 / 股。
对于终止激励计划的原因,上市公司称是源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公司制定激励计划时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推进和实施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
事实上,步森股份的激励计划当时已经是名存实亡。一方面,上市公司未能完成市值、收入增长等业绩考核指标;另一方面,剩余的 14
名激励对象中,有 12 人已经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30 万股;2
名仍在职员工(正是刘婷婷和潘闪闪)合计持有 70 万股限制性股票,但由于上市公司决定终止该激励计划,这笔股权也将被回购。
" 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支付回购款项 2076 万元,公司将根据自身资金使用情况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步森股份当时说道。而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4184.11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