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飞广州航班惊魂 2名乘客声称携带“炸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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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来看看 发表评论于
说他们是精神病实际上是对精神病这个群体的侮辱,他们远远要比精神病的素质差十万八千里,他们是病入膏肓,无药可救。
愚若智大 发表评论于
暗自安排的“实弹演习”?
cactus125 发表评论于
很好, 以恐怖分子论处 - 枪毙. 看以后谁还敢玩
Chaixiyao 发表评论于
言论自由不等于说什么都可以,不让他痛的生不如死他都不知道他的嘴不是用来喷粪的。
haoleokla 发表评论于
CTMD, 拉出去弊了!
老戗 发表评论于
不明白这两个人为什么要这样做
刚正 发表评论于
这两个混蛋应死刑!恐怖份子!
全球变暖 发表评论于
尤其在这时期,应重判,10年,20年监禁
温哥华来信 发表评论于
国人一听到这种情况就习惯性的想到重典,其实大可不必。如果乘客是神经病,勒令其永不得乘坐飞机,经济上惩处其家属就行了。如遇到的是恶作剧者,让其赔偿航空公司和乘客损失,罚到肉疼也就可以了。对这类人判重刑,与国家和个人都没有什么好处。
背包走天涯 发表评论于
航警应该以此当作见义勇为的民间实战训练机会,
先放手让同机的乘客胖揍个半死,
然后再抓起来重判!
雑家1 发表评论于
有的土鱉看見漂亮的空姐,骨頭就輕了,就想調戲吃豆腐,于是口不擇言,想達到讓小妹妹花容失色的境界。
yingming 发表评论于
公布审判结果让每一个人都学一点法律责任!
理查 发表评论于
肯定是欠人钱了,要进监狱躲债。
挺没劲 发表评论于
终生禁止乘公共交通工具。
wxc风起云涌 发表评论于
把其他旅客疏散出去,然后,特警击毙这俩2B,以后就每人敢称有诈弹了!!!!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不但要重判,还要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这样才能杀绝这种恐怖言论。
爱上网 发表评论于
混蛋
Kurve 发表评论于
这个必须重判,起点就是十年。
裹尸布 发表评论于
电视直播 活剥皮 一次, 永远不会有第二名诞生!
挺没劲 发表评论于
可以按劫机未遂处理
秦城典狱长 发表评论于

当场击毙!

soire 发表评论于
疯子,心理有问题
就想进监狱
土拨鼠拨土 发表评论于
这种造谣的就要如同携带炸药处理。