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诡秘邪恶轰动一时 93年马来西亚巫师剥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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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的眼睛77 发表评论于
邪灵中的以鬼赶鬼。
以鬼赶鬼的现象其实不难以理解。当人犯罪后,魔鬼会出现,这是自然的。但有时候情形却是这样的,魔鬼引诱人犯罪,然后魔鬼再找特定的代理人去解决这罪,这就是“以鬼赶鬼”了。
换个例子说,人自然地生病,医生来医治,这是好的事情。好的医生恨恶病,爱病人。
邪恶的医生是先想办法让人传染得病,再出来医病。邪恶的医生爱病(因为这病能给他们带来收益),想办法拖住人的病,奴役病人。
还有一个区别,是好的医生会不断提醒人注意清洁,爱卫生,减少患病的机会。尽管这样做与他们的直接利益是冲突的。
更重要的区别,是驱赶魔鬼的道。为人医治,让人得生命的道,是永恒的道。当然,人们较难以接受的,其实是生命中最美好的赐予,是将生命完全用于对公义和爱的服务和奉献。
bithandy 发表评论于
请最牛的巫师 PK AK-47 .
skyrose 发表评论于
虽然巫术在我们眼里看来可笑,但是马来西亚当地人可是超信的。
BMF 发表评论于
巫师杀巫统,正常。
现实太残酷 发表评论于
钱白花了 整完不如不整
Entiok 发表评论于
从图片上看到的那个德性不是伪造的。
lauritaa 发表评论于
马来不就是个跳大神的地方吗
Entiok 发表评论于
实际上这是当代政府们玩弄法律的后果。此犯人早就是恶贯满盈,并且屡次逃脱法律制裁,达到这个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