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发文痛批汪小菲 大S转发评论:人人都该读

文章来源: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被阅读 次)

12月5日,有律师在社交平台上发长文评价大S与汪小菲风波,痛批汪小菲,大S转发留言:“明白、清醒、文明、教化!人人都该读!”

该律师称,汪小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消费大S的明星效益,问其借钱,婚内出轨,还称离婚调解书自双方签字时起就具备法律效力,相关内容写得清清楚楚,汪小菲拒绝按协议约定支付孩子抚养费,大S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男方却引导舆论,让网友对大S一家进行网暴。



 

luckystarweiwei 发表评论于
汪小菲这边买了好多水军和假新闻,现在铺天盖地全网炒作S妈是黄任中管家,说大S其实是黄任中的女儿云云,但是搜一下可见所有的相关新闻都是最近才冒出来的。全都是他们这边放出来的假消息在造舆论。S妈也作为名人这么多年了,以前的新闻与爆料有台湾或香港的狗仔队爆出过此事吗?完全没有。
难为 发表评论于
为啥大陆人上不了Facebook?!
难为 发表评论于
大S的错就是选择了一个高调的浪荡公子,还有一个不择手段的暴发户婆婆。快逃!
HenryCharles 发表评论于
发现许多人士有阅读障碍:
汪有律师代表,签了离婚协定要付孩子的抚养费。(要爸爸出钱养孩子,很奇怪么?)

汪不付钱。

所以被告了。

前妻告的不是啥啥啥养前妻的"赡养费"。要的是养汪的"孩子的抚养费" - 再说一次:是汪答应要付,结果食言不付的。

有些人或者是无法理解中文,或者是脑洞大开,一定要认为前妻要汪付现任丈夫生活费。根-本-没-这-事 。
iceage2012 发表评论于
楼下那位什么HUA, 大S 的水军吧
看到大陆,台湾,韩国都批大S,甚至这里城里都一样,就GOU极跳墙转移注意,无理喷出翻墙一说

S家吃相难看,贪婪, ”文明“地拿自家私事炒,小S 就不说了,连自己”私处“都是“文明”做广告
三观正一些的,都会就事论事。
此事捣都能上政治,S粉,或者拿S钱办事的,什么“人” 呐
wyc2020 发表评论于
同意张兰的说法:她儿子(汪小菲)是犯傻、但并不犯法;大S一家人呢,我觉得是真恶心。
高山流水更长 发表评论于
大S会死的很惨。
yaohua 发表评论于
城里来了不少新名字,而且全都是一样的论调,翻墙出来的吧?
chunping 发表评论于
汪小菲婚内出轨染性病,签约分期付款大S应得的补偿,难道一次付清?张汪十几年利用大S炒作,大S 放弃事业回家照顾小孩,难道汪不应补偿?大S给他孩子他不要,他也知道有孩子不能泡各种妞。
01186412 发表评论于
这是哪国的律师呀? 开玩笑。
律师信写的学前班的小孩的辩论文式的。



peacemind2 发表评论于
一般再婚了就不再付赡养费了吧,汪小菲是太傻,大S是太聪明,一起演了一场闹剧。
cip 发表评论于
一个不要脸,一个没脑子。
地主不好当 发表评论于
大S十几岁就出来混,肯定钱不比汪小菲少。搞不好仔细算还应该给汪赡养费呢。只不过汪要脸,从来没算计过大s的钱。是个爷们。

大S一家明显把汪当傻子(汪也确实是真傻)。

自己有钱还拼命啃前夫哥,真的是欺负人外加贪得无厌!
遥远的星光 发表评论于
拼熙熙、具划算.爱新觉罗家签了太多的不平等条约。
GSUN 发表评论于
是谁婚内出轨的?汪小菲。 (还真不一定,网友爆2018年看见他俩逛日本,光头18年上节目被朋友脱口和台湾有夫之妇明星交往,光头马上嘘打断,去搜搜节目。很可能s早就重新连上老情人,做局拿钱,婚内冷暴力,不知缘由的汪又傻又简单肯定很难受,加上疫情助力,汪被小三趁虚而入,s抓到最好时机提出离婚,迅速以体面人姿态利用汪的内疚心拿下高赡养费,火速二婚,不然完全不可能不顾孩子感受这么快,于逻辑于情理不和)

是谁没按约付钱的?汪小菲。 (是拒付离谱的电费,后来爆出是四家放一个账号)

是谁动辄谩骂的?汪小菲。(骂的人不聪明不体面,但骂的人很可能是受害方。笑面虎体面人可是脚下使绊子,扮猪吃老虎)

中国人站哪一边?汪小菲。(正常三观的台湾人,韩国人,大陆人都看不下去,站公序良俗)
GSUN 发表评论于
去搜搜黄任中和大s爸,看看大s的脸和招风耳是像爸呢,还是从基因角度从见多识人的角度看像黄呢?
iceage2012 发表评论于
学习组:(解读)

是谁婚内出轨的?汪小菲。 (大S 之词)

是谁没按约付钱的?汪小菲。 (还是大S 之词,而且 footnote - 子女抚养费要包括现任老公消费)

是谁动辄谩骂的?汪小菲。(小S 节目不断拿汪小菲消费,汪先请她们家不要拿私事上节目,但没停,然有有了骂人。 “文明人” 就是拿自己私事上节目,甚至自成天下第一“私处”?)

是谁动不动爱国的?汪小菲。(是谁动不动就喊“不是台独”? S家。这个离婚有啥关系?你懂的)

司法判谁输?汪小菲。(已有人提了,OJ Simpson 也被判无罪,而且是妻人命案,找对律师是王道)

中国人站哪一边?汪小菲。(台湾人,韩国人也看不下去了,也站队汪小菲,结论是?)
重鸟先飞 发表评论于
绿茶付给这个律师多少钱给自己洗白?不会又刷汪小菲的卡吧?汪小菲既然有证据就赶紧找律师。不过如果要在台湾应诉可能挺困难。 他当年应该是真心喜欢绿茶,也是个付出型的爸爸,所以肯签这么不公平的协议。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他大概就喜欢绿茶类女子,现在的女友也是这款,所以求仁得仁吧。 可惜了他那个精明能干的老母亲,要被这个傻儿子气死了。
笨傻痴呆戆 发表评论于
徐一家典型吸血鬼,她老娘长着一个逼脸,有的逼真长的比她老娘脸好看!!!呵呵
穿高跟鞋的猫 发表评论于
West-East: "刷前夫的信用卡买嫁妆,榨前夫的钱养老公,扔假货床垫出来糊弄人,把已经用4亿房产勾消的两千六百万出来喊赔,满嘴谎言,还大口大口吃现任的粑粑,多文明啊,多体面啊!"

这不是被公众舆论吊打吗?汪窝囊和其母有吊打S一家的本事?你可能会说上述都是假的,都是造出来的,我无话可说。吃瓜不要入戏太深,毕竟不关外人的事,到此为止。
地主不好当 发表评论于
二婚找了穷光蛋就厚着脸皮继续疯狂花前夫的钱。

汪小菲是为了让她好好照顾孩子才给钱给信用卡。

没想到人家立刻二婚找了个语言不通的棒子。跟孩子怎么沟通?考虑过孩子需要时间适应么?

太不要脸了。法律上可能汪傻子输了,道德上谁不要脸一清二楚。

说人家卖酸辣粉的。有本事用人家新辛苦卖酸辣粉的钱啊!

东食西宿还两边卖呢。这都在再婚了,孩子也不让见还疯狂挥霍前夫的钱。 谁能愿意?
西岸-影 发表评论于
这事情表明大S是个蠢人。
这件事至少有两个层次,法律层次和社会舆论层次。大S告汪小菲不给孩子抚养费,但如果汪已经给了很多钱,人们自然可以认为大S是挪用了孩子的抚养费,而不是汪没给。事实上汪给的钱在台湾属于天价,不是普通人能有的,这种情况下大S喊没钱,实在是脱离社会常识。
据说汪在离婚协议中并没有区分孩子的抚养费与大S的抚养费,因此客观上大S有钻空子的机会,也就是可以挪用孩子的赡养费,那么根据墨菲定律,大S一定会钻这个空子。她是不是这样不重要,社会认为她会这样才是最重要的。
不论实际情况是什么,社会舆论会这样认为,那么大S的人设就完蛋了。她属于公众人物,靠的是社会舆论混饭吃。但汪小菲不是,本来就不是什么太好的名声,花花公子算是好的称呼了。
其实法律层次的东西不重要,就是因为大S是公众人物,因为什么律师的,没人在乎。
这事情在摧毁大S人设和公众形象的同时,也让汪小菲有所得,且不说因为事件导致的社会关注在他家生意上的刺激作用,从泡妞的角度来讲,女人们知道了汪不仅确实有钱,也愿意给钱,后者是最重要的,而不在乎多少钱,这让汪更容易泡妞,还同时混了个好爹的名声,女人看重这些“素质”。
所以说大S是个很愚蠢的人。
汪小菲和大S的结婚时,当时国内朋友传出来的说法是当时大陆富人圈时髦泡港台女明星,这不过就是一个例子。
大陆富人也不是没有泡过大陆的女明星,但大陆明星大多数有大学相应专业的学历,成为明星后自身能量很大,可能比很多富人都大。而且与生意圈子其实并不是很直接,因此不好蒙那些女孩子。而且大陆明星相对路子多,并不在乎得罪大陆的富人,反正有钱人遍地都是,你不给我投资,自然有人愿意投资。就是不那么把大陆富人当干部。
而港台明星尽管名声可能大,但不是地头蛇,进入大陆市场需要人捧场,因此需要商界联系,也就容易成为玩物。
大S大概是完蛋了,这种人一旦人设不行了,再多的钱都没用,因为心理冲击会不同。另外一个北京朋友圈里的说法很有意思,汪算是北京人,对于大S这种人的心计基本是没什么警惕的,很容易就被算计了。如果对方是个北京女孩,根本就不会有这种drama,而这就是北京女孩与其他地方女孩的最大区别,一般的说法叫大气。
West-East 发表评论于
真打官司,都不事先在网上晒证据,不让对方知道底牌。
现在那个律师说,S诉的不是电费,电费离婚就不付了,诉的是孩子抚养费,什么婚纱账单也不付。
这的吃瓜群众也没几个知道真像吧,法院见 !
jianchi9090 发表评论于
大S教化什么?教化怎么做捞女吗?怎么有脸?
大S也许没犯法,但法律是道德最低的底线,一个不没犯法的人,很有可能也是一个人渣。从道德角度批判人渣有错吗?
人人都该看一看2014年电视剧“离幸福就差半步”,为什么那时候电视剧里就有具俊烨和汪小飞的名字?编剧不是穿越,就是知情。
West-East 发表评论于
小宝贝:“大S和具光头的联系是在婚内?”
已经辟谣了,那张证据,晒出的韩国人和女生的照片,不是大S。
去看看吧;你找一张大S的贴上来。
West-East 发表评论于
穿高跟鞋的猫:为什么在这场争执中“被吊打”?
每次都是 张汪先发难,大S家被动回应吧?除了大S,小 S,S妈 全拉进来;

什么是“公理”,你们家的理?S酒店,S的名气,跟S借的钱,没有S的股份,“公理”哈?
当初签了什么就是什么;法院签的,法院解决。
离婚的有的是,不是都去法院,谁在大街上喊?
还不是大S有名气,要是个无名小卒,这一对母子会这么演吗,有人看吗?
justiceinny 发表评论于
大死一家就留在宝岛继续骗吧,做台湾最美的风景。汪小菲要是不能继续年付900万就宣布破产吧。大死那么能立牌坊的过气女猩既然不在意中国市场就想其它办法养棒子卤蛋吧。卖酸辣粉的再差也是自食其力,比娱乐圈卖身的鸡鸭强多了。
百里侯 发表评论于
台骗子真乃文明世界的禽兽,动物世界的败类
我的小宝贝 发表评论于
还有,这件事后台媒也曝出了,大S和具光头的联系是在婚内,根本不是离婚后。要不楼下的你再去查查。
我的小宝贝 发表评论于
翻译?中文需要啥翻译?
HenryCharles 发表评论于
"不信的话去看今年10月台媒的采访。大S自己说漏嘴了。网上到处都可以看到。"

根本没的事。那个是翻译翻错了,早就说明过 N 次了。
HenryCharles 发表评论于
"这律师不知道收了S这婆娘多少钱? 婆娘痛宰前夫,精心设局,让前夫包下自己和现夫的衣食住行及婚礼费用"

写这的人有脑细胞么?
大S要的是孩子的抚养费。是汪在律师陪同下同意支付的。
根本没啥啥"自己和现夫的衣食住行及婚礼费用"。
律师帮你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就是有人无法阅读中国话?
我的小宝贝 发表评论于
大S现任有事业在韩国有豪宅,为了迁就大S照顾孩子才住在台湾,房子是大S自己贷款买的, 离婚时也分给她,有百分百所有权,让谁住都可以。汪小菲当年用大S名字开酒店,借钱投资至今没还,婚姻期间还用夫妻共同财产养小三,这个账该怎么算?

有些人最好学会讲事实、逻辑和法律,靠造谣污名化对方,只能让自己看起来粗鄙无理。张兰卖酸辣粉没啥不好,在直播上泼妇骂街的样子却很丢人,居然还有那么多人欣赏叫好,实在是中华文明的悲哀。
------------
你最好去查一下,台湾媒体已经把他扒了个底朝天。啥豪宅?那是他妈的房子。他自己名下屁都没有。房子不是大S贷款买的,首付是汪付的,贷款也是他付的。拜托自己去查查再说话好吧。惨不忍睹。
汪小菲出轨当然不是好玩意。不过大S也不是好东西,也是婚内出轨。不信的话去看今年10月台媒的采访。大S自己说漏嘴了。网上到处都可以看到。

两个人都出轨,不过一个被抓到,一个比较隐秘,离婚前没有被抓到而已。

半斤对八两,乌龟配绿豆。非要美化大S, 我呸。
我的小宝贝 发表评论于
我就奇了怪了,这些骂大S的不知道大S的名气比汪要大得多,肯定钱也多,怎么会是让汪养活的?没脑子吗?
================

那你说说,钱那么多的体面姐为啥连结婚的头纱还有情趣吊带,还有卤蛋的帽子皮鞋都要拿前夫的卡来买单?就算她有钱又怎么样?也舍不得给自己买半点体面?说到底就是贪婪无耻呗
穿高跟鞋的猫 发表评论于
West-East: S一家伶牙利齿,为什么在这场争执中“被吊打”?还不是因为占法理,有那个不公平的协定,可是不占公理。有一点很多人说的就是汪为什么不上法庭,这个我同意,既然已经被告了,可以争取修改离婚协定。我们都是吃瓜,看有什么后续吧!
West-East 发表评论于
穿高跟鞋的猫, “不能说话 喊喊冤啊”
谁说不能了?那一对母子在各种舆论上大呼小喊,酸辣粉卖了几千万,这冤喊得动静还小吗?
大S是被他们吊打,出来回应的。大S 走法律程序也是汪爆的,汪可以请律师应诉啊。
网友也可以帮着喊冤,拿点实锤出来,证据说话。
跟着一起骂 台巴,棒子,算什么?
大陆,台湾,韩国,,那都有好人,那也都有无赖。
yaohua 发表评论于
我就奇了怪了,这些骂大S的不知道大S的名气比汪要大得多,肯定钱也多,怎么会是让汪养活的?没脑子吗?
West-East 发表评论于
湖畔心语:
学会讲事实、逻辑和法律,靠造谣污名化对方,只能让自己看起来粗鄙无理!! +1 !!
耳机 发表评论于
兰姨签了对赌协议,栽了;小非签了离婚协议,也栽了
娘俩怎么这么不顺
不知力宏和雷神现在咋样了..
穿高跟鞋的猫 发表评论于
下面几个人,认为人家觉得做了冤大头,还被继续压榨,就不能说话喊喊冤?
湖畔心语 发表评论于
大S现任有事业在韩国有豪宅,为了迁就大S照顾孩子才住在台湾,房子是大S自己贷款买的, 离婚时也分给她,有百分百所有权,让谁住都可以。汪小菲当年用大S名字开酒店,借钱投资至今没还,婚姻期间还用夫妻共同财产养小三,这个账该怎么算?

有些人最好学会讲事实、逻辑和法律,靠造谣污名化对方,只能让自己看起来粗鄙无理。张兰卖酸辣粉没啥不好,在直播上泼妇骂街的样子却很丢人,居然还有那么多人欣赏叫好,实在是中华文明的悲哀。
我的小宝贝 发表评论于
felixbal:“律师是她花钱雇的,当然要替她讲话。”
大S的律师,当然替她说话,这有什么错。
汪小菲也可以请律师啊,没钱吗;上网上炒作干什么。
我希望看汪小菲的律师出来说话,不要每天 “逼逼逼”,不要卖酸辣粉,演苦情戏。
这是法律的事,不是演戏的事。
-----------
卖酸辣粉你不让卖了大S能干?虽然她屡次跳出来讽刺张兰卖酸辣粉,但没有这母子两,她这天价的费用哪里来呢? LOL,每一份酸辣粉里都有一部分她的赡养费呢?你不让卖了,她的爱马仕包包,卤蛋的皮鞋袜子内裤哪里来呢?

West-East 发表评论于
felixbal:“律师是她花钱雇的,当然要替她讲话。”
大S的律师,当然替她说话,这有什么错。
汪小菲也可以请律师啊,没钱吗;上网上炒作干什么。
我希望看汪小菲的律师出来说话,不要每天 “逼逼逼”,不要卖酸辣粉,演苦情戏。
这是法律的事,不是演戏的事。
West-East 发表评论于
湖畔心语:看事实吧。+1。
现在知道,用大S的明星效益开酒店,向大S借钱投资,酒店股份没有大S的份。
离婚给些不也是应该的吗。

-)电费,写了再婚不付,大S要的是孩子抚养费,
-)信用卡没有一 一 对应;
看吧,到法院那一天,看打的是谁的脸。
我的小宝贝 发表评论于
请继续愤怒好了,条约还是必须执行的!连这都不懂,也就没啥好说的了!
-----------
条约是继续执行还是去起诉都是当事人该操心的事。不过就这两姐妹干的事,广大网友不再买这一家的帐再正常不过了。

以后估计只能继续压榨前夫哥了,自己的演艺圈前途,代言啥的,别想了。

这个社会,真不是你不犯法人家就必须喜欢你的,你就能带流量的。你都臭大街了,自己的前途也就到此为止了。

只能说一句,做人要厚道。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
West-East 发表评论于
穿高跟鞋的猫: 觉得但当年的协议不公平,也是去法院啊,在舆论上炒作干什么?
法院定的,去法院改啊。法律依法办事,理论上不受舆论影响。
我支持他们去法院解决,一条一条证据出示给法官。
不要煽动舆论,在网上暴力,演苦情系,当戏精。
dapiaoke 发表评论于
虽说大S没有违法,但她干的确实不是人事,道德上名誉扫地

律师分析只会从法律层面,对于道德层面没有任何意义。法律既可以是维护正义的武器,也可以被某些人利用来作为不道德的工具
felixbal 发表评论于
汪小菲绝对是愣头青。大S在台湾已经没有了市场, 所以才到大陆寻一个有钱无脑的,并且使劲全身劫数,与汪迅速成婚,以免像以前一样,男方了解到她是什么人,拒绝同她结婚。

本身就是一个没有很好的教养,有不知道什么是XX, 所以把自己 promoted 得像一个X。

律师是她花钱雇的,当然要替她讲话。
我的小宝贝 发表评论于
什么站这个站那个,中国人脑子到底具体都有什么天大问题,怎么动不动把自己当陪审团当法官?法治社会讲的是法律,按合同做的就是对的,不按合同的就是错的。你怎么就站汪小菲了,是帮他出钱还是帮他打官司了?要说什么对不对什么被骗了怎么是错了上法院说去呀,千百万人在简体中文网撒泼打滚谩骂辱华,看人家台湾人搭理你们么?
—————-
你是台湾人还是大S律师?说的好像你能代表台湾人一样?我认识的台湾人在这事之前就没有喜欢这两的。说她们败坏台湾风气。就现在,台湾人骂这两姐妹的还少了?这离婚协议你写的?比谁都清楚?照章办事?章是啥你那么清楚?再说了,骂大S的也没几个骂她违法吧?你想要好人设好像和你犯法不犯法没有绝对关系。简单说,你利用汪小菲的幼稚得到了不该得的好处,最好低调一点厚道一点。也就没人去挖你那些脏污事了。毕竟自己是公众人物而且背后做的污脏事也不少。问题是又当又立的,人家还需要忍你?再说她起诉的500万她自己都承认了是以前的存款,根本就不是啥拖欠的孩子抚养费。你仔细看贴了吗?全世界就你最理智最清醒?别人都是瞎的聋的?这次这两姐妹人设已经崩了。你还真管不了其他人喜欢不喜欢他们。看把你急的上串下跳的。
mangrove_犹他1 发表评论于
破鞋
@西风@ 发表评论于
穿高跟鞋的猫
记得清政府签订的各种的不平等条约吗?按法理来说,以前政府签订的和约,以后的历届政府都要承认的,可是为什么大家想到就觉得不公,屈辱,愤怒呢?现在的政府如果要撕毁这些协议,大家会反对还是会支持?一方面是法律,一个是公道和人心。
==========================================
请继续愤怒好了,条约还是必须执行的!连这都不懂,也就没啥好说的了!
穿高跟鞋的猫 发表评论于
记得清政府签订的各种的不平等条约吗?按法理来说,以前政府签订的和约,以后的历届政府都要承认的,可是为什么大家想到就觉得不公,屈辱,愤怒呢?现在的政府如果要撕毁这些协议,大家会反对还是会支持?一方面是法律,一个是公道和人心。
newsbbs 发表评论于
汪小菲绝对应当付孩子的抚养费,大家震惊的是:大S设计迫使汪小菲去抚养她的现任软饭男。

如果大S是婊里一致的,也不会引起争议。主要是她一边做表,一边又装清纯立牌坊,这个巨大落差才引发了这么多的议论。



湖畔心语 发表评论于
如果律师说的不是事实,那对超强母子组一定会直播开骂。不了解真实情况的看客不必急着帮忙洗地。

如果律师说的是事实,是非就很清楚了:1. 离婚合约对是否再婚有明确条款,照章办事就可;2. 大S要的是孩子抚养费,不是电费。再婚后孩子还是该由生父抚养;3. 离婚时夫妻对财产分割达成共识才签字,事后后悔不是赖帐的理由;4. 不守合约还造谣侮辱网暴前妻及家人,连老人和孩子都不放过,是极其无知野蛮的行为,应该被鄙视和受到法律惩罚。
e蓝 发表评论于
坐等汪方律师。只要花钱,就有律师干。
至清无鱼 发表评论于
跟这家子台湾破鞋扯上关系也是该汪小菲倒霉,可惜了张兰,生了这么个蠢儿子。
e蓝 发表评论于
律师到娱乐圈蹭饭,应该收费可观:******zhihu***/question/506662934 (没有比律师更厉害的角色了)
学习组 发表评论于
什么站这个站那个,中国人脑子到底具体都有什么天大问题,怎么动不动把自己当陪审团当法官?法治社会讲的是法律,按合同做的就是对的,不按合同的就是错的。你怎么就站汪小菲了,是帮他出钱还是帮他打官司了?要说什么对不对什么被骗了怎么是错了上法院说去呀,千百万人在简体中文网撒泼打滚谩骂辱华,看人家台湾人搭理你们么?
yaohua 发表评论于
所以大S说对了,应该好好看看这个律师说的话!
yaohua 发表评论于
我说的楼下是指叶炸飞。
yaohua 发表评论于
楼下,这句话还是说对了:是个律师都知道汪签的离婚协议是脑子进水了,自己太想装爷们。
看来你比那些挺汪,骂大S的清醒多了,而且也仔细看过文章了。知道大S是根据法律规定行事的,而汪母子胡搅蛮缠。住在海外却没有一点法制观念的人比汪张还噁心!
我的小宝贝 发表评论于
不站大S也不站汪小菲。

汪小菲出轨,大S自己也不干净。今年10月份上和卤蛋上节目公开说最难忘的旅行是10年前和卤蛋去日本。10年前2012,大S已经和汪小菲结婚。这录像大家到处都可以找到哈。为了给卤蛋做宣传硬是说漏了嘴。不是说20年没见一通电话就结婚的么?10年前一起去旅行是什么鬼?

大S结婚以来一直拒绝定居北京,自己在台湾生活,10年间汪小菲飞台湾七百多次,不知道几个人做得到。尤其疫情之后,隔离这么多次可以把人逼疯吧。

孩子抚养费该拿。既然再婚了,国际惯例是不应该再拿赡养费.给孩子买东西甚至自己的平时日常所需也都合理。拿着前夫的钱去买和后夫的结婚面纱首饰的确太不讲究。更别说离婚四个月就再婚,再婚立刻把韩国老男人招回家,召回家连个床垫也不换,更不讲究。一点也不考虑自己的孩子感受。所以也不喜欢大S。太破底线了。

大S母子上串下跳,汪小菲态度变来变去,情绪不稳定,素质也堪忧。大S貌似文明,却躲在后面,让其他人冲锋上阵,但关键证据甩出来的都站不住脚,借款单据早就在离婚时一笔勾销,而首付款也是男方转入她账户。也是厚颜无耻,谎话连篇了!

反正是一场大戏,看吧
咔炸飞 发表评论于
大S要是聪明点,就自动把协议改一下,弄个合理的数目,只要孩子的抚养费,和其他费用分清楚。或者退一步。现在要9万电费还要告汪不按时付钱。大S要选择一心过好日子(按照离婚协议一直到2038年,无限制刷信用卡到300万每月),大S不怕骂,那就别再出声,拿着钱继续当贵妇。这个时候不能既当XX又那啥了。是个律师都知道汪签的离婚协议是脑子进水了,自己太想装爷们。
咔炸飞 发表评论于
这件事情,说白了,大S确实贪婪。但错还在汪小菲,因为汪小菲签下的离婚协议书里写了把信用卡留给大S,大S每月花300万元。大S当初说的是照顾孩子要过好日子,现在结婚了,汪小菲炸毛是当然的事情。别说啥这钱就是孩子抚养费。谁家养小孩一个月要300万,电费就9万??这上海律师自己是女性,可能是要女拳吧,站位偏颇情有可原,但是就解释一下谁tm离婚了还让ex随意刷信用卡的??
West-East 发表评论于
大S去facebook 怎么了?
FB, G ,, Line, 这些 media,基本公开透明;大多数全世界文明国家通用,就是大陆给封了
去大陆 media,??; 微信,哪里都有敏感词,动不动封杀。
文学城在大陆,也活不了。
法律的事去法院说,文明法制,教养,有的人就是不懂得。
跟在张汪母子后面骂脏话的,也是没有教养的暴民!
罗小天 发表评论于
楼下有人评论与自己意见不同的群众是“真是离文明差距太远了”, 自我感觉可真够良好的。大家都是吃瓜,想怎么吃都行,谁又比谁高明多少。楼下自我感觉文明人这一点和大S比较像呢。
West-East 发表评论于
学习组:
是谁婚内出轨的?汪小菲。
是谁没按约付钱的?汪小菲。
是谁动辄谩骂的?汪小菲。
是谁动不动爱国的?汪小菲。
司法判谁输?汪小菲。
中国人站哪一边?汪小菲。
+1 !
原上草2017 发表评论于
事实上双方都不是什么好鸟,不明白为什么有几个人那么激动,那么义愤填膺。
一边倒肯定不是客观的做法,倒有点中国大陆的愤青一窝蜂骂美国的架势。
仟仟 发表评论于
说什么验血证吸毒,什么让前夫养现夫大S一家吃相太难看,这些跟离婚协议有一毛钱关系吗?协议有规定大S需要怎么使用这些钱吗?若没有,大S就是把钱全扔到河里你也管不着呀。

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汪不按协议付钱大S去起诉他,看看大陆义愤填膺的网民有一个人说应该按法律协议办事吗?法律没人理,全是咒骂人身攻击。多么可怕疯狂。你和他们讲法律,他们和你谈廉耻。真是离文明差距太远了。

罗小天 发表评论于
体面面具被扯下来后,S的发言开始气急败坏了。。哈哈,觉得她说人人都该读特好笑, who cares
我觉得现在蛮好,S想拿前夫钱养现任软饭男,前婆婆张兰搞直播消费S和软饭男挣钱来养她,妥妥的全员恶人。这是继吴某凡事件后又一特好的生活比剧本精彩的例子!
俺是农民 发表评论于
因为汪小菲婚内出轨,中国人当时大部分对大S的闪婚持支持态度,也支持她拿到更多的财产和抚养费,但是大部分中国人不支持的是大S一家吃相太难看,让前夫养现夫的嘴脸.就问一下抚养费和大S让汪小菲付的那些开支是一回事儿吗?更何况现在还不知道是哪个先出轨的呢.也许你懂法,但千万别假装是文明人.
妹妹美美 发表评论于
汪小菲怎么娘们叽叽的 一点都没有男子汉的血性 给到我立马宣布破产 孩子又算什么东西 成龙的20多年都没有招呼过 又有什么所谓呢,再说了,养大了,说不定又是个白眼狼 今年4千万明年又是千万这得有多少个4千万了 真是冤大头 还不快点宣布破产 找哪个娘们生的小孩不是你的小孩
跟那个破鞋啰啰唆唆的,你真是有毛病
穿高跟鞋的猫 发表评论于
刷前夫的信用卡买嫁妆,榨前夫的钱养老公,扔假货床垫出来糊弄人,把已经用4亿房产勾消的两千六百万出来喊赔,满嘴谎言,还大口大口吃现任的粑粑,多文明啊,多体面啊!

---------------

这个总结得好!!!
天上星星 发表评论于
大小S是垃圾,母子俩是淹没在群垃圾里的战斗机。
天上星星 发表评论于
有谁知道谁先婚内出轨的?
天台坐客 发表评论于
要中国人讲法?毛毛说这是境外势力要辱华;)
bushihandyman 发表评论于
这母子俩是垃圾里的战斗机,呵呵,
学习组 发表评论于
是谁婚内出轨的?汪小菲。是谁没按约付钱的?汪小菲。是谁动辄谩骂的?汪小菲。是谁动不动爱国的?汪小菲。司法判谁输?汪小菲。中国人站哪一边?汪小菲。
newsbbs 发表评论于
哈哈。。。

“为了养好孩子,必须养好孩子妈。妈需要老公,当然要一起养”。而妈的新老公也有妈,所以要连妈的新老公的妈和七大姑八大姨,也一起都养起来。。。理直气壮。不然就触法了。

===
purple123 发表评论于 2022-12-05 09:49:35
法律判的就是法律判的。接着养吧 :)为了养好孩子,必须养好孩子妈。妈需要老公,当然要一起养。理直气壮。
天上星星 发表评论于
@学习组 什么事都要分台湾人中国人? 哪里都有毒女人和傻男人! 那律师是上海的,算什么人?It is discrimination to generalize people, this is common sense. If you don’t know, you are ignorant.
newsbbs 发表评论于
大S还是别再跳了,越想带动舆论威胁和网爆汪小菲,就越招惹民愤。

大S是很“明白、清醒”的设计这个抚养法案的,但这种迫使前夫养着自己现任软饭男丈夫的抚养法案一点也不“文明、教化”,反而暴露出大S的贪得无厌和没有下限。

还有,什么是"有律师"在社交平台上发长文?随机的律师?吃瓜群众中的一个律师?还是大S花钱聘请的打手律师?

律师的话,就“人人都应当读”?奉为圣旨?OJ Simpson当年也曾重金雇佣律师,把众目睽睽下的“杀人”,辩护成了“无罪”。最后有几个人相信OJ无罪?
飘过的云 发表评论于
将这两人比喻成中国和西方文明社会,呵呵……我咋就感觉这双方特点这么符合呢?目测汪小菲是一点契约精神都没有。
俺是农民 发表评论于
呵呵,傻汪不付的是孩子的抚养费吗?二婚婚纱名牌包包首饰房贷水电费光头强的各种开支和孩子的抚养费有毛关系?傻汪可能和文明教养没关系,不过,大S一家肯定和黑心扯上关系. 楼下学习组又跳出来不遗余力地攻击中国人,傻汪一家代表不了大陆的中国人,相信很多台湾人也不愿意被大S一家代表.
百里侯 发表评论于
台骗子厉害,把一只鸡卖出天价钱

bsmile 发表评论于
的确,大S的明星效应让汪小菲赚的钱这一点是不能忽略的,只是没法量化,所以没法在离婚协议中说明白。大S用了汪小菲的信用卡她并不觉得不道德,因为她认为是她该用的,还用少了。
咔炸飞 发表评论于
这律师是涉案律师吗?不是的话怎么知道双方互不认可的具体细节?所以要不就是在胡诌猜测要不就是受单方授权读了协议内容。不管是哪种,有一点是确定的,这律师没有专业性,更像个吃瓜的,千万别找这人委托。
天上星星 发表评论于
That divorce settlement is a trap. Actress S set up a scam and blamed her ex’ reaction to her deception. She intentionally tricked him on the settlement.
学习组 发表评论于
哈哈台湾人果然不是中国人了,后发制人又明白又清醒又文明又教化,没有一句脏话没一句造谣,完全就按白纸黑字法律文件,把撒泼打滚造谣的几亿中国人打得没有丝毫还手之力
天上星星 发表评论于
懂法的不一定懂理,也不一定懂道德。
淡水桥 发表评论于
"明白、清醒、文明、教化",与大S有关系吗?人怎么可以这么不知羞耻? 是不是自己谎话说多了,连自己都信了?
purple123 发表评论于
法律判的就是法律判的。接着养吧 :)为了养好孩子,必须养好孩子妈。妈需要老公,当然要一起养。理直气壮。
天上星星 发表评论于
这律师不知道收了S这婆娘多少钱? 婆娘痛宰前夫,精心设局,让前夫包下自己和现夫的衣食住行及婚礼费用,是没犯法,但这也太歹毒了。 汪是大嘴,感情义气重,法律意识淡薄,吃哑巴亏。婆娘是毒妇,自以为文明人,设立一个极不平等的协约圈套,并保证不再婚,要求删去“如再婚不付赡养费的条款”,心机太深,这叫不是人。以前挺喜欢大S 现在觉得此女人恶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